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书摘 | 纪伯伦经典语录28句,句句深刻!】
1. 不要因为走得太远,忘了我们为什么出发。
2. 一个人有两个我 , 一个在黑暗中醒着 , 一个在光明中睡着。
3. 一个人的意义不在于他的成就,而在于他所企求成就的东西。
4. 和你一同笑过的人,你可能把他忘掉;但是一同和你哭过的人,你却永远不忘。
5. 昨天不过是今天的回忆,明天不过是今天的梦想。
6. 再遥远的目标,也经不起执着的坚持。
7. 自由是人类枷锁中最粗的一条。
8. 慷慨不是你把我比你更需要的东西给我,而是你把你比我更需要的东西也给了我。
9. 除了通过黑夜的道路,人们不能到达黎明。
10. 一个伟大的人有两颗心,一颗心流血,一颗心宽容。
11. 孩子其实并不是你们的孩子。他们是生命对自身渴求的儿女。他们借你们而生,却并非从你们而来。
12. 思想是天空中的鸟,在语言的笼里,也许会展翼,却不会飞翔。
13. 你背朝太阳,就只能看到自己的影子。
14. 理性独自掌权,是一种局限的力量;热情不加束缚,则是自我焚烧的火焰。
15. 如果有一天:你不再寻找爱情,只是去爱;你不再渴望成功,只是去做;你不再追求成长,只是去修行;一切才真正开始!
16. 应站在一起,但不要靠的太近。因为廊柱分立才能撑起庙宇。橡树和松柏也不能在彼此的阴影中生长。
17. 我看到了你,方才知道我为什么来到了这个世界。
18. 用记忆拥抱着过去,用希望拥抱着未来。
19. 苍鹰不携巢禾,才能独自飞越太阳
20. 虽然言语的波浪永远在我们上面喧哗,而我们的深处却永远是沉默的。
21. 爱,除了自己,既不给予,也不索取;爱,既不占有,也不被任何人占有;爱,仅仅满足于自己而已。
22. 生命的确是黑暗的,除非是有了激励;一切的激励都是盲目的,除非是有了知识;一切的知识都是徒然的,除非是有了梦想;一切的梦想都是虚空的,除非是有了爱。
23. 我睁开眼睛,看到的是一片黑暗;我张口说话,说出的全是悲伤。
24. 假如你把秘密泄露给了风,就不应责怪风把秘密泄露给了森林。
25. 我曾对一条小溪谈到大海,小溪认为我只是一个幻想的夸张者;我也曾对大海谈到小溪,大海认为我只是一个低估的毁谤者。
26. 我愿意同走路的人一同行走。我不愿站住看着队伍走过。
27. 记忆是相见的一种方式。
28. 慷慨是超过自己能力的施与,自尊是少于自己需要的接受。
1. 不要因为走得太远,忘了我们为什么出发。
2. 一个人有两个我 , 一个在黑暗中醒着 , 一个在光明中睡着。
3. 一个人的意义不在于他的成就,而在于他所企求成就的东西。
4. 和你一同笑过的人,你可能把他忘掉;但是一同和你哭过的人,你却永远不忘。
5. 昨天不过是今天的回忆,明天不过是今天的梦想。
6. 再遥远的目标,也经不起执着的坚持。
7. 自由是人类枷锁中最粗的一条。
8. 慷慨不是你把我比你更需要的东西给我,而是你把你比我更需要的东西也给了我。
9. 除了通过黑夜的道路,人们不能到达黎明。
10. 一个伟大的人有两颗心,一颗心流血,一颗心宽容。
11. 孩子其实并不是你们的孩子。他们是生命对自身渴求的儿女。他们借你们而生,却并非从你们而来。
12. 思想是天空中的鸟,在语言的笼里,也许会展翼,却不会飞翔。
13. 你背朝太阳,就只能看到自己的影子。
14. 理性独自掌权,是一种局限的力量;热情不加束缚,则是自我焚烧的火焰。
15. 如果有一天:你不再寻找爱情,只是去爱;你不再渴望成功,只是去做;你不再追求成长,只是去修行;一切才真正开始!
16. 应站在一起,但不要靠的太近。因为廊柱分立才能撑起庙宇。橡树和松柏也不能在彼此的阴影中生长。
17. 我看到了你,方才知道我为什么来到了这个世界。
18. 用记忆拥抱着过去,用希望拥抱着未来。
19. 苍鹰不携巢禾,才能独自飞越太阳
20. 虽然言语的波浪永远在我们上面喧哗,而我们的深处却永远是沉默的。
21. 爱,除了自己,既不给予,也不索取;爱,既不占有,也不被任何人占有;爱,仅仅满足于自己而已。
22. 生命的确是黑暗的,除非是有了激励;一切的激励都是盲目的,除非是有了知识;一切的知识都是徒然的,除非是有了梦想;一切的梦想都是虚空的,除非是有了爱。
23. 我睁开眼睛,看到的是一片黑暗;我张口说话,说出的全是悲伤。
24. 假如你把秘密泄露给了风,就不应责怪风把秘密泄露给了森林。
25. 我曾对一条小溪谈到大海,小溪认为我只是一个幻想的夸张者;我也曾对大海谈到小溪,大海认为我只是一个低估的毁谤者。
26. 我愿意同走路的人一同行走。我不愿站住看着队伍走过。
27. 记忆是相见的一种方式。
28. 慷慨是超过自己能力的施与,自尊是少于自己需要的接受。
列夫托尔斯泰说:“人生的一切变化,一切魅力,一切美都是由光明和阴影构成的。”
纵然原生家庭有种种问题,我们要经历的苦与难多种多样,但是你要知道:
成长与否,全在于你。
选择从依赖变成对抗依赖,然后最终走向独立,都时刻需要我们莫大的勇气。
最后这种光明和阴影,将构成我们完美的人生。
“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
成长是一条艰辛的路,而每个人都将愿意为此付出一切。
因为我们都不愿做那个“睡着的人”。
纵然原生家庭有种种问题,我们要经历的苦与难多种多样,但是你要知道:
成长与否,全在于你。
选择从依赖变成对抗依赖,然后最终走向独立,都时刻需要我们莫大的勇气。
最后这种光明和阴影,将构成我们完美的人生。
“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
成长是一条艰辛的路,而每个人都将愿意为此付出一切。
因为我们都不愿做那个“睡着的人”。
赵女士去淋浴中心,刚脱了衣服准备洗澡,没想到闯入2个陌生的男人。赵女士被吓得不轻,可淋浴区的负责人却解释说,这2个男人是修理工,希望赵女士理解。赵女士一怒,把淋浴中心告了,要求他们赔偿10000元,可淋浴中心表示太多接受不了!
赵女士今年40多岁,她没想到自己会遇上了这么倒霉的事情!她当时按照淋浴中心的要求,脱光衣服后才能进入淋浴区,可没想到对面的淋浴区里居然走出来1个男人,当时赵女士没穿衣服,就这样被看到。可这还没完,赵女士还没缓过神呢,没想到又走进来一位男人!
赵女士被接连而来的一幕吓得不轻,飞快跑出淋浴区,并且大声呼救,工作人员这才闻声赶来。负责向赵女士解释说这两个男人是他们请来的维修工,因为有淋浴的设备坏了需要维修,他们当时忘记通知赵女士。
负责人承认了自己工作上的错误,向赵女士道了歉,希望她能理解一下。但是,赵女士认为光道歉还不够,自己被看了,精神受到了损失,这给她造成了很大的困扰!于是,她要求淋浴中心赔偿10000元,并且作出书面道歉,但淋浴中心认为这赔偿太多,不同意赔偿,双方因此去法院调解。(来源:光明网)
这10000的赔偿,有人说,有人说少,那么赵女士要求赔偿10000元的要求,合理吗?
首先,赵女士去淋浴中心洗澡,是买票进入的,那么双方之间的服务合同就依法成立。所以,沐浴中心有义务保障赵女士的安全和隐私,否则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赵女士是按照沐浴中心的规定,脱衣后进入了洗浴区,但工作人员却没有告知赵女士女宾区有设施正在维修,也没有设置警示牌去提醒她,明显存在工作上的失误!
最后,赵女士跑出淋浴区后,相关的工作人员还是没有及时到场保护,放任下一个顾客可能再次出现这样的问题,这说明该淋浴中心管理不善,根本就不重视客户的隐私。
综上所述,沐浴中心对此负有主要责任,他们的行为不仅侵害了赵女士的人身权利,还给她造成了精神方面的伤害。
因此,法院调解如下:让沐浴中心赔偿赵女士5000元,作为其精神损害抚慰金,并且作出书面道歉。
有网友说,赵女士的要求确实有点高了,人家又不是故意的,凭心而论,1000左右就好,要求太高就是得理不饶人了。看一眼5000块?究竟维护的是自己的尊严,还是啥?不好下结论。是不是拿到5000块自己的精神就没有损失了呢?不要闹到法庭才是真正的维护尊严。一个人能不能令人敬佩和尊重,不是用钱来衡量的。
我不知道这位朋友是咋想的,换个角度说,如果是你的家属遇到这样的事情,你能这样轻易原谅对方吗?法律就是用来保护我们的,我觉得赵女士没有错,应当保护自己合法权益!洗浴中心就应该承担管理不当责任,这一点所有人都无异议。
洗浴中心虽然没有主观故意,但是有过失,过失即过错。既然由于此过失给消费者造成了精神损失,就应当承担赔偿的民事责任,所以这个判决没毛病!而赵女士要钱一点错没有也不过份,因为精神损失无价,有的精神损失会一生抹不掉!
既然淋浴故障了在维修,就该提醒一下,或暂不接待新来的顾客,不能一句工作失误就完事了啊,有人会造成阴影的。而且精神损失费根本没标准,法院判的5000元也只是根据受害人的索赔金额调解的结果。
一个女子遇到上述事情该有多无援,不是一万几千就可打发吧,本可以避免发生的事就是因为责任不到位造成这种尴尬的局面,只是区区5千元就算解决了,算多吗?这能让该责任人长记性了吗?赔偿狠一点才能让其吸取应有的教训!
对于此事,你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公益救援在行动##生活#
赵女士今年40多岁,她没想到自己会遇上了这么倒霉的事情!她当时按照淋浴中心的要求,脱光衣服后才能进入淋浴区,可没想到对面的淋浴区里居然走出来1个男人,当时赵女士没穿衣服,就这样被看到。可这还没完,赵女士还没缓过神呢,没想到又走进来一位男人!
赵女士被接连而来的一幕吓得不轻,飞快跑出淋浴区,并且大声呼救,工作人员这才闻声赶来。负责向赵女士解释说这两个男人是他们请来的维修工,因为有淋浴的设备坏了需要维修,他们当时忘记通知赵女士。
负责人承认了自己工作上的错误,向赵女士道了歉,希望她能理解一下。但是,赵女士认为光道歉还不够,自己被看了,精神受到了损失,这给她造成了很大的困扰!于是,她要求淋浴中心赔偿10000元,并且作出书面道歉,但淋浴中心认为这赔偿太多,不同意赔偿,双方因此去法院调解。(来源:光明网)
这10000的赔偿,有人说,有人说少,那么赵女士要求赔偿10000元的要求,合理吗?
首先,赵女士去淋浴中心洗澡,是买票进入的,那么双方之间的服务合同就依法成立。所以,沐浴中心有义务保障赵女士的安全和隐私,否则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赵女士是按照沐浴中心的规定,脱衣后进入了洗浴区,但工作人员却没有告知赵女士女宾区有设施正在维修,也没有设置警示牌去提醒她,明显存在工作上的失误!
最后,赵女士跑出淋浴区后,相关的工作人员还是没有及时到场保护,放任下一个顾客可能再次出现这样的问题,这说明该淋浴中心管理不善,根本就不重视客户的隐私。
综上所述,沐浴中心对此负有主要责任,他们的行为不仅侵害了赵女士的人身权利,还给她造成了精神方面的伤害。
因此,法院调解如下:让沐浴中心赔偿赵女士5000元,作为其精神损害抚慰金,并且作出书面道歉。
有网友说,赵女士的要求确实有点高了,人家又不是故意的,凭心而论,1000左右就好,要求太高就是得理不饶人了。看一眼5000块?究竟维护的是自己的尊严,还是啥?不好下结论。是不是拿到5000块自己的精神就没有损失了呢?不要闹到法庭才是真正的维护尊严。一个人能不能令人敬佩和尊重,不是用钱来衡量的。
我不知道这位朋友是咋想的,换个角度说,如果是你的家属遇到这样的事情,你能这样轻易原谅对方吗?法律就是用来保护我们的,我觉得赵女士没有错,应当保护自己合法权益!洗浴中心就应该承担管理不当责任,这一点所有人都无异议。
洗浴中心虽然没有主观故意,但是有过失,过失即过错。既然由于此过失给消费者造成了精神损失,就应当承担赔偿的民事责任,所以这个判决没毛病!而赵女士要钱一点错没有也不过份,因为精神损失无价,有的精神损失会一生抹不掉!
既然淋浴故障了在维修,就该提醒一下,或暂不接待新来的顾客,不能一句工作失误就完事了啊,有人会造成阴影的。而且精神损失费根本没标准,法院判的5000元也只是根据受害人的索赔金额调解的结果。
一个女子遇到上述事情该有多无援,不是一万几千就可打发吧,本可以避免发生的事就是因为责任不到位造成这种尴尬的局面,只是区区5千元就算解决了,算多吗?这能让该责任人长记性了吗?赔偿狠一点才能让其吸取应有的教训!
对于此事,你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公益救援在行动##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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