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盟2023年赴部分高校公开引进教师面试成绩及体检事宜】https://t.cn/A6NrEepc
关于公布锡林郭勒盟2023年赴部分高校公开引进教师面试成绩及体检事宜的公告
根据《锡林郭勒盟2023年赴部分高校公开引进教师公告》规定,现公布面试成绩,并将体检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具体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请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
体检定于5月18日(星期四)在锡林浩特市进行,请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于5月17日(星期三)下午5:00到锡林郭勒盟教育局(锡林大街西段锡林郭勒盟行署2号楼311办公室 )报到。
三、体检相关事宜
1.报到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1张二寸免冠照片和体检费(男生 458元、女生472元),由相关工作人员告知体检具体事宜。
2.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前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拍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包括饮料)。体检前不做剧烈运动,保持低脂饮食,勿饮酒、勿熬夜。
3.参加体检人员须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需要复检的人员,在体检结束一周内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费用自理。
4.体检时,务必按预定项目逐科、逐项检查,不要漏检,以免影响最终健康评估。体检结束后,请将《体检表》交给工作人员审核,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5.体检过程中应聘人员亲友及无关人员不得陪同。
6.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7.咨询电话:
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479-8275587
盟教育局人事科:
0479-8268941
附件: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锡林郭勒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6日
关于公布锡林郭勒盟2023年赴部分高校公开引进教师面试成绩及体检事宜的公告
根据《锡林郭勒盟2023年赴部分高校公开引进教师公告》规定,现公布面试成绩,并将体检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具体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请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
体检定于5月18日(星期四)在锡林浩特市进行,请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于5月17日(星期三)下午5:00到锡林郭勒盟教育局(锡林大街西段锡林郭勒盟行署2号楼311办公室 )报到。
三、体检相关事宜
1.报到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1张二寸免冠照片和体检费(男生 458元、女生472元),由相关工作人员告知体检具体事宜。
2.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前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拍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包括饮料)。体检前不做剧烈运动,保持低脂饮食,勿饮酒、勿熬夜。
3.参加体检人员须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需要复检的人员,在体检结束一周内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费用自理。
4.体检时,务必按预定项目逐科、逐项检查,不要漏检,以免影响最终健康评估。体检结束后,请将《体检表》交给工作人员审核,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5.体检过程中应聘人员亲友及无关人员不得陪同。
6.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7.咨询电话:
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479-8275587
盟教育局人事科:
0479-8268941
附件: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锡林郭勒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6日
#十堰# 【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体检和考察公告发布】最新公告!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体检和考察公告
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综合成绩已公布,根据工作安排,现将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根据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引进计划数与体检、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23年3月30日(星期四)早上7:10以前到十堰市教育局门前场地集合(茅箭区北京北路72号)。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一支黑色水笔及一寸免冠照片2张,经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证件(身份证件遗失者应在体检前及时通过相关部门进行补办)进入体检区域。体检时需佩戴口罩并配合体检医院做好相关卫生健康工作。体检时需领取调档函并填写本人档案所在地,请考生提前予以确认。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酗酒、熬夜;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以免影响检查结果。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完成后,可在体检地用餐。
3.体检项目及其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工作人员。
4.体检后,引进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提出复检申请,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体检全过程严禁携带和使用通讯工具(包括电话手表等),如有携带者必须关机装袋,并在袋上写清自己的姓名后,交给体检工作人员保管,否则按违纪处理。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与体检医生谈论与体检项目无关的内容,不得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依据人社部令35号,按事业单位考试作弊处理。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四、考察注意事项
1.考察工作在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指导下,由相应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考察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档案考察、实地考察、信函考察、座谈考察或在实践中考察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考察工作小组确定。如考察对象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不能按期提供档案等考察所需材料的情况之一的,结合用人单位意见,可以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非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档案因特殊原因(路程较远等)逾期不到者,由考察工作小组发出催档函,顺延10个工作日,到期档案仍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核,核实考察对象的年龄、学历等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与档案的记载和考察的实际是否一致、真实、准确等。
4.请考察对象保持通讯畅通,等候考察工作小组通知,配合做好考察工作,有问题会与考生电话联系。通讯方式有变更的考生,请及时与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0719-8654933。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保障各地各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人事工作相关文件和用人单位要求,凡近期已被或即将被行政事业单位录用、聘用的(以录用文件、聘用文件下发日期为准),按照时间先后顺序,市直事业单位不再重复聘用,请各位考生合理选择。
2.因体检和考察环节同步进行、紧密相连,根据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有关要求,进入本次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体检和考察环节且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请尽早办理完成辞职或解聘手续,以免影响聘用。
3.预计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4月份结束,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按照诚信原则,正常参加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聘用文件可先行印发、事业编制可先行予以保障,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立即兑现其他待遇;如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则取消相应资格。
中共十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2日
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综合成绩已公布,根据工作安排,现将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根据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引进计划数与体检、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23年3月30日(星期四)早上7:10以前到十堰市教育局门前场地集合(茅箭区北京北路72号)。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一支黑色水笔及一寸免冠照片2张,经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证件(身份证件遗失者应在体检前及时通过相关部门进行补办)进入体检区域。体检时需佩戴口罩并配合体检医院做好相关卫生健康工作。体检时需领取调档函并填写本人档案所在地,请考生提前予以确认。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酗酒、熬夜;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以免影响检查结果。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完成后,可在体检地用餐。
3.体检项目及其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工作人员。
4.体检后,引进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提出复检申请,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体检全过程严禁携带和使用通讯工具(包括电话手表等),如有携带者必须关机装袋,并在袋上写清自己的姓名后,交给体检工作人员保管,否则按违纪处理。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与体检医生谈论与体检项目无关的内容,不得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依据人社部令35号,按事业单位考试作弊处理。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四、考察注意事项
1.考察工作在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指导下,由相应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考察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档案考察、实地考察、信函考察、座谈考察或在实践中考察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考察工作小组确定。如考察对象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不能按期提供档案等考察所需材料的情况之一的,结合用人单位意见,可以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非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档案因特殊原因(路程较远等)逾期不到者,由考察工作小组发出催档函,顺延10个工作日,到期档案仍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核,核实考察对象的年龄、学历等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与档案的记载和考察的实际是否一致、真实、准确等。
4.请考察对象保持通讯畅通,等候考察工作小组通知,配合做好考察工作,有问题会与考生电话联系。通讯方式有变更的考生,请及时与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0719-8654933。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保障各地各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人事工作相关文件和用人单位要求,凡近期已被或即将被行政事业单位录用、聘用的(以录用文件、聘用文件下发日期为准),按照时间先后顺序,市直事业单位不再重复聘用,请各位考生合理选择。
2.因体检和考察环节同步进行、紧密相连,根据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有关要求,进入本次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体检和考察环节且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请尽早办理完成辞职或解聘手续,以免影响聘用。
3.预计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4月份结束,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按照诚信原则,正常参加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聘用文件可先行印发、事业编制可先行予以保障,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立即兑现其他待遇;如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则取消相应资格。
中共十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2日
【锡林郭勒盟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https://t.cn/A6C3m770
锡林郭勒盟 2022 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根据《锡林郭勒盟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应聘人员体检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分组情况及体检时间详见附件1。
二、报到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一)第一至第四组:
3月27日(下午15:00—17:30)
(二)第五至第八组:
3月28日(下午15:00—17:30)
(三)第九至第十二组:
3月29日(下午15:00—17:30)
请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到锡林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盟劳动大厦一楼大厅报到。报到时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原件、黑色碳素笔、胶棒和近期免冠蓝底一寸照片1张和体检费(不含复检费):男 458元、女 472元,只收现金不找零。
三、应聘人员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饮酒、熬夜;体检当日需空腹憋尿,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包括饮料),体检时应放松心情,不要过于紧张。
四、应聘人员须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
五、体检过程中应聘人员亲友及无关人员不得陪同。
六、体检结束后,应聘人员须将《体检表》交给工作人员,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方可离开。
七、应聘人员在体检当天必须遵守医院的有关规定和所在小组工作人员的管理,勿大声喧哗。应聘人员须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八、体检结束一周内,对需要复检的人员予以电话告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联系电话变更的请拨打0479-8223309(盟委组织部)、0479-8278199(照人社局)报备。
九、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须填写自愿放弃体检申请(见附件2),拍摄清晰照片发送至xmshyk@163.com,也可现场提交自愿放弃体检申请。
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员会组织部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1日
附件:
1.体检人员名单
2.自愿放弃体检申请(模板)
锡林郭勒盟 2022 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根据《锡林郭勒盟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应聘人员体检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分组情况及体检时间详见附件1。
二、报到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一)第一至第四组:
3月27日(下午15:00—17:30)
(二)第五至第八组:
3月28日(下午15:00—17:30)
(三)第九至第十二组:
3月29日(下午15:00—17:30)
请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到锡林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盟劳动大厦一楼大厅报到。报到时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原件、黑色碳素笔、胶棒和近期免冠蓝底一寸照片1张和体检费(不含复检费):男 458元、女 472元,只收现金不找零。
三、应聘人员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饮酒、熬夜;体检当日需空腹憋尿,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包括饮料),体检时应放松心情,不要过于紧张。
四、应聘人员须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
五、体检过程中应聘人员亲友及无关人员不得陪同。
六、体检结束后,应聘人员须将《体检表》交给工作人员,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方可离开。
七、应聘人员在体检当天必须遵守医院的有关规定和所在小组工作人员的管理,勿大声喧哗。应聘人员须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八、体检结束一周内,对需要复检的人员予以电话告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联系电话变更的请拨打0479-8223309(盟委组织部)、0479-8278199(照人社局)报备。
九、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须填写自愿放弃体检申请(见附件2),拍摄清晰照片发送至xmshyk@163.com,也可现场提交自愿放弃体检申请。
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员会组织部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1日
附件:
1.体检人员名单
2.自愿放弃体检申请(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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