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二院#“汽车眼科医院”获公益慈善最高奖
9月5日,中国公益慈善领域中的最高政府奖——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颁奖仪式在北京召开。浙大二院眼科中心“汽车眼科医院”光明行团队荣获“中华慈善奖”。
浙大二院眼科中心“汽车眼科医院”始于1996年,由浙大二院眼科中心主任姚克教授发起。过去二十余年间,“汽车眼科医院”始终行驶在山区海岛、边疆大漠等十余个省区,行驶里程累积达数十万公里,免费义诊10余万人次,完成免费复明手术1万多例。(钱江晚报)
9月5日,中国公益慈善领域中的最高政府奖——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颁奖仪式在北京召开。浙大二院眼科中心“汽车眼科医院”光明行团队荣获“中华慈善奖”。
浙大二院眼科中心“汽车眼科医院”始于1996年,由浙大二院眼科中心主任姚克教授发起。过去二十余年间,“汽车眼科医院”始终行驶在山区海岛、边疆大漠等十余个省区,行驶里程累积达数十万公里,免费义诊10余万人次,完成免费复明手术1万多例。(钱江晚报)
#长三角[超话]#【#男子每天抽烟百根啤酒当水喝患多种癌症#】李先生是一位在浙江省肿瘤医院头颈外科就诊的患者。他15岁开始吸烟、喝酒,每天抽烟100根,把啤酒当水喝,在36岁时第一次确诊肿瘤,开始在浙江省肿瘤医院头颈放疗科由副主任医师叶智敏治疗,至今已经六七年了。
头颈放疗科主任姜锋介绍,有烟酒史的肿瘤患者很容易发生多部位癌变,其中三分之一的人,会在5年之内出现多第二种,甚至第三种肿瘤。而短期内大量饮酒,和长期内少量饮酒,对身体造成的伤害都是一样的。姜锋表示,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建议,每人每天摄入的酒精量要低于15克。(钱江晚报)
头颈放疗科主任姜锋介绍,有烟酒史的肿瘤患者很容易发生多部位癌变,其中三分之一的人,会在5年之内出现多第二种,甚至第三种肿瘤。而短期内大量饮酒,和长期内少量饮酒,对身体造成的伤害都是一样的。姜锋表示,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建议,每人每天摄入的酒精量要低于15克。(钱江晚报)
【媒体:#企业团建不该侵害员工休假权#】据法治日报报道,在北京市大兴区某公司就职的陈萍萍告诉记者,她所在单位会以“增进职工了解、提升团队凝聚”为主题,每年组织两次团建出游活动,但参加团建的时间会从年休假中扣除。
带薪休假是写入法规的一项制度安排,全社会都应当遵守。2008 年起实施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对休假主体、休假条件、休假天数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不过,尽管条例已经出台 15 年,带薪休假在实践中却难以得到完全落实。一些企业因为违法成本低,用打擦边球的方式来侵害职工正当权益,用团建取代年假就是隐蔽性很强的一种。
近年来,企业越来越认识到团队管理的重要性,“团建”成了公司的必备项目,“团建旅游”也流行起来。客观地讲,团建有其积极意义,能够增进同事之间的情感交流,能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以及职工对企业文化的认同感。
但是,“团建旅游”看上去似乎是一种旅游,但不能归入年休假之列。年休假是职工自由支配的休假时间,职工有权自主安排休假内容和休假方式。而企业团建由企业统一安排组织,并非由职工自由支配的活动,不符合职工休假的特点。
有的企业更甚,虽挂“团建”之名,对员工个人而言更像是变相加班,看似在旅游,却要捧着电脑、连着手机处于工作状态。有的企业专门选在职工的休息日搞团建,以至于“周末团建,不许请假”成了职场人士害怕的八个字。
有法律人士警示,虽说企业对于职工的年休假具有统筹安排权,但不代表企业可以任意安排职工的年休假,特别是在没有提前告知职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准备用团建活动代替年休假假期,应提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征得其同意,这是必要的法律程序,否则法律不支持企业擅自将团建从年休假里抵扣。这是职工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该搞清楚的法律问题:用人单位将职工带薪年休假强制用于集体旅游、团建培训甚至会议,均不合法。
用人单位与其想着各种法子从员工权益中“捞好处”,不如遵纪守法,将智慧多用在怎么提高管理水平、提高员工工作效率上,才是正路。(钱江晚报)
带薪休假是写入法规的一项制度安排,全社会都应当遵守。2008 年起实施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对休假主体、休假条件、休假天数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不过,尽管条例已经出台 15 年,带薪休假在实践中却难以得到完全落实。一些企业因为违法成本低,用打擦边球的方式来侵害职工正当权益,用团建取代年假就是隐蔽性很强的一种。
近年来,企业越来越认识到团队管理的重要性,“团建”成了公司的必备项目,“团建旅游”也流行起来。客观地讲,团建有其积极意义,能够增进同事之间的情感交流,能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以及职工对企业文化的认同感。
但是,“团建旅游”看上去似乎是一种旅游,但不能归入年休假之列。年休假是职工自由支配的休假时间,职工有权自主安排休假内容和休假方式。而企业团建由企业统一安排组织,并非由职工自由支配的活动,不符合职工休假的特点。
有的企业更甚,虽挂“团建”之名,对员工个人而言更像是变相加班,看似在旅游,却要捧着电脑、连着手机处于工作状态。有的企业专门选在职工的休息日搞团建,以至于“周末团建,不许请假”成了职场人士害怕的八个字。
有法律人士警示,虽说企业对于职工的年休假具有统筹安排权,但不代表企业可以任意安排职工的年休假,特别是在没有提前告知职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准备用团建活动代替年休假假期,应提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征得其同意,这是必要的法律程序,否则法律不支持企业擅自将团建从年休假里抵扣。这是职工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该搞清楚的法律问题:用人单位将职工带薪年休假强制用于集体旅游、团建培训甚至会议,均不合法。
用人单位与其想着各种法子从员工权益中“捞好处”,不如遵纪守法,将智慧多用在怎么提高管理水平、提高员工工作效率上,才是正路。(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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