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略失败,我将被系统抹杀。离开那天,我最后对江裴说:「你现在还可以后悔,这是我给你的最后一次机会。」他满脸阴霾地扫了我故意点的十个男人一眼,一脸不屑。几天后,他在网上看到我吐血的消息疯狂找我。可是,晚了,老娘不干了。
攻略江裴第七年,他对外宣布他和白月光的婚讯,并且给我开出一亿分手费时,系统告诉我,攻略失败,我将在 10 天后脱离。我看看桌面上的支票,扯扯嘴角说:「不能再抢救一下吗?」系统告诉我:「不能。」对面的江裴以为我还想纠缠,不耐烦地说:「一个亿,足够你过好下半辈子,今后不要出现在我和诗诗的生活里。」行吧。我快速拿过那张支票。忍气吞声、装柔弱、假单纯、被他虐千百遍依旧爱他到骨子里的日子我也受够了。还剩 10 天,一天一千万,当 10 天的富婆也不错。想着,我低头翻手机。就在我翻通讯录时,他似乎还想说些什么:「只要你乖乖听话,我……」没等他说完,我已经打通了张姐的电话:「张姐吗?我记得你公司在这附近吧?现在立即给我找十个帅得各不相同的帅哥来陪我出去玩。」「对啊,现在,立刻,出工费好说,定位我已经发给你了,重点是 10 分钟内到达。」「江裴?哦,我和他分手了,快点,还剩 9 分半了,跑步前进。」挂了张姐的电话后,我抬起头看向眼前面容扭曲的江裴:「你刚说什么来着?」他脸都给气黑了,憋了好一会儿才憋出一句:「季思言,你不用这样故意气我。」我笑:「江总,我真没在气你,我今后不会打扰你和郑诗诗的,你放心。」他又被噎住,缓了一会儿,他说:「你最好记住你说的话!」我无所谓地点点头,并且对那边正跑步过来的十个小帅哥挥挥手。「江总。」「江总好。」小帅哥们先是对着旁边黑脸的江裴打招呼,然后腼腆地叫我:「姐姐好。」我被围绕在一片姐姐声中晕头转向,十弟环绕,非同凡响。我在弟弟的簇拥中往外走。在走到门口的时候,我稍微顿了一顿,回过头看气得脑袋冒青烟的江裴。「你现在还可以后悔。」我说,「这是我给你的最后一次机会。」他满脸阴霾地扫了那十个男人一眼,一脸不屑。「钱省着些花。」他说,「照你这速度恐怕不过几个月就要花完了,到时候别来找我。」「放心。」我笑,「我说话算数。」几个月么?我只剩 10 天了。
我转过身,不知道为什么,心口有些难受,闷闷的。是这具身体的自身反应?我低头,看到旁边弟弟伸出的手。我虽然是娱乐圈的小花一枚,但因为是江裴的人,所以除了工作以外,一直和其他异性保持距离。到了后来,他也不让我演戏了,只上综艺,不让我和其他异性有任何肢体接触。可是现在——我笑笑,伸手握住了弟弟的手。左手右手,一手一个。身后,我能感觉到江裴的视线狠狠扎在我的手上。「走吧,我们先去银行换钱,然后去吃好吃的。」我笑,握紧了弟弟的手。这几天,我要把这七年来不能做的事都做一遍。把钱换到我名下后,我先是带着十个弟弟一起去 A 市最好的餐厅吃饭。直接包场。把我喜欢吃的都给上一遍。吃完之后又和弟弟们一起去各种景点玩,这些年去不了的地方,都要去一遍。在这个世界里待了七年,很多地方我还是挺喜欢的。晚上还要带着十个弟弟一起去夜场玩,和弟弟们一起喝酒蹦迪。声色犬马,我都爱。在我蹦得飞起的时候,不知道是因为酒有些上头还是怎么回事,我似乎在人群中看到了江裴那张好看的脸。正当我想仔细看看的时候,旁边跟着声势浩大的我一天狂拍的狗仔挤进人群问我:「季思言,你这么做不怕江裴生气吗?」生气?我无所谓地摆摆手:「我和他已经分手了。」狗仔们对视了一眼,又问:「所以你是因为被抛弃所以自暴自弃了?」自暴自弃?「哪有?」我说,「我只是做了一直想干的事情而已,你不提我都快忘记他了。」我都已经攻略失败了,用了七年,始终还是没有能够走进他的心,人艰不拆,就不要再来刺痛我了。而且,我根本不喜欢他,他只不过是我的攻略对象。他只不过在每一次出差都会给我带礼物,只不过在我被别人欺负时出来对别人说我是他的人,只不过在我偶尔喝多了的时候会替我擦眼泪、给我喂药,只不过在我生病时放下工作来照顾我,只不过在我哭着问他到底爱不爱我的时候亲过我的额头。他只不过把我带在身边,让我在娱乐圈内顺风顺水七年而已。我还有下个攻略世界,曾经也有很多个攻略对象喜欢我,我都攻略成功了。他在我心里根本什么都不是。……真是扫兴。美好的一天都被他们打搅了。我抬头,往刚刚看到江裴的地方看去,果然,什么都没有,是我看错了。狗仔们还要问,我立即召唤十个弟弟开路。离开之前,我扔下一句:「你们要拍要写,行,但是能不能别打搅我的兴致,别问东问西的?」说完我就醉醺醺带着十个弟弟去酒店了。前台问开几间房。几间?那肯定开一间啊。总、统、套、房!#言情小说[超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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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转过身,不知道为什么,心口有些难受,闷闷的。是这具身体的自身反应?我低头,看到旁边弟弟伸出的手。我虽然是娱乐圈的小花一枚,但因为是江裴的人,所以除了工作以外,一直和其他异性保持距离。到了后来,他也不让我演戏了,只上综艺,不让我和其他异性有任何肢体接触。可是现在——我笑笑,伸手握住了弟弟的手。左手右手,一手一个。身后,我能感觉到江裴的视线狠狠扎在我的手上。「走吧,我们先去银行换钱,然后去吃好吃的。」我笑,握紧了弟弟的手。这几天,我要把这七年来不能做的事都做一遍。把钱换到我名下后,我先是带着十个弟弟一起去 A 市最好的餐厅吃饭。直接包场。把我喜欢吃的都给上一遍。吃完之后又和弟弟们一起去各种景点玩,这些年去不了的地方,都要去一遍。在这个世界里待了七年,很多地方我还是挺喜欢的。晚上还要带着十个弟弟一起去夜场玩,和弟弟们一起喝酒蹦迪。声色犬马,我都爱。在我蹦得飞起的时候,不知道是因为酒有些上头还是怎么回事,我似乎在人群中看到了江裴那张好看的脸。正当我想仔细看看的时候,旁边跟着声势浩大的我一天狂拍的狗仔挤进人群问我:「季思言,你这么做不怕江裴生气吗?」生气?我无所谓地摆摆手:「我和他已经分手了。」狗仔们对视了一眼,又问:「所以你是因为被抛弃所以自暴自弃了?」自暴自弃?「哪有?」我说,「我只是做了一直想干的事情而已,你不提我都快忘记他了。」我都已经攻略失败了,用了七年,始终还是没有能够走进他的心,人艰不拆,就不要再来刺痛我了。而且,我根本不喜欢他,他只不过是我的攻略对象。他只不过在每一次出差都会给我带礼物,只不过在我被别人欺负时出来对别人说我是他的人,只不过在我偶尔喝多了的时候会替我擦眼泪、给我喂药,只不过在我生病时放下工作来照顾我,只不过在我哭着问他到底爱不爱我的时候亲过我的额头。他只不过把我带在身边,让我在娱乐圈内顺风顺水七年而已。我还有下个攻略世界,曾经也有很多个攻略对象喜欢我,我都攻略成功了。他在我心里根本什么都不是。……真是扫兴。美好的一天都被他们打搅了。我抬头,往刚刚看到江裴的地方看去,果然,什么都没有,是我看错了。狗仔们还要问,我立即召唤十个弟弟开路。离开之前,我扔下一句:「你们要拍要写,行,但是能不能别打搅我的兴致,别问东问西的?」说完我就醉醺醺带着十个弟弟去酒店了。前台问开几间房。几间?那肯定开一间啊。总、统、套、房!#言情小说[超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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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转过身,不知道为什么,心口有些难受,闷闷的。是这具身体的自身反应?我低头,看到旁边弟弟伸出的手。我虽然是娱乐圈的小花一枚,但因为是江裴的人,所以除了工作以外,一直和其他异性保持距离。到了后来,他也不让我演戏了,只上综艺,不让我和其他异性有任何肢体接触。可是现在——我笑笑,伸手握住了弟弟的手。左手右手,一手一个。身后,我能感觉到江裴的视线狠狠扎在我的手上。「走吧,我们先去银行换钱,然后去吃好吃的。」我笑,握紧了弟弟的手。这几天,我要把这七年来不能做的事都做一遍。把钱换到我名下后,我先是带着十个弟弟一起去 A 市最好的餐厅吃饭。直接包场。把我喜欢吃的都给上一遍。吃完之后又和弟弟们一起去各种景点玩,这些年去不了的地方,都要去一遍。在这个世界里待了七年,很多地方我还是挺喜欢的。晚上还要带着十个弟弟一起去夜场玩,和弟弟们一起喝酒蹦迪。声色犬马,我都爱。在我蹦得飞起的时候,不知道是因为酒有些上头还是怎么回事,我似乎在人群中看到了江裴那张好看的脸。正当我想仔细看看的时候,旁边跟着声势浩大的我一天狂拍的狗仔挤进人群问我:「季思言,你这么做不怕江裴生气吗?」生气?我无所谓地摆摆手:「我和他已经分手了。」狗仔们对视了一眼,又问:「所以你是因为被抛弃所以自暴自弃了?」自暴自弃?「哪有?」我说,「我只是做了一直想干的事情而已,你不提我都快忘记他了。」我都已经攻略失败了,用了七年,始终还是没有能够走进他的心,人艰不拆,就不要再来刺痛我了。而且,我根本不喜欢他,他只不过是我的攻略对象。他只不过在每一次出差都会给我带礼物,只不过在我被别人欺负时出来对别人说我是他的人,只不过在我偶尔喝多了的时候会替我擦眼泪、给我喂药,只不过在我生病时放下工作来照顾我,只不过在我哭着问他到底爱不爱我的时候亲过我的额头。他只不过把我带在身边,让我在娱乐圈内顺风顺水七年而已。我还有下个攻略世界,曾经也有很多个攻略对象喜欢我,我都攻略成功了。他在我心里根本什么都不是。……真是扫兴。美好的一天都被他们打搅了。我抬头,往刚刚看到江裴的地方看去,果然,什么都没有,是我看错了。狗仔们还要问,我立即召唤十个弟弟开路。离开之前,我扔下一句:「你们要拍要写,行,但是能不能别打搅我的兴致,别问东问西的?」说完我就醉醺醺带着十个弟弟去酒店了。前台问开几间房。几间?那肯定开一间啊。总、统、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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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转过身,不知道为什么,心口有些难受,闷闷的。是这具身体的自身反应?我低头,看到旁边弟弟伸出的手。我虽然是娱乐圈的小花一枚,但因为是江裴的人,所以除了工作以外,一直和其他异性保持距离。到了后来,他也不让我演戏了,只上综艺,不让我和其他异性有任何肢体接触。可是现在——我笑笑,伸手握住了弟弟的手。左手右手,一手一个。身后,我能感觉到江裴的视线狠狠扎在我的手上。「走吧,我们先去银行换钱,然后去吃好吃的。」我笑,握紧了弟弟的手。这几天,我要把这七年来不能做的事都做一遍。把钱换到我名下后,我先是带着十个弟弟一起去 A 市最好的餐厅吃饭。直接包场。把我喜欢吃的都给上一遍。吃完之后又和弟弟们一起去各种景点玩,这些年去不了的地方,都要去一遍。在这个世界里待了七年,很多地方我还是挺喜欢的。晚上还要带着十个弟弟一起去夜场玩,和弟弟们一起喝酒蹦迪。声色犬马,我都爱。在我蹦得飞起的时候,不知道是因为酒有些上头还是怎么回事,我似乎在人群中看到了江裴那张好看的脸。正当我想仔细看看的时候,旁边跟着声势浩大的我一天狂拍的狗仔挤进人群问我:「季思言,你这么做不怕江裴生气吗?」生气?我无所谓地摆摆手:「我和他已经分手了。」狗仔们对视了一眼,又问:「所以你是因为被抛弃所以自暴自弃了?」自暴自弃?「哪有?」我说,「我只是做了一直想干的事情而已,你不提我都快忘记他了。」我都已经攻略失败了,用了七年,始终还是没有能够走进他的心,人艰不拆,就不要再来刺痛我了。而且,我根本不喜欢他,他只不过是我的攻略对象。他只不过在每一次出差都会给我带礼物,只不过在我被别人欺负时出来对别人说我是他的人,只不过在我偶尔喝多了的时候会替我擦眼泪、给我喂药,只不过在我生病时放下工作来照顾我,只不过在我哭着问他到底爱不爱我的时候亲过我的额头。他只不过把我带在身边,让我在娱乐圈内顺风顺水七年而已。我还有下个攻略世界,曾经也有很多个攻略对象喜欢我,我都攻略成功了。他在我心里根本什么都不是。……真是扫兴。美好的一天都被他们打搅了。我抬头,往刚刚看到江裴的地方看去,果然,什么都没有,是我看错了。狗仔们还要问,我立即召唤十个弟弟开路。离开之前,我扔下一句:「你们要拍要写,行,但是能不能别打搅我的兴致,别问东问西的?」说完我就醉醺醺带着十个弟弟去酒店了。前台问开几间房。几间?那肯定开一间啊。总、统、套、房!
未完……#小说#
#文学汇[超话]# 文萃丨拣骨记
山谷里有两泓池水。
下面一个好像炼过银,熠熠地泛着银光;而上面一个,则山影沉沉,发出幽幽的死一般的绿。我脸上黏糊糊的。回首望去,踩倒的草丛里,竹叶上滴着血,血滴仿佛要滚动似的。
鼻血又涌了出来,热乎乎的。
我急忙用腰带塞住鼻子,仰面躺下。阳光虽未直射下来,仰承阳光的绿叶,背面却明光耀眼。堵在鼻孔里的血,直往嗓子眼里倒,怪恶心的。一吸气,便发痒。
山上一片油蝉的鸣叫。蛁蟟好似受到惊吓,也突然齐声叫了起来。
七月,将近中午,哪怕落下一根针来,都好像什么东西要塌下来似的。身子好似动弹不得。汗涔涔地躺着,觉得蝉的聒噪,绿的压迫,土的温暖,心的跳动,一齐奔凑到脑海里。刚刚聚拢,忽又散去。
我恍如飘飘然,给吸上了天空。
“小爷子,小爷子,喂,小爷子!”
茔地那面传来喊声,我一骨碌站起来。
出殡的第二天上午,来拣祖父的遗骨,正在扒拉还温热的骨灰,鼻血滴滴答答流了下来。我趁人不注意,用腰带尖堵住鼻孔,从火化场跑上小山坡。
经人一喊,旋即又跑下山去。银光闪闪的池水,荡漾之间消失了。我踩着去年的枯叶,一溜烟滑了下去。
“小爷子心真宽,跑哪儿去了?你爷爷已升天了,你瞧。”常来帮忙的阿婆说。
我走下山来,矮竹丛给踩得噼啪作响。
“是么?在哪儿?”流了大量鼻血,我生怕脸色显得难看,还惦着那湿腻腻的腰带,走到了阿婆身旁。
像揉皱的包装纸似的手掌上,摊着一张白纸,上面有块寸许大的石灰质,几个人的目光顿时猬集在上面。
像是喉结。倘若勉强去想的话,也不妨看作人形。
“方才好不容易才找到的。唉,老爷子也成了这个样了,放进骨灰盒里吧。”
实在没意思——我真希望是祖父,听见我回家进门,那双失明的眼里,露出高兴的神色迎接我。然而,却是一个穿着黑绉绸的女人,我未见过面的姨妈站在那里。好不奇怪。
旁边的坛子里,乱七八糟装了些骨殖,不知是脚还是手,抑或是脖子。
火化场只是一个挖出的长坑,没有一点遮拦。
灰烬的热气还很炙人。
“走吧,到坟上去吧。这儿难闻得很,太阳光都是黄的。”
我头晕目眩,又像要流鼻血了,有些儿担心,便这么说。回头一望,常来帮工的汉子捧着骨灰罐跟在后面。只有火化场上的灰烬,吊客昨日烧完香坐过的席子,依然留在那儿。糊着银纸的竹竿,也依然竖在那儿。
昨晚守夜,有人说,祖父终不免也变成一团蓝色的鬼火,冲出神社的屋顶,飘过传染病院的病房,在村子上空弥漫着难闻的臭气,飞散以尽。去坟地的路上,我想起这些风言风语。
我家的祖坟和村里的墓场不在一处。火化场在村子墓场的一角。
终于到了石塔林立的我家祖坟。我觉得反正一切都无所谓,真想一骨碌躺下去,在蔚蓝的晴空下尽量多呼吸几口。阿婆从山涧打了水来,把大铜壶往地下一放,说:
“老爷子有遗嘱,说是要葬在祖上最早的石塔下面。”
说是宣布遗嘱,未免也太一本正经了。阿婆的两个儿子便抢在常来我家的农夫前头,搬倒最上头一座旧石塔,在塔基处挖了起来。
墓穴似乎相当深。骨灰罐扑通落了下去。
虽说死后将那样一块石灰质放进先祖的遗茔里,但死了,也就什么都不复存在了。渐渐被忘却的生。
石塔又照原样竖了起来。
“来吧,小爷子,告别吧。”
阿婆往小石塔上哗哗地浇水。
线香点着,但在强烈的阳光下,看不出袅袅的青烟。花已经蔫了。
众人合掌瞑目。那一张张黄面孔,我挨个看过去,脑袋又一阵眩晕。
我像上紧发条似的,使劲摇动右手。骨头咔啦咔啦地响。手里拿着小骨灰罐。
老爷子是个可怜的人。一心为了家。村里忘不了他。回去的路上尽提祖父的事。真希望他们住嘴。伤心的恐怕只有我一人而已。
留在家里的那些人也替我担心,祖父死了,只剩下我一人,这往后怎么办呢?同情之中掺杂着好奇。
叭哒一声,落下一只桃子,滚到了脚边。从坟场回来的路,是绕着桃山脚下走的。
这是我虚岁十六岁那年的事,系十八岁(大正五年 )时所记。现在一边抄录,一边略加修改。十八岁写的东西,五十一岁时重抄,也饶有兴味。想我竟然还苟活人间,仅此一端…
祖父是五月二十四日死的。《拣骨记》里写成七月的事。这种改易,似乎也是有的。我曾在新潮社出版的《文章日记》里提到过,原稿丢了一张。
日记本上“灰烬的热气还很炙人”同“走吧,到坟上去吧……”中间,缺了两页。存其缺略,照抄不误。
《拣骨记》之前,还写过《致故乡》一文。和祖父一起生活过的村子,我称作“你”,用寄自中学集体宿舍的书信体写的,不过是种幼稚的感伤而已。
兹从《致故乡》中,摘出与《拣骨记》有关的一小段:
…我曾那样地向你发过誓,可是,前天在舅父家,终于答应卖掉祖房。最近,想必你也看到了,仓房里的衣箱,衣橱,都转到商贾手里了。听说自从离开你之后,我家便成了一个穷帮工的住处。他妻子患风湿病死后,又用作邻居家关疯子的地方。
仓房里的东西不知不觉地给偷光了;坟山四周的树,一棵一棵给砍掉了,变成近邻桃山的领地……
#读书# #经典语录# #我在微博读好书#
山谷里有两泓池水。
下面一个好像炼过银,熠熠地泛着银光;而上面一个,则山影沉沉,发出幽幽的死一般的绿。我脸上黏糊糊的。回首望去,踩倒的草丛里,竹叶上滴着血,血滴仿佛要滚动似的。
鼻血又涌了出来,热乎乎的。
我急忙用腰带塞住鼻子,仰面躺下。阳光虽未直射下来,仰承阳光的绿叶,背面却明光耀眼。堵在鼻孔里的血,直往嗓子眼里倒,怪恶心的。一吸气,便发痒。
山上一片油蝉的鸣叫。蛁蟟好似受到惊吓,也突然齐声叫了起来。
七月,将近中午,哪怕落下一根针来,都好像什么东西要塌下来似的。身子好似动弹不得。汗涔涔地躺着,觉得蝉的聒噪,绿的压迫,土的温暖,心的跳动,一齐奔凑到脑海里。刚刚聚拢,忽又散去。
我恍如飘飘然,给吸上了天空。
“小爷子,小爷子,喂,小爷子!”
茔地那面传来喊声,我一骨碌站起来。
出殡的第二天上午,来拣祖父的遗骨,正在扒拉还温热的骨灰,鼻血滴滴答答流了下来。我趁人不注意,用腰带尖堵住鼻孔,从火化场跑上小山坡。
经人一喊,旋即又跑下山去。银光闪闪的池水,荡漾之间消失了。我踩着去年的枯叶,一溜烟滑了下去。
“小爷子心真宽,跑哪儿去了?你爷爷已升天了,你瞧。”常来帮忙的阿婆说。
我走下山来,矮竹丛给踩得噼啪作响。
“是么?在哪儿?”流了大量鼻血,我生怕脸色显得难看,还惦着那湿腻腻的腰带,走到了阿婆身旁。
像揉皱的包装纸似的手掌上,摊着一张白纸,上面有块寸许大的石灰质,几个人的目光顿时猬集在上面。
像是喉结。倘若勉强去想的话,也不妨看作人形。
“方才好不容易才找到的。唉,老爷子也成了这个样了,放进骨灰盒里吧。”
实在没意思——我真希望是祖父,听见我回家进门,那双失明的眼里,露出高兴的神色迎接我。然而,却是一个穿着黑绉绸的女人,我未见过面的姨妈站在那里。好不奇怪。
旁边的坛子里,乱七八糟装了些骨殖,不知是脚还是手,抑或是脖子。
火化场只是一个挖出的长坑,没有一点遮拦。
灰烬的热气还很炙人。
“走吧,到坟上去吧。这儿难闻得很,太阳光都是黄的。”
我头晕目眩,又像要流鼻血了,有些儿担心,便这么说。回头一望,常来帮工的汉子捧着骨灰罐跟在后面。只有火化场上的灰烬,吊客昨日烧完香坐过的席子,依然留在那儿。糊着银纸的竹竿,也依然竖在那儿。
昨晚守夜,有人说,祖父终不免也变成一团蓝色的鬼火,冲出神社的屋顶,飘过传染病院的病房,在村子上空弥漫着难闻的臭气,飞散以尽。去坟地的路上,我想起这些风言风语。
我家的祖坟和村里的墓场不在一处。火化场在村子墓场的一角。
终于到了石塔林立的我家祖坟。我觉得反正一切都无所谓,真想一骨碌躺下去,在蔚蓝的晴空下尽量多呼吸几口。阿婆从山涧打了水来,把大铜壶往地下一放,说:
“老爷子有遗嘱,说是要葬在祖上最早的石塔下面。”
说是宣布遗嘱,未免也太一本正经了。阿婆的两个儿子便抢在常来我家的农夫前头,搬倒最上头一座旧石塔,在塔基处挖了起来。
墓穴似乎相当深。骨灰罐扑通落了下去。
虽说死后将那样一块石灰质放进先祖的遗茔里,但死了,也就什么都不复存在了。渐渐被忘却的生。
石塔又照原样竖了起来。
“来吧,小爷子,告别吧。”
阿婆往小石塔上哗哗地浇水。
线香点着,但在强烈的阳光下,看不出袅袅的青烟。花已经蔫了。
众人合掌瞑目。那一张张黄面孔,我挨个看过去,脑袋又一阵眩晕。
我像上紧发条似的,使劲摇动右手。骨头咔啦咔啦地响。手里拿着小骨灰罐。
老爷子是个可怜的人。一心为了家。村里忘不了他。回去的路上尽提祖父的事。真希望他们住嘴。伤心的恐怕只有我一人而已。
留在家里的那些人也替我担心,祖父死了,只剩下我一人,这往后怎么办呢?同情之中掺杂着好奇。
叭哒一声,落下一只桃子,滚到了脚边。从坟场回来的路,是绕着桃山脚下走的。
这是我虚岁十六岁那年的事,系十八岁(大正五年 )时所记。现在一边抄录,一边略加修改。十八岁写的东西,五十一岁时重抄,也饶有兴味。想我竟然还苟活人间,仅此一端…
祖父是五月二十四日死的。《拣骨记》里写成七月的事。这种改易,似乎也是有的。我曾在新潮社出版的《文章日记》里提到过,原稿丢了一张。
日记本上“灰烬的热气还很炙人”同“走吧,到坟上去吧……”中间,缺了两页。存其缺略,照抄不误。
《拣骨记》之前,还写过《致故乡》一文。和祖父一起生活过的村子,我称作“你”,用寄自中学集体宿舍的书信体写的,不过是种幼稚的感伤而已。
兹从《致故乡》中,摘出与《拣骨记》有关的一小段:
…我曾那样地向你发过誓,可是,前天在舅父家,终于答应卖掉祖房。最近,想必你也看到了,仓房里的衣箱,衣橱,都转到商贾手里了。听说自从离开你之后,我家便成了一个穷帮工的住处。他妻子患风湿病死后,又用作邻居家关疯子的地方。
仓房里的东西不知不觉地给偷光了;坟山四周的树,一棵一棵给砍掉了,变成近邻桃山的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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