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会普法课堂#维权时间#
【员工隐瞒婚姻状况 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读者来信
编辑您好!
我于2016年6月1日与一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在填写入职申请表时,婚姻状况一项我勾选为未婚,紧急联系人一栏联系人为张先生。后公司得知我已于2015年4月登记结婚,张先生实际上是我丈夫。根据公司《员工手册》第九条规定:“应聘员工必须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无误,一经发现虚报或伪造,公司有权立即将其辞退。”公司以我隐瞒婚姻状况、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与我解除劳动合同。
我认为婚姻状况是我的个人隐私,公司因此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请问我的想法对吗?
广东 阿芳
-----------------------------------------------------
为您释疑
阿芳您好!
根据您的描述,本案争议焦点为公司以隐瞒婚姻状况为由单方面解除与您的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首先,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这里的基本情况是指劳动者的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学历等,而劳动者的婚育状况应属个人隐私范畴,除非用人单位能证明该隐私信息与履行劳动合同存在直接的关联关系,否则劳动者没有向用人单位报告的义务。
其次,根据我国《就业促进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用妇女的工程或者工作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以及《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的规定,且劳动者的婚育状况属个人隐私的范畴,故除针对国家规定的特定岗位进行招聘外,女性劳动者在应聘时可以拒绝用人单位对于其婚育状况的询问,即使处于弱势地位的女性劳动者迫于现实功利而选择做出不实的陈述,也不应认定为违反诚实信用,更不应认定为以欺诈手段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
最后,公司的规章制度既侵犯了女职工的个人隐私权,又变相限制了女职工的就业及劳动权利,违反上述法律规定,应认定为违法。
在此提醒女性劳动者,应聘时可以拒绝用人单位对于其婚育状况等隐私问题的询问。
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 黄乐平(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员工隐瞒婚姻状况 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读者来信
编辑您好!
我于2016年6月1日与一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在填写入职申请表时,婚姻状况一项我勾选为未婚,紧急联系人一栏联系人为张先生。后公司得知我已于2015年4月登记结婚,张先生实际上是我丈夫。根据公司《员工手册》第九条规定:“应聘员工必须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无误,一经发现虚报或伪造,公司有权立即将其辞退。”公司以我隐瞒婚姻状况、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与我解除劳动合同。
我认为婚姻状况是我的个人隐私,公司因此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请问我的想法对吗?
广东 阿芳
-----------------------------------------------------
为您释疑
阿芳您好!
根据您的描述,本案争议焦点为公司以隐瞒婚姻状况为由单方面解除与您的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首先,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这里的基本情况是指劳动者的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学历等,而劳动者的婚育状况应属个人隐私范畴,除非用人单位能证明该隐私信息与履行劳动合同存在直接的关联关系,否则劳动者没有向用人单位报告的义务。
其次,根据我国《就业促进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用妇女的工程或者工作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以及《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的规定,且劳动者的婚育状况属个人隐私的范畴,故除针对国家规定的特定岗位进行招聘外,女性劳动者在应聘时可以拒绝用人单位对于其婚育状况的询问,即使处于弱势地位的女性劳动者迫于现实功利而选择做出不实的陈述,也不应认定为违反诚实信用,更不应认定为以欺诈手段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
最后,公司的规章制度既侵犯了女职工的个人隐私权,又变相限制了女职工的就业及劳动权利,违反上述法律规定,应认定为违法。
在此提醒女性劳动者,应聘时可以拒绝用人单位对于其婚育状况等隐私问题的询问。
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 黄乐平(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北京市工会十四大代表贾树庆:工会大家庭让我倍感幸福温暖】5月6日上午,北京市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在北京会议中心胜利召开。北京市工会十四大代表贾树庆在接受中工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北京市总工会主席刘伟在会上提到了快递小哥、保洁、保安等岗位的职工,力争5年内实现非公企业职工入会率动态保持在80%以上,不难看出工会组织正深入基层,从基层做起,切实了解基层职工需求,解决一线职工实际困难,这让我们一线工作者非常感动,倍感温暖。尤其是还提到,让外地职工在北京能有立足之地,给予外地职工更好的平台和空间,这让我们感觉生活在北京工会这个大家庭里是非常幸福的。https://t.cn/EoNaam6
#工会十七大#【潘玉华: 以“匠心”焊接精品】10月22日,中国工会第十七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来自中国电子科技集团高级技师潘玉华二十年来一直从事无线电精密组装工作。潘玉华在接受中工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次有幸参与中国工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既有压力又有动力。在今后的工作中,她将 以大国工匠标准提升自己,弥补短板,努力生产出更多的精品。https://t.cn/EZ5pCOY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