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慢努力,慢慢累积,慢慢向前
很多人都想成就一番大事,但其实,所有的大事都需要从小事做起。把一件件小事做好,就能积小胜为大胜。
“日日行不怕千万里,时时做不惧千万事。”在平淡琐碎里,在不断的坚持中,生活不知不觉就变了模样。
成功,就是由无数个努力的瞬间积累起来的。最慢的步伐不是跬步,而是徘徊;最快的脚步不是冲刺,而是坚持。慢慢努力、慢慢累积,我们就能推动自己的人生慢慢向前。
很多人都想成就一番大事,但其实,所有的大事都需要从小事做起。把一件件小事做好,就能积小胜为大胜。
“日日行不怕千万里,时时做不惧千万事。”在平淡琐碎里,在不断的坚持中,生活不知不觉就变了模样。
成功,就是由无数个努力的瞬间积累起来的。最慢的步伐不是跬步,而是徘徊;最快的脚步不是冲刺,而是坚持。慢慢努力、慢慢累积,我们就能推动自己的人生慢慢向前。
#如阅而至·一周精选#
天下之事,总是困于想,而破于行。与其天马行空,不若脚踏实地,潜心耕耘。以微小的行动,打破惯性,撬动无限可能。日积跬步,必至千里!#书香东莞#文献发现#
索书号:B84-49/931
馆藏地点:总馆普通图书借阅室、总馆自助图书馆
推荐语:新华社瞭望智库2023年度推荐书目、2022得到年度书单top10。“你只想要100%的改变,所以你才被困住了;现在我们要做的,是先试试把5%做好。用一个极其微小而不同寻常的行动,去打破惯性和困局。”这是心理学家李松蔚最近两年来,通过网络进行心理干预的精彩案例合辑。书中共收录44个案例,囊括了自我、家庭、工作、情感、人际五大领域的真实困惑。对于读者提出的每个问题,李松蔚都给出了温暖而巧妙的回答——与其说是回答,不如说是进一步的提问,激发提问者进一步去探索。他会要求提问者在未来一周内,尝试一个没有试过的行动,尝试5%的新可能,然后把结果反馈给他。而这些真实的反馈让我们看到:新的行动带来了新的经验,而当新的经验打破惯性的时候,改变就一步一步地发生了。
天下之事,总是困于想,而破于行。与其天马行空,不若脚踏实地,潜心耕耘。以微小的行动,打破惯性,撬动无限可能。日积跬步,必至千里!#书香东莞#文献发现#
索书号:B84-49/931
馆藏地点:总馆普通图书借阅室、总馆自助图书馆
推荐语:新华社瞭望智库2023年度推荐书目、2022得到年度书单top10。“你只想要100%的改变,所以你才被困住了;现在我们要做的,是先试试把5%做好。用一个极其微小而不同寻常的行动,去打破惯性和困局。”这是心理学家李松蔚最近两年来,通过网络进行心理干预的精彩案例合辑。书中共收录44个案例,囊括了自我、家庭、工作、情感、人际五大领域的真实困惑。对于读者提出的每个问题,李松蔚都给出了温暖而巧妙的回答——与其说是回答,不如说是进一步的提问,激发提问者进一步去探索。他会要求提问者在未来一周内,尝试一个没有试过的行动,尝试5%的新可能,然后把结果反馈给他。而这些真实的反馈让我们看到:新的行动带来了新的经验,而当新的经验打破惯性的时候,改变就一步一步地发生了。
一、相论逞英豪,家计渐渐消。
二、日积跬步第153天:
1.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2.第二百二十一条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第二百二十二条 虚假广告罪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4.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6.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7.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罪前款,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依照规定。 https://t.cn/R0H0y4Y
二、日积跬步第153天:
1.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2.第二百二十一条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第二百二十二条 虚假广告罪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4.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6.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7.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罪前款,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依照规定。 https://t.cn/R0H0y4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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