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刚吃的那段经典美式中餐啊,大家都猜出来的是左宗棠鸡,跟湘菜没有任何关系,就是甜口的酱炒炸鸡块。
有部分人看出来的是egg foo young(芙蓉蛋),也跟中餐里的芙蓉蛋关系不大。更类似于加了蔬菜或者肉的炸蛋,然后上面淋一层棕色肉味酱。日本的天津饭,也是类似的。其实非常好吃,如果换个酱,把美式粽酱换成鱼香酱的话,就是鱼香炸蛋了,中国人肯定爱吃的。
我们这边还有个地方版三明治,叫st paul sandwich,就是这种芙蓉蛋不加酱,和生菜酸黄瓜什么的一起放在涂了蛋黄酱的两片面包里。进一步的中西合璧。也是我们这边中餐馆卖的唯一一种三明治。
没什么人提到的是chop suey,也叫李鸿章杂碎(此处不是骂人…)其实就是把什锦蔬菜炒一炒勾个芡,是最早的美式中餐之一,现在反而不太常见了。如果能看到的话,也是可以点的,里面蔬菜种类不少。在美国能吃点炒蔬菜也不容易[允悲]
另外我们这里还有一种酱油炒饭,名字很叫chinaman fried rice。这名字现在太种族歧视了,菜单上都是不敢写的(类似于你开个韩餐馆,卖一个棒子炒饭…)可以委婉地问说能不能做圣路易斯特色的那种酱油炒饭,有年头的美式中餐馆是会做的,还很好吃。
我刚来美国的时候,确实很看不起美式中餐,觉得他们瞎搞。时间长了吧,反而觉得菜只有做得好和做得不好的区别,没有一定要正宗才好吃的。这几个菜,做得好还都挺好吃的。做得不好吧,正宗中餐也有不好吃的。反正可以抱着开放的凑热闹的心态吃吃看,说不定碰到个好厨子做得还挺合胃口的呢?我反正很爱吃美式芙蓉蛋。
有部分人看出来的是egg foo young(芙蓉蛋),也跟中餐里的芙蓉蛋关系不大。更类似于加了蔬菜或者肉的炸蛋,然后上面淋一层棕色肉味酱。日本的天津饭,也是类似的。其实非常好吃,如果换个酱,把美式粽酱换成鱼香酱的话,就是鱼香炸蛋了,中国人肯定爱吃的。
我们这边还有个地方版三明治,叫st paul sandwich,就是这种芙蓉蛋不加酱,和生菜酸黄瓜什么的一起放在涂了蛋黄酱的两片面包里。进一步的中西合璧。也是我们这边中餐馆卖的唯一一种三明治。
没什么人提到的是chop suey,也叫李鸿章杂碎(此处不是骂人…)其实就是把什锦蔬菜炒一炒勾个芡,是最早的美式中餐之一,现在反而不太常见了。如果能看到的话,也是可以点的,里面蔬菜种类不少。在美国能吃点炒蔬菜也不容易[允悲]
另外我们这里还有一种酱油炒饭,名字很叫chinaman fried rice。这名字现在太种族歧视了,菜单上都是不敢写的(类似于你开个韩餐馆,卖一个棒子炒饭…)可以委婉地问说能不能做圣路易斯特色的那种酱油炒饭,有年头的美式中餐馆是会做的,还很好吃。
我刚来美国的时候,确实很看不起美式中餐,觉得他们瞎搞。时间长了吧,反而觉得菜只有做得好和做得不好的区别,没有一定要正宗才好吃的。这几个菜,做得好还都挺好吃的。做得不好吧,正宗中餐也有不好吃的。反正可以抱着开放的凑热闹的心态吃吃看,说不定碰到个好厨子做得还挺合胃口的呢?我反正很爱吃美式芙蓉蛋。
李女士去包厢消费了9000多元,买单的时候收银员不让她走,说她没满足10000元的最低消费,硬是让她再花1000多元打包了一瓶香槟回家。李女士感觉很难受,自己花了9000多了,一群人已经吃不下东西,酒店为什么还要逼人消费呢?合理吗?
事情是这样的,李女士因为要给孩子办周岁宴,想着亲戚朋友要过来,就想找个档次稍微高点的酒店,预约一个包厢布置一下。不过预定的时候,工作人员让李女士提早点菜,不然当天可能没有他们想要的菜品,而且如果没有提早预定的话,上菜会比较慢。
李女士表示没有关系,因为自己也不知道客人喜欢吃什么,到时候大家喜欢吃什么点什么。工作人员看她这样说,就同意了,但在后面提醒了一下,这个包厢基本消费是10000元。李女士当时对此没有多想,以为大概需要这么多的费用。
当了预约的当天,每个客人都点了自己喜欢的菜,吃完以后一算账单,总共消费了9000多元。李女士付钱的时候,收银员就说,你们这个包厢是有最低消费的,你这边还差一点,要不你再点几个菜或者买瓶酒吧?
李女士一听傻了,自己消费了9000多元,离1万也没差多少,现在一群人肚子也都吃饱了,再点不就是浪费吗?如果不点菜,买一瓶酒要1000多元,也感觉很不合算啊?可是收银员的态度很坚决,没满10000元不让他们走。
李女士看到这么多亲戚朋友在,讨价还价也挂不住面子,还是咬牙花1000多买了一瓶香槟,凑了1万多元。可是回去以后,她越想越感觉酒店恶心,现在法律都规定取消低消了,酒店怎么还明目张胆设置低消呢?于是,李女士投诉了酒店,可是没有成功。
酒店经理说,我们压根就没有低消,我们那是包厢费,你占了一个包厢费的位置,就要给10000元,这10000元可以抵扣餐费。我们酒店的场地是有限的,包厢占用了很大的位置,而且数量也不多,为了给要求高的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我们才收场地费。你不想给场地费,你完全可以去外面大厅吃啊?
李女士没想到经理会打擦边球,在自己眼里,规定了场地费那不就是最低消费吗?只不过是换了一个说法而已!而且一个包厢要10000元的场地费,这合理吗?而且为什么不提早告知自己呢?自己看到基本消费是10000元,以为是大概费用啊,也不知道是低消!
目前,双方还是争执不下,各执一词,酒店认为法律只规定不能设最低消费,但没规定不能设场地费,这个场地费是另外提供的环境服务,额外收费是合理的。
对于此事, 网友也是议论纷纷,有网友说,既然是包厢场地费,那你也没必要催缴,人家9000多都花了,还差你这1000元?客人不舒服的点就在这!就应该定房的时候就告知客人要交10000元,消费完多退少补就行了。这么操作明显是酒店心虚!
还有网友说,包厢有低消很正常,只不过不应该那么死心眼,1万的低消她消费9000多其实也可以了,如果说差得太远,就适当的提醒她,差的少就算了,酒店不会做生意,这样得罪了李女士,以后她也不会来了。
也有支持酒店的网友,他们说包厢装修成本高,使用包厢有包厢费很正常,消费满多少免除包厢费就行了,接受不了可以选择不用包厢!现在包厢有场地费都是常识,需要那么计较吗?这么计较,早就应该去大厅吃饭啊!
其实,这个事情我比较支持李女士,首先,根据《餐饮业经营管理法》的规定,是明确止餐饮行业设置低消,如果有餐饮企业故意违反该规定,将会面临最高3万元的罚款。
其次,酒店的经理虽然改口说这是场地费,但是工作人员直到买单的时候才告知有低消,法律虽然不禁止收场地费,但需要酒店提前告知顾客,在顾客同意的情况,那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可是,工作人员只是说过基本消费,没有明确告知李女士有场地费,让她产生了误解。
而且,酒店在中途有多次机会提醒李女士,包厢要收10000元的场地费,但是却都没有提醒。一直到李女士一群人吃好了,才去说,我觉得酒店是有责任的。而且买单的时候,收银员对李女士的说辞是“包厢的最低消费是10000元。”
综上所述,我觉得酒店说这是场地费的说法,站不住脚。即便是合理,但是他们自身没有向顾客表达好,更没有做到事先告知顾客。所以,我认为酒店是有责任的。如果用包厢之前,酒店明确告知,那酒店没有一点问题,反而是顾客违约不对。
但现在,酒店给我的感觉明显是打擦边球,把最低消费偷换了概念,变成了场地费。
那么,你对此事什么看法,你支持哪一方呢?你有过这样的经历吗?#公益救援在行动#
事情是这样的,李女士因为要给孩子办周岁宴,想着亲戚朋友要过来,就想找个档次稍微高点的酒店,预约一个包厢布置一下。不过预定的时候,工作人员让李女士提早点菜,不然当天可能没有他们想要的菜品,而且如果没有提早预定的话,上菜会比较慢。
李女士表示没有关系,因为自己也不知道客人喜欢吃什么,到时候大家喜欢吃什么点什么。工作人员看她这样说,就同意了,但在后面提醒了一下,这个包厢基本消费是10000元。李女士当时对此没有多想,以为大概需要这么多的费用。
当了预约的当天,每个客人都点了自己喜欢的菜,吃完以后一算账单,总共消费了9000多元。李女士付钱的时候,收银员就说,你们这个包厢是有最低消费的,你这边还差一点,要不你再点几个菜或者买瓶酒吧?
李女士一听傻了,自己消费了9000多元,离1万也没差多少,现在一群人肚子也都吃饱了,再点不就是浪费吗?如果不点菜,买一瓶酒要1000多元,也感觉很不合算啊?可是收银员的态度很坚决,没满10000元不让他们走。
李女士看到这么多亲戚朋友在,讨价还价也挂不住面子,还是咬牙花1000多买了一瓶香槟,凑了1万多元。可是回去以后,她越想越感觉酒店恶心,现在法律都规定取消低消了,酒店怎么还明目张胆设置低消呢?于是,李女士投诉了酒店,可是没有成功。
酒店经理说,我们压根就没有低消,我们那是包厢费,你占了一个包厢费的位置,就要给10000元,这10000元可以抵扣餐费。我们酒店的场地是有限的,包厢占用了很大的位置,而且数量也不多,为了给要求高的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我们才收场地费。你不想给场地费,你完全可以去外面大厅吃啊?
李女士没想到经理会打擦边球,在自己眼里,规定了场地费那不就是最低消费吗?只不过是换了一个说法而已!而且一个包厢要10000元的场地费,这合理吗?而且为什么不提早告知自己呢?自己看到基本消费是10000元,以为是大概费用啊,也不知道是低消!
目前,双方还是争执不下,各执一词,酒店认为法律只规定不能设最低消费,但没规定不能设场地费,这个场地费是另外提供的环境服务,额外收费是合理的。
对于此事, 网友也是议论纷纷,有网友说,既然是包厢场地费,那你也没必要催缴,人家9000多都花了,还差你这1000元?客人不舒服的点就在这!就应该定房的时候就告知客人要交10000元,消费完多退少补就行了。这么操作明显是酒店心虚!
还有网友说,包厢有低消很正常,只不过不应该那么死心眼,1万的低消她消费9000多其实也可以了,如果说差得太远,就适当的提醒她,差的少就算了,酒店不会做生意,这样得罪了李女士,以后她也不会来了。
也有支持酒店的网友,他们说包厢装修成本高,使用包厢有包厢费很正常,消费满多少免除包厢费就行了,接受不了可以选择不用包厢!现在包厢有场地费都是常识,需要那么计较吗?这么计较,早就应该去大厅吃饭啊!
其实,这个事情我比较支持李女士,首先,根据《餐饮业经营管理法》的规定,是明确止餐饮行业设置低消,如果有餐饮企业故意违反该规定,将会面临最高3万元的罚款。
其次,酒店的经理虽然改口说这是场地费,但是工作人员直到买单的时候才告知有低消,法律虽然不禁止收场地费,但需要酒店提前告知顾客,在顾客同意的情况,那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可是,工作人员只是说过基本消费,没有明确告知李女士有场地费,让她产生了误解。
而且,酒店在中途有多次机会提醒李女士,包厢要收10000元的场地费,但是却都没有提醒。一直到李女士一群人吃好了,才去说,我觉得酒店是有责任的。而且买单的时候,收银员对李女士的说辞是“包厢的最低消费是10000元。”
综上所述,我觉得酒店说这是场地费的说法,站不住脚。即便是合理,但是他们自身没有向顾客表达好,更没有做到事先告知顾客。所以,我认为酒店是有责任的。如果用包厢之前,酒店明确告知,那酒店没有一点问题,反而是顾客违约不对。
但现在,酒店给我的感觉明显是打擦边球,把最低消费偷换了概念,变成了场地费。
那么,你对此事什么看法,你支持哪一方呢?你有过这样的经历吗?#公益救援在行动#
【#男孩公交上被女子扇耳光家人索赔5万#】近日,网上一段23秒视频显示,拥挤的公交车上站着许多小学生,一名穿红色连衣裙的女子与一名男孩发生冲突时称,“你还想举拳头,你们老师教你的吗?”一番争执后,男孩骂道,“傻X啊。”这时女子愤怒地说,“再骂一句”并扇了男孩一巴掌,两人随即发生肢体冲突。#女子公交车上扇男孩耳光被拘留9天#
视频显示,紧接着女子连扇了男孩几个耳光,把他摁倒在地,厉声喝道“还骂不骂人?”男孩顿时哭了起来。这时,视频中传来画外音“别打孩子,别打孩子。”
记者采访得知,此事系9月14日下午5时左右发生在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天府四中公交车站的T202路公交车上,该视频系乘客所拍,后来被人发到网上。知情人称,那名被打男孩系附近某学校学生,红衣女子姓程,当时接小孩放学回家。车上一名目击乘客称,此视频显示的仅为争执之后的内容,此前那名红衣女子已与该男孩发生了争执,事发后两人被乘客拉开。
起因:
放学后男孩跑步排队上车抢座位,
因书包放置问题与女子发生口角遭殴打
男孩母亲李女士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他们家住成都市天府新区,儿子今年10岁,学校离家有6站路,每天早上他们送儿子到学校上学,放学后他独自乘公交车回家。
她说,事发当时她正在外面开车回家,途中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电话,“接通后传来一名女子的声音,她说我儿子在公交车上被人打了,刚刚下车,叫我马上赶到天府四中公交车站去。”
挂断电话,李女士开车来到该公交车站,看到儿子满脸委屈地站在那里,他脸上有巴掌印,表情痛苦,那里还站着一名红衣女子,她身边站着一名小男孩,“一女子走过来告诉我说她是乘客,刚才是她给我打的电话,称已经报警。”李女士说,此前儿子给她打过电话,但她未接到,后来那名女乘客从她儿子那里问到了她的电话。
男孩告诉妈妈李女士,当天下午放学后,他背着约10斤重的书包,小跑到车站排队等公交车,他是第3个上车的,上车后他看到车上没有座位了,便把沉甸甸的书包放在司机后面的箱子上,随后与一起上车的同学聊天,当他转过身来时发现书包被身旁那名红衣女子拿开放在一个高台处,原先放书包的地方坐着一名比他小的男孩,便质问对方没有经过他同意为什么挪开他的书包,还指责他没有礼貌,于是两人争执起来,争执中,他被对方连扇耳光失声痛哭。
一会儿后,当地华阳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他们一起带到派出所调查处理。
李女士解释说,她曾详细问过儿子为何不同意对方将他的书包放在那个较高的位置,儿子说那个地方较高,容易滑落下来砸到乘客,下车时取书包也不方便。
说法:
母亲称儿子头晕1周耳痛3天,
骂人不对已当着民警和女子的面批评教育他,
表示愿意改正
随后,李女士将儿子带到成都天府新区第一人民医院检查,医生诊断后幸无大碍。她说,回家后儿子头晕了一周,耳朵痛了3天,“我们会持续关注孩子的健康,此后每天放学都是我们去接他。”
她认为,儿子年幼,骂人肯定不对,事发后曾当着民警和该红衣女子的面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他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改正,“其实遇到这样的情况,完全可以选择报警或联系家长来处理,我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可以给她赔礼道歉,愿意承担监护人的责任和儿子骂人的后果。”
此事发生后,当地警方高度重视,民警给双方作了笔录,并展开深入调查。
调解:
警方两次主持调解,被打男孩家人索赔5万,
要求录制视频全网道歉未果
事发后,当地华阳派出所曾两次主持调解。
李女士回忆说,第一次程某夫妻俩来到派出所,“但她没有与我们见面,她丈夫给我们道了歉,我们要求她本人亲自赔礼道歉,未果。”
第二次,他们又来到派出所,李女士称基于当时有人将事发时的视频发到网上,发酵后给儿子造成了影响,他们遂提出录制视频全网道歉,同时要在视频中说明冲突发生的具体起因。
至于事发原因,李女士称,“据我们了解,事情并非是网上有人所说的孩子一上车就骂人,也并非是因为骂人被打耳光,而是孩子在极度恐惧和遭到羞辱的情况下才骂人的,没想到竟连挨几个耳光。”
她说,尽管儿子身体上没有受到伤害,但此事给他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他们索赔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遭到拒绝,第二次调解失败。
她说,“其实我一直不希望用调解的方式处理,希望严格按法律程序处理,我儿子骂人后挨了巴掌受到了惩罚,打他的人也应该受到相应惩处。”
处理:
打人女子被行政拘留9天罚款400元,
10月23日将走出拘留所
10月14日,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出具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称,打人女子程某现住成都市天府新区某小区,无违法犯罪前科。
同时称,现查明,当天下午5时左右,61岁的程某与该男孩在乘坐T202路公交车时,因座位问题发生口角纠纷,该男童骂了程某脏话,程劝阻无效,该男童又骂了一句,程因生气打了他一巴掌,随后两人发生抓扯,她又打了他几个巴掌,后来被乘客拉开。
警方根据相关规定,决定给予程某行政拘留9天,罚款400元的行政处罚,执行期限自10月14日至10月23日。
针对警方的这份描述,男孩母亲称不认可。
她认为,事情并非简单的因为座位问题起争执,“是程某没经过同意就动了我儿子的书包才起的争执,我儿子的脏话只骂了一遍,对方并没有劝阻,更无劝阻无效之说。”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黄平
视频显示,紧接着女子连扇了男孩几个耳光,把他摁倒在地,厉声喝道“还骂不骂人?”男孩顿时哭了起来。这时,视频中传来画外音“别打孩子,别打孩子。”
记者采访得知,此事系9月14日下午5时左右发生在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天府四中公交车站的T202路公交车上,该视频系乘客所拍,后来被人发到网上。知情人称,那名被打男孩系附近某学校学生,红衣女子姓程,当时接小孩放学回家。车上一名目击乘客称,此视频显示的仅为争执之后的内容,此前那名红衣女子已与该男孩发生了争执,事发后两人被乘客拉开。
起因:
放学后男孩跑步排队上车抢座位,
因书包放置问题与女子发生口角遭殴打
男孩母亲李女士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他们家住成都市天府新区,儿子今年10岁,学校离家有6站路,每天早上他们送儿子到学校上学,放学后他独自乘公交车回家。
她说,事发当时她正在外面开车回家,途中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电话,“接通后传来一名女子的声音,她说我儿子在公交车上被人打了,刚刚下车,叫我马上赶到天府四中公交车站去。”
挂断电话,李女士开车来到该公交车站,看到儿子满脸委屈地站在那里,他脸上有巴掌印,表情痛苦,那里还站着一名红衣女子,她身边站着一名小男孩,“一女子走过来告诉我说她是乘客,刚才是她给我打的电话,称已经报警。”李女士说,此前儿子给她打过电话,但她未接到,后来那名女乘客从她儿子那里问到了她的电话。
男孩告诉妈妈李女士,当天下午放学后,他背着约10斤重的书包,小跑到车站排队等公交车,他是第3个上车的,上车后他看到车上没有座位了,便把沉甸甸的书包放在司机后面的箱子上,随后与一起上车的同学聊天,当他转过身来时发现书包被身旁那名红衣女子拿开放在一个高台处,原先放书包的地方坐着一名比他小的男孩,便质问对方没有经过他同意为什么挪开他的书包,还指责他没有礼貌,于是两人争执起来,争执中,他被对方连扇耳光失声痛哭。
一会儿后,当地华阳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他们一起带到派出所调查处理。
李女士解释说,她曾详细问过儿子为何不同意对方将他的书包放在那个较高的位置,儿子说那个地方较高,容易滑落下来砸到乘客,下车时取书包也不方便。
说法:
母亲称儿子头晕1周耳痛3天,
骂人不对已当着民警和女子的面批评教育他,
表示愿意改正
随后,李女士将儿子带到成都天府新区第一人民医院检查,医生诊断后幸无大碍。她说,回家后儿子头晕了一周,耳朵痛了3天,“我们会持续关注孩子的健康,此后每天放学都是我们去接他。”
她认为,儿子年幼,骂人肯定不对,事发后曾当着民警和该红衣女子的面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他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改正,“其实遇到这样的情况,完全可以选择报警或联系家长来处理,我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可以给她赔礼道歉,愿意承担监护人的责任和儿子骂人的后果。”
此事发生后,当地警方高度重视,民警给双方作了笔录,并展开深入调查。
调解:
警方两次主持调解,被打男孩家人索赔5万,
要求录制视频全网道歉未果
事发后,当地华阳派出所曾两次主持调解。
李女士回忆说,第一次程某夫妻俩来到派出所,“但她没有与我们见面,她丈夫给我们道了歉,我们要求她本人亲自赔礼道歉,未果。”
第二次,他们又来到派出所,李女士称基于当时有人将事发时的视频发到网上,发酵后给儿子造成了影响,他们遂提出录制视频全网道歉,同时要在视频中说明冲突发生的具体起因。
至于事发原因,李女士称,“据我们了解,事情并非是网上有人所说的孩子一上车就骂人,也并非是因为骂人被打耳光,而是孩子在极度恐惧和遭到羞辱的情况下才骂人的,没想到竟连挨几个耳光。”
她说,尽管儿子身体上没有受到伤害,但此事给他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他们索赔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遭到拒绝,第二次调解失败。
她说,“其实我一直不希望用调解的方式处理,希望严格按法律程序处理,我儿子骂人后挨了巴掌受到了惩罚,打他的人也应该受到相应惩处。”
处理:
打人女子被行政拘留9天罚款400元,
10月23日将走出拘留所
10月14日,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出具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称,打人女子程某现住成都市天府新区某小区,无违法犯罪前科。
同时称,现查明,当天下午5时左右,61岁的程某与该男孩在乘坐T202路公交车时,因座位问题发生口角纠纷,该男童骂了程某脏话,程劝阻无效,该男童又骂了一句,程因生气打了他一巴掌,随后两人发生抓扯,她又打了他几个巴掌,后来被乘客拉开。
警方根据相关规定,决定给予程某行政拘留9天,罚款400元的行政处罚,执行期限自10月14日至10月23日。
针对警方的这份描述,男孩母亲称不认可。
她认为,事情并非简单的因为座位问题起争执,“是程某没经过同意就动了我儿子的书包才起的争执,我儿子的脏话只骂了一遍,对方并没有劝阻,更无劝阻无效之说。”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黄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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