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义玉米喜获丰收 农民开车田间收割
黄河新闻网吕梁讯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10月3日,孝义市兑镇镇后庄村的农民们正在田间掰玉米、装玉米,一派丰收景象。
金秋时节,硕果累累。连日来,孝义市西部山区的玉米喜获丰收,农民们抢抓农时,抓住当前晴好天气,加紧收获、晾晒等工作,田间地头农家庭院处处呈现一派喜人的丰收景象。(李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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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男子花49万买二手奔驰,结果发现里程作假!一审法院判决“退一赔三”,男子获赔147万!但男子还没来得及庆祝,二手车商又提起上诉,结果二审法院改判:不构成消费欺诈!男子:说好的退一赔三,为什么没了呢?
凌先生是一个生意人,一直想买辆奔驰撑场面,但又觉得新车太贵,贬值太快,就寻思买一辆二手的,但一直没有物色到满意的。一天,凌先生的女儿在二手车商宁总的朋友圈看到一辆二手奔驰,总价49万,只开了4万公里,成色看起来非常不错,于是就跟凌先生说去看看这车。
凌先生听女儿说后,觉得这个价钱能拿下这辆只开了一年多的奔驰很合算!行程只有4万公里,可以算是准新车了,不过真的这么便宜吗?(来源:都市新闻在线)
于是,他就和女儿去看实车,发现车子的成色和公里数确实和朋友圈的照片一样!
这下凌先生心动了。不过毕竟是49万的车子,为了保险起见,凌先生还跟宁总确认这车辆是不是真的只开了4万公里,别把调过里程的车卖给自己!
宁总拍着胸脯说,这个你完全可以放心,这么贵的车子收过来,我们也是做过检查的。其实这车连40000公里都还没有到,实际的公里数是38351公里!为了证实这个公里数是否正确,我们已经通过自测和查看4S点的维修记录来确认过车况,没有发现修改过里程!
看到宁总这样说,凌先生也就没怀疑了。毕竟对方的二手车行开得很大,也有好多年的历史了,他就觉得这车肯定是没有问题的!
后来宁总说这车看的人很多,如果凌先生要的话要抓紧。凌先生怕好车被人抢走,就跟朋友借钱凑到了22万,然后又贷了29万把这车给拿下了。
车子买下后,凌先生开着感觉倍有面子。可后来凌先生把车开去保修,维修工说这车子不太对劲!
原来,维修工在仪表盘里发现了加装的“黄线”,当把仪表线拿下来后,公里数一下子变成了124416公里!明显是有人对车子的公里数动了手脚!
得知这个结果,凌先生傻眼了!当初宁总明明告诉自己这车行驶里程不到4万公里,现在却足足相差了8万公里?这明显是消费欺诈啊!如果这车的公里数这么高,哪值49万啊?
凌先生气不过,一张诉状把二手车商告上法院,要求退还购车款49万,并且3倍赔偿自己147万。
宁总在法庭上大呼冤枉,说自己根本就没有欺诈凌先生,而是他们收车的时候被人坑了!为了证明自己没有欺诈,他给出了以下的理由:
1、这车他们从上家收过来的时候,仪表盘的公里数就是38351,不是他们调的!
2、为了确认这车的公里数没有被调过,他们通过查看车辆的外观,以及跟4S店确认了该车的维修记录,没有发现有修改公里数的情况!
3、当时收车的时候有证人在场,该证人也说车子收过来就是38351公里,不是二手车商改的!
4、双方交易的时候,凌先生也看过车,也没发现问题。
所以,宁总认为自己不存在欺诈故意或篡改公里数的行为,现在他们愿意退车,但接受不了退一赔三!现在生意本来就难做,赚的是小利润,如果赔个147万,这店就要倒闭了!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二手车商主观上没有存在隐瞒的行为,但《根据消费者保护 法》第28条的规定:
二手车商在卖二手车时,有义务对车的来源是否合法、维修记录、交易记录、行驶里程维修记录、车辆是否存在问题等重要信息进行全 面核查、检测,并将核查、检测的准确结果以书面或者其他可以确认的方式告知消费者!
而本案的被告没有对车辆进行全 面检查,也没有把可能存在的隐患以书面或其他可核查的方式告知凌先生,故导致凌先生对车辆的认知与实际情况不符,才会掏钱把这车买下,二手车商要为自己的承诺负责。
综上,二手车商侵害了凌先生的知情权、自 由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意义上的欺诈行为,应当依照消保法第的规定,给凌先生退一赔三!
对于这个结果,凌先生很满意,现在车子白开了一年多,还获得了147万,自己可以直接买新车了!反过来看,这车买的值!
可是二手车商不服,选择上诉!天价赔偿又被法院改判了,凌先生就像做了场梦一样!
二审法官认为,车商售车之前,跟4S店确认过行驶里程,尽到了形式上的审查义务,因为维修单上显示的里程数是为38351公里,可以确定二手车商没有主动篡改过行驶里程,且对车辆被改过里程的事并不知情。
所以可以确定,二手车商没有存在主观上欺诈的故意,他们也是受害者!
不过,二手车商卖的车跟他们宣传的车况不符合,所以二手车商也要承担责任。
二审判决如下,因为车辆被使用了一年多的时间,折旧费为9万元,二手车商给凌先生退还购车款40万元,并且酌情赔偿凌先生25万元,而凌先生把车还给二手车商!
对于此事,有网友认为一审判决正确,就该退一赔三!
#公益救援在行动##定格#
凌先生是一个生意人,一直想买辆奔驰撑场面,但又觉得新车太贵,贬值太快,就寻思买一辆二手的,但一直没有物色到满意的。一天,凌先生的女儿在二手车商宁总的朋友圈看到一辆二手奔驰,总价49万,只开了4万公里,成色看起来非常不错,于是就跟凌先生说去看看这车。
凌先生听女儿说后,觉得这个价钱能拿下这辆只开了一年多的奔驰很合算!行程只有4万公里,可以算是准新车了,不过真的这么便宜吗?(来源:都市新闻在线)
于是,他就和女儿去看实车,发现车子的成色和公里数确实和朋友圈的照片一样!
这下凌先生心动了。不过毕竟是49万的车子,为了保险起见,凌先生还跟宁总确认这车辆是不是真的只开了4万公里,别把调过里程的车卖给自己!
宁总拍着胸脯说,这个你完全可以放心,这么贵的车子收过来,我们也是做过检查的。其实这车连40000公里都还没有到,实际的公里数是38351公里!为了证实这个公里数是否正确,我们已经通过自测和查看4S点的维修记录来确认过车况,没有发现修改过里程!
看到宁总这样说,凌先生也就没怀疑了。毕竟对方的二手车行开得很大,也有好多年的历史了,他就觉得这车肯定是没有问题的!
后来宁总说这车看的人很多,如果凌先生要的话要抓紧。凌先生怕好车被人抢走,就跟朋友借钱凑到了22万,然后又贷了29万把这车给拿下了。
车子买下后,凌先生开着感觉倍有面子。可后来凌先生把车开去保修,维修工说这车子不太对劲!
原来,维修工在仪表盘里发现了加装的“黄线”,当把仪表线拿下来后,公里数一下子变成了124416公里!明显是有人对车子的公里数动了手脚!
得知这个结果,凌先生傻眼了!当初宁总明明告诉自己这车行驶里程不到4万公里,现在却足足相差了8万公里?这明显是消费欺诈啊!如果这车的公里数这么高,哪值49万啊?
凌先生气不过,一张诉状把二手车商告上法院,要求退还购车款49万,并且3倍赔偿自己147万。
宁总在法庭上大呼冤枉,说自己根本就没有欺诈凌先生,而是他们收车的时候被人坑了!为了证明自己没有欺诈,他给出了以下的理由:
1、这车他们从上家收过来的时候,仪表盘的公里数就是38351,不是他们调的!
2、为了确认这车的公里数没有被调过,他们通过查看车辆的外观,以及跟4S店确认了该车的维修记录,没有发现有修改公里数的情况!
3、当时收车的时候有证人在场,该证人也说车子收过来就是38351公里,不是二手车商改的!
4、双方交易的时候,凌先生也看过车,也没发现问题。
所以,宁总认为自己不存在欺诈故意或篡改公里数的行为,现在他们愿意退车,但接受不了退一赔三!现在生意本来就难做,赚的是小利润,如果赔个147万,这店就要倒闭了!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二手车商主观上没有存在隐瞒的行为,但《根据消费者保护 法》第28条的规定:
二手车商在卖二手车时,有义务对车的来源是否合法、维修记录、交易记录、行驶里程维修记录、车辆是否存在问题等重要信息进行全 面核查、检测,并将核查、检测的准确结果以书面或者其他可以确认的方式告知消费者!
而本案的被告没有对车辆进行全 面检查,也没有把可能存在的隐患以书面或其他可核查的方式告知凌先生,故导致凌先生对车辆的认知与实际情况不符,才会掏钱把这车买下,二手车商要为自己的承诺负责。
综上,二手车商侵害了凌先生的知情权、自 由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意义上的欺诈行为,应当依照消保法第的规定,给凌先生退一赔三!
对于这个结果,凌先生很满意,现在车子白开了一年多,还获得了147万,自己可以直接买新车了!反过来看,这车买的值!
可是二手车商不服,选择上诉!天价赔偿又被法院改判了,凌先生就像做了场梦一样!
二审法官认为,车商售车之前,跟4S店确认过行驶里程,尽到了形式上的审查义务,因为维修单上显示的里程数是为38351公里,可以确定二手车商没有主动篡改过行驶里程,且对车辆被改过里程的事并不知情。
所以可以确定,二手车商没有存在主观上欺诈的故意,他们也是受害者!
不过,二手车商卖的车跟他们宣传的车况不符合,所以二手车商也要承担责任。
二审判决如下,因为车辆被使用了一年多的时间,折旧费为9万元,二手车商给凌先生退还购车款40万元,并且酌情赔偿凌先生25万元,而凌先生把车还给二手车商!
对于此事,有网友认为一审判决正确,就该退一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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