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安[超话]# 【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燃气安全风险排查和管控措施的公告】为全面加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省市相关要求。各相关部门、燃气用户要深入开展燃气安全“大检查、大体检、大整治、大改造、大宣传”,全面加强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巩固提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燃气安全风险排查和管控措施。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燃气(含燃气灶具)生产、销售企业
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安全责任制,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2、制定和实施应急预案,不得违规用气、用火、用电,消防设施设备按规定配置并能正常使用。
3、建立气瓶充装智能化系统,全面推行“一瓶一码”气瓶充装追溯赋码建档和充装自动识别,用户通过电子标签或二维码等信息技术手段完成气瓶的跟踪追溯。
4、不得充装非自有气瓶、未登记气瓶、超期未检气瓶、非法改装气瓶、翻新气瓶、报废气瓶和无信息标识气瓶。
5、瓶装液化气配送车辆应当配置卫星定位系统,满足车辆定位、轨迹记录、安全警示等功能,并确保实时通讯在线,推行人车对应、固定配送范围,实现定位监管。
6、在燃气信息管理平台上建立完善送气工档案信息,严禁非企业配送人员和未经过培训人员配送瓶装液化气。
7、禁止瓶装液化气用户自提,统一由燃气企业负责配送,实行实名制销售,建立用户订单销售和派单系统,统一订气及投诉电话,不得未通过订派单系统私自向用户配送液化气。
8、管道天然气企业每年应开展不少于1次入户安检,液化气企业应做到随瓶安检,及时上传信息系统。
9、不得在液化石油气中非法掺混二甲醚。
10、不得将工业丙烷、醇基燃料、生物质燃油等工业燃料产品违规售卖到餐饮企业等民用领域。
11、燃气企业不得向“四类”场所(车库、地下半地下室、储藏室、高层建筑)内供应瓶装液化气。
12、燃气具销售企业不得在有形市场或电商平台销售不符合产品安全标准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调压器、连接软管、灶具等燃气具及配件。
二、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
1、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存放气瓶总重量不得超过100kg(折合14.5kg的不大于7瓶)。
2、禁止使用50kg“气液双相”气瓶、可调节出口压力的调压器,对燃烧器具进行中压供气。
3、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工商业级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连接软管、灶具等燃气具及配件等。
4、规范设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安全标志,配备消防器材;不得在门窗上安装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等障碍物。
5、不得在同一房间内使用两种及以上燃料。
6、餐饮燃气用户按照“因地制宜”原则,积极实施“瓶改管”或者“瓶改电”,降低用气安全隐患。
7、沿街门市业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要积极响应属地要求,将房屋出租餐饮用户时,要保证符合安全用气或者安全用电条件,对不符合环境要求的主动进行整改。
三、燃气用户
1、不得在“四类”场所(车库、地下半地下室、储藏室、高层建筑)使用瓶装液化气。
2、非液化气储配站、供应点,不得存储液化气钢瓶。
3、不得加热、摔砸、倒置液化气钢瓶。
4、不得超量存储液化气钢瓶和气瓶间相互倒罐液化气。
5、使用带有熄火保护功能的燃气灶具,及时更换过期燃气灶具(灶具使用年限8年)。
6、不得使用橡胶软管,管道天然气用户推广使用不锈钢金属波纹管,瓶装液化气用户推广使用超柔型不锈钢波纹管或金属包覆软管,连接软管长度不小于0.5米、不大于2米,不得使用“三通”或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
7、使用不可调节的减压阀,每天对重点部位进行检查,落实“人走阀关”。
8、2023年9月底前,用户自行对不合格橡胶软管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减压阀要全部更换到位。2023年10月,对“管阀”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供气企业一律停止供气。
四、部门监管
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的“黑窝点”、非法充装、销售和运输“黑气瓶”、制售假冒伪劣燃气及配套产品(元件)等行为,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各燃气企业要加强安全用气宣传,鼓励市民举报身边的燃气安全风险。相关部门举报电话,属地政府:12345;公安部门:110;消防部门:12345;燃气主管部门:052786232002;应急部门:052786229954;市场监管部门:052789888809;商务部门:052786302383。
特此公告!
泗洪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5日
一、燃气(含燃气灶具)生产、销售企业
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安全责任制,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2、制定和实施应急预案,不得违规用气、用火、用电,消防设施设备按规定配置并能正常使用。
3、建立气瓶充装智能化系统,全面推行“一瓶一码”气瓶充装追溯赋码建档和充装自动识别,用户通过电子标签或二维码等信息技术手段完成气瓶的跟踪追溯。
4、不得充装非自有气瓶、未登记气瓶、超期未检气瓶、非法改装气瓶、翻新气瓶、报废气瓶和无信息标识气瓶。
5、瓶装液化气配送车辆应当配置卫星定位系统,满足车辆定位、轨迹记录、安全警示等功能,并确保实时通讯在线,推行人车对应、固定配送范围,实现定位监管。
6、在燃气信息管理平台上建立完善送气工档案信息,严禁非企业配送人员和未经过培训人员配送瓶装液化气。
7、禁止瓶装液化气用户自提,统一由燃气企业负责配送,实行实名制销售,建立用户订单销售和派单系统,统一订气及投诉电话,不得未通过订派单系统私自向用户配送液化气。
8、管道天然气企业每年应开展不少于1次入户安检,液化气企业应做到随瓶安检,及时上传信息系统。
9、不得在液化石油气中非法掺混二甲醚。
10、不得将工业丙烷、醇基燃料、生物质燃油等工业燃料产品违规售卖到餐饮企业等民用领域。
11、燃气企业不得向“四类”场所(车库、地下半地下室、储藏室、高层建筑)内供应瓶装液化气。
12、燃气具销售企业不得在有形市场或电商平台销售不符合产品安全标准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调压器、连接软管、灶具等燃气具及配件。
二、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
1、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存放气瓶总重量不得超过100kg(折合14.5kg的不大于7瓶)。
2、禁止使用50kg“气液双相”气瓶、可调节出口压力的调压器,对燃烧器具进行中压供气。
3、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工商业级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连接软管、灶具等燃气具及配件等。
4、规范设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安全标志,配备消防器材;不得在门窗上安装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等障碍物。
5、不得在同一房间内使用两种及以上燃料。
6、餐饮燃气用户按照“因地制宜”原则,积极实施“瓶改管”或者“瓶改电”,降低用气安全隐患。
7、沿街门市业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要积极响应属地要求,将房屋出租餐饮用户时,要保证符合安全用气或者安全用电条件,对不符合环境要求的主动进行整改。
三、燃气用户
1、不得在“四类”场所(车库、地下半地下室、储藏室、高层建筑)使用瓶装液化气。
2、非液化气储配站、供应点,不得存储液化气钢瓶。
3、不得加热、摔砸、倒置液化气钢瓶。
4、不得超量存储液化气钢瓶和气瓶间相互倒罐液化气。
5、使用带有熄火保护功能的燃气灶具,及时更换过期燃气灶具(灶具使用年限8年)。
6、不得使用橡胶软管,管道天然气用户推广使用不锈钢金属波纹管,瓶装液化气用户推广使用超柔型不锈钢波纹管或金属包覆软管,连接软管长度不小于0.5米、不大于2米,不得使用“三通”或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
7、使用不可调节的减压阀,每天对重点部位进行检查,落实“人走阀关”。
8、2023年9月底前,用户自行对不合格橡胶软管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减压阀要全部更换到位。2023年10月,对“管阀”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供气企业一律停止供气。
四、部门监管
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的“黑窝点”、非法充装、销售和运输“黑气瓶”、制售假冒伪劣燃气及配套产品(元件)等行为,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各燃气企业要加强安全用气宣传,鼓励市民举报身边的燃气安全风险。相关部门举报电话,属地政府:12345;公安部门:110;消防部门:12345;燃气主管部门:052786232002;应急部门:052786229954;市场监管部门:052789888809;商务部门:052786302383。
特此公告!
泗洪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5日
【江苏高淳开发区集团聚力打造品质教育新高地】 8月30日,由江苏高淳开发区集团承建的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高淳学校(中学部)顺利通过竣工验收。自开工建设以来,江苏高淳开发区集团创新管理理念,压实责任,攻坚克难,全力做好项目服务保障工作,推动南师附中高淳学校如期交付。
南师附中高淳学校位于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松园北路以西、双湖路以南,总建筑面积约11万m²,总投资约11亿元,设计容量108个班,其中小学部6轨60班,初中部16轨48班,小学、初中均预留2轨。南师附中高淳学校布局时尚大气,配套设施完善,包括教学楼、行政楼、风雨操场、报告厅、图书馆、食堂、宿舍、篮球场、足球场、垒球场等设施。除常规的教室外,南师附中高淳学校还融入了多个特色的素质教育课堂,如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科学室、舞蹈教室等专用教室。该学校可容纳5300余名师生,有力促进了高淳区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发展。
据悉,为了推动南师附中高淳学校尽早开学,开发区集团聚焦“全、快、新、优”四字诀,优化全项目周期管理,持续提升项目建设质效。一是要素保障全。该项目成立了由区领导挂钩的推进专班,统筹协调规划审批、项目建设、周边道路改造、后期验收等工作,从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到工程建设全过程均给予了充分保障。二是建设进度快。在保障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按照“宜早则早,能快则快”的原则,紧盯学校开学节点,动态协调解决建设进程中的“堵点”。三是建设机制新。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采用先进的EPC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有效解决设计与施工的衔接问题,更准确地对项目进度与投资进行控制。四是工程质量优。严格遵循“三检制”,即自检、互检、交接检,做到不合格产品不放过、不合格工序不放过、不合格报验不放过,严把工程质量关。该项目先后荣获“南京市房屋建筑优质结构工程”、南京市文明工地、高淳区建设工程“质量示范”项目等荣誉。后续,该项目将继续申报南京市优质工程(金陵杯)、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等荣誉。
作为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主力军,开发区集团将继续为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贡献国企力量。(来源:李胜年、丁文昌 审核:颜霏 发布:吴海鹏)
南师附中高淳学校位于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松园北路以西、双湖路以南,总建筑面积约11万m²,总投资约11亿元,设计容量108个班,其中小学部6轨60班,初中部16轨48班,小学、初中均预留2轨。南师附中高淳学校布局时尚大气,配套设施完善,包括教学楼、行政楼、风雨操场、报告厅、图书馆、食堂、宿舍、篮球场、足球场、垒球场等设施。除常规的教室外,南师附中高淳学校还融入了多个特色的素质教育课堂,如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科学室、舞蹈教室等专用教室。该学校可容纳5300余名师生,有力促进了高淳区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发展。
据悉,为了推动南师附中高淳学校尽早开学,开发区集团聚焦“全、快、新、优”四字诀,优化全项目周期管理,持续提升项目建设质效。一是要素保障全。该项目成立了由区领导挂钩的推进专班,统筹协调规划审批、项目建设、周边道路改造、后期验收等工作,从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到工程建设全过程均给予了充分保障。二是建设进度快。在保障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按照“宜早则早,能快则快”的原则,紧盯学校开学节点,动态协调解决建设进程中的“堵点”。三是建设机制新。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采用先进的EPC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有效解决设计与施工的衔接问题,更准确地对项目进度与投资进行控制。四是工程质量优。严格遵循“三检制”,即自检、互检、交接检,做到不合格产品不放过、不合格工序不放过、不合格报验不放过,严把工程质量关。该项目先后荣获“南京市房屋建筑优质结构工程”、南京市文明工地、高淳区建设工程“质量示范”项目等荣誉。后续,该项目将继续申报南京市优质工程(金陵杯)、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等荣誉。
作为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主力军,开发区集团将继续为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贡献国企力量。(来源:李胜年、丁文昌 审核:颜霏 发布:吴海鹏)
开封市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指导杞县建筑装饰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
近日,市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主任赵光辉带队来到杞县住建局指导建筑装饰工程监管工作并检查督导了杞县重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进度及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市县联合检查组一行首先来到杞县中医院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对该项目装饰工程进行全面检查。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杞县北环路以南,S213公路以东。总建筑面积约15000㎡,主要设立门诊部、专家门诊、评定室、医技科、针灸室、灸疗室、理疗室、推拿室、住院部等,为杞县重点建设项目。检查组对工地物料堆放、消防设备配备、用电及现场作业风险点等进行详细检查,并查看了施工管理日志、建筑材料抽样送检情况,询问了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工程进展计划安排及推进情况等。对在项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杞县住建局持续跟进督导,责成企业立即整改到位。
该单位与杞县住建局相关负责同志就建筑装饰工程管理政策法规及检查工作方式方法进行了交流。
市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要求杞县要充分发挥宣传舆论的导向作用,大力宣传装饰装修过程中私拆滥改的危害,普及装饰装修基本知识,提升房屋安全责任人的质量安全意识;要狠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公共经营场所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近日,市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主任赵光辉带队来到杞县住建局指导建筑装饰工程监管工作并检查督导了杞县重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进度及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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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单位与杞县住建局相关负责同志就建筑装饰工程管理政策法规及检查工作方式方法进行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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