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沟鳞鱼露出真面目】中华沟鳞鱼是第一种由中国人命名的古生代脊椎动物,也是我国华南地区中泥盆系的代表性物种。然而,由于正型标本材料非常有限,其面貌一直很神秘。近日,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朱敏院士团队通过对新材料的研究,补充了中华沟鳞鱼包括头部、前背侧片、后中背片、混合侧片与附肢在内的化石材料,大大提高了学界对中华沟鳞鱼的认知。相关研究成果在线发表于《古脊椎动物学报》。
眼眶前的标志性结构——眶前凹,是沟鳞鱼类中拥有重要分类学意义的一个特征。过去的研究一般将眶前凹分为简单型、五角星型、三尖型、三叶型4种。中华沟鳞鱼则发育有独特的扇形眶前凹,是一种全新的眶前凹类型,可能是介于简单型与五角星型的过渡类型。此外,中华沟鳞鱼还具有较大的眶窗、纤细的附肢近端以及较大的听上加厚区等特征。
依托“深骨”大数据平台,科研人员对近200年来沟鳞鱼类的研究历史进行了梳理,统计了上千篇文献与4000余件标本,并将相关近似种进行了归类与分类、将异物同名与同物异名进行了合并,共清理出75个有效种、21个未定种。他们还建立了一个拥有75个种与69个特征的、目前世界上最全面的沟鳞鱼类特征矩阵,对沟鳞鱼类进行了全面科学的系统发育分析。https://t.cn/A6OaJTdE
眼眶前的标志性结构——眶前凹,是沟鳞鱼类中拥有重要分类学意义的一个特征。过去的研究一般将眶前凹分为简单型、五角星型、三尖型、三叶型4种。中华沟鳞鱼则发育有独特的扇形眶前凹,是一种全新的眶前凹类型,可能是介于简单型与五角星型的过渡类型。此外,中华沟鳞鱼还具有较大的眶窗、纤细的附肢近端以及较大的听上加厚区等特征。
依托“深骨”大数据平台,科研人员对近200年来沟鳞鱼类的研究历史进行了梳理,统计了上千篇文献与4000余件标本,并将相关近似种进行了归类与分类、将异物同名与同物异名进行了合并,共清理出75个有效种、21个未定种。他们还建立了一个拥有75个种与69个特征的、目前世界上最全面的沟鳞鱼类特征矩阵,对沟鳞鱼类进行了全面科学的系统发育分析。https://t.cn/A6OaJTdE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基层书法作品展今日开展
9月12日上午,“牢记嘱托 感恩奋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基层书法作品展”开幕式在银川美术馆举行。本次展览由宁夏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宁夏书法家协会主办,固原市书法家协会、宁夏金曜塑业有限公司承办,银川美术馆、宁夏大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共同协办。展览将从9月12日持续至9月15日,展览聚焦“黄河文化”“黄河故事”,设计包含了主题创作和广泛征稿两大版块,共展出来自全区书法工作者尤其是基层书法作者的200余件作品。
开幕式当日,相关领导及入展本次展览的作者代表出席并发表讲话。自治区文联一级巡视员苏保伟在发言中提到:“让我们用手中之笔讲好宁夏故事、讲好黄河故事,以新形象、新担当、新作为赓续历史文脉、谱写当代华章。”宁夏书法家协会主席宋琰对本次展览做了概述,他表示:宁夏书法工作者将时刻牢记领袖嘱托,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努力创作出更多展现黄河之魂、山水之情、文明之彩的优秀书法作品,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中展现宁夏书法担当、作出宁夏书法贡献。入展本次展览的作者代表黄帆也表达:通过本次参与展览,对挖掘黄河文化的时代价值以及推动黄河文化在新时代的保护、传承、弘扬与创新的重要意义有了更深的认知和理解。
此次展览,重点策划了“讲好宁夏‘黄河故事’主题书法创作”,组织60余名老中青书法家,倾情书写“大河流润塞上,天下黄河富宁夏”、“牢记领袖嘱托,感恩奋进新时代”、“延续历史文脉,书写美丽新宁夏”三个时代主题,用书法的方式展示黄河景观之壮美、弘扬黄河精神之高远、讲述黄河古今之故事、传承黄河文化之精髓。用翰墨倾情讴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塞上新成就,讲述灿烂辉煌的宁夏黄河新故事,展示独具特色的宁夏黄河文化新魅力。
9月12日上午,“牢记嘱托 感恩奋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基层书法作品展”开幕式在银川美术馆举行。本次展览由宁夏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宁夏书法家协会主办,固原市书法家协会、宁夏金曜塑业有限公司承办,银川美术馆、宁夏大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共同协办。展览将从9月12日持续至9月15日,展览聚焦“黄河文化”“黄河故事”,设计包含了主题创作和广泛征稿两大版块,共展出来自全区书法工作者尤其是基层书法作者的200余件作品。
开幕式当日,相关领导及入展本次展览的作者代表出席并发表讲话。自治区文联一级巡视员苏保伟在发言中提到:“让我们用手中之笔讲好宁夏故事、讲好黄河故事,以新形象、新担当、新作为赓续历史文脉、谱写当代华章。”宁夏书法家协会主席宋琰对本次展览做了概述,他表示:宁夏书法工作者将时刻牢记领袖嘱托,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努力创作出更多展现黄河之魂、山水之情、文明之彩的优秀书法作品,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中展现宁夏书法担当、作出宁夏书法贡献。入展本次展览的作者代表黄帆也表达:通过本次参与展览,对挖掘黄河文化的时代价值以及推动黄河文化在新时代的保护、传承、弘扬与创新的重要意义有了更深的认知和理解。
此次展览,重点策划了“讲好宁夏‘黄河故事’主题书法创作”,组织60余名老中青书法家,倾情书写“大河流润塞上,天下黄河富宁夏”、“牢记领袖嘱托,感恩奋进新时代”、“延续历史文脉,书写美丽新宁夏”三个时代主题,用书法的方式展示黄河景观之壮美、弘扬黄河精神之高远、讲述黄河古今之故事、传承黄河文化之精髓。用翰墨倾情讴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塞上新成就,讲述灿烂辉煌的宁夏黄河新故事,展示独具特色的宁夏黄河文化新魅力。
大连仲裁周系列活动之 陈甦研究员作题为“公司法修改应当重点把握的十个关系”的学术报告
#大连仲裁周#
6月29日上午,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法学研究》主编陈甦研究员在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作题为“公司法修改应当重点把握的十个关系”的学术报告。讲座由大连海事大学副校长、法学院院长初北平教授主持。
陈甦研究员首先介绍了本次讲座选题的背景和意义,从方法论的角度指出运用联系的观点对法学问题尤其是公司法问题进行体系化系统性研究可能获得的新发现。进而对本次讲座主题所涉及的十个关系——公司制度与经济体制的关系、中国特色与一般规则的关系、鼓励投资与企业维持的关系、资源配置与信用保障的关系、营利目的与社会责任的关系、治理效益与经营效率的关系、国资公司与民营企业的关系、内在一致与外部协调的关系、团体法域与交易法域的关系、立法假定与社会认知的关系——进行细致讲释。不仅从宏观层面清晰梳理了经济体制改革对中国企业制度改革和公司法发展的深刻影响,并且从微观角度结合《公司法二审稿》对诸如: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内涵外延、公司对外担保制度在组织法和交易法之间横跳的立法政策考量、营利目的与社会利益的功能化划分、出资期限应予明确的合理性、舍弃有限公司股权对外转让同意权制度的商法意义、留任董事与任期内董事职权区分的必要性、家族企业关联交易董事回避制度设计的特殊性、公司法“去”民营企业概念的正当性、虚价出资法律责任配置的妥适性、认缴制下股权转让规则的合理构建,以及《公司法》与《民法典》《企业国有资产法》《证券法》等相关部门法之间的协调性、立法的初始结构对法律条款体系安排的影响等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检讨。最后,陈甦研究员认为,中国社会具有时空压缩特点,农业社会、工业社会、信息社会并存,叠加性明显。制定公司法时应当以工业社会的典型公司为一般,适当考虑信息社会的公司发展趋势。陈甦研究员的讲座立意深远、内容鲜活、鞭辟入里、发人深省,对于未来一段时间公司法的理论和实务研究均具有极为重要的价值。
大连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翟云岭教授主持讲座点评及提问环节,对陈甦研究员的精彩讲座表示衷心感谢,并就公司法中的出资义务转让规则与民法中债务转移规则所存在的异曲同工之处进行了回应。
作为首届大连仲裁周系列活动之一,本次讲座极大拓宽了与会人员的学术视野,激发了对公司法的关注与研究兴趣,达到了很好的学术交流效果。本次活动通过腾讯会议以及直播平台对讲座进行了线上直播,3200余人观看了讲座视频。
#大连仲裁周#
6月29日上午,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法学研究》主编陈甦研究员在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作题为“公司法修改应当重点把握的十个关系”的学术报告。讲座由大连海事大学副校长、法学院院长初北平教授主持。
陈甦研究员首先介绍了本次讲座选题的背景和意义,从方法论的角度指出运用联系的观点对法学问题尤其是公司法问题进行体系化系统性研究可能获得的新发现。进而对本次讲座主题所涉及的十个关系——公司制度与经济体制的关系、中国特色与一般规则的关系、鼓励投资与企业维持的关系、资源配置与信用保障的关系、营利目的与社会责任的关系、治理效益与经营效率的关系、国资公司与民营企业的关系、内在一致与外部协调的关系、团体法域与交易法域的关系、立法假定与社会认知的关系——进行细致讲释。不仅从宏观层面清晰梳理了经济体制改革对中国企业制度改革和公司法发展的深刻影响,并且从微观角度结合《公司法二审稿》对诸如: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内涵外延、公司对外担保制度在组织法和交易法之间横跳的立法政策考量、营利目的与社会利益的功能化划分、出资期限应予明确的合理性、舍弃有限公司股权对外转让同意权制度的商法意义、留任董事与任期内董事职权区分的必要性、家族企业关联交易董事回避制度设计的特殊性、公司法“去”民营企业概念的正当性、虚价出资法律责任配置的妥适性、认缴制下股权转让规则的合理构建,以及《公司法》与《民法典》《企业国有资产法》《证券法》等相关部门法之间的协调性、立法的初始结构对法律条款体系安排的影响等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检讨。最后,陈甦研究员认为,中国社会具有时空压缩特点,农业社会、工业社会、信息社会并存,叠加性明显。制定公司法时应当以工业社会的典型公司为一般,适当考虑信息社会的公司发展趋势。陈甦研究员的讲座立意深远、内容鲜活、鞭辟入里、发人深省,对于未来一段时间公司法的理论和实务研究均具有极为重要的价值。
大连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翟云岭教授主持讲座点评及提问环节,对陈甦研究员的精彩讲座表示衷心感谢,并就公司法中的出资义务转让规则与民法中债务转移规则所存在的异曲同工之处进行了回应。
作为首届大连仲裁周系列活动之一,本次讲座极大拓宽了与会人员的学术视野,激发了对公司法的关注与研究兴趣,达到了很好的学术交流效果。本次活动通过腾讯会议以及直播平台对讲座进行了线上直播,3200余人观看了讲座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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