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分享# 【建成国内产业链完整的锂电储能产业集群】#夏都西宁#
向千亿级产业集群进发,建设国内产业链完整的锂电储能产业集群,这“锂”又有新举措。
近日,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青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制定出台《促进锂电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到2025年,锂电全产业链产值规模超过1200亿元。
《方案》的出台,为建成国内产业链完整的锂电储能产业集群,打造西北储能系统集成基地,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推进“光伏+储能”一体化发展,助力全省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供了思路与遵循。
《方案》明确开发区锂电产业发展目标任务:2023年重点推进16万吨锂电池正极材料、20吉瓦时储能机柜、年产3000吨六氟磷酸锂、600吨氟化锂、废电解质循环利用等项目建设,力促100GWh储能电池、20GWh动力电池等产业链关键项目落地。
到2025年,锂电池产能规模突破150吉瓦时,形成正负极材料25万吨、隔膜15亿平方米、电解铜箔10万吨产能规模;锂电产业投资完成300亿元以上,落地建成1.5吉瓦/3吉瓦时电化学储能基地;锂电企业劳动生产率大幅提升,生产工艺达到行业领先水平;锂电产业规上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达到2%以上,新增高水平创新平台10个以上,实现技术合同交易额1亿元以上;锂电产业分期完成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绿电供应达到60%,清洁能源供应达到80%,南川工业园区零碳产业园基本建成,锂电企业基本形成国际互认的碳足迹核算体系。
《方案》围绕强化锂电产业链条、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加速产业能级提升、强化科技创新支撑、构建绿色智造体系5大方面细化确定了14项重点任务,突出规划引领,创新管理运营模式,加快项目落地见效,培育主导产业,提升科创发展水平,推动绿色集约发展,为推进实施产业能级提升行动、加快建设生态文明高地上的高质量现代化工业园区提供助力。同时,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财税支持、强化要素保障、提升人才培育、强化风险管理、强化督导落实6个方面细化工作保障措施。
向千亿级产业集群进发,建设国内产业链完整的锂电储能产业集群,这“锂”又有新举措。
近日,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青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制定出台《促进锂电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到2025年,锂电全产业链产值规模超过1200亿元。
《方案》的出台,为建成国内产业链完整的锂电储能产业集群,打造西北储能系统集成基地,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推进“光伏+储能”一体化发展,助力全省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供了思路与遵循。
《方案》明确开发区锂电产业发展目标任务:2023年重点推进16万吨锂电池正极材料、20吉瓦时储能机柜、年产3000吨六氟磷酸锂、600吨氟化锂、废电解质循环利用等项目建设,力促100GWh储能电池、20GWh动力电池等产业链关键项目落地。
到2025年,锂电池产能规模突破150吉瓦时,形成正负极材料25万吨、隔膜15亿平方米、电解铜箔10万吨产能规模;锂电产业投资完成300亿元以上,落地建成1.5吉瓦/3吉瓦时电化学储能基地;锂电企业劳动生产率大幅提升,生产工艺达到行业领先水平;锂电产业规上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达到2%以上,新增高水平创新平台10个以上,实现技术合同交易额1亿元以上;锂电产业分期完成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绿电供应达到60%,清洁能源供应达到80%,南川工业园区零碳产业园基本建成,锂电企业基本形成国际互认的碳足迹核算体系。
《方案》围绕强化锂电产业链条、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加速产业能级提升、强化科技创新支撑、构建绿色智造体系5大方面细化确定了14项重点任务,突出规划引领,创新管理运营模式,加快项目落地见效,培育主导产业,提升科创发展水平,推动绿色集约发展,为推进实施产业能级提升行动、加快建设生态文明高地上的高质量现代化工业园区提供助力。同时,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财税支持、强化要素保障、提升人才培育、强化风险管理、强化督导落实6个方面细化工作保障措施。
#西宁分享# 【西宁市与海南州深化协作共同推进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夏都西宁#
共同打造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共同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共同推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创新建设模式及接入方式、推进零碳城市建设……近日,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开发区”)与海南州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进一步深化合作共建机制,协同发力推进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
《框架协议》立足海南州资源禀赋与西宁中心城市统筹市场化资源、负荷优势,重点明确五个方面的战略合作内容。在组织领导、规划设计、项目安排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对接,共同加强“源”的互济互补,增强“网”的互联互通,优化“储”的周期效率,发挥“荷”的应用能力,着力改善电源结构,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加快储能发展,构建零碳能源体系,共同一体推进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依据青海省《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两地共同统筹规划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及多能互补大基地,在海南州区域内建设光伏、风电、光热、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新能源大基地项目,配套建设输电线路及其他电力设施。按照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飞地经济模式项目建设。
《框架协议》紧紧围绕把西宁建设成为源网荷储一体化新型电力系统示范中心城市的目标,共同推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立足开发区用电量大、负荷密度高、长远持续用电等特点,开展能源综合配置,协同推进两地发、输、配电项目建设,实现源荷高效互动,推动清洁能源电力就近消纳利用,加快建立健全绿电优势转换和绿电价值实现机制。全面创新建设模式及接入方式,按照“源随荷动、集中调控”原则,创新建设模式,在海南州集中规划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电源基地。在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的支持下,创新接入方式,建设专用输电线路直接接入至开发区园区配电网,进一步明晰绿电传输与消纳路径,为产业提供稳定的绿电、绿证需求保障,实现清洁能源直接消纳,推动区域协同绿电价值实现。同时,为共同推进零碳城市建设,依托西宁市与海南州发展定位和产业特征,以全面建成新型电力系统打造高原零碳省会城市为目标,聚力供给新体系、消费新形态、存储新模式、科技新生态,以大规模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供给源网荷储协同互动为重要手段,高效促进能源供应、配置、消费、服务全过程转型升级,助力西宁市碳达峰、碳中和先行区目标加快实现,推动高原零碳省会城市建设。
下一步,根据《框架协议》内容,西宁市与海南州将建立两地市(州)长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合作计划和重大事宜,协调推进区域合作。建立综合协调机制,成立专班推进具体合作项目及相关事宜。加强与省级相关部门的衔接,在创新建设模式、创新接入方式和新能源建设指标方面,深化落实省市文件,进一步争取省政府给予政策支持。
共同打造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共同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共同推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创新建设模式及接入方式、推进零碳城市建设……近日,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开发区”)与海南州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进一步深化合作共建机制,协同发力推进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
《框架协议》立足海南州资源禀赋与西宁中心城市统筹市场化资源、负荷优势,重点明确五个方面的战略合作内容。在组织领导、规划设计、项目安排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对接,共同加强“源”的互济互补,增强“网”的互联互通,优化“储”的周期效率,发挥“荷”的应用能力,着力改善电源结构,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加快储能发展,构建零碳能源体系,共同一体推进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依据青海省《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两地共同统筹规划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及多能互补大基地,在海南州区域内建设光伏、风电、光热、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新能源大基地项目,配套建设输电线路及其他电力设施。按照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飞地经济模式项目建设。
《框架协议》紧紧围绕把西宁建设成为源网荷储一体化新型电力系统示范中心城市的目标,共同推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立足开发区用电量大、负荷密度高、长远持续用电等特点,开展能源综合配置,协同推进两地发、输、配电项目建设,实现源荷高效互动,推动清洁能源电力就近消纳利用,加快建立健全绿电优势转换和绿电价值实现机制。全面创新建设模式及接入方式,按照“源随荷动、集中调控”原则,创新建设模式,在海南州集中规划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电源基地。在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的支持下,创新接入方式,建设专用输电线路直接接入至开发区园区配电网,进一步明晰绿电传输与消纳路径,为产业提供稳定的绿电、绿证需求保障,实现清洁能源直接消纳,推动区域协同绿电价值实现。同时,为共同推进零碳城市建设,依托西宁市与海南州发展定位和产业特征,以全面建成新型电力系统打造高原零碳省会城市为目标,聚力供给新体系、消费新形态、存储新模式、科技新生态,以大规模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供给源网荷储协同互动为重要手段,高效促进能源供应、配置、消费、服务全过程转型升级,助力西宁市碳达峰、碳中和先行区目标加快实现,推动高原零碳省会城市建设。
下一步,根据《框架协议》内容,西宁市与海南州将建立两地市(州)长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合作计划和重大事宜,协调推进区域合作。建立综合协调机制,成立专班推进具体合作项目及相关事宜。加强与省级相关部门的衔接,在创新建设模式、创新接入方式和新能源建设指标方面,深化落实省市文件,进一步争取省政府给予政策支持。
#西宁分享# 【中消协发布重阳提示】#夏都西宁#
随着人们的健康意识逐渐增强,健康消费观念不断升级,保健食品消费需求快速增加,尤其受到老年人的青睐。重阳节期间,中国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在选购保健食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认识保健食品:不是药品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GB16740—2014),保健食品为声称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品。出现疾病症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用药,不能用保健食品代替药品治疗疾病,以免贻误治疗时机。
二、防范消费陷阱:谨防虚假夸大宣传
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应经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取得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件,还应当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选购保健食品时,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蓝帽子”标志,核对保健食品注册号/备案号,根据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等信息科学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有关要求食用,切忌盲目购买和食用。保健食品产品信息可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https://t.cn/EVpIDGF)查询。
三、选择正规渠道:远离私下推销
网上选购保健食品,要通过正规的电商平台,仔细核对其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和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信息。切勿轻信来源不明的朋友圈、朋友群、不明小程序等推销信息。购买前应当认真、详细阅读电商网站上的风险告知书内容,结合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做出判断,同意告知书内容后方可下单购买。
四、了解健康知识:理性明白消费
科学正确选购保健食品不仅需要避开各种消费“陷阱”,也需要消费者充分了解健康知识和保健食品知识,准确把握自身状况及客观需求,从而选择适合自身所需的保健食品。
随着人们的健康意识逐渐增强,健康消费观念不断升级,保健食品消费需求快速增加,尤其受到老年人的青睐。重阳节期间,中国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在选购保健食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认识保健食品:不是药品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GB16740—2014),保健食品为声称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品。出现疾病症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用药,不能用保健食品代替药品治疗疾病,以免贻误治疗时机。
二、防范消费陷阱:谨防虚假夸大宣传
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应经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取得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件,还应当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选购保健食品时,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蓝帽子”标志,核对保健食品注册号/备案号,根据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等信息科学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有关要求食用,切忌盲目购买和食用。保健食品产品信息可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https://t.cn/EVpIDGF)查询。
三、选择正规渠道:远离私下推销
网上选购保健食品,要通过正规的电商平台,仔细核对其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和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信息。切勿轻信来源不明的朋友圈、朋友群、不明小程序等推销信息。购买前应当认真、详细阅读电商网站上的风险告知书内容,结合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做出判断,同意告知书内容后方可下单购买。
四、了解健康知识:理性明白消费
科学正确选购保健食品不仅需要避开各种消费“陷阱”,也需要消费者充分了解健康知识和保健食品知识,准确把握自身状况及客观需求,从而选择适合自身所需的保健食品。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