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10元自助餐厅被查为何引发同情#】#厦门10元自助餐厅被查# 最近,一家被曝出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餐馆,获得网友力挺。据厦门广电11月15日报道,福建厦门以“随便吃”“管饱”为关键词的“10元自助餐馆”突然走红。在餐馆走红后,厦门思明区市场监管局梧村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突击检查,后厨问题曝光。
据报道,该餐馆暴露的卫生问题一方面在相关手续上——部分蔬菜票据信息不全;另一方面则在经营卫生上——运餐车太过简易、后厨灭蝇灯不足、后厨和前台没有隔断、地板油腻打滑。
“10元自助餐馆”的卫生问题究竟严重吗?大多数人都认为,“这环境,看完更想去了”。言外之意是,公布的这些问题反而像是对后厨的“赞美”:被查处的几处卫生不达标问题皆在于细节,在消费者看来并不存在严重的风险,甚至反向说明了此餐馆在食品生产等重要环节都符合相关要求。
更何况,“一分价钱一分货”。10元的自助,难道要用五星级酒店的标准去要求?相较于同等价位的餐馆,这样的环境不仅不算差,反而显得干净又卫生。
那么质疑就来了:既然大部分人都认同该餐馆的卫生问题并不严重,甚至比大部分人平时用餐的餐馆都要卫生,那么其为何突然被调查?是不是其惠民的定价,触动了附近其他餐馆的利益?更关键的是,查前人均10元,查完会不会就变20了?调查整改的过程,会不会增加坚持小本经营的店铺压力,迫使经营者将成本转接到消费者身上?
根据相关信息,该餐馆并未被处罚金,也未被暂停营业,仅仅是限期整改。而监管部门前去调查的起因,很可能也与餐馆的爆火脱不开关系。毕竟,对更多消费者的健康负责,是监管者的职责所在。但此次安全检查引起的广泛讨论,却能说明一些问题。
外卖店铺脏乱差的环境几乎人尽皆知,我们却只能从卧底记者的视频报道中窥见乱象之万一,鲜少看到监管者发布相关查处视频,而公众乐见的相对干净卫生又好吃实惠的小餐馆,却因食品安全引发关注。公众心中自然有杆秤,对后者的过分宽容,也源于对当下就餐环境的普遍担忧。
今年以来,全国各地区的自助盒饭都成了美食博主纷纷打卡的“顶流”。相较于其他餐馆,盒饭餐厅价格实惠,还选择多样;相较于点外卖,盒饭餐厅明厨亮灶,还没有“预制菜”的担忧。因此,不少人都认为价格亲民的自助盒饭餐厅更具有惠民性质。
于是,观众们在“围观”“打卡”低价自助餐馆时,便将对极致性价比的追求放在了第一位,也在一定程度上放弃了对卫生条件的严苛追求。
实际上,公众乐见监管者对餐馆的经营环境制定高标准严要求,但是这种严格要求也应当具有连续性、普遍性,不应限于一时、一店。而对于民众普遍认为具有惠民性质的小餐馆,监管者除了履行监管责任之外,还应做到只帮忙,不添乱。(正观评论员 杨晗)
据报道,该餐馆暴露的卫生问题一方面在相关手续上——部分蔬菜票据信息不全;另一方面则在经营卫生上——运餐车太过简易、后厨灭蝇灯不足、后厨和前台没有隔断、地板油腻打滑。
“10元自助餐馆”的卫生问题究竟严重吗?大多数人都认为,“这环境,看完更想去了”。言外之意是,公布的这些问题反而像是对后厨的“赞美”:被查处的几处卫生不达标问题皆在于细节,在消费者看来并不存在严重的风险,甚至反向说明了此餐馆在食品生产等重要环节都符合相关要求。
更何况,“一分价钱一分货”。10元的自助,难道要用五星级酒店的标准去要求?相较于同等价位的餐馆,这样的环境不仅不算差,反而显得干净又卫生。
那么质疑就来了:既然大部分人都认同该餐馆的卫生问题并不严重,甚至比大部分人平时用餐的餐馆都要卫生,那么其为何突然被调查?是不是其惠民的定价,触动了附近其他餐馆的利益?更关键的是,查前人均10元,查完会不会就变20了?调查整改的过程,会不会增加坚持小本经营的店铺压力,迫使经营者将成本转接到消费者身上?
根据相关信息,该餐馆并未被处罚金,也未被暂停营业,仅仅是限期整改。而监管部门前去调查的起因,很可能也与餐馆的爆火脱不开关系。毕竟,对更多消费者的健康负责,是监管者的职责所在。但此次安全检查引起的广泛讨论,却能说明一些问题。
外卖店铺脏乱差的环境几乎人尽皆知,我们却只能从卧底记者的视频报道中窥见乱象之万一,鲜少看到监管者发布相关查处视频,而公众乐见的相对干净卫生又好吃实惠的小餐馆,却因食品安全引发关注。公众心中自然有杆秤,对后者的过分宽容,也源于对当下就餐环境的普遍担忧。
今年以来,全国各地区的自助盒饭都成了美食博主纷纷打卡的“顶流”。相较于其他餐馆,盒饭餐厅价格实惠,还选择多样;相较于点外卖,盒饭餐厅明厨亮灶,还没有“预制菜”的担忧。因此,不少人都认为价格亲民的自助盒饭餐厅更具有惠民性质。
于是,观众们在“围观”“打卡”低价自助餐馆时,便将对极致性价比的追求放在了第一位,也在一定程度上放弃了对卫生条件的严苛追求。
实际上,公众乐见监管者对餐馆的经营环境制定高标准严要求,但是这种严格要求也应当具有连续性、普遍性,不应限于一时、一店。而对于民众普遍认为具有惠民性质的小餐馆,监管者除了履行监管责任之外,还应做到只帮忙,不添乱。(正观评论员 杨晗)
每日一篇法律知识点:
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有权收取装修保证金及垃圾费?
物业服务企业在业主装修过程中收取装修保证金和垃圾费的情形较为常见,收取装修保证金的目的在于约束业主在装修过程中遵守相关装修安全技术规范,物业服务企业会在装修完工后对房屋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便予以退还。
物业服务企业收取装修保证金对于规范装修行为、保障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业主在装修过程中必然会产生大量建筑垃圾,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提供装修垃圾短驳服务,也可以相应收取短驳费用。但上述装修保证金及垃圾费的收取需要有业主管理规约的授权,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强行收取。
【法律索引】
《关于加强本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装修管理工作职责的通知》沪房规范〔2019〕12 号#微博新知博主#
来源:上海一中法院
作者:胡哲,民事审判庭一级法官助理,法学硕士
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有权收取装修保证金及垃圾费?
物业服务企业在业主装修过程中收取装修保证金和垃圾费的情形较为常见,收取装修保证金的目的在于约束业主在装修过程中遵守相关装修安全技术规范,物业服务企业会在装修完工后对房屋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便予以退还。
物业服务企业收取装修保证金对于规范装修行为、保障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业主在装修过程中必然会产生大量建筑垃圾,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提供装修垃圾短驳服务,也可以相应收取短驳费用。但上述装修保证金及垃圾费的收取需要有业主管理规约的授权,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强行收取。
【法律索引】
《关于加强本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装修管理工作职责的通知》沪房规范〔2019〕12 号#微博新知博主#
来源:上海一中法院
作者:胡哲,民事审判庭一级法官助理,法学硕士
#【陕西铜川市政府安居工程项目
拖欠农民工工资超过六年 导致劳务公司老板债台高筑生存艰难无人管】##记者焦永锋[超话]##记者焦永锋##永锋爆料#
【来自劳务公司的投诉】
2012年8月30号乙方陕西舒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代理人苏代乾(安康旬阳籍农民),承接了一份陕西喜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幸福佳苑项目合同,该项目为铜川市住建局的经济适用房项目。
2012年9月6号乙方代理人苏代乾向甲方代理人湖北宏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代理人刘绪斌缴纳了壹佰肆拾捌万贰仟元整的工程履约保证金。幸福花园安置项目,位于陕西省铜川市王益区川口,该项目10号、11号楼由陕西喜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建。幸福花园10号楼在2012年11月底开工,开工后刘绪斌委托贺绍华为项目总负责人,从此刘绪斌再没有出现过。项目施工中由贺绍华安排一切事务,贺绍华说10楼属于安置项目,开发商要求建筑单位挂靠铜川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要求我们劳务公司在2013年5月12日陕西舒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建设单位铜川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一份劳务合同,合同由其代理人贺绍华签字,铜川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给盖章,我方要求铜川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加盖合同章被拒绝,贺绍华说,自己是全权代理人,合同不盖章也有法律效率。幸福花园10号楼从2012年底开始施工到2013年年底主体完成。
幸福花园11号楼在2013年年底开工,贺绍华说开发商要求11号楼建筑单位挂靠铜川住宅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2014年初我方陕西舒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铜川住宅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幸福花园11号楼劳务施工合同,建设单位代理人贺绍华签字,合同双方签字后,贺绍华以需要盖章为由迟迟不给属于我们那份合同,最后贺绍华直接说合同放办公室不安全他带回湖北黄冈老家放着,后来多次要合同他以忘记为由迟迟不给我们合同,至今11号楼合同没有给我们。幸福花园11号楼2013年底开工到2016年完工,由于建设单位“资金不到位”,致使工程干干停停,导致劳务企业人工费、材料租赁费、塔吊租赁费、施工电梯租赁费、管理费、全部增加一倍,给我们劳务公司带来了巨大损失。直到三年后的2016年工程才完工。
幸福花园10号楼、11号楼及地下车库总工程劳务费:贰仟零贰拾万肆仟贰佰玖拾玖元(20204299.00元)已付工程劳务费:壹仟肆佰捌拾万元,至今还拖欠工程劳务费:伍佰肆拾万肆仟贰佰玖拾玖万(5404299.00元)。另外,2012年9月6号我方缴纳的工程履约保证金:壹佰肆拾捌万贰仟元整至今也未予退还。
由于铜川市安居工程项目长期拖欠劳务费,我们无数次前往铜川市住建局讨薪,住建局方面始终只是推诿、不予解决问题……六年以来,由于建设单位未能及时解决劳务费拖欠问题,我们为了应对一次又一次农民工上门讨薪,不得不向亲戚朋友借钱、甚至于到社会上高息贷款以支付农民工工资。如此以来,导致我们劳务公司目前已经深陷债务缠身境地,难以自拔……
在万般无奈情况下,我们只能借助网络呼吁铜川市相关部门及领导:救救我们吧!快快把拖欠我们农民工的劳务费还给我们,那可是我们的血汗钱、救命钱啊!
【博主微评】
陕西安康山区走出来的几个农民,满怀期待地带领一帮农民工来到铜川,只希望靠自己出卖力气和汗水养家糊口、勤劳致富,不料却被铜川市“政府安居工程”项目“套路”了。原本以为给政府干活,政府是不会亏待农民工的,但如今,他们通过自己的艰辛付出,换来的却是债台高筑、生存艰难,实在令人唏嘘……
期待铜川市有关领导能够切实履行国家政策,高度重视并积极处理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针对陕西铜川市安居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本博将持续关注!
( ——《陕西铜川讨薪路漫漫》追踪之二)
拖欠农民工工资超过六年 导致劳务公司老板债台高筑生存艰难无人管】##记者焦永锋[超话]##记者焦永锋##永锋爆料#
【来自劳务公司的投诉】
2012年8月30号乙方陕西舒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代理人苏代乾(安康旬阳籍农民),承接了一份陕西喜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幸福佳苑项目合同,该项目为铜川市住建局的经济适用房项目。
2012年9月6号乙方代理人苏代乾向甲方代理人湖北宏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代理人刘绪斌缴纳了壹佰肆拾捌万贰仟元整的工程履约保证金。幸福花园安置项目,位于陕西省铜川市王益区川口,该项目10号、11号楼由陕西喜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建。幸福花园10号楼在2012年11月底开工,开工后刘绪斌委托贺绍华为项目总负责人,从此刘绪斌再没有出现过。项目施工中由贺绍华安排一切事务,贺绍华说10楼属于安置项目,开发商要求建筑单位挂靠铜川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要求我们劳务公司在2013年5月12日陕西舒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建设单位铜川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一份劳务合同,合同由其代理人贺绍华签字,铜川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给盖章,我方要求铜川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加盖合同章被拒绝,贺绍华说,自己是全权代理人,合同不盖章也有法律效率。幸福花园10号楼从2012年底开始施工到2013年年底主体完成。
幸福花园11号楼在2013年年底开工,贺绍华说开发商要求11号楼建筑单位挂靠铜川住宅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2014年初我方陕西舒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铜川住宅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幸福花园11号楼劳务施工合同,建设单位代理人贺绍华签字,合同双方签字后,贺绍华以需要盖章为由迟迟不给属于我们那份合同,最后贺绍华直接说合同放办公室不安全他带回湖北黄冈老家放着,后来多次要合同他以忘记为由迟迟不给我们合同,至今11号楼合同没有给我们。幸福花园11号楼2013年底开工到2016年完工,由于建设单位“资金不到位”,致使工程干干停停,导致劳务企业人工费、材料租赁费、塔吊租赁费、施工电梯租赁费、管理费、全部增加一倍,给我们劳务公司带来了巨大损失。直到三年后的2016年工程才完工。
幸福花园10号楼、11号楼及地下车库总工程劳务费:贰仟零贰拾万肆仟贰佰玖拾玖元(20204299.00元)已付工程劳务费:壹仟肆佰捌拾万元,至今还拖欠工程劳务费:伍佰肆拾万肆仟贰佰玖拾玖万(5404299.00元)。另外,2012年9月6号我方缴纳的工程履约保证金:壹佰肆拾捌万贰仟元整至今也未予退还。
由于铜川市安居工程项目长期拖欠劳务费,我们无数次前往铜川市住建局讨薪,住建局方面始终只是推诿、不予解决问题……六年以来,由于建设单位未能及时解决劳务费拖欠问题,我们为了应对一次又一次农民工上门讨薪,不得不向亲戚朋友借钱、甚至于到社会上高息贷款以支付农民工工资。如此以来,导致我们劳务公司目前已经深陷债务缠身境地,难以自拔……
在万般无奈情况下,我们只能借助网络呼吁铜川市相关部门及领导:救救我们吧!快快把拖欠我们农民工的劳务费还给我们,那可是我们的血汗钱、救命钱啊!
【博主微评】
陕西安康山区走出来的几个农民,满怀期待地带领一帮农民工来到铜川,只希望靠自己出卖力气和汗水养家糊口、勤劳致富,不料却被铜川市“政府安居工程”项目“套路”了。原本以为给政府干活,政府是不会亏待农民工的,但如今,他们通过自己的艰辛付出,换来的却是债台高筑、生存艰难,实在令人唏嘘……
期待铜川市有关领导能够切实履行国家政策,高度重视并积极处理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针对陕西铜川市安居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本博将持续关注!
( ——《陕西铜川讨薪路漫漫》追踪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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