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祖母夏太后墓出土涂色算筹# 【神禾原夏太后墓出土至少61件象牙算筹:意味中国人或在战国晚期就能进行正负数运算 比古印度正负数四则运算法则早八百余年】#中国人或在战国晚期就能正负数运算# 中国人是何时开始认识到负数,并采用计算工具进行正负数运算的?近日,一篇题为《神禾原战国秦陵墓出土涂色算筹初识》的文章,引发了很多人的探究兴趣。文章提出,神禾原战国秦陵墓出土的象牙算筹,根据筹身施彩的差别可分为红白筹和红黑筹两个主要类别,其与《九章算术》刘徽注释中提到的古代用于正负数运算的“赤黑算”似有关,应是此类计算工具的早期形态。这个发现将中国古代对正负数的认识与实际运用时间提早到了战国晚期,是数学发展史研究的一大收获。
>>考古发现
神禾原夏太后墓出土至少61件象牙算筹
这篇文章最早发表于陕西省考古研究院主办的《考古与文物》2023年第3期,近日被多个微信公号转发。此文章所提观点的依据,是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在神禾原战国秦陵园大墓的考古发现。
华商报记者查询相关发掘简报了解到,神禾原战国秦陵园位于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南侧,2004年7月至2008年6月,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对陵园遗址进行了持续的考古发掘工作。
该陵园总面积约17万平方米,由兆沟、陵墙、“亚”字形大墓、从葬坑、建筑基址、门址、道路、排水沟等诸多遗存组成。“亚”字形墓位于陵园中心位置,虽遭严重盗扰、焚烧,仍出土精美器物数百件。
出土文物中,发现有61件象牙器。“均为算筹,皆出自D5,附近有金柄铁削、玉圭、铜匜等物。整体呈长细棒状,截面为圆形,中间稍粗,两端略细。表面光滑,两端截面齐整。多数完整或可复原。长18.3~18.5、直径0.49~0.54厘米,单体重5.7~7.7克。根据筹身彩绘的不同,可分为素白色、红白色、红黑色三类。有2根残筹受沁严重,无法归类。”
根据简报,三类算筹的具体情况为:
“素白筹1根。标本D5:46,较完整。无色彩涂饰。长18.4、体径0.52厘米。”
“红白筹30根。中段为象牙原色,两端各有长3.4厘米的红褐色漆皮。两色间有一圈极细的刻槽为分界线。标本D5:43-1,长18.3、体径0.51、两端彩绘各长3.4厘米。”
“红黑筹28根。中段为黑色,两端各有长3.4厘米的红褐色漆皮。两色之间有一圈极细的刻槽作为分界。从残筹断面可观察到,黑色与象牙筹体结合较为紧密,部分还渗入筹体内部,渗透深度约为0.1~0.2毫米,推测黑色为浸染而成。标本D5:61,保存较完整,通长18.5、两端彩绘各长3.46、体径0.54厘米。”
简报对墓主作了推定:“战国晚期处于秦都咸阳附近杜县(今长安区沈家桥至杜城村一带)东南的‘亚’字形大墓,应是秦国高等级的贵族墓葬。这一时期去世的秦王、后、太子类高等级贵族,葬地多在咸阳或芷阳陵区。而葬地与杜有关的秦的高等级贵族,只有战国晚期的秦始皇的祖母—夏太后。夏太后是秦孝文王的如夫人,称夏姬,为庄襄王母亲,秦始皇的祖母。庄襄王元年(公元前249年)被尊为夏太后。始皇七年,庄襄王母夏太后薨。孝文王后曰华阳太后,与孝文王会葬寿陵。夏太后子庄襄王葬芷阳,故夏太后独别葬杜东。”
记者查询相关资料发现,虽然也有观点认为可能是秦二世胡亥之墓,但大多数专家认为该墓应为夏太后之墓。
墓葬虽经严重盗扰,但随葬品仍能反映出诸多历史信息。简报在最后的“收获与意义”部分特别提到:“涂色不同的象牙算筹则可能为先秦数学发展史研究提供了重要实物资料”。
>>最新观点
这种红白、红黑筹组合可能是“赤黑算”早期形态
那么这批象牙算筹对研究先秦数学发展史究竟有什么意义呢?
这篇题为《神禾原战国秦陵墓出土涂色算筹初识》的文章,在比较详细地介绍了神禾原出土涂色算筹后,着重从性质认定、涂色算筹使用方式、中国古代正负数的表达及记录方式、神禾原涂色算筹的数学史意义几个层面做了阐述。
文中介绍,神禾原战国秦陵墓发现的象牙算筹均集中散落在早期盗洞D5的偏东侧,近竖井状出口处,该盗洞西端即延伸入椁室内部。牙筹附近分布有金柄铁削、玉圭、铜匜及金花、金扣、珍珠等遗物。从出土位置及遗物种类来看,这些物品原应是放置在椁室内部,属于墓主贴身日用以及较珍贵的器物,是被盗贼移至盗洞下部但未拿走或散落的一部分。
作为算具的算筹,一般与笔、砚、墨、削一类的文具和与计算相关的度量衡器等同出,在生活中常与文具组合使用,这种组合关系理论上也会反映在墓葬中。“60余枚象牙算筹多出土于盗洞之中,原始位置及器物组合信息已经无从确认,但算筹附近散落有多柄金、银柄铁削,或可作为牙筹与文具同出的证据。”
文章还通过材质、截面形状、使用目的等等对比与分析,认为这批象牙器为战汉时期流行的六博游戏中使用的“箸”或“筭”的可能性不大,其算筹属性要大于博筹。
算筹作为古代生产生活的常用工具,应用广泛而持久,早在《论语》中即有记载,也称为“筹”“算”“策”“筭”等。材质并无严格规定,有竹、木、骨、牙乃至金属等,多在战国晚期至东汉的墓葬中发现。
文献记载汉代使用的算筹一握为271根,但实际考古工作中发现的秦汉墓葬中算筹数量多为20~30枚。复杂的数学运算可能需要一百甚至数百根算筹,但对于一般人的计算需求来说,二三十根足以应付。
成书于两汉之交的《九章算术·方程》中关于“正负术”的记载,被认为是中国最早对“负数”概念进行说明和使用的珍贵文献。魏晋时期的数学家刘徽对此注释有:“正算赤,负算黑,否则以邪正为异。”一般解释为在进行正负数的计算时,用红色算筹代表正数,黑色算筹代表负数。也有说法认为这里指的是用不同摆放方式的算筹代表正负数,或者“邪、正”指的是截面呈三角、方形的不同形状算筹。
文章认为,神禾原战国秦陵墓出土的象牙算筹,根据筹身施彩的差别可分为红白筹和红黑筹两个主要类别,其与《九章算术》刘徽注释中提到的古代用于正负数运算的“赤黑算”似有关。而“单独出现的素色算筹两端没有刻划痕迹,可以排除是保存不善导致的掉色。该筹表面十分光滑,抛光较好,可能是作为使用者手中的工具,用于拨动、调整其余算筹以形成算式。”
这批牙筹最大的特征为其上的彩绘,筹身现存的涂色在视觉上表现为“红白”与“红黑”色。此种白黑筹并不见于同时期的文献记载。但是刘徽记录的赤黑算,从使用方式来说,与神禾原牙筹十分相符。注文中赤黑算的应用环境是“今两算得失相反”,说明魏晋时期使用红黑算筹来表示正负数、辅助正负数运算已成定式。
负数概念的出现要早于抽象化的运算法则的确立。一般认为,实际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得失、盈亏等不同性质的情况提供了负数产生的思想基础。“李俨(1892—1963,中国古代数学史研究专家)认为,负数的产生不晚于秦代,相应的用以表示正负数运算的算筹也应当出现在先秦时期。这时的负数记录与使用方式与汉代算书中体系化的总结可能存在一定差异,最早的赤黑算应当就是两类形态有差别的算筹,用于指代不同的概念。因此,神禾原秦陵墓发现的这种白黑筹的组合可能是赤黑算的早期形态,是先秦时期正负数概念形成以及运算规则探索阶段的成果。”
文章最后提出:“可以推测神禾原出土涂色牙筹可能为刘徽所记述的用于表示正负数的赤黑算的前身。它是战国秦汉时期应用数学发展到了一定程度的产物,也在客观上促进了这一时期数学中关于正负数计算的理论化、规则化。神禾原秦陵墓出土的涂色算筹将中国古代使用正负数概念进行运算的时间提早至战国晚期,相比于《九章算术》中记载的‘正负术’早了两百余年,与国外最早由古印度数学家在公元7世纪提出的正、负数的四则运算法则相比,早了八百余年。”
>>文章作者
夏太后墓出土这样的算筹很可能与赏罚有关
这篇文章的署名作者为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郭妍利、西北大学文化遗产学院李振飞。
据文章作者之一、研究方向为商周考古的西北大学文化遗产学院博士研究生李振飞介绍,神禾原战国秦陵园大墓考古发掘完成之后,这批材料放到了陕西省考古研究院,他参了与对这批材料的整理工作,看到了这批象牙算筹。
“象牙算筹在以往的秦汉考古中也有发现,但这批算筹制作工艺特殊:一是制作、打磨精良,二是在多数算筹两端有特殊的漆皮装饰,与以往发现的算筹都有所不同。我和老师们交流,并自己查阅文献材料,发现在东汉的《九章算术·方程》中提到了‘赤黑筹’。因为文献中只有文本没有图像,所以也不知道‘赤黑筹’的具体形制。但据文本描述,其应当是用于正负数运算的,有赤筹和黑筹两种。把这些信息和神禾原战国秦陵墓出土算筹一对比,自然而然地就会联想到它们之间可能会有关系。”
“我们对这批象牙算筹进行了分析,发现确实可以大概分为红白筹和红黑筹两组,而且数量几乎一致。在梳理了尺寸、数量等信息之后,我们首先认为这批象牙器应该就是用来计数的算筹。而无论红白筹、红黑筹,还是赤筹、黑筹,很明显表现的都是两类相反的标识。在文献记载中,有用两类筹来表示医疗效果的案例,治好的就是正的,没治好的话那就是负的;而部分军队也用筹来计算赏罚,犯了错就是负的,记‘负一筭’。这就是一种最朴素、最简单的正负数的观念。而神禾原大墓的墓主,包括发掘者张天恩先生在内的多数学者认为应当是战国秦晚期的夏太后。夏太后位高权重,是秦始皇的祖母,在后宫当中具有相当地位,她拥有这样一批算筹,很可能就与赏罚有关。”
“这种赏罚观念或对错观念在继续发展过程中被代数化,自然而然地抽象成为一种正数和负数的概念。所以,我们认为这样一批象牙算筹应当就是《九章算术》中正负数观念的一种早期体现形式。它可能并非直接对应《九章算术》中提到的赤黑筹,但它应当是这种概念的一种前置存在。与一些国外的研究对比,我们发现这种正负数观念在中国出现的是很早的。”
>>数学史研究学者
负数概念的提出是数学发展的一大进步
研究方向为数学史的西北大学数学系副教授袁敏介绍,让古人们直观承认负数的存在,的确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有什么东西要比没有还小呢?负数概念的提出是数学发展的一大进步,对于负数毫不犹豫地承认,在这点上中国遥遥领先于外国。
关于正负数运算法则的记载最早出现在《九章算术》中的“方程”章,这一章是求解多元线性方程组的问题。中算家(我国古代数学家)精心设计的算法程序,类似今天线性代数中对方程组的增广矩阵进行初等变换的消元法。在“方程”求解过程中,为了消元而用一列数去减另一列数时,有可能会遇到小数去减大数的情况,为了保证方程组按筹算法则均能获得结果,引入负数及其运算法则便是摆在中算家面前的唯一选择了。
《九章算术》的注释者刘徽还指出了正负数的本质:正与负的意义,不过是分别两类性质相反的量,因此“正”的未必表示多,“负”的也不一定就意味着少,非常自然地接受负数的概念。当中算家毫无困难地接受负数并建立起正负数四则运算的正确法则的时候,西方数学家却直至文艺复兴时期还在负数问题上一直犹豫徘徊。华商报记者 马虎振
>>考古发现
神禾原夏太后墓出土至少61件象牙算筹
这篇文章最早发表于陕西省考古研究院主办的《考古与文物》2023年第3期,近日被多个微信公号转发。此文章所提观点的依据,是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在神禾原战国秦陵园大墓的考古发现。
华商报记者查询相关发掘简报了解到,神禾原战国秦陵园位于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南侧,2004年7月至2008年6月,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对陵园遗址进行了持续的考古发掘工作。
该陵园总面积约17万平方米,由兆沟、陵墙、“亚”字形大墓、从葬坑、建筑基址、门址、道路、排水沟等诸多遗存组成。“亚”字形墓位于陵园中心位置,虽遭严重盗扰、焚烧,仍出土精美器物数百件。
出土文物中,发现有61件象牙器。“均为算筹,皆出自D5,附近有金柄铁削、玉圭、铜匜等物。整体呈长细棒状,截面为圆形,中间稍粗,两端略细。表面光滑,两端截面齐整。多数完整或可复原。长18.3~18.5、直径0.49~0.54厘米,单体重5.7~7.7克。根据筹身彩绘的不同,可分为素白色、红白色、红黑色三类。有2根残筹受沁严重,无法归类。”
根据简报,三类算筹的具体情况为:
“素白筹1根。标本D5:46,较完整。无色彩涂饰。长18.4、体径0.52厘米。”
“红白筹30根。中段为象牙原色,两端各有长3.4厘米的红褐色漆皮。两色间有一圈极细的刻槽为分界线。标本D5:43-1,长18.3、体径0.51、两端彩绘各长3.4厘米。”
“红黑筹28根。中段为黑色,两端各有长3.4厘米的红褐色漆皮。两色之间有一圈极细的刻槽作为分界。从残筹断面可观察到,黑色与象牙筹体结合较为紧密,部分还渗入筹体内部,渗透深度约为0.1~0.2毫米,推测黑色为浸染而成。标本D5:61,保存较完整,通长18.5、两端彩绘各长3.46、体径0.54厘米。”
简报对墓主作了推定:“战国晚期处于秦都咸阳附近杜县(今长安区沈家桥至杜城村一带)东南的‘亚’字形大墓,应是秦国高等级的贵族墓葬。这一时期去世的秦王、后、太子类高等级贵族,葬地多在咸阳或芷阳陵区。而葬地与杜有关的秦的高等级贵族,只有战国晚期的秦始皇的祖母—夏太后。夏太后是秦孝文王的如夫人,称夏姬,为庄襄王母亲,秦始皇的祖母。庄襄王元年(公元前249年)被尊为夏太后。始皇七年,庄襄王母夏太后薨。孝文王后曰华阳太后,与孝文王会葬寿陵。夏太后子庄襄王葬芷阳,故夏太后独别葬杜东。”
记者查询相关资料发现,虽然也有观点认为可能是秦二世胡亥之墓,但大多数专家认为该墓应为夏太后之墓。
墓葬虽经严重盗扰,但随葬品仍能反映出诸多历史信息。简报在最后的“收获与意义”部分特别提到:“涂色不同的象牙算筹则可能为先秦数学发展史研究提供了重要实物资料”。
>>最新观点
这种红白、红黑筹组合可能是“赤黑算”早期形态
那么这批象牙算筹对研究先秦数学发展史究竟有什么意义呢?
这篇题为《神禾原战国秦陵墓出土涂色算筹初识》的文章,在比较详细地介绍了神禾原出土涂色算筹后,着重从性质认定、涂色算筹使用方式、中国古代正负数的表达及记录方式、神禾原涂色算筹的数学史意义几个层面做了阐述。
文中介绍,神禾原战国秦陵墓发现的象牙算筹均集中散落在早期盗洞D5的偏东侧,近竖井状出口处,该盗洞西端即延伸入椁室内部。牙筹附近分布有金柄铁削、玉圭、铜匜及金花、金扣、珍珠等遗物。从出土位置及遗物种类来看,这些物品原应是放置在椁室内部,属于墓主贴身日用以及较珍贵的器物,是被盗贼移至盗洞下部但未拿走或散落的一部分。
作为算具的算筹,一般与笔、砚、墨、削一类的文具和与计算相关的度量衡器等同出,在生活中常与文具组合使用,这种组合关系理论上也会反映在墓葬中。“60余枚象牙算筹多出土于盗洞之中,原始位置及器物组合信息已经无从确认,但算筹附近散落有多柄金、银柄铁削,或可作为牙筹与文具同出的证据。”
文章还通过材质、截面形状、使用目的等等对比与分析,认为这批象牙器为战汉时期流行的六博游戏中使用的“箸”或“筭”的可能性不大,其算筹属性要大于博筹。
算筹作为古代生产生活的常用工具,应用广泛而持久,早在《论语》中即有记载,也称为“筹”“算”“策”“筭”等。材质并无严格规定,有竹、木、骨、牙乃至金属等,多在战国晚期至东汉的墓葬中发现。
文献记载汉代使用的算筹一握为271根,但实际考古工作中发现的秦汉墓葬中算筹数量多为20~30枚。复杂的数学运算可能需要一百甚至数百根算筹,但对于一般人的计算需求来说,二三十根足以应付。
成书于两汉之交的《九章算术·方程》中关于“正负术”的记载,被认为是中国最早对“负数”概念进行说明和使用的珍贵文献。魏晋时期的数学家刘徽对此注释有:“正算赤,负算黑,否则以邪正为异。”一般解释为在进行正负数的计算时,用红色算筹代表正数,黑色算筹代表负数。也有说法认为这里指的是用不同摆放方式的算筹代表正负数,或者“邪、正”指的是截面呈三角、方形的不同形状算筹。
文章认为,神禾原战国秦陵墓出土的象牙算筹,根据筹身施彩的差别可分为红白筹和红黑筹两个主要类别,其与《九章算术》刘徽注释中提到的古代用于正负数运算的“赤黑算”似有关。而“单独出现的素色算筹两端没有刻划痕迹,可以排除是保存不善导致的掉色。该筹表面十分光滑,抛光较好,可能是作为使用者手中的工具,用于拨动、调整其余算筹以形成算式。”
这批牙筹最大的特征为其上的彩绘,筹身现存的涂色在视觉上表现为“红白”与“红黑”色。此种白黑筹并不见于同时期的文献记载。但是刘徽记录的赤黑算,从使用方式来说,与神禾原牙筹十分相符。注文中赤黑算的应用环境是“今两算得失相反”,说明魏晋时期使用红黑算筹来表示正负数、辅助正负数运算已成定式。
负数概念的出现要早于抽象化的运算法则的确立。一般认为,实际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得失、盈亏等不同性质的情况提供了负数产生的思想基础。“李俨(1892—1963,中国古代数学史研究专家)认为,负数的产生不晚于秦代,相应的用以表示正负数运算的算筹也应当出现在先秦时期。这时的负数记录与使用方式与汉代算书中体系化的总结可能存在一定差异,最早的赤黑算应当就是两类形态有差别的算筹,用于指代不同的概念。因此,神禾原秦陵墓发现的这种白黑筹的组合可能是赤黑算的早期形态,是先秦时期正负数概念形成以及运算规则探索阶段的成果。”
文章最后提出:“可以推测神禾原出土涂色牙筹可能为刘徽所记述的用于表示正负数的赤黑算的前身。它是战国秦汉时期应用数学发展到了一定程度的产物,也在客观上促进了这一时期数学中关于正负数计算的理论化、规则化。神禾原秦陵墓出土的涂色算筹将中国古代使用正负数概念进行运算的时间提早至战国晚期,相比于《九章算术》中记载的‘正负术’早了两百余年,与国外最早由古印度数学家在公元7世纪提出的正、负数的四则运算法则相比,早了八百余年。”
>>文章作者
夏太后墓出土这样的算筹很可能与赏罚有关
这篇文章的署名作者为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郭妍利、西北大学文化遗产学院李振飞。
据文章作者之一、研究方向为商周考古的西北大学文化遗产学院博士研究生李振飞介绍,神禾原战国秦陵园大墓考古发掘完成之后,这批材料放到了陕西省考古研究院,他参了与对这批材料的整理工作,看到了这批象牙算筹。
“象牙算筹在以往的秦汉考古中也有发现,但这批算筹制作工艺特殊:一是制作、打磨精良,二是在多数算筹两端有特殊的漆皮装饰,与以往发现的算筹都有所不同。我和老师们交流,并自己查阅文献材料,发现在东汉的《九章算术·方程》中提到了‘赤黑筹’。因为文献中只有文本没有图像,所以也不知道‘赤黑筹’的具体形制。但据文本描述,其应当是用于正负数运算的,有赤筹和黑筹两种。把这些信息和神禾原战国秦陵墓出土算筹一对比,自然而然地就会联想到它们之间可能会有关系。”
“我们对这批象牙算筹进行了分析,发现确实可以大概分为红白筹和红黑筹两组,而且数量几乎一致。在梳理了尺寸、数量等信息之后,我们首先认为这批象牙器应该就是用来计数的算筹。而无论红白筹、红黑筹,还是赤筹、黑筹,很明显表现的都是两类相反的标识。在文献记载中,有用两类筹来表示医疗效果的案例,治好的就是正的,没治好的话那就是负的;而部分军队也用筹来计算赏罚,犯了错就是负的,记‘负一筭’。这就是一种最朴素、最简单的正负数的观念。而神禾原大墓的墓主,包括发掘者张天恩先生在内的多数学者认为应当是战国秦晚期的夏太后。夏太后位高权重,是秦始皇的祖母,在后宫当中具有相当地位,她拥有这样一批算筹,很可能就与赏罚有关。”
“这种赏罚观念或对错观念在继续发展过程中被代数化,自然而然地抽象成为一种正数和负数的概念。所以,我们认为这样一批象牙算筹应当就是《九章算术》中正负数观念的一种早期体现形式。它可能并非直接对应《九章算术》中提到的赤黑筹,但它应当是这种概念的一种前置存在。与一些国外的研究对比,我们发现这种正负数观念在中国出现的是很早的。”
>>数学史研究学者
负数概念的提出是数学发展的一大进步
研究方向为数学史的西北大学数学系副教授袁敏介绍,让古人们直观承认负数的存在,的确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有什么东西要比没有还小呢?负数概念的提出是数学发展的一大进步,对于负数毫不犹豫地承认,在这点上中国遥遥领先于外国。
关于正负数运算法则的记载最早出现在《九章算术》中的“方程”章,这一章是求解多元线性方程组的问题。中算家(我国古代数学家)精心设计的算法程序,类似今天线性代数中对方程组的增广矩阵进行初等变换的消元法。在“方程”求解过程中,为了消元而用一列数去减另一列数时,有可能会遇到小数去减大数的情况,为了保证方程组按筹算法则均能获得结果,引入负数及其运算法则便是摆在中算家面前的唯一选择了。
《九章算术》的注释者刘徽还指出了正负数的本质:正与负的意义,不过是分别两类性质相反的量,因此“正”的未必表示多,“负”的也不一定就意味着少,非常自然地接受负数的概念。当中算家毫无困难地接受负数并建立起正负数四则运算的正确法则的时候,西方数学家却直至文艺复兴时期还在负数问题上一直犹豫徘徊。华商报记者 马虎振
#秦始皇祖母夏太后墓出土涂色算筹# 【神禾原夏太后墓出土至少61件象牙算筹:意味中国人或在战国晚期就能进行正负数运算 比古印度正负数四则运算法则早八百余年】#中国人或在战国晚期就能正负数运算# 中国人是何时开始认识到负数,并采用计算工具进行正负数运算的?近日,一篇题为《神禾原战国秦陵墓出土涂色算筹初识》的文章,引发了很多人的探究兴趣。文章提出,神禾原战国秦陵墓出土的象牙算筹,根据筹身施彩的差别可分为红白筹和红黑筹两个主要类别,其与《九章算术》刘徽注释中提到的古代用于正负数运算的“赤黑算”似有关,应是此类计算工具的早期形态。这个发现将中国古代对正负数的认识与实际运用时间提早到了战国晚期,是数学发展史研究的一大收获。
>>考古发现
神禾原夏太后墓出土至少61件象牙算筹
这篇文章最早发表于陕西省考古研究院主办的《考古与文物》2023年第3期,近日被多个微信公号转发。此文章所提观点的依据,是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在神禾原战国秦陵园大墓的考古发现。
华商报记者查询相关发掘简报了解到,神禾原战国秦陵园位于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南侧,2004年7月至2008年6月,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对陵园遗址进行了持续的考古发掘工作。
该陵园总面积约17万平方米,由兆沟、陵墙、“亚”字形大墓、从葬坑、建筑基址、门址、道路、排水沟等诸多遗存组成。“亚”字形墓位于陵园中心位置,虽遭严重盗扰、焚烧,仍出土精美器物数百件。
出土文物中,发现有61件象牙器。“均为算筹,皆出自D5,附近有金柄铁削、玉圭、铜匜等物。整体呈长细棒状,截面为圆形,中间稍粗,两端略细。表面光滑,两端截面齐整。多数完整或可复原。长18.3~18.5、直径0.49~0.54厘米,单体重5.7~7.7克。根据筹身彩绘的不同,可分为素白色、红白色、红黑色三类。有2根残筹受沁严重,无法归类。”
根据简报,三类算筹的具体情况为:
“素白筹1根。标本D5:46,较完整。无色彩涂饰。长18.4、体径0.52厘米。”
“红白筹30根。中段为象牙原色,两端各有长3.4厘米的红褐色漆皮。两色间有一圈极细的刻槽为分界线。标本D5:43-1,长18.3、体径0.51、两端彩绘各长3.4厘米。”
“红黑筹28根。中段为黑色,两端各有长3.4厘米的红褐色漆皮。两色之间有一圈极细的刻槽作为分界。从残筹断面可观察到,黑色与象牙筹体结合较为紧密,部分还渗入筹体内部,渗透深度约为0.1~0.2毫米,推测黑色为浸染而成。标本D5:61,保存较完整,通长18.5、两端彩绘各长3.46、体径0.54厘米。”
简报对墓主作了推定:“战国晚期处于秦都咸阳附近杜县(今长安区沈家桥至杜城村一带)东南的‘亚’字形大墓,应是秦国高等级的贵族墓葬。这一时期去世的秦王、后、太子类高等级贵族,葬地多在咸阳或芷阳陵区。而葬地与杜有关的秦的高等级贵族,只有战国晚期的秦始皇的祖母—夏太后。夏太后是秦孝文王的如夫人,称夏姬,为庄襄王母亲,秦始皇的祖母。庄襄王元年(公元前249年)被尊为夏太后。始皇七年,庄襄王母夏太后薨。孝文王后曰华阳太后,与孝文王会葬寿陵。夏太后子庄襄王葬芷阳,故夏太后独别葬杜东。”
记者查询相关资料发现,虽然也有观点认为可能是秦二世胡亥之墓,但大多数专家认为该墓应为夏太后之墓。
墓葬虽经严重盗扰,但随葬品仍能反映出诸多历史信息。简报在最后的“收获与意义”部分特别提到:“涂色不同的象牙算筹则可能为先秦数学发展史研究提供了重要实物资料”。
>>最新观点
这种红白、红黑筹组合可能是“赤黑算”早期形态
那么这批象牙算筹对研究先秦数学发展史究竟有什么意义呢?
这篇题为《神禾原战国秦陵墓出土涂色算筹初识》的文章,在比较详细地介绍了神禾原出土涂色算筹后,着重从性质认定、涂色算筹使用方式、中国古代正负数的表达及记录方式、神禾原涂色算筹的数学史意义几个层面做了阐述。
文中介绍,神禾原战国秦陵墓发现的象牙算筹均集中散落在早期盗洞D5的偏东侧,近竖井状出口处,该盗洞西端即延伸入椁室内部。牙筹附近分布有金柄铁削、玉圭、铜匜及金花、金扣、珍珠等遗物。从出土位置及遗物种类来看,这些物品原应是放置在椁室内部,属于墓主贴身日用以及较珍贵的器物,是被盗贼移至盗洞下部但未拿走或散落的一部分。
作为算具的算筹,一般与笔、砚、墨、削一类的文具和与计算相关的度量衡器等同出,在生活中常与文具组合使用,这种组合关系理论上也会反映在墓葬中。“60余枚象牙算筹多出土于盗洞之中,原始位置及器物组合信息已经无从确认,但算筹附近散落有多柄金、银柄铁削,或可作为牙筹与文具同出的证据。”
文章还通过材质、截面形状、使用目的等等对比与分析,认为这批象牙器为战汉时期流行的六博游戏中使用的“箸”或“筭”的可能性不大,其算筹属性要大于博筹。
算筹作为古代生产生活的常用工具,应用广泛而持久,早在《论语》中即有记载,也称为“筹”“算”“策”“筭”等。材质并无严格规定,有竹、木、骨、牙乃至金属等,多在战国晚期至东汉的墓葬中发现。
文献记载汉代使用的算筹一握为271根,但实际考古工作中发现的秦汉墓葬中算筹数量多为20~30枚。复杂的数学运算可能需要一百甚至数百根算筹,但对于一般人的计算需求来说,二三十根足以应付。
成书于两汉之交的《九章算术·方程》中关于“正负术”的记载,被认为是中国最早对“负数”概念进行说明和使用的珍贵文献。魏晋时期的数学家刘徽对此注释有:“正算赤,负算黑,否则以邪正为异。”一般解释为在进行正负数的计算时,用红色算筹代表正数,黑色算筹代表负数。也有说法认为这里指的是用不同摆放方式的算筹代表正负数,或者“邪、正”指的是截面呈三角、方形的不同形状算筹。
文章认为,神禾原战国秦陵墓出土的象牙算筹,根据筹身施彩的差别可分为红白筹和红黑筹两个主要类别,其与《九章算术》刘徽注释中提到的古代用于正负数运算的“赤黑算”似有关。而“单独出现的素色算筹两端没有刻划痕迹,可以排除是保存不善导致的掉色。该筹表面十分光滑,抛光较好,可能是作为使用者手中的工具,用于拨动、调整其余算筹以形成算式。”
这批牙筹最大的特征为其上的彩绘,筹身现存的涂色在视觉上表现为“红白”与“红黑”色。此种白黑筹并不见于同时期的文献记载。但是刘徽记录的赤黑算,从使用方式来说,与神禾原牙筹十分相符。注文中赤黑算的应用环境是“今两算得失相反”,说明魏晋时期使用红黑算筹来表示正负数、辅助正负数运算已成定式。
负数概念的出现要早于抽象化的运算法则的确立。一般认为,实际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得失、盈亏等不同性质的情况提供了负数产生的思想基础。“李俨(1892—1963,中国古代数学史研究专家)认为,负数的产生不晚于秦代,相应的用以表示正负数运算的算筹也应当出现在先秦时期。这时的负数记录与使用方式与汉代算书中体系化的总结可能存在一定差异,最早的赤黑算应当就是两类形态有差别的算筹,用于指代不同的概念。因此,神禾原秦陵墓发现的这种白黑筹的组合可能是赤黑算的早期形态,是先秦时期正负数概念形成以及运算规则探索阶段的成果。”
文章最后提出:“可以推测神禾原出土涂色牙筹可能为刘徽所记述的用于表示正负数的赤黑算的前身。它是战国秦汉时期应用数学发展到了一定程度的产物,也在客观上促进了这一时期数学中关于正负数计算的理论化、规则化。神禾原秦陵墓出土的涂色算筹将中国古代使用正负数概念进行运算的时间提早至战国晚期,相比于《九章算术》中记载的‘正负术’早了两百余年,与国外最早由古印度数学家在公元7世纪提出的正、负数的四则运算法则相比,早了八百余年。”
>>文章作者
夏太后墓出土这样的算筹很可能与赏罚有关
这篇文章的署名作者为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郭妍利、西北大学文化遗产学院李振飞。
据文章作者之一、研究方向为商周考古的西北大学文化遗产学院博士研究生李振飞介绍,神禾原战国秦陵园大墓考古发掘完成之后,这批材料放到了陕西省考古研究院,他参了与对这批材料的整理工作,看到了这批象牙算筹。
“象牙算筹在以往的秦汉考古中也有发现,但这批算筹制作工艺特殊:一是制作、打磨精良,二是在多数算筹两端有特殊的漆皮装饰,与以往发现的算筹都有所不同。我和老师们交流,并自己查阅文献材料,发现在东汉的《九章算术·方程》中提到了‘赤黑筹’。因为文献中只有文本没有图像,所以也不知道‘赤黑筹’的具体形制。但据文本描述,其应当是用于正负数运算的,有赤筹和黑筹两种。把这些信息和神禾原战国秦陵墓出土算筹一对比,自然而然地就会联想到它们之间可能会有关系。”
“我们对这批象牙算筹进行了分析,发现确实可以大概分为红白筹和红黑筹两组,而且数量几乎一致。在梳理了尺寸、数量等信息之后,我们首先认为这批象牙器应该就是用来计数的算筹。而无论红白筹、红黑筹,还是赤筹、黑筹,很明显表现的都是两类相反的标识。在文献记载中,有用两类筹来表示医疗效果的案例,治好的就是正的,没治好的话那就是负的;而部分军队也用筹来计算赏罚,犯了错就是负的,记‘负一筭’。这就是一种最朴素、最简单的正负数的观念。而神禾原大墓的墓主,包括发掘者张天恩先生在内的多数学者认为应当是战国秦晚期的夏太后。夏太后位高权重,是秦始皇的祖母,在后宫当中具有相当地位,她拥有这样一批算筹,很可能就与赏罚有关。”
“这种赏罚观念或对错观念在继续发展过程中被代数化,自然而然地抽象成为一种正数和负数的概念。所以,我们认为这样一批象牙算筹应当就是《九章算术》中正负数观念的一种早期体现形式。它可能并非直接对应《九章算术》中提到的赤黑筹,但它应当是这种概念的一种前置存在。与一些国外的研究对比,我们发现这种正负数观念在中国出现的是很早的。”
>>数学史研究学者
负数概念的提出是数学发展的一大进步
研究方向为数学史的西北大学数学系副教授袁敏介绍,让古人们直观承认负数的存在,的确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有什么东西要比没有还小呢?负数概念的提出是数学发展的一大进步,对于负数毫不犹豫地承认,在这点上中国遥遥领先于外国。
关于正负数运算法则的记载最早出现在《九章算术》中的“方程”章,这一章是求解多元线性方程组的问题。中算家(我国古代数学家)精心设计的算法程序,类似今天线性代数中对方程组的增广矩阵进行初等变换的消元法。在“方程”求解过程中,为了消元而用一列数去减另一列数时,有可能会遇到小数去减大数的情况,为了保证方程组按筹算法则均能获得结果,引入负数及其运算法则便是摆在中算家面前的唯一选择了。
《九章算术》的注释者刘徽还指出了正负数的本质:正与负的意义,不过是分别两类性质相反的量,因此“正”的未必表示多,“负”的也不一定就意味着少,非常自然地接受负数的概念。当中算家毫无困难地接受负数并建立起正负数四则运算的正确法则的时候,西方数学家却直至文艺复兴时期还在负数问题上一直犹豫徘徊。华商报记者 马虎振
>>考古发现
神禾原夏太后墓出土至少61件象牙算筹
这篇文章最早发表于陕西省考古研究院主办的《考古与文物》2023年第3期,近日被多个微信公号转发。此文章所提观点的依据,是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在神禾原战国秦陵园大墓的考古发现。
华商报记者查询相关发掘简报了解到,神禾原战国秦陵园位于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南侧,2004年7月至2008年6月,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对陵园遗址进行了持续的考古发掘工作。
该陵园总面积约17万平方米,由兆沟、陵墙、“亚”字形大墓、从葬坑、建筑基址、门址、道路、排水沟等诸多遗存组成。“亚”字形墓位于陵园中心位置,虽遭严重盗扰、焚烧,仍出土精美器物数百件。
出土文物中,发现有61件象牙器。“均为算筹,皆出自D5,附近有金柄铁削、玉圭、铜匜等物。整体呈长细棒状,截面为圆形,中间稍粗,两端略细。表面光滑,两端截面齐整。多数完整或可复原。长18.3~18.5、直径0.49~0.54厘米,单体重5.7~7.7克。根据筹身彩绘的不同,可分为素白色、红白色、红黑色三类。有2根残筹受沁严重,无法归类。”
根据简报,三类算筹的具体情况为:
“素白筹1根。标本D5:46,较完整。无色彩涂饰。长18.4、体径0.52厘米。”
“红白筹30根。中段为象牙原色,两端各有长3.4厘米的红褐色漆皮。两色间有一圈极细的刻槽为分界线。标本D5:43-1,长18.3、体径0.51、两端彩绘各长3.4厘米。”
“红黑筹28根。中段为黑色,两端各有长3.4厘米的红褐色漆皮。两色之间有一圈极细的刻槽作为分界。从残筹断面可观察到,黑色与象牙筹体结合较为紧密,部分还渗入筹体内部,渗透深度约为0.1~0.2毫米,推测黑色为浸染而成。标本D5:61,保存较完整,通长18.5、两端彩绘各长3.46、体径0.54厘米。”
简报对墓主作了推定:“战国晚期处于秦都咸阳附近杜县(今长安区沈家桥至杜城村一带)东南的‘亚’字形大墓,应是秦国高等级的贵族墓葬。这一时期去世的秦王、后、太子类高等级贵族,葬地多在咸阳或芷阳陵区。而葬地与杜有关的秦的高等级贵族,只有战国晚期的秦始皇的祖母—夏太后。夏太后是秦孝文王的如夫人,称夏姬,为庄襄王母亲,秦始皇的祖母。庄襄王元年(公元前249年)被尊为夏太后。始皇七年,庄襄王母夏太后薨。孝文王后曰华阳太后,与孝文王会葬寿陵。夏太后子庄襄王葬芷阳,故夏太后独别葬杜东。”
记者查询相关资料发现,虽然也有观点认为可能是秦二世胡亥之墓,但大多数专家认为该墓应为夏太后之墓。
墓葬虽经严重盗扰,但随葬品仍能反映出诸多历史信息。简报在最后的“收获与意义”部分特别提到:“涂色不同的象牙算筹则可能为先秦数学发展史研究提供了重要实物资料”。
>>最新观点
这种红白、红黑筹组合可能是“赤黑算”早期形态
那么这批象牙算筹对研究先秦数学发展史究竟有什么意义呢?
这篇题为《神禾原战国秦陵墓出土涂色算筹初识》的文章,在比较详细地介绍了神禾原出土涂色算筹后,着重从性质认定、涂色算筹使用方式、中国古代正负数的表达及记录方式、神禾原涂色算筹的数学史意义几个层面做了阐述。
文中介绍,神禾原战国秦陵墓发现的象牙算筹均集中散落在早期盗洞D5的偏东侧,近竖井状出口处,该盗洞西端即延伸入椁室内部。牙筹附近分布有金柄铁削、玉圭、铜匜及金花、金扣、珍珠等遗物。从出土位置及遗物种类来看,这些物品原应是放置在椁室内部,属于墓主贴身日用以及较珍贵的器物,是被盗贼移至盗洞下部但未拿走或散落的一部分。
作为算具的算筹,一般与笔、砚、墨、削一类的文具和与计算相关的度量衡器等同出,在生活中常与文具组合使用,这种组合关系理论上也会反映在墓葬中。“60余枚象牙算筹多出土于盗洞之中,原始位置及器物组合信息已经无从确认,但算筹附近散落有多柄金、银柄铁削,或可作为牙筹与文具同出的证据。”
文章还通过材质、截面形状、使用目的等等对比与分析,认为这批象牙器为战汉时期流行的六博游戏中使用的“箸”或“筭”的可能性不大,其算筹属性要大于博筹。
算筹作为古代生产生活的常用工具,应用广泛而持久,早在《论语》中即有记载,也称为“筹”“算”“策”“筭”等。材质并无严格规定,有竹、木、骨、牙乃至金属等,多在战国晚期至东汉的墓葬中发现。
文献记载汉代使用的算筹一握为271根,但实际考古工作中发现的秦汉墓葬中算筹数量多为20~30枚。复杂的数学运算可能需要一百甚至数百根算筹,但对于一般人的计算需求来说,二三十根足以应付。
成书于两汉之交的《九章算术·方程》中关于“正负术”的记载,被认为是中国最早对“负数”概念进行说明和使用的珍贵文献。魏晋时期的数学家刘徽对此注释有:“正算赤,负算黑,否则以邪正为异。”一般解释为在进行正负数的计算时,用红色算筹代表正数,黑色算筹代表负数。也有说法认为这里指的是用不同摆放方式的算筹代表正负数,或者“邪、正”指的是截面呈三角、方形的不同形状算筹。
文章认为,神禾原战国秦陵墓出土的象牙算筹,根据筹身施彩的差别可分为红白筹和红黑筹两个主要类别,其与《九章算术》刘徽注释中提到的古代用于正负数运算的“赤黑算”似有关。而“单独出现的素色算筹两端没有刻划痕迹,可以排除是保存不善导致的掉色。该筹表面十分光滑,抛光较好,可能是作为使用者手中的工具,用于拨动、调整其余算筹以形成算式。”
这批牙筹最大的特征为其上的彩绘,筹身现存的涂色在视觉上表现为“红白”与“红黑”色。此种白黑筹并不见于同时期的文献记载。但是刘徽记录的赤黑算,从使用方式来说,与神禾原牙筹十分相符。注文中赤黑算的应用环境是“今两算得失相反”,说明魏晋时期使用红黑算筹来表示正负数、辅助正负数运算已成定式。
负数概念的出现要早于抽象化的运算法则的确立。一般认为,实际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得失、盈亏等不同性质的情况提供了负数产生的思想基础。“李俨(1892—1963,中国古代数学史研究专家)认为,负数的产生不晚于秦代,相应的用以表示正负数运算的算筹也应当出现在先秦时期。这时的负数记录与使用方式与汉代算书中体系化的总结可能存在一定差异,最早的赤黑算应当就是两类形态有差别的算筹,用于指代不同的概念。因此,神禾原秦陵墓发现的这种白黑筹的组合可能是赤黑算的早期形态,是先秦时期正负数概念形成以及运算规则探索阶段的成果。”
文章最后提出:“可以推测神禾原出土涂色牙筹可能为刘徽所记述的用于表示正负数的赤黑算的前身。它是战国秦汉时期应用数学发展到了一定程度的产物,也在客观上促进了这一时期数学中关于正负数计算的理论化、规则化。神禾原秦陵墓出土的涂色算筹将中国古代使用正负数概念进行运算的时间提早至战国晚期,相比于《九章算术》中记载的‘正负术’早了两百余年,与国外最早由古印度数学家在公元7世纪提出的正、负数的四则运算法则相比,早了八百余年。”
>>文章作者
夏太后墓出土这样的算筹很可能与赏罚有关
这篇文章的署名作者为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郭妍利、西北大学文化遗产学院李振飞。
据文章作者之一、研究方向为商周考古的西北大学文化遗产学院博士研究生李振飞介绍,神禾原战国秦陵园大墓考古发掘完成之后,这批材料放到了陕西省考古研究院,他参了与对这批材料的整理工作,看到了这批象牙算筹。
“象牙算筹在以往的秦汉考古中也有发现,但这批算筹制作工艺特殊:一是制作、打磨精良,二是在多数算筹两端有特殊的漆皮装饰,与以往发现的算筹都有所不同。我和老师们交流,并自己查阅文献材料,发现在东汉的《九章算术·方程》中提到了‘赤黑筹’。因为文献中只有文本没有图像,所以也不知道‘赤黑筹’的具体形制。但据文本描述,其应当是用于正负数运算的,有赤筹和黑筹两种。把这些信息和神禾原战国秦陵墓出土算筹一对比,自然而然地就会联想到它们之间可能会有关系。”
“我们对这批象牙算筹进行了分析,发现确实可以大概分为红白筹和红黑筹两组,而且数量几乎一致。在梳理了尺寸、数量等信息之后,我们首先认为这批象牙器应该就是用来计数的算筹。而无论红白筹、红黑筹,还是赤筹、黑筹,很明显表现的都是两类相反的标识。在文献记载中,有用两类筹来表示医疗效果的案例,治好的就是正的,没治好的话那就是负的;而部分军队也用筹来计算赏罚,犯了错就是负的,记‘负一筭’。这就是一种最朴素、最简单的正负数的观念。而神禾原大墓的墓主,包括发掘者张天恩先生在内的多数学者认为应当是战国秦晚期的夏太后。夏太后位高权重,是秦始皇的祖母,在后宫当中具有相当地位,她拥有这样一批算筹,很可能就与赏罚有关。”
“这种赏罚观念或对错观念在继续发展过程中被代数化,自然而然地抽象成为一种正数和负数的概念。所以,我们认为这样一批象牙算筹应当就是《九章算术》中正负数观念的一种早期体现形式。它可能并非直接对应《九章算术》中提到的赤黑筹,但它应当是这种概念的一种前置存在。与一些国外的研究对比,我们发现这种正负数观念在中国出现的是很早的。”
>>数学史研究学者
负数概念的提出是数学发展的一大进步
研究方向为数学史的西北大学数学系副教授袁敏介绍,让古人们直观承认负数的存在,的确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有什么东西要比没有还小呢?负数概念的提出是数学发展的一大进步,对于负数毫不犹豫地承认,在这点上中国遥遥领先于外国。
关于正负数运算法则的记载最早出现在《九章算术》中的“方程”章,这一章是求解多元线性方程组的问题。中算家(我国古代数学家)精心设计的算法程序,类似今天线性代数中对方程组的增广矩阵进行初等变换的消元法。在“方程”求解过程中,为了消元而用一列数去减另一列数时,有可能会遇到小数去减大数的情况,为了保证方程组按筹算法则均能获得结果,引入负数及其运算法则便是摆在中算家面前的唯一选择了。
《九章算术》的注释者刘徽还指出了正负数的本质:正与负的意义,不过是分别两类性质相反的量,因此“正”的未必表示多,“负”的也不一定就意味着少,非常自然地接受负数的概念。当中算家毫无困难地接受负数并建立起正负数四则运算的正确法则的时候,西方数学家却直至文艺复兴时期还在负数问题上一直犹豫徘徊。华商报记者 马虎振
#汉小法普法# “我已经做好了打几个月官司的心理准备,真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补偿款。”日前,当事人张某来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当面向办案法官殷翩翩表示感谢。
原来,张某和另外2名同事今年4月突然被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未得到经济补偿。3人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未被受理,于是向武昌区法院提起诉讼。武昌区法院立即启动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劳动争议专业审判法官殷翩翩通过释法明理让3人充分了解诉讼风险,并将诉求降至合理范围。工会调解员上门联系企业,组织背靠背调解,仅用7个工作日便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企业也及时支付了经济补偿。
这是武昌区法院应用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一个典型案例。
武昌是富有革命传统的“首义之区”,该区法院将赓续“首义精神”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密结合,联合武昌区工会于2019年挂牌成立“武昌区人民法院、武昌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提高了诉前、诉中调解劳动争议成功率,调解平均用时11.5天。
向前延伸,丰富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功能
10月24日,武昌区法院劳动争议专业审判法官徐倩与诉调对接工作室的调解员共同走进武汉铁路局,以“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范”为主题,围绕劳动者权益保护、企业依法合规管理、提升风险防范意识等内容开展培训,武汉铁路局150余名职工参加了培训。
徐倩告诉记者,精准普法,旨在防纠纷于未发。法官们充分利用法院、工会的普法宣传阵地,组织开展“法官进企业、进园区”普法宣传活动,指导企业依法规范用工;借助区总工会“公益法律服务站”平台,在招聘会现场设点普法,发放《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法律知识问答》,提升劳动者自我保护的能力。
劳动纠纷发生后,第一时间如何应对,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处置效果和时效。记者了解到,武昌区法院劳动争议专业审判法官立足源头施策,以解纠纷于萌芽为目标不断深入探索。
武昌区法院开创了 “1+1+N”(1代表法院,1代表工会,N代表多个驻企工作站)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新模式,2021年以来在中建三局总承包公司、武昌区职工之家等建成多个工作站。中建三局总承包公司下属某子公司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需要解决历史用工问题,工作站根据企业申请派调解员提前介入,依法引导59名职工与企业达成补偿协议,未形成群体性诉讼,既有效保护了职工合法权益,也满足了企业发展需求。
以能动司法为理念,促隐患消于端倪,武昌区法院及时总结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经验,发布《劳动争议案件审判白皮书(2019—2022年度)》,提出企业用工劳动争议风险点5个、劳动者败诉风险点4个、劳动争议防范化解对策建议6条。武昌辖区内某国有企业看到白皮书内容后,对自己的招聘简章和员工管理规定进行了修改,他们诚挚邀请武昌区法院劳动争议专业审判法官到企业开展一次专项“法治体检”。
诉调互补,创新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方法
做好示范审判,为诉前调解“立标杆”;做优司法确认,为调解结果“做后盾”;做实诉前调解,为审判提速“打基础”——武昌区法院院长邓永清告诉记者,该院立足诉调互补,创新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方法,取得了良好成效。
武昌区某汽车配件企业因生产模式发生变化,与企业员工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其中9名劳动者先后向武昌区法院提起诉讼。武昌区法院选取1件先行立案审理,通过法官释法明理,该案顺利调解,其余8件案件均在诉前参照前案结果成功调解,该企业也参照调解结果自行妥善处理了其他员工的补偿问题。
“不仅如此,通过本案的调解,将本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的补缴社保问题也一并予以解决,最终劳资双方握手言和,劳动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徐倩告诉记者,该院加强对劳动争议案件研究总结,推广示范审判、仿效调解机制,已见成效。
刘某等23名劳动者与某劳务服务公司的劳动争议纠纷,因劳动者对劳动薪资计算标准有异议,多次与公司协商未果后向法院起诉主张相关权利。
殷翩翩告诉记者,收案后,通过调查了解到,企业因疫情原因,经营状况困难,无法及时支付薪资。我们找到了劳资双方的分歧点后,由调解员耐心与双方沟通,让双方能够互相理解彼此的困难,最后经诉调对接工作室的不断努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随后法院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23起纠纷实现一次性调解、一次性确认、一次性履行完毕。“我院开通了劳动争议司法确认绿色通道,由专业审判合议庭专门负责司法确认。”殷翩翩说道,司法确认是调解结果的坚强“后盾”,有利于一鼓作气化解矛盾纠纷。
记者了解到,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法官在诉前即与审判流程完成对接,由法官制作劳动争议案件要素表、调解小结等文书模板,指导调解员在诉前阶段做好无争议事实固定、争议焦点归纳、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等工作,为调解不成功案件做好审理准备,为审判提速打好基础。
2023年9月,洪某起诉某物流公司主张确认双方劳动关系,同时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加班费。双方虽未能在诉前调解阶段达成和解,但调解员已经组织双方填好了要素表,固定了争议焦点,扫清了程序障碍。案件进入到审判阶段后,仅用时14天即判决结案。
资源整合,筑牢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根基
制度保障、人员保障和经费保障,是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良好运转的三大根基。
武昌区法院立案庭庭长易万昕向记者详细介绍了推进诉调对接机制专业化方面的进程和细节。首先,武昌区法院将劳动争议案件归口管辖、专业审判,审判法官与调解员在工作层面进行诉调直连。随后,该院出台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管理规定,对委派(托)调解的发起流程、文书样式、台账登记、档案整理作出了明确规定;对调解员接受委派(托)后联系当事人、调解、组织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回告法院等时限进行了明确细分,杜绝“久调不结”“违法调解”等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问题。最后,深入推进信息化,充分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委派(托)调解案件,在线组织音视频调解、调解协议签订、司法确认等工作,实现“转、办、认”线上无缝衔接。
在强化人员保障方面,该院按照1个专业审判合议庭+2名工会调解员+3个专业社会调解组织模式组建诉调团队。加强对调解员培训指导,定期举办座谈交流、案件评析、庭审观摩等活动,统一案件调处理念、原则和标准,促进调解员能力提升。
“武昌区法院通过直达劳动者、用工方的‘点对点’普法与精准施策,将法院系统的能动司法与诉源治理、社会矛盾纠纷的风险预警与超前治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以及具有本土辨识度的‘首义精神’赓续等工作任务有机融合于一体,有力地拓展了诉调衔接的应用场域、缓解了诉讼压力,也提升了劳动争议纠纷化解效率。”浙江工业大学地方法治与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主任俞锋在接受本次记者专访时表示,劳动争议纠纷形态多样、成因复杂,且事关广大基层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保障问题,一直都是各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点和难点。武昌区法院的“诉调对接化解劳动争议工作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守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司法职能有序前移,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于创造性转化中传承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基层司法智慧。(来源:人民法院报)
原来,张某和另外2名同事今年4月突然被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未得到经济补偿。3人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未被受理,于是向武昌区法院提起诉讼。武昌区法院立即启动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劳动争议专业审判法官殷翩翩通过释法明理让3人充分了解诉讼风险,并将诉求降至合理范围。工会调解员上门联系企业,组织背靠背调解,仅用7个工作日便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企业也及时支付了经济补偿。
这是武昌区法院应用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一个典型案例。
武昌是富有革命传统的“首义之区”,该区法院将赓续“首义精神”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密结合,联合武昌区工会于2019年挂牌成立“武昌区人民法院、武昌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提高了诉前、诉中调解劳动争议成功率,调解平均用时11.5天。
向前延伸,丰富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功能
10月24日,武昌区法院劳动争议专业审判法官徐倩与诉调对接工作室的调解员共同走进武汉铁路局,以“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范”为主题,围绕劳动者权益保护、企业依法合规管理、提升风险防范意识等内容开展培训,武汉铁路局150余名职工参加了培训。
徐倩告诉记者,精准普法,旨在防纠纷于未发。法官们充分利用法院、工会的普法宣传阵地,组织开展“法官进企业、进园区”普法宣传活动,指导企业依法规范用工;借助区总工会“公益法律服务站”平台,在招聘会现场设点普法,发放《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法律知识问答》,提升劳动者自我保护的能力。
劳动纠纷发生后,第一时间如何应对,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处置效果和时效。记者了解到,武昌区法院劳动争议专业审判法官立足源头施策,以解纠纷于萌芽为目标不断深入探索。
武昌区法院开创了 “1+1+N”(1代表法院,1代表工会,N代表多个驻企工作站)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新模式,2021年以来在中建三局总承包公司、武昌区职工之家等建成多个工作站。中建三局总承包公司下属某子公司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需要解决历史用工问题,工作站根据企业申请派调解员提前介入,依法引导59名职工与企业达成补偿协议,未形成群体性诉讼,既有效保护了职工合法权益,也满足了企业发展需求。
以能动司法为理念,促隐患消于端倪,武昌区法院及时总结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经验,发布《劳动争议案件审判白皮书(2019—2022年度)》,提出企业用工劳动争议风险点5个、劳动者败诉风险点4个、劳动争议防范化解对策建议6条。武昌辖区内某国有企业看到白皮书内容后,对自己的招聘简章和员工管理规定进行了修改,他们诚挚邀请武昌区法院劳动争议专业审判法官到企业开展一次专项“法治体检”。
诉调互补,创新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方法
做好示范审判,为诉前调解“立标杆”;做优司法确认,为调解结果“做后盾”;做实诉前调解,为审判提速“打基础”——武昌区法院院长邓永清告诉记者,该院立足诉调互补,创新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方法,取得了良好成效。
武昌区某汽车配件企业因生产模式发生变化,与企业员工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其中9名劳动者先后向武昌区法院提起诉讼。武昌区法院选取1件先行立案审理,通过法官释法明理,该案顺利调解,其余8件案件均在诉前参照前案结果成功调解,该企业也参照调解结果自行妥善处理了其他员工的补偿问题。
“不仅如此,通过本案的调解,将本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的补缴社保问题也一并予以解决,最终劳资双方握手言和,劳动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徐倩告诉记者,该院加强对劳动争议案件研究总结,推广示范审判、仿效调解机制,已见成效。
刘某等23名劳动者与某劳务服务公司的劳动争议纠纷,因劳动者对劳动薪资计算标准有异议,多次与公司协商未果后向法院起诉主张相关权利。
殷翩翩告诉记者,收案后,通过调查了解到,企业因疫情原因,经营状况困难,无法及时支付薪资。我们找到了劳资双方的分歧点后,由调解员耐心与双方沟通,让双方能够互相理解彼此的困难,最后经诉调对接工作室的不断努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随后法院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23起纠纷实现一次性调解、一次性确认、一次性履行完毕。“我院开通了劳动争议司法确认绿色通道,由专业审判合议庭专门负责司法确认。”殷翩翩说道,司法确认是调解结果的坚强“后盾”,有利于一鼓作气化解矛盾纠纷。
记者了解到,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法官在诉前即与审判流程完成对接,由法官制作劳动争议案件要素表、调解小结等文书模板,指导调解员在诉前阶段做好无争议事实固定、争议焦点归纳、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等工作,为调解不成功案件做好审理准备,为审判提速打好基础。
2023年9月,洪某起诉某物流公司主张确认双方劳动关系,同时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加班费。双方虽未能在诉前调解阶段达成和解,但调解员已经组织双方填好了要素表,固定了争议焦点,扫清了程序障碍。案件进入到审判阶段后,仅用时14天即判决结案。
资源整合,筑牢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根基
制度保障、人员保障和经费保障,是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良好运转的三大根基。
武昌区法院立案庭庭长易万昕向记者详细介绍了推进诉调对接机制专业化方面的进程和细节。首先,武昌区法院将劳动争议案件归口管辖、专业审判,审判法官与调解员在工作层面进行诉调直连。随后,该院出台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管理规定,对委派(托)调解的发起流程、文书样式、台账登记、档案整理作出了明确规定;对调解员接受委派(托)后联系当事人、调解、组织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回告法院等时限进行了明确细分,杜绝“久调不结”“违法调解”等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问题。最后,深入推进信息化,充分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委派(托)调解案件,在线组织音视频调解、调解协议签订、司法确认等工作,实现“转、办、认”线上无缝衔接。
在强化人员保障方面,该院按照1个专业审判合议庭+2名工会调解员+3个专业社会调解组织模式组建诉调团队。加强对调解员培训指导,定期举办座谈交流、案件评析、庭审观摩等活动,统一案件调处理念、原则和标准,促进调解员能力提升。
“武昌区法院通过直达劳动者、用工方的‘点对点’普法与精准施策,将法院系统的能动司法与诉源治理、社会矛盾纠纷的风险预警与超前治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以及具有本土辨识度的‘首义精神’赓续等工作任务有机融合于一体,有力地拓展了诉调衔接的应用场域、缓解了诉讼压力,也提升了劳动争议纠纷化解效率。”浙江工业大学地方法治与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主任俞锋在接受本次记者专访时表示,劳动争议纠纷形态多样、成因复杂,且事关广大基层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保障问题,一直都是各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点和难点。武昌区法院的“诉调对接化解劳动争议工作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守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司法职能有序前移,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于创造性转化中传承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基层司法智慧。(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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