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弘一法师说:“人不可能每一步都正确,不用回头看,也不要批判那时候的自己。要始终相信, 所走之路,所遇之人,所留之遗憾,都是应该经历的,对错不由心,不必难过,山水一程,人各有命。”
人的这一生,面临着许多选择,每一步都是自己的选择,既然选择了,无论对错,都不要遗憾。
人生路上也是充满了迷茫,随心而行,便是自己最好的选择,你所拥有的,都是你应该得到的。
人生不完美,我们不可能什么都拥有,随缘遇到,谁也不知道明天和不幸哪一个先到,无论是对错,对于当时的自己都是最好的选择。
张爱玲说:“不必站在五十岁的年龄,悔恨三十岁的生活;也不必站在三十岁的年龄,悔恨十七岁的爱情。我们不能站在后来的高度,去批判当年的自己,这不公平。如果再来一次,以当时的阅历,还是会做出同样的选择。试着与自己和解,去接受,每一个时期的自己。”
人生就是这样,走过来就不要后悔,不要总是后悔以前的事情,人生的许多事情,只有走过去,才能知道是对是错。
年轻的时候,做出什么选择不可怕,毕竟能够有机会挽回,真正该担心的,是因为害怕犯错而不敢做出选择。
在人的成长过程中,谁都可能犯错。在错误中改正,只要是自己的选择,每一次的犯错,也都能让自己长一些经验。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不犯错的人,人无完人,不可能每一步都正确。是人就会犯错,我们要学会原谅自己,允许自己犯错,接受教训,不留遗憾,如果事与愿违,那一定是另有安排。
余华说:“这烟火人间,事事值得,事事也遗憾。”
真正让自己遗憾的是从未做出选择,而不是做错了什么,但凡成功,都是经过失败,总结经验而得到的。
这世间没有白走的路,每一步都算数。即便曾经走错了路,那些错误也会成为你日后的铺垫,在希望中成长,重点是走的过程,只有不断累积经验,才能让自己成长。
走错的路,不过就是另一种多自己的成就,走过来,即使错误也是回不去的事情,不要过分要求自己,不必不放过自己。
人生是一个不断成长的过程,我们需要在错误中锻炼自己,也需要知错就改,让自己成熟。
很喜欢这样一句话:“生活不需要比别人过得好,但一定要比以前过得好,人生最幸福的事,不是活得像别人,而是在努力之后活的更像自己。”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人生,每个人的人生经历就是自己摸索出来的,不同的选择,就会有不同的结果,但请相信,你所走的每一步,曾经作出的每一次选择,都是当时最好的决定,也是上天最好的安排。
所以,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只有一直往前,而不能后退,更不能超你重新来过,你若想成功,就要不断尝试,越挫越勇。
不要怕困难,更不要怕犯错,人生中的每一次选择,都是在用自己独特的方式,选择属于自己的人生和幸福。
屈原在《离骚》中写道:“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所以,人生不要不要怕,而不敢出发,每一个阶段做出的选择都是最好的决定。
遇事随心而动,随缘而行,不管怎么选择,都会有缺憾,无论你如何精心安排,都敌不过命运的安排。 https://t.cn/A6oBXVGJ
人的这一生,面临着许多选择,每一步都是自己的选择,既然选择了,无论对错,都不要遗憾。
人生路上也是充满了迷茫,随心而行,便是自己最好的选择,你所拥有的,都是你应该得到的。
人生不完美,我们不可能什么都拥有,随缘遇到,谁也不知道明天和不幸哪一个先到,无论是对错,对于当时的自己都是最好的选择。
张爱玲说:“不必站在五十岁的年龄,悔恨三十岁的生活;也不必站在三十岁的年龄,悔恨十七岁的爱情。我们不能站在后来的高度,去批判当年的自己,这不公平。如果再来一次,以当时的阅历,还是会做出同样的选择。试着与自己和解,去接受,每一个时期的自己。”
人生就是这样,走过来就不要后悔,不要总是后悔以前的事情,人生的许多事情,只有走过去,才能知道是对是错。
年轻的时候,做出什么选择不可怕,毕竟能够有机会挽回,真正该担心的,是因为害怕犯错而不敢做出选择。
在人的成长过程中,谁都可能犯错。在错误中改正,只要是自己的选择,每一次的犯错,也都能让自己长一些经验。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不犯错的人,人无完人,不可能每一步都正确。是人就会犯错,我们要学会原谅自己,允许自己犯错,接受教训,不留遗憾,如果事与愿违,那一定是另有安排。
余华说:“这烟火人间,事事值得,事事也遗憾。”
真正让自己遗憾的是从未做出选择,而不是做错了什么,但凡成功,都是经过失败,总结经验而得到的。
这世间没有白走的路,每一步都算数。即便曾经走错了路,那些错误也会成为你日后的铺垫,在希望中成长,重点是走的过程,只有不断累积经验,才能让自己成长。
走错的路,不过就是另一种多自己的成就,走过来,即使错误也是回不去的事情,不要过分要求自己,不必不放过自己。
人生是一个不断成长的过程,我们需要在错误中锻炼自己,也需要知错就改,让自己成熟。
很喜欢这样一句话:“生活不需要比别人过得好,但一定要比以前过得好,人生最幸福的事,不是活得像别人,而是在努力之后活的更像自己。”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人生,每个人的人生经历就是自己摸索出来的,不同的选择,就会有不同的结果,但请相信,你所走的每一步,曾经作出的每一次选择,都是当时最好的决定,也是上天最好的安排。
所以,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只有一直往前,而不能后退,更不能超你重新来过,你若想成功,就要不断尝试,越挫越勇。
不要怕困难,更不要怕犯错,人生中的每一次选择,都是在用自己独特的方式,选择属于自己的人生和幸福。
屈原在《离骚》中写道:“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所以,人生不要不要怕,而不敢出发,每一个阶段做出的选择都是最好的决定。
遇事随心而动,随缘而行,不管怎么选择,都会有缺憾,无论你如何精心安排,都敌不过命运的安排。 https://t.cn/A6oBXVGJ
#情感[超话]#[心]安静,是富足的开始,人生最好的境界,是丰富的安静,尽己力,听天命,无愧于心,不惑于情,顺势而为,随遇而安,知错就改,迷途知返,在喜欢自己的人身上用心,在不喜欢自己的人身上健忘,花开不为谁红,花香不为谁浓,不惊不扰,不骄不躁,于安静中沉淀自我,在简洁中领悟快乐,于无声处听雨,于寂静中看山,一个人内心安静朴素,圈子干净简单,生活自然顺遂圆满,如此一生,甚好!……
山东临沂,小伙花200元买了棵盆栽,没想到摊上了大事!这盆栽看起来就像个树根,但胜在造型独特,小伙买回来希望能长出“奇迹”,没想等来的不是惊喜而是惊吓!一个朋友提醒他,你养这个东西是违法的,赶紧“自首”吧!
原来,这个小伙是个爱花之人,家中有个小院子种满了他喜欢的花花草草,平时他就喜欢收集一些稀奇的花种!一是感觉有新鲜感,二是显得品味高。这次小伙在花卉市场看中了一颗盆栽,是他之前从未见过,因为造型很有个性,让小伙一眼钟意了!
虽然不知道这是什么植物,也不知道它会不会开花,但小伙子想着“铁树都会开花”,这东西万一开出花来,那也是一个奇迹!对养花的来人来说,是多么有成就感呢?于是,他就因为眼缘,花200块钱把这个东西买了下来,可刚到家就被老婆“嘲笑”买个没用的树根回来。
小伙不服气,相信自己的眼光,对这盆栽精心呵护,期待它早日开花!后来,小伙跟朋友分享了这个盆栽,对方看后非常吃惊,反问小伙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吗?
小伙子一脸懵,反问对方干嘛这样大惊小怪?
对方说,你这盆栽是“观音莲座蕨”,被国家列为保护植物,赶紧上交吧,不然就违法了!”
小伙也是吓了一跳,不过他还是将信将疑,真是保护植物,自己能花200元就买下来吗?
可是查阅相关资料后,小伙的心也开始慌了,自己是真的误买到“观音莲座蕨”了!不知道自己这算不算违法,小伙心里也没底,但还是和他老婆开着车把盆栽往当地林业单位送!
在车上,小伙的妻子很担心的问小伙:“万一你送过去,被关起来怎么办?”
“那也要去,毕竟咱犯错误在先!”小伙一脸坚决!就这样两人来到了林业单位,小伙担心会有事情,让妻子不要进去,自己端着盆栽就进去了!
后来,经过林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确认,这确实是一颗“观音莲座蕨”,而小伙因为主动上交,并且承认自己的错误,并没有受到惩罚!
小伙也是提醒大家,不要犯和他同意的错误,如果真的误买,一定要及时上交!
那么,如果小伙经朋友提醒后,依然不上交,事后被发现会受到什么惩罚呢?
根据《刑法》第344条的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加工、贩卖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 点保护的植物,一经发现,处3年以下刑期、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刑期,并处罚金。
不过,刑事犯罪是讲证据的,另外主客观也要一致!小伙在买这颗盆栽的时候,并不知道这是保护植物,主观上不存在故意买保护植物的行为。客观上来看,也是不小心买到了一颗保护植物,后经人提醒才知道自己买到了保护植物。
所以,小伙子的行为只是过失,过失不构成犯罪!所以只要小伙子主动上交,就不用接受处罚!
不过,是不是过失,也不是小伙说了算的,有关部门会调查这盆栽的来源是不是跟小伙说的一致,比如小伙哪里买的?花了多少钱?用什么方式交易的?卖的人知道不知道?小伙买的时候知道不知道等综合来判断。
小伙花200元买的,显然是不知情才误买!但后来经过朋友的提醒,小伙已经知道这颗盆栽是保护植物了,如果明知不交,就会把“过失购买”变为“故意养殖”,那行为就严重l !哪怕小伙买的只是一株,那也是要立案的!
所以说,这小伙的求生的欲 望很强!做出了一个很正确的选择!不像有的人知道自己误买到 “观音莲座蕨”,就会想着趁机转卖发财!小伙不贪心,更懂法,避免了牢狱之灾!这种知错就改的精神,值得我们点赞 !
在这里也提醒大家,如果意外得到保护的植物,一定要及时上交,否则牢底坐穿,后悔莫及!#公益救援在行动##定格#
原来,这个小伙是个爱花之人,家中有个小院子种满了他喜欢的花花草草,平时他就喜欢收集一些稀奇的花种!一是感觉有新鲜感,二是显得品味高。这次小伙在花卉市场看中了一颗盆栽,是他之前从未见过,因为造型很有个性,让小伙一眼钟意了!
虽然不知道这是什么植物,也不知道它会不会开花,但小伙子想着“铁树都会开花”,这东西万一开出花来,那也是一个奇迹!对养花的来人来说,是多么有成就感呢?于是,他就因为眼缘,花200块钱把这个东西买了下来,可刚到家就被老婆“嘲笑”买个没用的树根回来。
小伙不服气,相信自己的眼光,对这盆栽精心呵护,期待它早日开花!后来,小伙跟朋友分享了这个盆栽,对方看后非常吃惊,反问小伙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吗?
小伙子一脸懵,反问对方干嘛这样大惊小怪?
对方说,你这盆栽是“观音莲座蕨”,被国家列为保护植物,赶紧上交吧,不然就违法了!”
小伙也是吓了一跳,不过他还是将信将疑,真是保护植物,自己能花200元就买下来吗?
可是查阅相关资料后,小伙的心也开始慌了,自己是真的误买到“观音莲座蕨”了!不知道自己这算不算违法,小伙心里也没底,但还是和他老婆开着车把盆栽往当地林业单位送!
在车上,小伙的妻子很担心的问小伙:“万一你送过去,被关起来怎么办?”
“那也要去,毕竟咱犯错误在先!”小伙一脸坚决!就这样两人来到了林业单位,小伙担心会有事情,让妻子不要进去,自己端着盆栽就进去了!
后来,经过林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确认,这确实是一颗“观音莲座蕨”,而小伙因为主动上交,并且承认自己的错误,并没有受到惩罚!
小伙也是提醒大家,不要犯和他同意的错误,如果真的误买,一定要及时上交!
那么,如果小伙经朋友提醒后,依然不上交,事后被发现会受到什么惩罚呢?
根据《刑法》第344条的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加工、贩卖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 点保护的植物,一经发现,处3年以下刑期、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刑期,并处罚金。
不过,刑事犯罪是讲证据的,另外主客观也要一致!小伙在买这颗盆栽的时候,并不知道这是保护植物,主观上不存在故意买保护植物的行为。客观上来看,也是不小心买到了一颗保护植物,后经人提醒才知道自己买到了保护植物。
所以,小伙子的行为只是过失,过失不构成犯罪!所以只要小伙子主动上交,就不用接受处罚!
不过,是不是过失,也不是小伙说了算的,有关部门会调查这盆栽的来源是不是跟小伙说的一致,比如小伙哪里买的?花了多少钱?用什么方式交易的?卖的人知道不知道?小伙买的时候知道不知道等综合来判断。
小伙花200元买的,显然是不知情才误买!但后来经过朋友的提醒,小伙已经知道这颗盆栽是保护植物了,如果明知不交,就会把“过失购买”变为“故意养殖”,那行为就严重l !哪怕小伙买的只是一株,那也是要立案的!
所以说,这小伙的求生的欲 望很强!做出了一个很正确的选择!不像有的人知道自己误买到 “观音莲座蕨”,就会想着趁机转卖发财!小伙不贪心,更懂法,避免了牢狱之灾!这种知错就改的精神,值得我们点赞 !
在这里也提醒大家,如果意外得到保护的植物,一定要及时上交,否则牢底坐穿,后悔莫及!#公益救援在行动##定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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