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代表备案制12月1日起正式执行,“医药代表禁止入内”的牌子能不能摘掉?】12月1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执行。
从提出到征求意见再到公布和正式执行,医药代表备案制历近4年的时间。这一管理办法的初衷直指规范医药代表的医院内推广行为。
备案管理办法强调,医药代表不能未经备案开展学术推广等活动;不能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实施收款和处理购销票据等销售行为、参与统方等;而药企不能向医药代表分配销售任务,提供虚假备案信息等。
[话筒]多家企业已启动收集代表信息
11月29日下午,中国药学会在线上举办了医药代表备案专题讲座,就医药代表备案制度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其中明确强调,上市许可持有人要对进行备案的医药代表的信息真实性负责,且对医药代表在推广过程中出现的所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负有第一责任。这意味着将医药代表和药企直接绑定,医药代表就“代表着企业”。
专题讲座上还强调,凡是给医疗机构人员进行信息传递,学术推广,不良反应收集反馈的人员均在需要备案的范围内,不是仅仅局限于医药代表这一职位。也就是说,无论是医学部、市场部,或是其他相关部门,只要是从事上述工作的人员,就需要备案。
虽然目前医药代表备案还没有最后注册时间以及公示期限,但是自2020年12月1日起,医疗机构有权按备案要求查询医药代表信息或要求医药代表出示备案表。
“上周五(11月27日),公司给我们发了邮件,告诉我们要收集信息并确认。”某知名跨国医药公司做医药代表的刘航(化名)告诉健康时报记者,邮件要求公司所有医药代表以及承担备案管理办法中定义的医药代表职责(代表公司在中国境内从事药品信息传递、沟通、反馈等行为)的员工,在2020年12月1日前完成相关信息的收集和确认。
健康时报记者了解到,本月初以来,已经有多家国内、跨国医药企业启动了本公司的医药代表备案信息收集工作。有的企业甚至从10月就开始收集医药代表相关信息。
国内某医药公司天津大区做医药代表的孙东(化名)告诉健康时报记者,他们已初步完成了医药代表备案的信息收集。“之前看到有一些医院有单独出台一些医药代表管理政策,相当于在医院备案后才能进行拜访,我负责的市场目前没有单独出台对医药代表的管理政策,只是按照国家的规定,公司对我们进行了统一备案。”
[话筒]医药代表将从销售回归学术
药品是特殊商品,尤其是一些新药刚上市时,临床医生并不一定知道药品的研发背景、药理作用、临床效果等各项数据,而医药代表就是将这些专业信息传递给医生的人。上世纪,随着外资药企进入中国并开展相关业务,医药代表这一职位在我国逐步推广开来。
作为药企与医生沟通的桥梁,医药代表原本代表着“专业”, 然而,医药代表学术推广的核心职责逐渐被销售职能所替代,于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技术含量低、门槛低、可替代性强”却成了医药代表的标签。
孙东觉得,目前行业内确实存在很多乱象,其中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从业人员医药专业素养不高导致的,有一部分人由于没有经过专业的医药知识培训,只能通过销售技巧来与医生谈合作,但是这样很容易把医药代表做成“推销员”,在未来医药代表一定是要做学术推广的,因为相对于医生来说,其实医药代表更了解产品的特性以及一些临床数据。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医药企业将销售指标作为考核医药代表的唯一标准,使得医药代表的职责被扭曲,行为被曲解。
随着备案制的实施,医药代表的定位将回归学术,职业价值也会被重塑和调整,不能只有“推销手段”而没有学术推广能力。
[话筒]“医药代表禁止入内”的牌子能不能摘掉?
北京鼎臣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创始人史立臣曾在接受健康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行业中的医药代表未来主要会分成两部分,学历高、专业能力强的药代会往医学学术、药品交流等方向发展,而销售能力强的药代会向公立医院之外,药店、民营医院、诊所方向发展;除此之外,医药公司还有商务层面的工作,例如渠道对接、发货回款等方面也需要药代们承担。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副总裁张巍也认为,随着中国对于创新药的重视,以及创新药上市的速度和幅度的加速,医药代表的作用和价值会变得越来越大。为了配合创新药的上市,一定是需要具有高附加价值的代表,来给医生分享专业疾病知识、药品使用信息,以及患者管理的知识,这个是其他工具和平台都无法替代的。
“以后也真的算是‘持证上岗’了。”孙东开玩笑地告诉记者,之前到医院拜访总能随处看到“医药代表禁止入内”的牌子,说实话心里确实不太好受,总觉得自己干的是很不光彩的事。所以他很想知道,备案制施行之后,医院里“医药代表禁止入内”的牌子能不能摘掉。
刘航也告诉记者,院内总能看到“医药代表禁止入内”的牌子,但是该做的学术推广又不能不做,所以她也很无奈,只希望医药代表备案对于医药代表回归到学术推广的本职工作能有积极的作用。(健康时报记者 张萌)(一名医药代表提交了辞职信,告别了4年多的医药代表生涯。资料照片。牛宏超/摄)
从提出到征求意见再到公布和正式执行,医药代表备案制历近4年的时间。这一管理办法的初衷直指规范医药代表的医院内推广行为。
备案管理办法强调,医药代表不能未经备案开展学术推广等活动;不能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实施收款和处理购销票据等销售行为、参与统方等;而药企不能向医药代表分配销售任务,提供虚假备案信息等。
[话筒]多家企业已启动收集代表信息
11月29日下午,中国药学会在线上举办了医药代表备案专题讲座,就医药代表备案制度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其中明确强调,上市许可持有人要对进行备案的医药代表的信息真实性负责,且对医药代表在推广过程中出现的所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负有第一责任。这意味着将医药代表和药企直接绑定,医药代表就“代表着企业”。
专题讲座上还强调,凡是给医疗机构人员进行信息传递,学术推广,不良反应收集反馈的人员均在需要备案的范围内,不是仅仅局限于医药代表这一职位。也就是说,无论是医学部、市场部,或是其他相关部门,只要是从事上述工作的人员,就需要备案。
虽然目前医药代表备案还没有最后注册时间以及公示期限,但是自2020年12月1日起,医疗机构有权按备案要求查询医药代表信息或要求医药代表出示备案表。
“上周五(11月27日),公司给我们发了邮件,告诉我们要收集信息并确认。”某知名跨国医药公司做医药代表的刘航(化名)告诉健康时报记者,邮件要求公司所有医药代表以及承担备案管理办法中定义的医药代表职责(代表公司在中国境内从事药品信息传递、沟通、反馈等行为)的员工,在2020年12月1日前完成相关信息的收集和确认。
健康时报记者了解到,本月初以来,已经有多家国内、跨国医药企业启动了本公司的医药代表备案信息收集工作。有的企业甚至从10月就开始收集医药代表相关信息。
国内某医药公司天津大区做医药代表的孙东(化名)告诉健康时报记者,他们已初步完成了医药代表备案的信息收集。“之前看到有一些医院有单独出台一些医药代表管理政策,相当于在医院备案后才能进行拜访,我负责的市场目前没有单独出台对医药代表的管理政策,只是按照国家的规定,公司对我们进行了统一备案。”
[话筒]医药代表将从销售回归学术
药品是特殊商品,尤其是一些新药刚上市时,临床医生并不一定知道药品的研发背景、药理作用、临床效果等各项数据,而医药代表就是将这些专业信息传递给医生的人。上世纪,随着外资药企进入中国并开展相关业务,医药代表这一职位在我国逐步推广开来。
作为药企与医生沟通的桥梁,医药代表原本代表着“专业”, 然而,医药代表学术推广的核心职责逐渐被销售职能所替代,于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技术含量低、门槛低、可替代性强”却成了医药代表的标签。
孙东觉得,目前行业内确实存在很多乱象,其中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从业人员医药专业素养不高导致的,有一部分人由于没有经过专业的医药知识培训,只能通过销售技巧来与医生谈合作,但是这样很容易把医药代表做成“推销员”,在未来医药代表一定是要做学术推广的,因为相对于医生来说,其实医药代表更了解产品的特性以及一些临床数据。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医药企业将销售指标作为考核医药代表的唯一标准,使得医药代表的职责被扭曲,行为被曲解。
随着备案制的实施,医药代表的定位将回归学术,职业价值也会被重塑和调整,不能只有“推销手段”而没有学术推广能力。
[话筒]“医药代表禁止入内”的牌子能不能摘掉?
北京鼎臣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创始人史立臣曾在接受健康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行业中的医药代表未来主要会分成两部分,学历高、专业能力强的药代会往医学学术、药品交流等方向发展,而销售能力强的药代会向公立医院之外,药店、民营医院、诊所方向发展;除此之外,医药公司还有商务层面的工作,例如渠道对接、发货回款等方面也需要药代们承担。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副总裁张巍也认为,随着中国对于创新药的重视,以及创新药上市的速度和幅度的加速,医药代表的作用和价值会变得越来越大。为了配合创新药的上市,一定是需要具有高附加价值的代表,来给医生分享专业疾病知识、药品使用信息,以及患者管理的知识,这个是其他工具和平台都无法替代的。
“以后也真的算是‘持证上岗’了。”孙东开玩笑地告诉记者,之前到医院拜访总能随处看到“医药代表禁止入内”的牌子,说实话心里确实不太好受,总觉得自己干的是很不光彩的事。所以他很想知道,备案制施行之后,医院里“医药代表禁止入内”的牌子能不能摘掉。
刘航也告诉记者,院内总能看到“医药代表禁止入内”的牌子,但是该做的学术推广又不能不做,所以她也很无奈,只希望医药代表备案对于医药代表回归到学术推广的本职工作能有积极的作用。(健康时报记者 张萌)(一名医药代表提交了辞职信,告别了4年多的医药代表生涯。资料照片。牛宏超/摄)
我是双台子区幼教行业的一名合法从业人员,双台子区在无任何合法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的情况下严重违法违规审批不合格的幼儿园,依据辽教办发(2013)1号文件,《辽宁省小规模幼儿园暂行管理规定(试行)》的制定说明的第二条第4项内容;《规定》的有效期,按照2009年10月15日起施行的省政府《辽宁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规定》的规章第十条规定,“规范性文件在一定时期内应用的,应当规定有效期,规范性文件未规定有效期的,有效期最长为5年,标注“暂行”、“试行”的,有效期不超过两年。有效期满的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即从2012年7月16日发布起至2014年7月16日止有效。文件实施两年后若有必要将根据全省幼儿园发展实际情况,对《规定》进行再次修订和完善。自失效至今已过6年时间,辽宁省教育厅未对本文件进行修改和完善,说明全省实际情况不再需要小规模幼儿园。双台子区在无任何合法有效法律法规依据的情况下严重违法违规审批小规模幼儿园!小童星幼儿园(小规模幼儿园)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7年1月1日颁发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第三章第十一条之规定。城镇幼儿园的服务半径宜为300—500米,小童星幼儿园(小规范幼儿园)距我园实际距离(直线距离)仅为不足20米,在多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双台子区依旧对该园进行审批。
在2020年5月28日双台子区对该园下达了不予要理通知书,不接受他的审批申请,可是在2020年11月初又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对该园下准予筹设批准书。对该园进行违法违规审批。请省长对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公平公正及有效性,还双台子区营商环境一片蓝天! https://t.cn/R2Wx90m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7年1月1日颁发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第三章第十一条之规定。城镇幼儿园的服务半径宜为300—500米,小童星幼儿园(小规范幼儿园)距我园实际距离(直线距离)仅为不足20米,在多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双台子区依旧对该园进行审批。
在2020年5月28日双台子区对该园下达了不予要理通知书,不接受他的审批申请,可是在2020年11月初又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对该园下准予筹设批准书。对该园进行违法违规审批。请省长对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公平公正及有效性,还双台子区营商环境一片蓝天! https://t.cn/R2Wx90m
【前索尼工程师对PS4的真爱!每台主机代码中刻下自己名字】一名在索尼从业十年的高级软件工程师近期人气火爆,最主要的原因在于每一台PS4主机代码中都留下了这名大神的名字,这位工程师名叫Kazuya Sakakihara,在2014年年初的时候从索尼公司离职,但他的名字已留在了PS4代码段的几乎所有地方。 https://t.cn/ELMGzj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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