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检法敬请关注:为何至今不见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担保人的雷克萨斯豪车和企业资产?
湖南省常宁市的法院执行到底是保护申请执行人、还是包庇被执行人和担保人?担保人无视公检法、践踏国家法律法规,担保人不仅拒绝履行担保责任,而且嚣张要求我们申请执行人退还之前的执行款,请求人民政府严办。
湖南省常宁市永泰矿业有限公司法人谢成德作为担保人再三公然抗法,拒不履行担保协议,他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践踏国家公检法和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至今逍遥法外,我们作为申请执行人却维权无门、四面碰壁。。
今年9月22日下午,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通知被执行人邓群红的担保人常宁市永泰矿业有限公司法人谢成德和我一起到法院调解处理与 (2022)湘 0482民初687号判决书相关的执行问题。
经过协商,最后达成共识:
1.将 (2022)湘 0482民初687号判决书中要求被执行人支付的借款本金、合法利息、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延迟履约金等合计18万多元的待执行款项,缩减为10.8万元,除去法院已执行到位的 1.8万 元外,余款为9万元。这9万元在签订担保协议时,谢成德先支付2万元,余下的7万元分别在2023年10月、11月每月月底支付2万元,在2023年12月30日前支付3万元。
2.若被执行人邓群红未按上述履行和解协议,债权人有权恢复对原判决书即 (2022)湘 0482民初687号的执行,扣减已还款项,并追究担保人谢成德的连带清偿责任。
谢成德支付两万元后,我和邓群红、谢成德三方都签好了字,该担保协议至此生效。
谁知, 10月30日傍晚,由于邓群红将我的微信和电话都设置了手机拦截,我发了个短信,用来提醒邓群红按时按量履约还款。邓群红一直没有搭理、默认拒绝还款。
我继续联系谢成德,他明确拒绝履行担保责任,无理要求我向邓群红索要欠款,甚至嚣张要求我退还他在9月22日签订担保协议前、向我支付的那两万元。
被执行人邓群红和担保人谢成德从10月拖延欠款至今,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法院执行无果,任由他们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践踏国家公检法,任由他们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任由他们逍遥法外。
敬请国家公检法各级领导督促恢复对原判决书的执行,扣减已还款项,并追究担保人谢成德的连带清偿责任。
湖南省常宁市的法院执行到底是保护申请执行人、还是包庇被执行人和担保人?担保人无视公检法、践踏国家法律法规,担保人不仅拒绝履行担保责任,而且嚣张要求我们申请执行人退还之前的执行款,请求人民政府严办。
湖南省常宁市永泰矿业有限公司法人谢成德作为担保人再三公然抗法,拒不履行担保协议,他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践踏国家公检法和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至今逍遥法外,我们作为申请执行人却维权无门、四面碰壁。。
今年9月22日下午,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通知被执行人邓群红的担保人常宁市永泰矿业有限公司法人谢成德和我一起到法院调解处理与 (2022)湘 0482民初687号判决书相关的执行问题。
经过协商,最后达成共识:
1.将 (2022)湘 0482民初687号判决书中要求被执行人支付的借款本金、合法利息、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延迟履约金等合计18万多元的待执行款项,缩减为10.8万元,除去法院已执行到位的 1.8万 元外,余款为9万元。这9万元在签订担保协议时,谢成德先支付2万元,余下的7万元分别在2023年10月、11月每月月底支付2万元,在2023年12月30日前支付3万元。
2.若被执行人邓群红未按上述履行和解协议,债权人有权恢复对原判决书即 (2022)湘 0482民初687号的执行,扣减已还款项,并追究担保人谢成德的连带清偿责任。
谢成德支付两万元后,我和邓群红、谢成德三方都签好了字,该担保协议至此生效。
谁知, 10月30日傍晚,由于邓群红将我的微信和电话都设置了手机拦截,我发了个短信,用来提醒邓群红按时按量履约还款。邓群红一直没有搭理、默认拒绝还款。
我继续联系谢成德,他明确拒绝履行担保责任,无理要求我向邓群红索要欠款,甚至嚣张要求我退还他在9月22日签订担保协议前、向我支付的那两万元。
被执行人邓群红和担保人谢成德从10月拖延欠款至今,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法院执行无果,任由他们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践踏国家公检法,任由他们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任由他们逍遥法外。
敬请国家公检法各级领导督促恢复对原判决书的执行,扣减已还款项,并追究担保人谢成德的连带清偿责任。
#四川绵阳一厂房发生爆燃# 12月22日,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一厂房发生爆*燃。附近一小区物业提醒业主关好门窗,出门佩戴口罩,称爆*燃会释放有害物质。
12月22日,该小区物业部门回应某新闻媒体称,爆*燃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消息是从网上看到的,并非权威信息来源。绵阳消防部门随后通报称,爆*燃未造成人员伤亡,环境监测安全,也无相关次生灾害。
据消防部门通报,12月22日8时51分,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接到报警,位于绵阳市经开区的东材新材料有限公司一厂房发生火·情。接警后,立即调派消防救援力量到场展开扑救。目前,火·情整体可控,无人员伤亡,现场正在处置中。
某新闻媒体注意到,发生爆*燃的企业四川东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是东材科技全资子公司,重点发展新型绝缘材料与制品、光学显示材料、环保阻燃材料等系列产品。
针对部分网友关于此次化学物爆燃是否会影响生活环境的问题,绵阳消防通报称,11时零4分,明·火已完全扑灭,无人员伤亡,环境检测安全。
22日下午,新闻记者致电绵阳市经开区管委会,工作人员表示,事发后管委会已到现场进行处置,具体事故原因仍在调查中。网传反应釜燃烧爆*炸等说法均为未证实信息,建议以官方通报为准。(墨凹杨左使 辑)[汗][心]#四川新闻#
注:图文来自网络,图片与文章无关,该新闻消息或发帖的导向和描述并不代表本发帖人的观点、立场和主张。新闻消息来源并不能确认其真实性,仅供单纯阅读和参考,本发帖人声明不负担连带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新闻#
12月22日,该小区物业部门回应某新闻媒体称,爆*燃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消息是从网上看到的,并非权威信息来源。绵阳消防部门随后通报称,爆*燃未造成人员伤亡,环境监测安全,也无相关次生灾害。
据消防部门通报,12月22日8时51分,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接到报警,位于绵阳市经开区的东材新材料有限公司一厂房发生火·情。接警后,立即调派消防救援力量到场展开扑救。目前,火·情整体可控,无人员伤亡,现场正在处置中。
某新闻媒体注意到,发生爆*燃的企业四川东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是东材科技全资子公司,重点发展新型绝缘材料与制品、光学显示材料、环保阻燃材料等系列产品。
针对部分网友关于此次化学物爆燃是否会影响生活环境的问题,绵阳消防通报称,11时零4分,明·火已完全扑灭,无人员伤亡,环境检测安全。
22日下午,新闻记者致电绵阳市经开区管委会,工作人员表示,事发后管委会已到现场进行处置,具体事故原因仍在调查中。网传反应釜燃烧爆*炸等说法均为未证实信息,建议以官方通报为准。(墨凹杨左使 辑)[汗][心]#四川新闻#
注:图文来自网络,图片与文章无关,该新闻消息或发帖的导向和描述并不代表本发帖人的观点、立场和主张。新闻消息来源并不能确认其真实性,仅供单纯阅读和参考,本发帖人声明不负担连带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新闻#
湖南省委省政府敬请关注:为何至今不见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担保人的雷克萨斯豪车和企业资产?
湖南省常宁市的法院执行到底是保护申请执行人、还是包庇被执行人和担保人?担保人无视公检法、践踏国家法律法规,担保人不仅拒绝履行担保责任,而且嚣张要求我们申请执行人退还之前的执行款,请求人民政府严办。
湖南省常宁市永泰矿业有限公司法人谢成德作为担保人再三公然抗法,拒不履行担保协议,他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践踏国家公检法和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至今逍遥法外,我们作为申请执行人却维权无门、四面碰壁。。
今年9月22日下午,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通知被执行人邓群红的担保人常宁市永泰矿业有限公司法人谢成德和我一起到法院调解处理与 (2022)湘 0482民初687号判决书相关的执行问题。
经过协商,最后达成共识:
1.将 (2022)湘 0482民初687号判决书中要求被执行人支付的借款本金、合法利息、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延迟履约金等合计18万多元的待执行款项,缩减为10.8万元,除去法院已执行到位的 1.8万 元外,余款为9万元。这9万元在签订担保协议时,谢成德先支付2万元,余下的7万元分别在2023年10月、11月每月月底支付2万元,在2023年12月30日前支付3万元。
2.若被执行人邓群红未按上述履行和解协议,债权人有权恢复对原判决书即 (2022)湘 0482民初687号的执行,扣减已还款项,并追究担保人谢成德的连带清偿责任。
谢成德支付两万元后,我和邓群红、谢成德三方都签好了字,该担保协议至此生效。
谁知, 10月30日傍晚,由于邓群红将我的微信和电话都设置了手机拦截,我发了个短信,用来提醒邓群红按时按量履约还款。邓群红一直没有搭理、默认拒绝还款。
我继续联系谢成德,他明确拒绝履行担保责任,无理要求我向邓群红索要欠款,甚至嚣张要求我退还他在9月22日签订担保协议前、向我支付的那两万元。
被执行人邓群红和担保人谢成德从10月拖延欠款至今,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法院执行无果,任由他们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践踏国家公检法,任由他们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任由他们逍遥法外。
敬请国家公检法各级领导督促恢复对原判决书的执行,扣减已还款项,并追究担保人谢成德的连带清偿责任。
湖南省常宁市的法院执行到底是保护申请执行人、还是包庇被执行人和担保人?担保人无视公检法、践踏国家法律法规,担保人不仅拒绝履行担保责任,而且嚣张要求我们申请执行人退还之前的执行款,请求人民政府严办。
湖南省常宁市永泰矿业有限公司法人谢成德作为担保人再三公然抗法,拒不履行担保协议,他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践踏国家公检法和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至今逍遥法外,我们作为申请执行人却维权无门、四面碰壁。。
今年9月22日下午,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通知被执行人邓群红的担保人常宁市永泰矿业有限公司法人谢成德和我一起到法院调解处理与 (2022)湘 0482民初687号判决书相关的执行问题。
经过协商,最后达成共识:
1.将 (2022)湘 0482民初687号判决书中要求被执行人支付的借款本金、合法利息、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延迟履约金等合计18万多元的待执行款项,缩减为10.8万元,除去法院已执行到位的 1.8万 元外,余款为9万元。这9万元在签订担保协议时,谢成德先支付2万元,余下的7万元分别在2023年10月、11月每月月底支付2万元,在2023年12月30日前支付3万元。
2.若被执行人邓群红未按上述履行和解协议,债权人有权恢复对原判决书即 (2022)湘 0482民初687号的执行,扣减已还款项,并追究担保人谢成德的连带清偿责任。
谢成德支付两万元后,我和邓群红、谢成德三方都签好了字,该担保协议至此生效。
谁知, 10月30日傍晚,由于邓群红将我的微信和电话都设置了手机拦截,我发了个短信,用来提醒邓群红按时按量履约还款。邓群红一直没有搭理、默认拒绝还款。
我继续联系谢成德,他明确拒绝履行担保责任,无理要求我向邓群红索要欠款,甚至嚣张要求我退还他在9月22日签订担保协议前、向我支付的那两万元。
被执行人邓群红和担保人谢成德从10月拖延欠款至今,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法院执行无果,任由他们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践踏国家公检法,任由他们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任由他们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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