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一个巨长的梦~
因为突然下雨我跑回了家(不是我住的家,格局完全不一样)
又突然雨停出太阳~彩虹又出现了~我不再着急找最佳观赏点~因为家里的大窗户就是最佳观赏点~我不仅拿出相机永远留住了那一刻~还留住了我因它存在过而喜悦的证明~以抵抗伴随时间流逝而遗忘或质疑自己的苦痛(然而却是我做的梦[允悲])~
很多人都来这边看~还有上次请我看云的叔叔也来了(根本不记得他的样子了,原来人在梦里辨认彼此不是看长相)~我分给他和几个路人半扇窗户~还同时拍下了彩虹消失时出现的彩色气泡破裂~
他们走以后~屋顶上有一些蛾子~我用一本书(还特意挑了一本不再看的教材)拍着它们~拍着拍着~出现了一只巨大的蛾子~风筝那么大~我也拍了一下太大太恶心了~想着等家里人回来一起弄吧~
我回到房间这时候已经回来人了~房间比平时还多了许多亲戚~拉窗帘的时候~窗帘槽里掉下一个人~差点吓死我~他说他是楼上的伴郎在帮忙布置新房不小心掉下来了~我把他扣住~因为楼上是我隔房的表弟~我确认了一下~确实是伴郎~
楼上新郎来接他的时候~不是我表弟~是汪涵和乐乐姐~穿得特别喜庆~特别不好意思地跟我们道歉~还跟我们说“新年快乐”~
(原来是在过年啊)
我很开心地走到街上~发现我们已经在接收nan民了……ta们穿着“地区明显”的服饰,拿着w器占了一整个人行道。
我想穿过那里。
有一个好心的本地人让我别过去。因为ta们只要检测出我手机id到过ta们的敌区就会~bi~了我。
我只好又往回走,走着走着……我看到爱因斯坦和奥本海默在电影站着的那片草坪。
他们不再像电影那样隐忍地说
“以后这是你的责任了。”
先是奥本海默尽情享受名利带给他的快乐~然后爱因斯坦说~那道题没有得出结果~难道是我们写不出来公式吗……他后面又站了很多人。
听完以后奥本海默痛苦极了,他毫无保留无所顾忌地痛苦着,脸纠在一起全是褶子,从褶子里淌出泪。
(梦里的时候,他们的情绪都是毫无保留地,不害怕承认自己不想做、承认自己的责备、承认自己快乐、承认坠入地狱般的痛苦……而得罪/伤害谁。)
我的视线被拉到了远处,我透过窗户看到黑板上写着一长串没有等号的公式,清晰工整……戛然而止。
因为突然下雨我跑回了家(不是我住的家,格局完全不一样)
又突然雨停出太阳~彩虹又出现了~我不再着急找最佳观赏点~因为家里的大窗户就是最佳观赏点~我不仅拿出相机永远留住了那一刻~还留住了我因它存在过而喜悦的证明~以抵抗伴随时间流逝而遗忘或质疑自己的苦痛(然而却是我做的梦[允悲])~
很多人都来这边看~还有上次请我看云的叔叔也来了(根本不记得他的样子了,原来人在梦里辨认彼此不是看长相)~我分给他和几个路人半扇窗户~还同时拍下了彩虹消失时出现的彩色气泡破裂~
他们走以后~屋顶上有一些蛾子~我用一本书(还特意挑了一本不再看的教材)拍着它们~拍着拍着~出现了一只巨大的蛾子~风筝那么大~我也拍了一下太大太恶心了~想着等家里人回来一起弄吧~
我回到房间这时候已经回来人了~房间比平时还多了许多亲戚~拉窗帘的时候~窗帘槽里掉下一个人~差点吓死我~他说他是楼上的伴郎在帮忙布置新房不小心掉下来了~我把他扣住~因为楼上是我隔房的表弟~我确认了一下~确实是伴郎~
楼上新郎来接他的时候~不是我表弟~是汪涵和乐乐姐~穿得特别喜庆~特别不好意思地跟我们道歉~还跟我们说“新年快乐”~
(原来是在过年啊)
我很开心地走到街上~发现我们已经在接收nan民了……ta们穿着“地区明显”的服饰,拿着w器占了一整个人行道。
我想穿过那里。
有一个好心的本地人让我别过去。因为ta们只要检测出我手机id到过ta们的敌区就会~bi~了我。
我只好又往回走,走着走着……我看到爱因斯坦和奥本海默在电影站着的那片草坪。
他们不再像电影那样隐忍地说
“以后这是你的责任了。”
先是奥本海默尽情享受名利带给他的快乐~然后爱因斯坦说~那道题没有得出结果~难道是我们写不出来公式吗……他后面又站了很多人。
听完以后奥本海默痛苦极了,他毫无保留无所顾忌地痛苦着,脸纠在一起全是褶子,从褶子里淌出泪。
(梦里的时候,他们的情绪都是毫无保留地,不害怕承认自己不想做、承认自己的责备、承认自己快乐、承认坠入地狱般的痛苦……而得罪/伤害谁。)
我的视线被拉到了远处,我透过窗户看到黑板上写着一长串没有等号的公式,清晰工整……戛然而止。
2023年10月20日,星期五,据说今天也会有雨️。
朋友,果然下雨了,很短促的一场小雨。我打开办公室的玻璃门,准备去附近的商场上洗手间,甫一站在天幕底下,就发现天空开始下雨了,一场毫无前兆的小雨,悄无声息地从天而降,甚至连细微的雨声都被地上的泥土所吸收,轻到无法耳闻。我吸了一下空气中泥土和雨水的味道,并不特别好闻。因为修路,这一带尘土飞扬,视物也有些模糊。一场细雨,让灰尘皈依大地。我觉得如此甚好。我没有折回办公室里拿伞,一场小雨而已,不足以为惧。我在湿泥当中行走,步履缓慢,雨水落在我的身上,带着丝丝的凉意,非常舒服。
因为修路工人顺便在修排水管,所以办公室里的洗手间暂时无法使用。我步行到协兴商场里面,一层的店面冷冷清清的,大部分大门均是紧闭,还没有开始营业。只有前台的保安抬起眼睛看了我一眼,他很快又垂下眼角,去玩他的游戏,听声音仿佛是斗地主,我看我二哥玩过,可我却一窍不通,我在这方面是愚钝的,怎么教都教不会,我也不怎么沉迷这些小游戏,总是会把大部分时间都用在看书上面。对于书籍,我一向是不挑的,来者不拒,手边只要有本书,即便是一本无聊的小杂志,我也能耐着性子把它读完。因为我的人生实在是枯燥乏味,沉闷至极。
我往里走,刚才落在身上的雨水,已经失去了踪迹,只留下一点点的湿意。我看见一间鞋店,店名很特别,+-×÷,我还记得这是我妹妹很多年前特别喜欢的鞋店,每回约同学逛街,十次里面有八次都会听见她说,“我们去+-×÷看看有没有新款的鞋子。”我很少逛街,我是一个不爱逛街的人,我也没有要好到可以亲昵地手挽着手一起去逛街买衣服的好朋友。我的同学,朋友,同事,一到放学或下班时间,便通通默契十足地消失不见。我一直都有非常富余的私人时间。以至于我哥偶尔会半真半假地抱怨,每天都能在家里看到我,看得他都开始觉得厌烦了。我才不管他厌不厌烦,我霸占完电视机就霸占电脑,霸占完电脑就霸占洗手间,霸占完洗手间就去他的书架前不问自取。我在家也很少说话,我是一个不想说话的时候就能安静一整天的人。我经常看他们不顺眼。我对家人的恨,有时候熊熊燃烧如滔天烈火,有时候则微弱得仅有一息尚存,但是却从未停止过,就好比我对他们的爱一样。
爱和恨夹杂不清,这种情感总是煎熬折磨人的。我把这一切都归咎于,我和他们的缘分太浅的缘故。
我站在鞋店的橱窗前逗留了一会儿。这曾经在汕尾可以称得上是最热闹的一个商场,如今也逐渐荒凉了下来。仿佛被时间遗忘,被潮流淘汰了一般。“当潮流爱新鲜,当旁人爱标签… …”我哼了两句,低低的声音在空旷的商场里面仿佛有回音似的。我如梦惊醒,急急地钻入洗手间里面。假装若无其事。即便此刻周围空无一人。
我装傻充愣的本事,一直都是一流的。
我回到办公室的小停车场里,这里一直都有落叶,四季都如此。最近黑猫“老鼠”爱上了蜷缩在杂物间的房顶上睡懒觉。我看见那团黑乎乎的身影,忽然生出一股冲动,想要拿扫帚去捅一捅那一块突出来的透明塑料棚,把它给吵醒。它太过惬意,让我不由自主心生歹念。可是这样不符合我在它心目中一贯高冷的印象。所以我也只是动动念头而已。我记得我跟你说过,我不爱小动物,你的脸上并无意外,接着我的话茬问我,那你喜欢什么?我想了想,指着路边绿化带的一棵矮松,我说,我喜欢死物。你脸上出现忍无可忍的表情,你说,拜托!这是植物,不是死物!植物也是有生命的。我有些不好意思,搔搔后脑勺,说,哦。你摇了摇头,无可奈何地笑了,你说,你这个人啊… …
嗯,可惜,我这个人啊,时至今日也再也没有像你这样的人愿意恒久忍耐了。
明天见。
朋友,果然下雨了,很短促的一场小雨。我打开办公室的玻璃门,准备去附近的商场上洗手间,甫一站在天幕底下,就发现天空开始下雨了,一场毫无前兆的小雨,悄无声息地从天而降,甚至连细微的雨声都被地上的泥土所吸收,轻到无法耳闻。我吸了一下空气中泥土和雨水的味道,并不特别好闻。因为修路,这一带尘土飞扬,视物也有些模糊。一场细雨,让灰尘皈依大地。我觉得如此甚好。我没有折回办公室里拿伞,一场小雨而已,不足以为惧。我在湿泥当中行走,步履缓慢,雨水落在我的身上,带着丝丝的凉意,非常舒服。
因为修路工人顺便在修排水管,所以办公室里的洗手间暂时无法使用。我步行到协兴商场里面,一层的店面冷冷清清的,大部分大门均是紧闭,还没有开始营业。只有前台的保安抬起眼睛看了我一眼,他很快又垂下眼角,去玩他的游戏,听声音仿佛是斗地主,我看我二哥玩过,可我却一窍不通,我在这方面是愚钝的,怎么教都教不会,我也不怎么沉迷这些小游戏,总是会把大部分时间都用在看书上面。对于书籍,我一向是不挑的,来者不拒,手边只要有本书,即便是一本无聊的小杂志,我也能耐着性子把它读完。因为我的人生实在是枯燥乏味,沉闷至极。
我往里走,刚才落在身上的雨水,已经失去了踪迹,只留下一点点的湿意。我看见一间鞋店,店名很特别,+-×÷,我还记得这是我妹妹很多年前特别喜欢的鞋店,每回约同学逛街,十次里面有八次都会听见她说,“我们去+-×÷看看有没有新款的鞋子。”我很少逛街,我是一个不爱逛街的人,我也没有要好到可以亲昵地手挽着手一起去逛街买衣服的好朋友。我的同学,朋友,同事,一到放学或下班时间,便通通默契十足地消失不见。我一直都有非常富余的私人时间。以至于我哥偶尔会半真半假地抱怨,每天都能在家里看到我,看得他都开始觉得厌烦了。我才不管他厌不厌烦,我霸占完电视机就霸占电脑,霸占完电脑就霸占洗手间,霸占完洗手间就去他的书架前不问自取。我在家也很少说话,我是一个不想说话的时候就能安静一整天的人。我经常看他们不顺眼。我对家人的恨,有时候熊熊燃烧如滔天烈火,有时候则微弱得仅有一息尚存,但是却从未停止过,就好比我对他们的爱一样。
爱和恨夹杂不清,这种情感总是煎熬折磨人的。我把这一切都归咎于,我和他们的缘分太浅的缘故。
我站在鞋店的橱窗前逗留了一会儿。这曾经在汕尾可以称得上是最热闹的一个商场,如今也逐渐荒凉了下来。仿佛被时间遗忘,被潮流淘汰了一般。“当潮流爱新鲜,当旁人爱标签… …”我哼了两句,低低的声音在空旷的商场里面仿佛有回音似的。我如梦惊醒,急急地钻入洗手间里面。假装若无其事。即便此刻周围空无一人。
我装傻充愣的本事,一直都是一流的。
我回到办公室的小停车场里,这里一直都有落叶,四季都如此。最近黑猫“老鼠”爱上了蜷缩在杂物间的房顶上睡懒觉。我看见那团黑乎乎的身影,忽然生出一股冲动,想要拿扫帚去捅一捅那一块突出来的透明塑料棚,把它给吵醒。它太过惬意,让我不由自主心生歹念。可是这样不符合我在它心目中一贯高冷的印象。所以我也只是动动念头而已。我记得我跟你说过,我不爱小动物,你的脸上并无意外,接着我的话茬问我,那你喜欢什么?我想了想,指着路边绿化带的一棵矮松,我说,我喜欢死物。你脸上出现忍无可忍的表情,你说,拜托!这是植物,不是死物!植物也是有生命的。我有些不好意思,搔搔后脑勺,说,哦。你摇了摇头,无可奈何地笑了,你说,你这个人啊… …
嗯,可惜,我这个人啊,时至今日也再也没有像你这样的人愿意恒久忍耐了。
明天见。
昨夜雨急风骤,最低气温降至个位数。但此刻身在被窝里的我并没有感觉到寒意。
秋天终是渐行渐远。
秋花都开过了,秋果也都熟透了。昨天我品尝了秋天最后的菱角。有一首歌名字叫“采红菱”,邓丽君唱的。采红菱呀采红菱,郎有情,就好像两角菱。两角的菱看起来像牛头,外观呈黑紫色,有着一对犀利的牛角,质地坚如磐石。老菱角尤其是。另有一种野菱角,外皮多刺,颜色浅白。尤其坚硬。吃起来费时费力。我喜欢紫皮菱角,太老太嫩都不行,七八分老刚刚好。煮熟以后不用刀切,牙齿咬开,一分为二。菱角仁,粉糯、微甜,一口一个,吃起来非常带劲。吃过的菱角壳戴在手指头,如同魔爪,锋利无比。
我对一些口感粉糯的东西一直很感兴趣,类似于板栗、紫薯、毛芋头、菱角这些,总是赋予一份特殊的好感,百吃不厌。小时候但凡我妈上街买菜回来,如果看到我妈从菜篮子里取出一份菱角,总让我眼里放光,喜不自禁。煮熟的菱角,被我妈用刀切开,菜板上会留下一些菱角的颗粒,我把切好的菱角放在碗里,尽情享用。
学龄前我曾被寄养在乡下老家度过一段短暂的时光。在乡下,我对于菱角有过一段深刻的印象。秋天的傍晚,夕阳西下,一群白鸭从水塘芦苇丛里爬上岸,在夕阳里缓缓踏上回家的路。鸭子的身体被夕阳镀上一层金色。鸭子的羽毛上粘满了黑紫色的菱角。姥姥把鸭子身上的菱角一个个的取下来,然后煮熟,我吃的大快朵颐。那时候,我每天盼望鸭子回家的时候能够带回来菱角,好让我解馋。
即便是现在,我对菱角的热爱依然不变。
虽然吃过不少菱角,但是对于菱角的生长环境却是一片茫然,很好奇菱角在水里是怎样的一个生长状态。亲眼目睹看来是不太可能了,那就让它一直保持神秘吧!
秋天终是渐行渐远。
秋花都开过了,秋果也都熟透了。昨天我品尝了秋天最后的菱角。有一首歌名字叫“采红菱”,邓丽君唱的。采红菱呀采红菱,郎有情,就好像两角菱。两角的菱看起来像牛头,外观呈黑紫色,有着一对犀利的牛角,质地坚如磐石。老菱角尤其是。另有一种野菱角,外皮多刺,颜色浅白。尤其坚硬。吃起来费时费力。我喜欢紫皮菱角,太老太嫩都不行,七八分老刚刚好。煮熟以后不用刀切,牙齿咬开,一分为二。菱角仁,粉糯、微甜,一口一个,吃起来非常带劲。吃过的菱角壳戴在手指头,如同魔爪,锋利无比。
我对一些口感粉糯的东西一直很感兴趣,类似于板栗、紫薯、毛芋头、菱角这些,总是赋予一份特殊的好感,百吃不厌。小时候但凡我妈上街买菜回来,如果看到我妈从菜篮子里取出一份菱角,总让我眼里放光,喜不自禁。煮熟的菱角,被我妈用刀切开,菜板上会留下一些菱角的颗粒,我把切好的菱角放在碗里,尽情享用。
学龄前我曾被寄养在乡下老家度过一段短暂的时光。在乡下,我对于菱角有过一段深刻的印象。秋天的傍晚,夕阳西下,一群白鸭从水塘芦苇丛里爬上岸,在夕阳里缓缓踏上回家的路。鸭子的身体被夕阳镀上一层金色。鸭子的羽毛上粘满了黑紫色的菱角。姥姥把鸭子身上的菱角一个个的取下来,然后煮熟,我吃的大快朵颐。那时候,我每天盼望鸭子回家的时候能够带回来菱角,好让我解馋。
即便是现在,我对菱角的热爱依然不变。
虽然吃过不少菱角,但是对于菱角的生长环境却是一片茫然,很好奇菱角在水里是怎样的一个生长状态。亲眼目睹看来是不太可能了,那就让它一直保持神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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