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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戒念佛
作为出家者,剃除出家,须断烦恼,依止五戒,进修十善,持戒念佛。佛教徒若不持五戒即为末法,若不精进,怎么能够消灾解厄,悟明心性,了脱生死呢?
忆念念佛
佛法中的善软心,其“善”是指时时刻刻忆念佛,全然地信任佛,具足此正见。
“软”是懂得恋慕佛,全然地投靠,不忘教法。
“善软”可譬如小孩恋慕父母,对其教导知其善意,不起恶心的这种心质。
“善软心”是了知佛法不可思议之信念,以及佛为我累劫修行,念念不舍于我的慈悲体贴。
佛是宇宙无上的智者,所以我们恋慕佛,就是永远会个有最高圣人的形象在自心中,同時也就是在跟自己內在的佛性相感,忆念佛即在呼唤自己的內心。
亦如念佛人对阿弥陀佛充滿善軟心、恋慕之情而全然投靠。恋慕佛的心情是大乘非常重要的善根,善軟心即是助显第一义谛。
佛言:若念佛者,当知是人即与文殊师利等无有异。以何故?是知将入诸佛法,方便诚多。……若以一言而具众门,无过念佛。所以者何?一切贤圣皆从念佛而生,一切智慧皆从念佛而有。
“五戒”为根
“佛教徒若不持戒即末法”。佛教“徒”,徒就是僧。佛讲佛法,僧依着法来修行,再传给他人。可是僧人一定要持戒,不但僧人要持戒,就是俗人也应该持戒。不论僧人或俗人,若不持戒,那就是末法,所以说“佛教徒若不持戒即末法”。你若随便打妄语、杀生、邪淫、偷盗、饮酒,这都是犯了根本五戒,即是末法。就是有佛法在世,你不持戒,那从你自身起,就是末法。
“法赖僧传”,人才能传扬佛法,但一定要以“戒”为根本,所以戒是成佛的基础,后修十善。
经中讲述十善业皆得很止十善而得成佛。能令十力、无畏、十八不共、一切佛法、皆得圆满。……一切人、天依之而立,一切声闻、独觉菩提,诸菩萨行,一切佛法,咸共依此十善大地而得成就。
还俗无有是处
若生善家,便修善法;既出家者,伏三毒烦恼,不贪五欲,尽想还俗。经云:“我今既得生于善家,应修善法。莫如痴人,行不善法,自纵恣心。既剃须发,著袈裟衣。止住山林,修道学问。而彼于后,舍袈裟衣,不怀惭愧,是名无羞愚痴之人。或为贪故,或为嗔故,或为痴故,或为畏他如是反退。……若人舍彼五欲出家,或为诸缘,还欲入家,亦复如是”。……既出家者,若想还俗者,犹如已得入口之美食吐地后,而还复从地拾起再吃进去……如是如是,无有是处。
生病即是灭病
生病才是灭病时。如果不生病,怎会灭病?生病然后没有了,这就是灭病。告诉你不但会生病,而且还会死呢!要赶快用功修行!生病就是预告,教你赶紧修行、用功、清醒,不要被迷梦所惑,不要这个也放不下,那个也放不下。能放下,就开悟;放不下,就糊涂。到死的时候,放不下的也要放下。
佛法都是靠自修的……如果碰到魔障,可以用这方法对治,如果你常念圣号,他可以帮助你。但是,你得念他,如果你不念他,他也帮不上你。
业得靠我们自己消。但是,我们不求佛,我们的心
力就生不起来。其实我们求他的时候,也就是我们自己心力生起的时候啊!我们感到加持,那就是佛的加持。佛就是我自己,我自己的心就是佛。
我们要二六时不断念佛,哪怕在一个小时之内,有多少分钟实修,多少分钟打妄想、生烦恼…要多修行,二十四小时中,依止善法念佛、念法、念僧。否则,怎么能够够消灾解厄,增长福慧,悟明心性,利生弘法,了脱生死呢? https://t.cn/A6XyG6A3
持戒念佛
作为出家者,剃除出家,须断烦恼,依止五戒,进修十善,持戒念佛。佛教徒若不持五戒即为末法,若不精进,怎么能够消灾解厄,悟明心性,了脱生死呢?
忆念念佛
佛法中的善软心,其“善”是指时时刻刻忆念佛,全然地信任佛,具足此正见。
“软”是懂得恋慕佛,全然地投靠,不忘教法。
“善软”可譬如小孩恋慕父母,对其教导知其善意,不起恶心的这种心质。
“善软心”是了知佛法不可思议之信念,以及佛为我累劫修行,念念不舍于我的慈悲体贴。
佛是宇宙无上的智者,所以我们恋慕佛,就是永远会个有最高圣人的形象在自心中,同時也就是在跟自己內在的佛性相感,忆念佛即在呼唤自己的內心。
亦如念佛人对阿弥陀佛充滿善軟心、恋慕之情而全然投靠。恋慕佛的心情是大乘非常重要的善根,善軟心即是助显第一义谛。
佛言:若念佛者,当知是人即与文殊师利等无有异。以何故?是知将入诸佛法,方便诚多。……若以一言而具众门,无过念佛。所以者何?一切贤圣皆从念佛而生,一切智慧皆从念佛而有。
“五戒”为根
“佛教徒若不持戒即末法”。佛教“徒”,徒就是僧。佛讲佛法,僧依着法来修行,再传给他人。可是僧人一定要持戒,不但僧人要持戒,就是俗人也应该持戒。不论僧人或俗人,若不持戒,那就是末法,所以说“佛教徒若不持戒即末法”。你若随便打妄语、杀生、邪淫、偷盗、饮酒,这都是犯了根本五戒,即是末法。就是有佛法在世,你不持戒,那从你自身起,就是末法。
“法赖僧传”,人才能传扬佛法,但一定要以“戒”为根本,所以戒是成佛的基础,后修十善。
经中讲述十善业皆得很止十善而得成佛。能令十力、无畏、十八不共、一切佛法、皆得圆满。……一切人、天依之而立,一切声闻、独觉菩提,诸菩萨行,一切佛法,咸共依此十善大地而得成就。
还俗无有是处
若生善家,便修善法;既出家者,伏三毒烦恼,不贪五欲,尽想还俗。经云:“我今既得生于善家,应修善法。莫如痴人,行不善法,自纵恣心。既剃须发,著袈裟衣。止住山林,修道学问。而彼于后,舍袈裟衣,不怀惭愧,是名无羞愚痴之人。或为贪故,或为嗔故,或为痴故,或为畏他如是反退。……若人舍彼五欲出家,或为诸缘,还欲入家,亦复如是”。……既出家者,若想还俗者,犹如已得入口之美食吐地后,而还复从地拾起再吃进去……如是如是,无有是处。
生病即是灭病
生病才是灭病时。如果不生病,怎会灭病?生病然后没有了,这就是灭病。告诉你不但会生病,而且还会死呢!要赶快用功修行!生病就是预告,教你赶紧修行、用功、清醒,不要被迷梦所惑,不要这个也放不下,那个也放不下。能放下,就开悟;放不下,就糊涂。到死的时候,放不下的也要放下。
佛法都是靠自修的……如果碰到魔障,可以用这方法对治,如果你常念圣号,他可以帮助你。但是,你得念他,如果你不念他,他也帮不上你。
业得靠我们自己消。但是,我们不求佛,我们的心
力就生不起来。其实我们求他的时候,也就是我们自己心力生起的时候啊!我们感到加持,那就是佛的加持。佛就是我自己,我自己的心就是佛。
我们要二六时不断念佛,哪怕在一个小时之内,有多少分钟实修,多少分钟打妄想、生烦恼…要多修行,二十四小时中,依止善法念佛、念法、念僧。否则,怎么能够够消灾解厄,增长福慧,悟明心性,利生弘法,了脱生死呢? https://t.cn/A6XyG6A3
支撑了我很久的一段话:“真没必要为三五年后的前途担忧,大家都乐观点,说不定到时候物是人非,瞬间豁然开朗。当下便是最好的时光,及时行乐,与世界和解,我们不妨暂时不去想那些烦恼,去听喜欢的歌、拍想拍的照片、吃喜欢的甜点。给好运一点时间,只管做自己,好运一定会如约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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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没必要过多的花精力和时间去犹豫纠结什么选择是最好的,去绞尽脑汁地做一个“正确”的决定,因为没有人知道。有想法就大胆尝试,多尝试工作类型、多读书、多旅游、多交朋友,把该交的学费都交了,该懂的道理都懂了。葡萄树上开不出百合花,找不到答案的时候就找自己,风华正茂的年纪,你该所向披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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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默默耕种、耐心等着它开花结果,相信成长会自然而然的发生,往后我们还有无数的日子要过,反正到头来人生至是那么一回事,如果把那么多事情先想来想去,未免太伤神了。若你决定灿烂,山无遮,海无拦。”#情感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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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没必要过多的花精力和时间去犹豫纠结什么选择是最好的,去绞尽脑汁地做一个“正确”的决定,因为没有人知道。有想法就大胆尝试,多尝试工作类型、多读书、多旅游、多交朋友,把该交的学费都交了,该懂的道理都懂了。葡萄树上开不出百合花,找不到答案的时候就找自己,风华正茂的年纪,你该所向披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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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默默耕种、耐心等着它开花结果,相信成长会自然而然的发生,往后我们还有无数的日子要过,反正到头来人生至是那么一回事,如果把那么多事情先想来想去,未免太伤神了。若你决定灿烂,山无遮,海无拦。”#情感语录#
【“见证人” 还是“保证人”?在他人借条上签字需谨慎!】随着社会公众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借款必须出具借条,与此同时,出借人为降低风险,还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人。实践中,出借人、借款人的共同朋友作为“见证人”担当此角色的情况最为普遍,为促成借贷关系成立,“见证人”往往出于帮忙心态在借条上一并签字,但对其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却并不十分清楚。我们一起来看下面这则案例。
案情回顾
2021年12月,袁某出具借条,载明其向王某借款29万元,并已收到王某上述款项,承诺于2022年4月还清。袁某作为借款人在借条下方签字,同时,在袁某签字的左上方“连带担保人:”字样处,许某签字并备注了身份证号码。
2022年9月,袁某向王某转账还款2000元,后经王某催要,剩余28.8万元借款,袁某一直未予偿还。王某遂将袁某、许某诉至法院,要求袁某还款28.8万元,并要求许某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许某认可“许某”字样系其本人书写,但认为其只是见证人,其在借条上签字的行为,并不是作为担保人的意思表示,且其在签字时,借条上并没有“连带担保人:”的字样,是王某后续自行添加,因此其不应对袁某的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王某陈述“连带担保人:”字样系其在征得许某同意后书写,因此许某需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法院裁判
根据袁某出具的借条显示,其向王某借款29万元,借款期限到期后,袁某仅偿还2000元,故袁某应向王某偿还剩余28.8万元。关于许某是否应承担连带还款责任问题,许某认可其在借条上签字并备注身份证号码,且其签字处并未显示“见证人”字样,故其主张自己为见证人身份的理由,缺乏事实依据。许某在借条上签字的行为,可视为其愿意承担债务,故将许某认定为连带保证人更符合本案实际情况。
法官说法
见证人对其签字具有审慎注意义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主体,要对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见证人在借条上签字,如没有明确标明其“见证人”身份,或是在有“担保人”“保证人”“担保”“保证”等带有担保性质字样处签字的,其签字的行为应视为其作为借贷关系的担保人,在债权人起诉要求其对债务人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时,其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本案中,许某既未在签字时注明其是见证人身份,且还在“连带担保人:”字样处签字,该行为可以视为其作为担保人的意思表示,故其应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见证人对其身份负有举证证明责任。“见证人”主张其在借条上签字的行为系作为见证人的意思表示,而非担保人,则“见证人”需对其主张承担举证证明责任,不能证明的,则由其承担举证不利后果。本案中,许某主张其不是作为担保人,但对王某主张的“连带担保人:”字样经过其同意、由王某书写的意见,许某并未举证反驳,故许某对其不是担保人的意见,举证不足,应当认定许某是担保人。
法官提示
“见证人”为帮朋友促成借贷,在借条上签字的行为,可能给自己带来连带偿还债务的责任,需要谨慎为之。法官建议,在他人借条上以“见证人”身份签字时注意以下两点:
注明见证人身份。“见证人”若仅是作为见证人,在借条上签字时,一定要明确注明“见证人”身份,或在签字时,在借条上写明自己签字的行为是见证,不是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或保证人的意思表示,亮明自己不是担保人或保证人的态度。
留存相关证据。“见证人”对签字的借条,应当尽量留存一份原件,或将签字的借条拍照留存,避免后续他人对借条涂改、添加内容;对于自己是见证人的事宜,可以通过微信聊天记录等方式与出借人、借款人进行确认。
来源:北京二中院金色天平
案情回顾
2021年12月,袁某出具借条,载明其向王某借款29万元,并已收到王某上述款项,承诺于2022年4月还清。袁某作为借款人在借条下方签字,同时,在袁某签字的左上方“连带担保人:”字样处,许某签字并备注了身份证号码。
2022年9月,袁某向王某转账还款2000元,后经王某催要,剩余28.8万元借款,袁某一直未予偿还。王某遂将袁某、许某诉至法院,要求袁某还款28.8万元,并要求许某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许某认可“许某”字样系其本人书写,但认为其只是见证人,其在借条上签字的行为,并不是作为担保人的意思表示,且其在签字时,借条上并没有“连带担保人:”的字样,是王某后续自行添加,因此其不应对袁某的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王某陈述“连带担保人:”字样系其在征得许某同意后书写,因此许某需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法院裁判
根据袁某出具的借条显示,其向王某借款29万元,借款期限到期后,袁某仅偿还2000元,故袁某应向王某偿还剩余28.8万元。关于许某是否应承担连带还款责任问题,许某认可其在借条上签字并备注身份证号码,且其签字处并未显示“见证人”字样,故其主张自己为见证人身份的理由,缺乏事实依据。许某在借条上签字的行为,可视为其愿意承担债务,故将许某认定为连带保证人更符合本案实际情况。
法官说法
见证人对其签字具有审慎注意义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主体,要对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见证人在借条上签字,如没有明确标明其“见证人”身份,或是在有“担保人”“保证人”“担保”“保证”等带有担保性质字样处签字的,其签字的行为应视为其作为借贷关系的担保人,在债权人起诉要求其对债务人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时,其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本案中,许某既未在签字时注明其是见证人身份,且还在“连带担保人:”字样处签字,该行为可以视为其作为担保人的意思表示,故其应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见证人对其身份负有举证证明责任。“见证人”主张其在借条上签字的行为系作为见证人的意思表示,而非担保人,则“见证人”需对其主张承担举证证明责任,不能证明的,则由其承担举证不利后果。本案中,许某主张其不是作为担保人,但对王某主张的“连带担保人:”字样经过其同意、由王某书写的意见,许某并未举证反驳,故许某对其不是担保人的意见,举证不足,应当认定许某是担保人。
法官提示
“见证人”为帮朋友促成借贷,在借条上签字的行为,可能给自己带来连带偿还债务的责任,需要谨慎为之。法官建议,在他人借条上以“见证人”身份签字时注意以下两点:
注明见证人身份。“见证人”若仅是作为见证人,在借条上签字时,一定要明确注明“见证人”身份,或在签字时,在借条上写明自己签字的行为是见证,不是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或保证人的意思表示,亮明自己不是担保人或保证人的态度。
留存相关证据。“见证人”对签字的借条,应当尽量留存一份原件,或将签字的借条拍照留存,避免后续他人对借条涂改、添加内容;对于自己是见证人的事宜,可以通过微信聊天记录等方式与出借人、借款人进行确认。
来源:北京二中院金色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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