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20.07:43
#家庭首席健康官能量餐计划
我们最近在一直推广“家庭首席健康官”这个计划,这个计划也是绝大多数普通老百姓能够最终在这个“末法时代”自救的唯一方法,多人不理解为什么我们的时代如此的美好,但竟然却是“末法时代”,其实纵观世界人类的发展史,你会发现所有的“末法时代”都会出现在经济和物质异常繁荣的时期(但是精神却异常的空虚),所以这个时期人类会相对活得比较安逸,但越安逸的时候,其实就是人类最终灭亡时刻的开始,我们这个时代不仅仅是安逸,而是我们的思想完全被大的资本所控制,我们从小就被教育,要努力工作,但却没有人告诉你,其实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再努力一生所获得的财富也是有限的,但是另外资本又派出了一条医疗团队给你专门洗脑,让你努力一辈子,最终在40岁以后把绝大多数的钱都送给医院(而且非常的心甘情愿),或者是自己没有病,但是自己的父母有病,中国人是一个很讲孝道的国家,把绝大多数的钱又给父母送进医院,所以在这种完全的思想控制下,让我们每一个人都成了蝼蚁,因此我们甄客大胆的提出“家庭首席健康官计划”,希望更多的人能够成为自己家庭的首席健康官,能不被大资本所摆布,无论从教育、医疗等各方面我们一定要有一个清醒的个人自我思维,最终制定一套属于自己家庭的快乐方案,千万不要被控制!!!
#家庭首席健康官能量餐计划
我们最近在一直推广“家庭首席健康官”这个计划,这个计划也是绝大多数普通老百姓能够最终在这个“末法时代”自救的唯一方法,多人不理解为什么我们的时代如此的美好,但竟然却是“末法时代”,其实纵观世界人类的发展史,你会发现所有的“末法时代”都会出现在经济和物质异常繁荣的时期(但是精神却异常的空虚),所以这个时期人类会相对活得比较安逸,但越安逸的时候,其实就是人类最终灭亡时刻的开始,我们这个时代不仅仅是安逸,而是我们的思想完全被大的资本所控制,我们从小就被教育,要努力工作,但却没有人告诉你,其实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再努力一生所获得的财富也是有限的,但是另外资本又派出了一条医疗团队给你专门洗脑,让你努力一辈子,最终在40岁以后把绝大多数的钱都送给医院(而且非常的心甘情愿),或者是自己没有病,但是自己的父母有病,中国人是一个很讲孝道的国家,把绝大多数的钱又给父母送进医院,所以在这种完全的思想控制下,让我们每一个人都成了蝼蚁,因此我们甄客大胆的提出“家庭首席健康官计划”,希望更多的人能够成为自己家庭的首席健康官,能不被大资本所摆布,无论从教育、医疗等各方面我们一定要有一个清醒的个人自我思维,最终制定一套属于自己家庭的快乐方案,千万不要被控制!!!
山东济南,一男子因为疏忽大意,将9800元转错账户。万万没想到,收款人同意退还后,银行却拒不退还。理由是银行认为,因为收款人的信用卡欠钱,所以男子的行为是正常的还款行为。男子不服,认为9800元是自己的钱,遂找到媒体协商处理。
乔先生有一张银行的信用卡。事发当天,恰好到了还款的时候,乔先生便决定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9800元转到信用卡账户里。
然而,由于乔先生前天晚上刚刚醉酒,导致在转账的时候,直接从转账的历史记录里选择了一个姓乔的账户就转了过去。
次日,银行再次发来了催收还款的短信。乔先生这才发现,9800元并没有转入自己的账户,而是转入了一位前同事的账户。
经过多方打听联系,乔先生联系到了这位前同事。
前同事在得知事情的缘由后,同意返还乔先生9800元,但由于自身没有还款能力,只能是通过银行将钱原路退回。
得到前同事的承诺后,乔先生联系到银行想要退款处理。
但银行方面却表示,由于收款人的信用卡欠银行钱,所以这笔钱转入以后,就成为了正常的还款行为,是无法退还的。
原来前同事的信用卡欠银行十几万没还,目前已经逾期几年,而恰巧不巧,乔先生将9800元转入了这张银行账户,进而也就发生了这样的乌龙事件。
乔先生不认可银行的做法,便找到媒体协商处理此事,但银行面对媒体的采访,没有改变之前的说辞,反而是示意乔先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本案应该如何评价呢?
首先,由于前同事与银行之间存在借贷关系,所以银行有权利要求前同事归还信用卡欠款。
但这里需要注意到是,由于存在借贷关系的是银行与前同事,所以银行只能向前同事主张权利。
其次,乔先生误将9800元转入前同事的账户,属于民法典上的不当得利。
民法典第985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在这个案件里,乔先生与银行并不存在借贷关系,所以当9800元转入前同事在银行账户的那一刻起,银行就获得了一定的利益。
基于此,乔先生可以要求银行归还不当得利9800元。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9800元转入的是前同事的账户,但由于银行称之为还款,所以实际获利的就是银行,而不是前同事。
最后,由于本案是一起民事纠纷案件,那就实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乔先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话,一定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
那么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交流。
乔先生有一张银行的信用卡。事发当天,恰好到了还款的时候,乔先生便决定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9800元转到信用卡账户里。
然而,由于乔先生前天晚上刚刚醉酒,导致在转账的时候,直接从转账的历史记录里选择了一个姓乔的账户就转了过去。
次日,银行再次发来了催收还款的短信。乔先生这才发现,9800元并没有转入自己的账户,而是转入了一位前同事的账户。
经过多方打听联系,乔先生联系到了这位前同事。
前同事在得知事情的缘由后,同意返还乔先生9800元,但由于自身没有还款能力,只能是通过银行将钱原路退回。
得到前同事的承诺后,乔先生联系到银行想要退款处理。
但银行方面却表示,由于收款人的信用卡欠银行钱,所以这笔钱转入以后,就成为了正常的还款行为,是无法退还的。
原来前同事的信用卡欠银行十几万没还,目前已经逾期几年,而恰巧不巧,乔先生将9800元转入了这张银行账户,进而也就发生了这样的乌龙事件。
乔先生不认可银行的做法,便找到媒体协商处理此事,但银行面对媒体的采访,没有改变之前的说辞,反而是示意乔先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本案应该如何评价呢?
首先,由于前同事与银行之间存在借贷关系,所以银行有权利要求前同事归还信用卡欠款。
但这里需要注意到是,由于存在借贷关系的是银行与前同事,所以银行只能向前同事主张权利。
其次,乔先生误将9800元转入前同事的账户,属于民法典上的不当得利。
民法典第985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在这个案件里,乔先生与银行并不存在借贷关系,所以当9800元转入前同事在银行账户的那一刻起,银行就获得了一定的利益。
基于此,乔先生可以要求银行归还不当得利9800元。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9800元转入的是前同事的账户,但由于银行称之为还款,所以实际获利的就是银行,而不是前同事。
最后,由于本案是一起民事纠纷案件,那就实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乔先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话,一定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
那么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交流。
莫言说:“ 人最大的运气不是捡到钱,而是某天你遇到了一个人,他打破了你原来的思维。提高了你的认知,既而提升你的境界,带你走向更高的境界,这就是你人生的贵人。”每个人生命中都会遇到贵人,也许是身边在乎你的人,也许是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俗话说:遇到贵人先立业,遇到良人先持家。无贵人而自立,无良人而修身。
人有时候是需要在人间烟火中生活的。那里有一种叫责任心的东西。在关键时候,它会像缆绳一样将你从绝望之海中引渡上岸。——熊培云
杨绛先生曾说:最高级的惩罚就是沉默,最矜持的报复就是无视。少在烂事上纠缠,少为不值得的人生气,让自己活的高贵一点。
当然人需要有原则,你可以坚持原则,但也一定要注意原则有模糊地带,很多时候妥协不是牺牲原则,很多时候妥协正是为了坚持原则而有所让步。——罗翔《刑法学讲义》
人有时候是需要在人间烟火中生活的。那里有一种叫责任心的东西。在关键时候,它会像缆绳一样将你从绝望之海中引渡上岸。——熊培云
杨绛先生曾说:最高级的惩罚就是沉默,最矜持的报复就是无视。少在烂事上纠缠,少为不值得的人生气,让自己活的高贵一点。
当然人需要有原则,你可以坚持原则,但也一定要注意原则有模糊地带,很多时候妥协不是牺牲原则,很多时候妥协正是为了坚持原则而有所让步。——罗翔《刑法学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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