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举起相机,被眼前的美景惊住了:远处有一轮红红的太阳被高峻的山峰挡住了半张脸,天空中那仅属于大理的立体感白云像变色龙一般变换着颜色,由紫色过度到了淡粉色,再到橘色,再到黄色……,那看起来就暖和的颜色的天空连接清澈的洱海,透明而广阔的洱海中倒映着美丽的晚霞。海边堆积着小石子,一块唯一的大石头上面站着妈妈。她头戴花环、乌黑的长发披在肩上,一阵风吹过,洱海中泛起涟漪,妈妈的头发飘起来,发丝中带着温柔,她那浅蓝色渐变色长裙的裙摆也随风舞动着,妈妈双手张开,展臂拥抱着大海,这幅画面绝对是我见过最美的风景,没有之一。
我按了按对焦,照片定格的那一瞬间我愣住了,原来妈妈一直都是那么美,却没有人为她记录,她每天都在围着我转,围着我们这个家庭在转;原来拍照是件这么美好的事情,我却总是不耐烦。原来妈妈每次劝我拍照,都是在帮助我记录成长的瞬间。“拍好了吗?我看看!
我按了按对焦,照片定格的那一瞬间我愣住了,原来妈妈一直都是那么美,却没有人为她记录,她每天都在围着我转,围着我们这个家庭在转;原来拍照是件这么美好的事情,我却总是不耐烦。原来妈妈每次劝我拍照,都是在帮助我记录成长的瞬间。“拍好了吗?我看看!
#叶麒圣[超话]# 20231118 杨戬repo
二刷。对杨戬这个故事本身还是比较容易脱敏的,可能内核上不是最打动我的那一类。不会感动于故事整体,但某些段落被触动。一刷和二刷的泪点有点不一样。记个流水账。
* 下跪红披风那里杨戬一身正气,眼睛极其黑白分明,不是第三只眼但仿佛看到了拥有上古神力的第三只眼。
* 杨戬面对男妈妈们抛媚眼和亲亲,一脸嫌弃太好笑了。
* 杨戬和杨婵辩论要不要成神那里,叶杨戬一个欺身,好凶好a,若我是三妹,大概会真的被他吓到。
* 王梓庭的杨婵和余思冉的版本气质差异挺大的。思冉比较温柔大家闺秀,梓庭带有一点侠女气质。思冉像妹妹,梓庭像情侣(尤其是下半场杨戬把杨婵困在二郎真君殿莫名脑补了霸总剧)。思凡那里更喜欢余思冉*蔡淇的版本,单纯懵懂组,王梓庭*周默涵比较会放电。
* 杨婵对杨戬说“不要逞强,活着回来”,杨戬闭眼睁眼,一秒切换成神眼神。
* 徐杭的啸天犬和李磊是两款不一样的狗狗。杭像狼狗,有野性攻击性妖性,不太好驯服的那种。但发誓用狗爪被萌到了。磊更臣服于二郎神,下雪那段更柔软有故事感。
* 今天取名用了周默涵和尘世间的星河。
* 周默涵的刘彦昌有点起古人范儿,不是很自然。到沉香的部分会好很多,属于憨憨靠武力取胜的孩子王。蔡淇的版本比较古灵精怪。
* 杨婵受审那里简直是连环刀。一开始杨戬还是挺淡定的,心想自己战功赫赫,今时不同往日了,自己受罚总能保下妹妹的,没想到天真了。然后妹妹还不领情一把把他推开。接着妹妹宿命般地说出了母亲一样的临别遗言,当年的噩梦又被迫重温一遍。真的是连环刀,刀刀致命砍向杨戬。
* 杨戬对哮天吹口哨,笑死。狗骨头那里挺好嗑的,骨头上有类似他自己战戟的金属装饰,哮天在旁边把玩了很久,也是一种双向奔赴了。btw杨戬的刀好像弯了。
* “男妈妈也是妈妈”。
* “狗哥,这就是你教的孩子?”“饶我狗命”“你这狗东西”。
* 沉香对杨戬说自己是小妖王。杨戬“哼”一声,好不屑好好笑哈哈哈。大概内心os:老子当年可是战神。
* 一刷最爱华山山神醉酒那段,今日心中最佳是最后弥留之际。大战力竭之后,他虚弱地对沉香说“去找妈妈”,这一刻他是舅舅,突然很被这个身份的杨戬戳到。是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以亲人以长辈地身份表达关怀,很沉很重代价很大的爱,“舅”爱如山。沉香去找妈妈的时候,杨戬摩挲着他母亲给他的蓝色发带,那一刻想妈妈了吧。转眼看到杨婵和沉香团圆也算圆了自己的梦,作为儿子也作为哥哥。这里其实挺刀的,杨婵出来先关心的是儿子,大家到底比不上小家,而杨戬一生都在守护。
今日卡司:叶麒圣饰演杨戬、王梓庭饰演杨婵,孔雁饰演长公主,周默涵饰演刘彦昌/沉香、徐杭饰演哮天犬、吴志军饰演大金乌、申帅、霍泽安、姜均饰演魑魅魍魉
#叶麒圣##杨戬#
二刷。对杨戬这个故事本身还是比较容易脱敏的,可能内核上不是最打动我的那一类。不会感动于故事整体,但某些段落被触动。一刷和二刷的泪点有点不一样。记个流水账。
* 下跪红披风那里杨戬一身正气,眼睛极其黑白分明,不是第三只眼但仿佛看到了拥有上古神力的第三只眼。
* 杨戬面对男妈妈们抛媚眼和亲亲,一脸嫌弃太好笑了。
* 杨戬和杨婵辩论要不要成神那里,叶杨戬一个欺身,好凶好a,若我是三妹,大概会真的被他吓到。
* 王梓庭的杨婵和余思冉的版本气质差异挺大的。思冉比较温柔大家闺秀,梓庭带有一点侠女气质。思冉像妹妹,梓庭像情侣(尤其是下半场杨戬把杨婵困在二郎真君殿莫名脑补了霸总剧)。思凡那里更喜欢余思冉*蔡淇的版本,单纯懵懂组,王梓庭*周默涵比较会放电。
* 杨婵对杨戬说“不要逞强,活着回来”,杨戬闭眼睁眼,一秒切换成神眼神。
* 徐杭的啸天犬和李磊是两款不一样的狗狗。杭像狼狗,有野性攻击性妖性,不太好驯服的那种。但发誓用狗爪被萌到了。磊更臣服于二郎神,下雪那段更柔软有故事感。
* 今天取名用了周默涵和尘世间的星河。
* 周默涵的刘彦昌有点起古人范儿,不是很自然。到沉香的部分会好很多,属于憨憨靠武力取胜的孩子王。蔡淇的版本比较古灵精怪。
* 杨婵受审那里简直是连环刀。一开始杨戬还是挺淡定的,心想自己战功赫赫,今时不同往日了,自己受罚总能保下妹妹的,没想到天真了。然后妹妹还不领情一把把他推开。接着妹妹宿命般地说出了母亲一样的临别遗言,当年的噩梦又被迫重温一遍。真的是连环刀,刀刀致命砍向杨戬。
* 杨戬对哮天吹口哨,笑死。狗骨头那里挺好嗑的,骨头上有类似他自己战戟的金属装饰,哮天在旁边把玩了很久,也是一种双向奔赴了。btw杨戬的刀好像弯了。
* “男妈妈也是妈妈”。
* “狗哥,这就是你教的孩子?”“饶我狗命”“你这狗东西”。
* 沉香对杨戬说自己是小妖王。杨戬“哼”一声,好不屑好好笑哈哈哈。大概内心os:老子当年可是战神。
* 一刷最爱华山山神醉酒那段,今日心中最佳是最后弥留之际。大战力竭之后,他虚弱地对沉香说“去找妈妈”,这一刻他是舅舅,突然很被这个身份的杨戬戳到。是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以亲人以长辈地身份表达关怀,很沉很重代价很大的爱,“舅”爱如山。沉香去找妈妈的时候,杨戬摩挲着他母亲给他的蓝色发带,那一刻想妈妈了吧。转眼看到杨婵和沉香团圆也算圆了自己的梦,作为儿子也作为哥哥。这里其实挺刀的,杨婵出来先关心的是儿子,大家到底比不上小家,而杨戬一生都在守护。
今日卡司:叶麒圣饰演杨戬、王梓庭饰演杨婵,孔雁饰演长公主,周默涵饰演刘彦昌/沉香、徐杭饰演哮天犬、吴志军饰演大金乌、申帅、霍泽安、姜均饰演魑魅魍魉
#叶麒圣##杨戬#
摘自叔本华—【作为意志与表象的世界】
斯宾诺莎说:“如果一块抛在空中的石头有意识的话,它也会相信是它自身的意志力量使它运动。”对这句话我只补充一点:石头是对的。给予石头的推动力量和石头的关系正如动机与我的关系,而在石头上所表现的内聚力、重力、刚性,从内在本质上来看,和我们身上发现的意志是一样的,如果石头有知识的话,在石头上所发现的也应当称为意志。
在前面所指出的那段话中,斯宾诺莎想到了石头在空中飞行的必然规律,他希望把这个必然规律变为人类特殊意志活动的必然规律。另一方面,我把这唯一的必然规律给意义所带来的内在本质看作先决条件。
在人类身上,这叫作性格,对于石头来说这就叫作性质,但两者的本质都是一样的。如果直接认识它,就叫意志。在石头中,意志最不容易被看到,因为客观性质最少;在人类身上,最容易被看见,因为客观性质最多。
意志客观化的最低阶段表现在最普遍的自然力量中,这些自然力量一部分出现于一切物质中,如重力和不可入性,一部分则出现在特定物质中。因此某些自然力量支配某一类物质,另外一些自然力量则支配另一类物质。
因此形成特殊差异,如刚性、流质性、弹性、电力、磁力等各种物理化学性质。它们都是意志的直接具体表现,正如人类的活动一样;这样,它们也像人类的性格一样是没有根据的。
它们的种种表现是根据因果法则产生的,每一种特殊表现都有一个原因,而这个原因同样又是一种特殊表现,特殊表现确定这个力量必须由此表现出来,必须出现在空间和时间中;但力量本身根本不是某一原因的结果。
也不是某一结果的原因。所以,如果我们说“重力是石头落下的原因”,这就是一种错误。在这种情形下,倒不如说原因是接近地面,地面吸引石头。如果没有地面,虽然重力仍在,石头也不会落下。
这个力量完全在因果链条之外,时间是它的先决条件,只在与时间发生关系时,它才有意义,但力量却在时间之外。个别的变化往往起因于另一种同样的个别变化,而不是起因于它所表现的力量。凡是使原因有效的都是自然力量。
因此,它是没有理由的,它在因果链条之外和一般充足理由原则的范围之外,从哲学上来看,叫作意志的直接客观呈现,这是整个自然的“本体”、自然的自在,但从事因论看,从物理学看来,物自体是一种原始力量而且带有浓重的神秘性质。
我们发现,意志客观化的最高阶段中个性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尤其在人类身上,它是个人性格之间的巨大差别,整个人格表现在非常明显的个人外在的面相上,这影响了整个身体的外形。
根据自然法则,凡是在某种特定条件下把某些物质放在一起时就会产生某种化合作用,或放出气体或持续着火。如果满足这些条件的话,不论是人为干预还是完全因为偶然,一千年以前和今天完全一样会立刻产生上述现象。
在稀有现象中的这种神奇的事实使我们得到最生动的印象,这种事实只有在非常复杂的情形下才会发生,我们以前知道如果满足这些条件,这种现实就会产生。
例如,如果我们把某些金属置于酸性液体中,使其互相接触,两极的银片会突然发生蓝色的火焰;在某些条件之下,坚硬的金刚钻会变为碳酸。
在这些情形中,我们感到惊奇的是自然力量像幽灵似的无处不在,我们要注意日常现象中不再使我们感到惊奇的东西,要注意因果之间的关联如何与在魔法召唤时必然出现的幽灵一样神秘莫测。
如果我们获得了哲学知识,如果我们了解某种自然力量是意志客观化的某一确定阶段,是我们视为自己的内在本质的某个确定阶段,这个意志就它本身来说,如果把它和它的种种现象及现象的形式分开,就是在时空之外了。
所以受时间和空间所限的杂多现象不属于意志,也不属于意志客观化的阶段,而只属于理念的现象。如果我们记得,只有和时空相关时因果法则才有意义,因为它决定那些显示意志的不同理念的杂多现象的位置,支配它们必然出现的次序。
我是说,如果在这种知识中完全把握康德伟大学说的内在意义,即康德所谓时间、空间和因果关系不属于物自体只属于现象,只是我们知识的形式而不是事物本身性质的内在意义。
我们将了解到,这种对某一自然力量服从自然法则和正确运行的惊叹,这种对千篇一律的自然现象必然出现的惊奇
每一种普遍原始的自然力量只是意志客观化的较低阶段,我们称这种阶段为“柏拉图意义下的永久理念”。但是,自然法则是理念对具体表现的形式两者间的关系。
这种形式是时间、空间和因果关系,三者必然彼此相关联。通过时间和空间,理念在现象中变得杂多,但是观念杂多化时所遵循的次序则取决于因果法则。
这个法则似乎是不同理念的限制标准,时间、空间和物质根据这个标准而回溯到理念,即回溯到意志。所以这个标准必然和物质集合体的同一性相关,这是所有不同现象的共同基础。它们可能在无限的时间中同时填满无限的空间。
由于所有这些永久观念的现象都指向同一种物质,它们出现和消失必定遵循一种法则:因为如果没有的话,就不会为彼此开路。因此因果法则和实体永久性法则是连在一起的。并且,时间和空间也以同样方式和它们相关联。
斯宾诺莎说:“如果一块抛在空中的石头有意识的话,它也会相信是它自身的意志力量使它运动。”对这句话我只补充一点:石头是对的。给予石头的推动力量和石头的关系正如动机与我的关系,而在石头上所表现的内聚力、重力、刚性,从内在本质上来看,和我们身上发现的意志是一样的,如果石头有知识的话,在石头上所发现的也应当称为意志。
在前面所指出的那段话中,斯宾诺莎想到了石头在空中飞行的必然规律,他希望把这个必然规律变为人类特殊意志活动的必然规律。另一方面,我把这唯一的必然规律给意义所带来的内在本质看作先决条件。
在人类身上,这叫作性格,对于石头来说这就叫作性质,但两者的本质都是一样的。如果直接认识它,就叫意志。在石头中,意志最不容易被看到,因为客观性质最少;在人类身上,最容易被看见,因为客观性质最多。
意志客观化的最低阶段表现在最普遍的自然力量中,这些自然力量一部分出现于一切物质中,如重力和不可入性,一部分则出现在特定物质中。因此某些自然力量支配某一类物质,另外一些自然力量则支配另一类物质。
因此形成特殊差异,如刚性、流质性、弹性、电力、磁力等各种物理化学性质。它们都是意志的直接具体表现,正如人类的活动一样;这样,它们也像人类的性格一样是没有根据的。
它们的种种表现是根据因果法则产生的,每一种特殊表现都有一个原因,而这个原因同样又是一种特殊表现,特殊表现确定这个力量必须由此表现出来,必须出现在空间和时间中;但力量本身根本不是某一原因的结果。
也不是某一结果的原因。所以,如果我们说“重力是石头落下的原因”,这就是一种错误。在这种情形下,倒不如说原因是接近地面,地面吸引石头。如果没有地面,虽然重力仍在,石头也不会落下。
这个力量完全在因果链条之外,时间是它的先决条件,只在与时间发生关系时,它才有意义,但力量却在时间之外。个别的变化往往起因于另一种同样的个别变化,而不是起因于它所表现的力量。凡是使原因有效的都是自然力量。
因此,它是没有理由的,它在因果链条之外和一般充足理由原则的范围之外,从哲学上来看,叫作意志的直接客观呈现,这是整个自然的“本体”、自然的自在,但从事因论看,从物理学看来,物自体是一种原始力量而且带有浓重的神秘性质。
我们发现,意志客观化的最高阶段中个性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尤其在人类身上,它是个人性格之间的巨大差别,整个人格表现在非常明显的个人外在的面相上,这影响了整个身体的外形。
根据自然法则,凡是在某种特定条件下把某些物质放在一起时就会产生某种化合作用,或放出气体或持续着火。如果满足这些条件的话,不论是人为干预还是完全因为偶然,一千年以前和今天完全一样会立刻产生上述现象。
在稀有现象中的这种神奇的事实使我们得到最生动的印象,这种事实只有在非常复杂的情形下才会发生,我们以前知道如果满足这些条件,这种现实就会产生。
例如,如果我们把某些金属置于酸性液体中,使其互相接触,两极的银片会突然发生蓝色的火焰;在某些条件之下,坚硬的金刚钻会变为碳酸。
在这些情形中,我们感到惊奇的是自然力量像幽灵似的无处不在,我们要注意日常现象中不再使我们感到惊奇的东西,要注意因果之间的关联如何与在魔法召唤时必然出现的幽灵一样神秘莫测。
如果我们获得了哲学知识,如果我们了解某种自然力量是意志客观化的某一确定阶段,是我们视为自己的内在本质的某个确定阶段,这个意志就它本身来说,如果把它和它的种种现象及现象的形式分开,就是在时空之外了。
所以受时间和空间所限的杂多现象不属于意志,也不属于意志客观化的阶段,而只属于理念的现象。如果我们记得,只有和时空相关时因果法则才有意义,因为它决定那些显示意志的不同理念的杂多现象的位置,支配它们必然出现的次序。
我是说,如果在这种知识中完全把握康德伟大学说的内在意义,即康德所谓时间、空间和因果关系不属于物自体只属于现象,只是我们知识的形式而不是事物本身性质的内在意义。
我们将了解到,这种对某一自然力量服从自然法则和正确运行的惊叹,这种对千篇一律的自然现象必然出现的惊奇
每一种普遍原始的自然力量只是意志客观化的较低阶段,我们称这种阶段为“柏拉图意义下的永久理念”。但是,自然法则是理念对具体表现的形式两者间的关系。
这种形式是时间、空间和因果关系,三者必然彼此相关联。通过时间和空间,理念在现象中变得杂多,但是观念杂多化时所遵循的次序则取决于因果法则。
这个法则似乎是不同理念的限制标准,时间、空间和物质根据这个标准而回溯到理念,即回溯到意志。所以这个标准必然和物质集合体的同一性相关,这是所有不同现象的共同基础。它们可能在无限的时间中同时填满无限的空间。
由于所有这些永久观念的现象都指向同一种物质,它们出现和消失必定遵循一种法则:因为如果没有的话,就不会为彼此开路。因此因果法则和实体永久性法则是连在一起的。并且,时间和空间也以同样方式和它们相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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