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书分享# 一本书一个世界 好书分享第01本《在路上》
《在路上》是很想分享的一本书。它是美国作家杰克.凯鲁亚克在1951年写成,于1957年出版的一部著作,主要讲述了1947年至1951年间,作者和他的朋友三次横跨美国,一次南下墨西哥之后,以充沛的情感和不多加修饰一气呵成的书写方式如实记录旅途和生活见闻。书中记录的生活方式有不少是廉价公寓、音乐与酒吧、搭便车、彻夜的晃荡、各种聚会以及到处“搞关系”,整体弥漫出放浪不羁又颓废的感觉。因此,凯鲁亚克这部作品定义了美国二战后颓废的一代,但是这本书也引领了美国牛仔裤、浓缩咖啡和搭便车风潮,书中的一些价值观在美国当今主流文化中依然是存在的。
抛开书中颓废的内容不谈,我更在意的是“在路上”本身。书中作者有四段“在路上”的旅程,我最喜欢第一段:作者独自从纽约到丹佛去寻找朋友狄恩的旅程。纽约地处美国东北的纽约州,丹佛地处美国西部的科罗拉多州,从纽约到丹佛距离大约2860多公里。去程中,作者只揣了50美元,除了花钱坐了4次大巴,其余路途靠搭了21次便车,是妥妥的说走就走的穷游。路上搭了这么多的便车,遇见了各种各样的人,他给别人讲了很多故事,也听到、看到、遇见了好多好多事情,每一天都是很新鲜的经历。作者到达了丹佛,找到了狄恩以及其他的朋友,在那里混了一段时间,然后他离开丹佛去了旧金山,为了生计在朋友雷米的介绍下去兵营当了一个保安,并自称为特别条子。在值晚班的时候,本来是去挨家挨户敲门制止兵营里的大叫大嚷,结果在每一户那里都喝了酒,很快就和其他人一样喝的大醉,天亮后还把美国国旗倒着升上旗杆。在旧金山不靠谱的日子到头后,他离开了旧金山,在去往洛杉矶的路上,遇见了相处之后喜欢的女人小莎。他随小莎回到家乡,和小莎及小莎的儿子一起住在租来的帐篷里。为了两人不饿肚子,他弯下腰忍受着手指流血和背疼,靠摘棉花每天挣差不多1.5美元的微薄收入,过了一段脚踏实地的生活。随着天气一天天变冷,微薄的收入再也无法支撑生活,作者让小莎带孩子回到父母家,他告别了小莎,发电报向姨妈要了50美元路费,一路辗转回到了纽约。从7月出发到10月回家,他花了3个月的时间,走了8000英里,完成了第一段旅行。
作者其后的三段路程都是与朋友狄恩及其他人一起度过的,狄恩这个作者重要的朋友酷爱飙车,也热爱找妹子,常处于过量的青春躁动中,行为举止比较神经质。书中有个人物对他是这样评价的:“你谁也不关心,只关心你自己和你那些该死的乐子……你从来没想过生活是严肃的,没想过人们想要好好过日子,而不是像你这样整天瞎搞。”。狄恩的加入为旅途注入了疯狂、疯狂、还是疯狂。我难以理解狄恩的疯狂,正如书中作者也评论这种疯狂的生活不会有结果。
疯狂之外,书中不经意间就流露出作者颓丧的情绪,比如他写到“我意识到将来我们的孩子会惊奇地看着这些照片,以为他们的父母曾经过着定格在照片里的生活,安稳而有序,早晨起来骄傲地在人行道上散步,做梦也想不到我们的日子其实困苦、疯狂又暴戾,想不到我们走的其实是一条毫无意义的噩梦之路。”。感受这种颓丧与低落,不禁有些感叹:作为一个普通人,生活的底色在忙于生计时更多体现为痛苦,在日复一日的碌碌无为中更多体现为困惑与茫然,在偶有不为生活发愁的时候也会感到无聊。人生终究是不容易的!面对如此多的不如意,“在路上”起码是一种短暂的解决方案。只要在路上,不管好的坏的,就会不断向前、向前、向前!脱离日常的禁锢给灵魂充个电,虽然旅途总有终点,但是短暂的灵魂充电也可以提升面对未来的勇气!像作者一样的穷游毕竟很难,但是或近郊或远途、或说走就走或详细规划,起码一年一次精心准备的在路上总是可以实现的。在路上的目的可以是风景,也可以是只是像作者一样去见识风土人情,去听不同的故事。
这是一本72年前关于穷游的长篇故事,全书三百多页,译成中文超过26万字,在作者丰富经历的支撑下,情节变换的目不暇接,读下来并不觉得枯燥,也足以反映美国历史上那一群人的那一段时光。是一本值得分享的书。
《在路上》是很想分享的一本书。它是美国作家杰克.凯鲁亚克在1951年写成,于1957年出版的一部著作,主要讲述了1947年至1951年间,作者和他的朋友三次横跨美国,一次南下墨西哥之后,以充沛的情感和不多加修饰一气呵成的书写方式如实记录旅途和生活见闻。书中记录的生活方式有不少是廉价公寓、音乐与酒吧、搭便车、彻夜的晃荡、各种聚会以及到处“搞关系”,整体弥漫出放浪不羁又颓废的感觉。因此,凯鲁亚克这部作品定义了美国二战后颓废的一代,但是这本书也引领了美国牛仔裤、浓缩咖啡和搭便车风潮,书中的一些价值观在美国当今主流文化中依然是存在的。
抛开书中颓废的内容不谈,我更在意的是“在路上”本身。书中作者有四段“在路上”的旅程,我最喜欢第一段:作者独自从纽约到丹佛去寻找朋友狄恩的旅程。纽约地处美国东北的纽约州,丹佛地处美国西部的科罗拉多州,从纽约到丹佛距离大约2860多公里。去程中,作者只揣了50美元,除了花钱坐了4次大巴,其余路途靠搭了21次便车,是妥妥的说走就走的穷游。路上搭了这么多的便车,遇见了各种各样的人,他给别人讲了很多故事,也听到、看到、遇见了好多好多事情,每一天都是很新鲜的经历。作者到达了丹佛,找到了狄恩以及其他的朋友,在那里混了一段时间,然后他离开丹佛去了旧金山,为了生计在朋友雷米的介绍下去兵营当了一个保安,并自称为特别条子。在值晚班的时候,本来是去挨家挨户敲门制止兵营里的大叫大嚷,结果在每一户那里都喝了酒,很快就和其他人一样喝的大醉,天亮后还把美国国旗倒着升上旗杆。在旧金山不靠谱的日子到头后,他离开了旧金山,在去往洛杉矶的路上,遇见了相处之后喜欢的女人小莎。他随小莎回到家乡,和小莎及小莎的儿子一起住在租来的帐篷里。为了两人不饿肚子,他弯下腰忍受着手指流血和背疼,靠摘棉花每天挣差不多1.5美元的微薄收入,过了一段脚踏实地的生活。随着天气一天天变冷,微薄的收入再也无法支撑生活,作者让小莎带孩子回到父母家,他告别了小莎,发电报向姨妈要了50美元路费,一路辗转回到了纽约。从7月出发到10月回家,他花了3个月的时间,走了8000英里,完成了第一段旅行。
作者其后的三段路程都是与朋友狄恩及其他人一起度过的,狄恩这个作者重要的朋友酷爱飙车,也热爱找妹子,常处于过量的青春躁动中,行为举止比较神经质。书中有个人物对他是这样评价的:“你谁也不关心,只关心你自己和你那些该死的乐子……你从来没想过生活是严肃的,没想过人们想要好好过日子,而不是像你这样整天瞎搞。”。狄恩的加入为旅途注入了疯狂、疯狂、还是疯狂。我难以理解狄恩的疯狂,正如书中作者也评论这种疯狂的生活不会有结果。
疯狂之外,书中不经意间就流露出作者颓丧的情绪,比如他写到“我意识到将来我们的孩子会惊奇地看着这些照片,以为他们的父母曾经过着定格在照片里的生活,安稳而有序,早晨起来骄傲地在人行道上散步,做梦也想不到我们的日子其实困苦、疯狂又暴戾,想不到我们走的其实是一条毫无意义的噩梦之路。”。感受这种颓丧与低落,不禁有些感叹:作为一个普通人,生活的底色在忙于生计时更多体现为痛苦,在日复一日的碌碌无为中更多体现为困惑与茫然,在偶有不为生活发愁的时候也会感到无聊。人生终究是不容易的!面对如此多的不如意,“在路上”起码是一种短暂的解决方案。只要在路上,不管好的坏的,就会不断向前、向前、向前!脱离日常的禁锢给灵魂充个电,虽然旅途总有终点,但是短暂的灵魂充电也可以提升面对未来的勇气!像作者一样的穷游毕竟很难,但是或近郊或远途、或说走就走或详细规划,起码一年一次精心准备的在路上总是可以实现的。在路上的目的可以是风景,也可以是只是像作者一样去见识风土人情,去听不同的故事。
这是一本72年前关于穷游的长篇故事,全书三百多页,译成中文超过26万字,在作者丰富经历的支撑下,情节变换的目不暇接,读下来并不觉得枯燥,也足以反映美国历史上那一群人的那一段时光。是一本值得分享的书。
收到了vivo第四期的《创作者》杂志,这期的主题是“从心定义未来”。手机对我们的图片和视频创作会有什么样的影响?怎么样才能用手机更好的进行创作?等等的问题你都可以在这本书上找到答案。每一期的vivo《创作者》杂志我都收藏了,闲暇之余就会看看,充充电。因为,我们都是创作者。
拍摄:星辰君Sup
拍摄:星辰君Sup
为何说NBA球星拿身体赚钱?看了他们衰老速度你就明白
NBA球星现在赚钱真容易,一言不合就5000万年薪,甚至还有6000万,未来7000万估计都不是问题。不过能拿高薪,不是谁都可以,他们是透支身体赚钱。现在球星都还好,拿高薪跟时代有关系,10年前,20年前的球拿高薪,真是拿身体拼出来的。至于为何这样说,看了他们衰老速度你就能明白。
詹姆斯是NBA最会保养身体的球星之一,每年都是花费百万美金养身。他用的是最先进训练器材,饮食也科学,每天的训练强度也合适,但是一样没抗住快速衰老。詹姆斯才38岁,按道理还算是身体机能顶峰状态,但是他的胡子和头发都花白,可以说是老态尽显,退役后估计衰老更快。
卡尔马龙可是NBA著名肌肉男,他的手臂像是充了气那么夸张,围度在大前锋里,可以说是第一存在。在NBA19年几乎不伤,这身体抗伤病能力确实可怕。不过场上的马龙所向披靡,场外还是在快速衰老。同龄的乔丹依旧是意气风发,而马龙则像是70岁的老头了。
我不说,估计你认不出来这是罗伊,这可是当年对标科比的男人,江湖人称“黄曼巴”。罗伊是因伤退役,按道理他那么早退役,身体已经保持的很好。不过很可惜,罗伊NBA期间训练太狠,因为伤病也在长期用药恢复,这些后遗症退役后全部体现出来,就这圆脸,明显是球员时期药物激素过多导致。
邓肯在马刺队是绝对核心,整个球队对他都保护很到位。比赛能不打就不打,反正目标不是常规赛一两场胜利,而是夺得总冠军。在这样环境下,邓肯伤病确实不多,巅峰期也长,不过退役后,还是肉眼可衰老。才47岁的他,感觉已经是老态龙钟了。
麦迪早期可是万人迷,偶像派球星他是代表之一。球风华丽,身材修长,颜值也不错,喜欢他的人很多。但是麦迪也是伤病困扰,不仅长期用药恢复,还为了比赛打过封闭针。这些药物的后遗症,在退役后没有训练,无法代谢出身体时,全部就体现出来,只看这状态,你无法想象年轻麦迪是被誉为万人迷。
NBA球星现在赚钱真容易,一言不合就5000万年薪,甚至还有6000万,未来7000万估计都不是问题。不过能拿高薪,不是谁都可以,他们是透支身体赚钱。现在球星都还好,拿高薪跟时代有关系,10年前,20年前的球拿高薪,真是拿身体拼出来的。至于为何这样说,看了他们衰老速度你就能明白。
詹姆斯是NBA最会保养身体的球星之一,每年都是花费百万美金养身。他用的是最先进训练器材,饮食也科学,每天的训练强度也合适,但是一样没抗住快速衰老。詹姆斯才38岁,按道理还算是身体机能顶峰状态,但是他的胡子和头发都花白,可以说是老态尽显,退役后估计衰老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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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说,估计你认不出来这是罗伊,这可是当年对标科比的男人,江湖人称“黄曼巴”。罗伊是因伤退役,按道理他那么早退役,身体已经保持的很好。不过很可惜,罗伊NBA期间训练太狠,因为伤病也在长期用药恢复,这些后遗症退役后全部体现出来,就这圆脸,明显是球员时期药物激素过多导致。
邓肯在马刺队是绝对核心,整个球队对他都保护很到位。比赛能不打就不打,反正目标不是常规赛一两场胜利,而是夺得总冠军。在这样环境下,邓肯伤病确实不多,巅峰期也长,不过退役后,还是肉眼可衰老。才47岁的他,感觉已经是老态龙钟了。
麦迪早期可是万人迷,偶像派球星他是代表之一。球风华丽,身材修长,颜值也不错,喜欢他的人很多。但是麦迪也是伤病困扰,不仅长期用药恢复,还为了比赛打过封闭针。这些药物的后遗症,在退役后没有训练,无法代谢出身体时,全部就体现出来,只看这状态,你无法想象年轻麦迪是被誉为万人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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