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真的这辈子都没想到有一天能这么白 姐从小黑到大 还被取过外号叫煤球 可想而知多黑 但是姐现在成功逆袭了 不敢说特别白 从黄2.5变成黄一白而已 皮肤白里透粉特别细腻 姐哭死 原来姐素颜都可以这么漂亮 24岁的皮肤状态比16岁的自己还要好 我爱科技 感谢科技力量 感谢金钱 感谢宇宙 感谢自己 [心]
在变美这件事上我简直太幸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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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山爱科技:刚才在12337平台举报成功。https://t.cn/A6ONAGWE
受理。不见有回复。调查进展。
广东省清远市、那位今有权的高官大领导、为这村书记梁北榕和黑恶势力成员罗汝庭和林敏强、林榕平作保护伞。把这些黑恶势力成员对实名举报者我、龙志辉恶性报复的案件压下来。不查。
村书记梁北榕在职时为个人利益与黑恶势力成员罗汝廷、林敏强、林榕平等人偷取国家资源瓷坭、毁坏农田与村道,偷取河沙毁坏、河藏。偷取国家瓷沙矿毁坏山林,偷倒建筑垃圾影响生态等等问题。
村书记梁北榕在职时指使黑社会成员罗汝廷、林榕平、林敏强等人、恶性报复实名举报者我、《龙志辉》案件。
案件一:有案不立、渎职。
案件一:2015年7月7日、小市南大街74号后座704被放火烧屋、恐吓、殴打我本人龙志辉,本人打110报案,接警单位:清远市清城区洲心派出所。报案回执编号为:R4418025600002015070169 放火烧屋、恐吓我者,已构成放火罪、恐吓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人罪,属于刑事犯罪,已构成刑事犯罪事实。但清远市清城区洲心派出所一直没有立案侦查,也没有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安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决定不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而至今我本人龙志辉并没有受到不予立案通知书,清远市清城区洲心派出所有案不立,是否构成玩忽职守罪?
案件二:立案不办、隐案不查。
案件二:黑恶势力打击报复破坏实名举报者本人龙志辉祖坟。2017年4月12日、2017年4月16日位于清城区源潭镇黄茅村委会石古坦路口的龙某祖坟被毁坏两次还一块块先人骨头打碎,已构成故意毁坏尸骨、骨灰罪。经2021年6月24日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当局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管辖范畴。但至今没有处理结果。经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核实,该事项应当依法履职途径办理,已转源潭派出所处理,但至今没有具体处理结果。
案件三:有案不立、渎职、护黑。2018年1月19日受案、受案是有期限的、至今2023年9月16日没有立案。严重违犯《程序违法》。
案件三:有案不立、渎职。2018年1月19日晚23时许,在清城区高桥管理区禾丰木厂,林榕平组织黑恶势力带10多人入厂殴打实名举报者我龙志辉,使本人龙志辉至伤及抢走钱与物,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抢劫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受案单位:清远市公安局源潭派出所。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日。但2018年1月19日受案、受案是有期限的、至今2023年9月16日没有立案。有案不立、渎职、护黑。我在当地政府相关部门逐级检举揭发此事至今一直没有处理过我所反映的检举揭发。
案件四:相护推诿、扯皮、不处理、护黑。
案件四:黑社会成员林榕平为个人利益在2021年多次在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高桥社区大和塘村石龙仔偷倒建筑垃圾,我一直实名举报、相关部门都不管。至今2023年9月16日的建筑垃圾依然没有清走。本人我在2022年12月16日还到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城分局做过笔录。 https://t.cn/R2WxnxV
受理。不见有回复。调查进展。
广东省清远市、那位今有权的高官大领导、为这村书记梁北榕和黑恶势力成员罗汝庭和林敏强、林榕平作保护伞。把这些黑恶势力成员对实名举报者我、龙志辉恶性报复的案件压下来。不查。
村书记梁北榕在职时为个人利益与黑恶势力成员罗汝廷、林敏强、林榕平等人偷取国家资源瓷坭、毁坏农田与村道,偷取河沙毁坏、河藏。偷取国家瓷沙矿毁坏山林,偷倒建筑垃圾影响生态等等问题。
村书记梁北榕在职时指使黑社会成员罗汝廷、林榕平、林敏强等人、恶性报复实名举报者我、《龙志辉》案件。
案件一:有案不立、渎职。
案件一:2015年7月7日、小市南大街74号后座704被放火烧屋、恐吓、殴打我本人龙志辉,本人打110报案,接警单位:清远市清城区洲心派出所。报案回执编号为:R4418025600002015070169 放火烧屋、恐吓我者,已构成放火罪、恐吓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人罪,属于刑事犯罪,已构成刑事犯罪事实。但清远市清城区洲心派出所一直没有立案侦查,也没有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安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决定不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而至今我本人龙志辉并没有受到不予立案通知书,清远市清城区洲心派出所有案不立,是否构成玩忽职守罪?
案件二:立案不办、隐案不查。
案件二:黑恶势力打击报复破坏实名举报者本人龙志辉祖坟。2017年4月12日、2017年4月16日位于清城区源潭镇黄茅村委会石古坦路口的龙某祖坟被毁坏两次还一块块先人骨头打碎,已构成故意毁坏尸骨、骨灰罪。经2021年6月24日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当局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管辖范畴。但至今没有处理结果。经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核实,该事项应当依法履职途径办理,已转源潭派出所处理,但至今没有具体处理结果。
案件三:有案不立、渎职、护黑。2018年1月19日受案、受案是有期限的、至今2023年9月16日没有立案。严重违犯《程序违法》。
案件三:有案不立、渎职。2018年1月19日晚23时许,在清城区高桥管理区禾丰木厂,林榕平组织黑恶势力带10多人入厂殴打实名举报者我龙志辉,使本人龙志辉至伤及抢走钱与物,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抢劫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受案单位:清远市公安局源潭派出所。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日。但2018年1月19日受案、受案是有期限的、至今2023年9月16日没有立案。有案不立、渎职、护黑。我在当地政府相关部门逐级检举揭发此事至今一直没有处理过我所反映的检举揭发。
案件四:相护推诿、扯皮、不处理、护黑。
案件四:黑社会成员林榕平为个人利益在2021年多次在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高桥社区大和塘村石龙仔偷倒建筑垃圾,我一直实名举报、相关部门都不管。至今2023年9月16日的建筑垃圾依然没有清走。本人我在2022年12月16日还到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城分局做过笔录。 https://t.cn/R2WxnxV
有没有可能存在一种人,他们“爱国”,他们只“爱国”,他们不爱亲人,不爱邻居,不爱同胞,不爱伴侣,不爱同事,不爱陌生人,不爱熟人,不爱自然,不爱科技,不爱生物,不爱文学,不爱艺术,不爱蓝色的天空和绿色的大地,不爱上天创造的一切也不爱人类发明的所有,他们不爱任何东西,他们只“爱国”。这种人会不会存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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