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放弃手机
但是总有各种各样的通知
我想沉淀下来
买了一个iReader
果然什么都在变化
我的kindle已经成为了过去时
新的都是最好的吗?
我不知道
我也不想知道
除了微信读书我还能读的就是自带的金粉世家
我在电视剧里看到的
和在小说里看到的全然不同
我以为金燕西真的很爱冷清秋,即使仅仅是刚开始
结果在张恨水的文字里金燕西只是对她有一点点兴趣
我曾经以为的一见钟情原来都是临时起意
还是金荣在一直关注着
不想往下看了
不想了
心已经空了
买了电子书,又给快过生日的陈彬彬买了一条900多的围巾,加上双十一要买的东西,加上房租,加上暖气费几乎就不剩了,越烦的时候就越想花钱,不知道为什么,给自己月光找一个借口。我也不喜欢逛街,出去旅行,不知不觉就月光了(当然有两张存单)
我不快乐
可是谁又有真正的快乐呢
我只能从图书中感悟别人的人生
体会书里的喜怒哀乐
我也不喜欢再做手工了
当自己把每一种手工都尝试过之后
发现自己没有心情和心思再去给别人制作礼物了
就像今年小洁生日我看到什么吃的就买什么吃的寄过去
就像今年陈生日我直接去男装店找到一件和他给我生日转的钱差不多的礼物,我同事都说你这一千块的东西不看看就买了?从进店到买下五分钟
是的
没有心情
也没有心思了
但是总有各种各样的通知
我想沉淀下来
买了一个iReader
果然什么都在变化
我的kindle已经成为了过去时
新的都是最好的吗?
我不知道
我也不想知道
除了微信读书我还能读的就是自带的金粉世家
我在电视剧里看到的
和在小说里看到的全然不同
我以为金燕西真的很爱冷清秋,即使仅仅是刚开始
结果在张恨水的文字里金燕西只是对她有一点点兴趣
我曾经以为的一见钟情原来都是临时起意
还是金荣在一直关注着
不想往下看了
不想了
心已经空了
买了电子书,又给快过生日的陈彬彬买了一条900多的围巾,加上双十一要买的东西,加上房租,加上暖气费几乎就不剩了,越烦的时候就越想花钱,不知道为什么,给自己月光找一个借口。我也不喜欢逛街,出去旅行,不知不觉就月光了(当然有两张存单)
我不快乐
可是谁又有真正的快乐呢
我只能从图书中感悟别人的人生
体会书里的喜怒哀乐
我也不喜欢再做手工了
当自己把每一种手工都尝试过之后
发现自己没有心情和心思再去给别人制作礼物了
就像今年小洁生日我看到什么吃的就买什么吃的寄过去
就像今年陈生日我直接去男装店找到一件和他给我生日转的钱差不多的礼物,我同事都说你这一千块的东西不看看就买了?从进店到买下五分钟
是的
没有心情
也没有心思了
午觉梦到一个奇怪的末日羂虎,羂给幼虎喂吃丧尸肉,幼虎浑然不知,只觉得外面那么危险(妈咪说的危险,而且自己经常坐阳台往下看数僵尸,看僵尸咬幸存者打发时间)妈咪还能给自己每天做那么好吃的饭很厉害,这样平静生活了大半年,突然有天羂笑眯眯和幼虎说今天我们一起出门去郊游好不好,幼虎wakuwaku,去了废弃公园玩了滑梯和沙堆,去逛了什么动物都没有的水族馆,还去了商场,一路都玩得挺开心的,但准备回家时羂故意让虎落单,一个丧尸走过来,幼虎吓得愣在原地,没想到丧尸只是凑近嗅了嗅他就走了,不过幼虎还是吓出应激全身僵着,这时候羂才出现,上去一把抱住他说:真了不起呢悠仁,一个人很害怕吧,没事了哦妈妈在这里(其实心里在想:没想到真有用啊,真走运~)
幼虎眼前突然闪过亲妈(香织)为了保护自己在眼前死掉的画面,因为这段回忆太恐怖选择性失忆了现在一吓反而想起来了,不过真的妈妈早就死了,那现在这个自称自己母亲的人又是谁?
幼→混乱,回家后每天对眼前的“陌生人”提心吊胆,思考着怎么逃离眼下环境
→察觉到了,装作不在意,还是对悠仁反抗自己的态度有点点不爽,察觉儿子试图逃走会使用暴力再关禁闭
15→逃出来了,接受了自己是怪物的事实,加入了好人阵营打算救更多的人帮助重建,察觉到自己小时候吃的是什么,有严重的进食障碍,但偶尔会回家看眼那个糟心的妈死了没有,对他的感情有点复杂
→“我的作品真完美啊~”对因为自身恶趣味制造出来的产物相当满意,但是吾儿叛逆伤透我心,每次悠仁回家都要演一演
:我以前每天辛苦研究怎么把那些生蛆的腐肉做得好吃容易吗我!你个没良心的!真是白养你了!(手帕抹眼泪)
15:别装了!
幼虎眼前突然闪过亲妈(香织)为了保护自己在眼前死掉的画面,因为这段回忆太恐怖选择性失忆了现在一吓反而想起来了,不过真的妈妈早就死了,那现在这个自称自己母亲的人又是谁?
幼→混乱,回家后每天对眼前的“陌生人”提心吊胆,思考着怎么逃离眼下环境
→察觉到了,装作不在意,还是对悠仁反抗自己的态度有点点不爽,察觉儿子试图逃走会使用暴力再关禁闭
15→逃出来了,接受了自己是怪物的事实,加入了好人阵营打算救更多的人帮助重建,察觉到自己小时候吃的是什么,有严重的进食障碍,但偶尔会回家看眼那个糟心的妈死了没有,对他的感情有点复杂
→“我的作品真完美啊~”对因为自身恶趣味制造出来的产物相当满意,但是吾儿叛逆伤透我心,每次悠仁回家都要演一演
:我以前每天辛苦研究怎么把那些生蛆的腐肉做得好吃容易吗我!你个没良心的!真是白养你了!(手帕抹眼泪)
15:别装了!
孩子逛超市时吵着口渴了,母亲就从货架上拿了一瓶饮料给孩子先喝了。孩子喝完以后,母亲拿着空瓶去买单,老板却认为母亲的行为是盗窃,要求母亲偷一赔十!老板说:在没有付钱的情况下,饮料还属于超市,不问自取就是偷!
张女士带孩子逛超市,她觉得自己只要不逃单,拿空瓶子去买单其实性质是一样的,超市并没有什么损失。可是,这次她遇到的老板却让她傻眼了!(来源:观察者网)
老板说,你来我超市买东西,只要还没付钱,那饮料的所有权就是我的,那你没经过我的允许喝了,是不是就等于偷吃了我的东西?我们超市有规矩,偷一赔十,你按10倍赔偿才能走!
张女士说,我今天如果偷喝不买单被你抓住,我肯定赔。但是我孩子吵着口渴,我才提前给他喝了,事后也主动买单了,怎么能冤枉我偷呢?哪怕去饭店吃饭,也是先吃饭后买单的,难道去饭店先吃就是偷了?你不能不讲道理?
老板说,你去饭店吃饭,那是人家把菜端上来给你的,视为人家同意了。但你没问过我,不问自取就是偷!如果每个顾客都来我超市大吃特吃,然后再买单,我到时候账都算不清楚了!
1、那么,从法律上来说,先喝饮料后付钱,到底算不算盗窃呢?
所谓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 窃取的方式,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构成盗窃罪,需要构成“四要件说”,为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
从主观上来看,张女士主动拿着空瓶子去买单,没有把饮料瓶子给藏起来,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从客观上来看,张女士在收银台和老板发生争论,她是主动要买单,没有离开超市,属于超市老板的可控范围内,张女士也没有实施使老板失去对饮料控制的行为,故张女士的行为不构成盗窃。
2、那么,从民事的角度看,张女士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呢?
张女士去超市买东西,实际上与超市形成了买卖合同的关系!超市将饮料摆放在货架上,并且明码标价,视为向顾客发出要约,张女士从货架上把饮料拿下来,视为承诺,此时双方的合同已经生效!
但是,超市没有提前告知顾客怎么履约,何时履约。简单点说,超市没有提前告知张女士要先买单才能吃,张女士只要结账即可,并不违法!
而且,张女士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也有支付合同款项的意愿,所以张女士不存在违约或者过错,因此不构成侵权。
3、那么,超市老板有权利要求张女士偷一赔十吗?这是不是属于敲诈勒索呢?
法律上没有规定“偷一赔十”,可以认定为是霸 王条款!超市不是行政机关,不具备罚款权,所以没有权利要求张女士按照10倍赔。如果真的有人偷了超市的东西,那也只需要把东西退回,或者按照市场价赔偿,不能向顾客加倍索取!而怎么处理小偷,那是警方的事情了。
另外,张女士要付钱,老板却说不付10倍的钱就不让走,涉嫌非法拘禁他人。而且,老板咬定张女士是盗窃,也可以视为对张女士的威胁,对其产生精神强制,进而向其索取“赔偿”,则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的行为!
不过,一瓶饮料也就几块钱,达不到敲诈勒索的立案标准,不构成刑事犯罪!不过,有敲诈勒索的行为,需要接受治安处罚!
其实,是否构成盗窃,就看有没有非法占有和秘密窃取。张女士拿着饮料瓶主动去柜台结账,这是公平交易,没有非法占有的行为;喝完饮料,没有把瓶子藏起来,也没有偷偷离开,而是在布满监控的超 市里,拿着空瓶去买单,这又何来的秘密窃取呢?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支持老板还是张女士呢?说说你的看法吧?#公益救援在行动#
张女士带孩子逛超市,她觉得自己只要不逃单,拿空瓶子去买单其实性质是一样的,超市并没有什么损失。可是,这次她遇到的老板却让她傻眼了!(来源:观察者网)
老板说,你来我超市买东西,只要还没付钱,那饮料的所有权就是我的,那你没经过我的允许喝了,是不是就等于偷吃了我的东西?我们超市有规矩,偷一赔十,你按10倍赔偿才能走!
张女士说,我今天如果偷喝不买单被你抓住,我肯定赔。但是我孩子吵着口渴,我才提前给他喝了,事后也主动买单了,怎么能冤枉我偷呢?哪怕去饭店吃饭,也是先吃饭后买单的,难道去饭店先吃就是偷了?你不能不讲道理?
老板说,你去饭店吃饭,那是人家把菜端上来给你的,视为人家同意了。但你没问过我,不问自取就是偷!如果每个顾客都来我超市大吃特吃,然后再买单,我到时候账都算不清楚了!
1、那么,从法律上来说,先喝饮料后付钱,到底算不算盗窃呢?
所谓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 窃取的方式,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构成盗窃罪,需要构成“四要件说”,为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
从主观上来看,张女士主动拿着空瓶子去买单,没有把饮料瓶子给藏起来,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从客观上来看,张女士在收银台和老板发生争论,她是主动要买单,没有离开超市,属于超市老板的可控范围内,张女士也没有实施使老板失去对饮料控制的行为,故张女士的行为不构成盗窃。
2、那么,从民事的角度看,张女士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呢?
张女士去超市买东西,实际上与超市形成了买卖合同的关系!超市将饮料摆放在货架上,并且明码标价,视为向顾客发出要约,张女士从货架上把饮料拿下来,视为承诺,此时双方的合同已经生效!
但是,超市没有提前告知顾客怎么履约,何时履约。简单点说,超市没有提前告知张女士要先买单才能吃,张女士只要结账即可,并不违法!
而且,张女士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也有支付合同款项的意愿,所以张女士不存在违约或者过错,因此不构成侵权。
3、那么,超市老板有权利要求张女士偷一赔十吗?这是不是属于敲诈勒索呢?
法律上没有规定“偷一赔十”,可以认定为是霸 王条款!超市不是行政机关,不具备罚款权,所以没有权利要求张女士按照10倍赔。如果真的有人偷了超市的东西,那也只需要把东西退回,或者按照市场价赔偿,不能向顾客加倍索取!而怎么处理小偷,那是警方的事情了。
另外,张女士要付钱,老板却说不付10倍的钱就不让走,涉嫌非法拘禁他人。而且,老板咬定张女士是盗窃,也可以视为对张女士的威胁,对其产生精神强制,进而向其索取“赔偿”,则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的行为!
不过,一瓶饮料也就几块钱,达不到敲诈勒索的立案标准,不构成刑事犯罪!不过,有敲诈勒索的行为,需要接受治安处罚!
其实,是否构成盗窃,就看有没有非法占有和秘密窃取。张女士拿着饮料瓶主动去柜台结账,这是公平交易,没有非法占有的行为;喝完饮料,没有把瓶子藏起来,也没有偷偷离开,而是在布满监控的超 市里,拿着空瓶去买单,这又何来的秘密窃取呢?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支持老板还是张女士呢?说说你的看法吧?#公益救援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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