【#妻子婚前隐瞒患癌丈夫起诉撤销婚姻被驳回# 法院:曾明确告知男方“情况很不好”且恢复良好】近日,北京海淀法院公布了一起案例,王先生与王女士做婚前体检时发现王女士有结节,几天后王女士自行前往某三甲医院复查,检查报告单显示符合诊断癌症,考虑癌症转移。后王先生与王女士登记结婚。婚后一个月王女士进行住院手术治疗,术后恢复良好,需要定期服药及复查,可以正常工作生活。王先生以王女士婚前隐瞒重大疾病为由要求撤销婚姻,海淀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王先生的诉求。#女子婚前患癌被诉隐瞒重大疾病#
原告王先生诉称,与王女士进行婚前检查时发现有结节,王女士自己去复查,但并未告知真实情况。后其与王女士登记结婚,直到婚后王女士住院手术治疗,其才知道其真实病情。王女士故意隐瞒在婚前患有癌症转移的重大疾病的事实,并于婚后实施手术后才告知,违背了结婚的真实意思表示,故要求依法撤销婚姻。
被告王女士辩称,婚前跟王先生讲过患病之事,但没有明确告知系癌症。其已经和王先生交流了说不太好,王先生表示想继续下去,所以登记结婚。她很感谢王先生当时的支持。
法院经审理认为,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如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重大疾病通常是指医治花费巨大且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八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一)严重遗传性疾病;(二)指定传染病;(三)有关精神病。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根据上述规定,婚前已患有上述疾病的公民暂时不适宜结婚。而婚姻一方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前已患有的疾病是否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重大疾病”范畴,应按照该疾病是否会给未患病的另一方婚姻当事人的家庭生活造成损害以致影响另一方当事人决定结婚的自由意志或者是否对双方婚后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标准予以判断。
结合本案中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及审理中查明的事实,王女士所患疾病虽为癌症,但其术后恢复良好,可以正常工作生活,其病情并不足以产生严重损害当事人婚姻自由意志以及对婚姻生活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后果,不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重大疾病”。此外,王女士确认在登记结婚前虽未明确告知王先生其所患疾病为癌症,但曾明确告知王先生情况很不好,故王先生主张王女士婚前存在隐瞒重大疾病,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信。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王先生的诉请。宣判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说法:
王女士所患疾病虽为癌症
但不属于不适宜结婚的疾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本案中,王女士所患疾病虽为癌症,但该疾病不属于母婴保健法规定的三类不适宜结婚的疾病,且王女士术后恢复良好,可以正常工作生活,不影响生育,其病情并不足以产生严重损害当事人婚姻自由意志以及对婚姻生活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后果,不构成民法典规定的“重大疾病”。
值得一提的是,婚姻关系中,其核心的价值是关爱、责任、奉献,通过夫妻之间的情感依存和相互关爱维持婚姻稳定秩序,实现家庭幸福安宁。婚姻关系不同于一般的社会关系,不仅关系到夫妻双方,也影响到子女(尤其是未成年子女)以及双方父母,甚至会影响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如一方婚前确实患有重大疾病,应该如实告知另一方,让另一方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做出是否结婚的真实意思表示,夫妻双方应坦诚相待,否则无法收获真正的幸福。(华商报)
原告王先生诉称,与王女士进行婚前检查时发现有结节,王女士自己去复查,但并未告知真实情况。后其与王女士登记结婚,直到婚后王女士住院手术治疗,其才知道其真实病情。王女士故意隐瞒在婚前患有癌症转移的重大疾病的事实,并于婚后实施手术后才告知,违背了结婚的真实意思表示,故要求依法撤销婚姻。
被告王女士辩称,婚前跟王先生讲过患病之事,但没有明确告知系癌症。其已经和王先生交流了说不太好,王先生表示想继续下去,所以登记结婚。她很感谢王先生当时的支持。
法院经审理认为,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如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重大疾病通常是指医治花费巨大且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八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一)严重遗传性疾病;(二)指定传染病;(三)有关精神病。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根据上述规定,婚前已患有上述疾病的公民暂时不适宜结婚。而婚姻一方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前已患有的疾病是否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重大疾病”范畴,应按照该疾病是否会给未患病的另一方婚姻当事人的家庭生活造成损害以致影响另一方当事人决定结婚的自由意志或者是否对双方婚后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标准予以判断。
结合本案中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及审理中查明的事实,王女士所患疾病虽为癌症,但其术后恢复良好,可以正常工作生活,其病情并不足以产生严重损害当事人婚姻自由意志以及对婚姻生活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后果,不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重大疾病”。此外,王女士确认在登记结婚前虽未明确告知王先生其所患疾病为癌症,但曾明确告知王先生情况很不好,故王先生主张王女士婚前存在隐瞒重大疾病,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信。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王先生的诉请。宣判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说法:
王女士所患疾病虽为癌症
但不属于不适宜结婚的疾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本案中,王女士所患疾病虽为癌症,但该疾病不属于母婴保健法规定的三类不适宜结婚的疾病,且王女士术后恢复良好,可以正常工作生活,不影响生育,其病情并不足以产生严重损害当事人婚姻自由意志以及对婚姻生活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后果,不构成民法典规定的“重大疾病”。
值得一提的是,婚姻关系中,其核心的价值是关爱、责任、奉献,通过夫妻之间的情感依存和相互关爱维持婚姻稳定秩序,实现家庭幸福安宁。婚姻关系不同于一般的社会关系,不仅关系到夫妻双方,也影响到子女(尤其是未成年子女)以及双方父母,甚至会影响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如一方婚前确实患有重大疾病,应该如实告知另一方,让另一方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做出是否结婚的真实意思表示,夫妻双方应坦诚相待,否则无法收获真正的幸福。(华商报)
2023.09.06 周三
我始终不把自己当做盲人,我继续买书,不断地把书放满我的家。前些日子,有人赠送给我一套一九六六年版的《布罗克豪斯百科全书》。我感觉到了家里存放着这套书,我感到这是一种幸福。那里摆放着二十多卷书,里面有我无法阅读的哥特体字母,有我无法看见的地图和插画,但是,这部书就放在那里。我感受到了这部书包含的深厚情谊。我认为书是人们能够享受到的一种幸福。
——《博尔赫斯,口述》
作者:〔阿根廷〕博尔赫斯
译者:黄志良
我始终不把自己当做盲人,我继续买书,不断地把书放满我的家。前些日子,有人赠送给我一套一九六六年版的《布罗克豪斯百科全书》。我感觉到了家里存放着这套书,我感到这是一种幸福。那里摆放着二十多卷书,里面有我无法阅读的哥特体字母,有我无法看见的地图和插画,但是,这部书就放在那里。我感受到了这部书包含的深厚情谊。我认为书是人们能够享受到的一种幸福。
——《博尔赫斯,口述》
作者:〔阿根廷〕博尔赫斯
译者:黄志良
#张颂文[超话]#我喜欢你,真的挺喜欢你的。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好像突然有一天,心里就是觉得你和别人不一样。一想到要和你表白,心里就很紧张。该怎样跟你表白啊?就是忍不住想告诉你:其实,其实你是一个非常好的人。我觉得你这个人,是我见过的最善良的,最靠谱的,最有责任心的。但是你也不要有压力啊,我就是要告诉你:你是我这辈子见过最值得人爱的人。就是要让你知道我喜欢你,没有别的意思,如果你幸福的话我也会很开心的。(冯晓琴版)#张颂文超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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