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为什么慕强?答案是:为了拿到好处。女人的基因信息告诉她:和有钱有势有地位的男人在一起,能拿到好处。这就是慕强的本质。
慕强就是慕好处。崇拜强者就是崇拜好处。
其实不但女人慕强,男人也慕强,所有人都是慕强的,慕强就是人性,举个例子:同学请你吃饭,你没时间去,但如果超级大官或者商界大佬请你吃饭,再忙你也会去,为什么?因为你骨子里也是慕强的:基因告诉你:和强者在一起,你能拿到好处,我们的祖先早在洞穴时代就有这个记忆:和强者合伙狩猎,有肉吃,这就是慕强的本质。
慕强就是慕好处。崇拜强者就是崇拜好处。
其实不但女人慕强,男人也慕强,所有人都是慕强的,慕强就是人性,举个例子:同学请你吃饭,你没时间去,但如果超级大官或者商界大佬请你吃饭,再忙你也会去,为什么?因为你骨子里也是慕强的:基因告诉你:和强者在一起,你能拿到好处,我们的祖先早在洞穴时代就有这个记忆:和强者合伙狩猎,有肉吃,这就是慕强的本质。
想起来一个朋友刚好在和一个天蝎男处对象,我本身就是天蝎男所以我很了解天蝎,这个星座本质上都是women ,女性思维,和他们发展恋情的女生都需要做好性别对调的心理准备。天蝎天性是慕强的外表抖S内心抖M。
天蝎的爱是把一个弱者逼成强者!!!
举一反三也就是说女生想要迷死蝎男只要示强,多展现抖S的一面就很完美了
天蝎的爱是把一个弱者逼成强者!!!
举一反三也就是说女生想要迷死蝎男只要示强,多展现抖S的一面就很完美了
胭脂,遮住中年人的疲态
成年人的自觉是,锦上添花已经值回票价,并不需要雪中送炭。
在小说的构建中,亦舒的男主角依然是人中龙,多金且有力,年轻时候会觉得亦舒清醒且冷静,在这样的角色拉扯中能仍觉得自己的本事还是最重要。但是细想,内里还是慕强,真正的生活中,其实对手戏的人也都非常普通。为什么亦舒那么爱写“风趣幽默多金老男人爱上我”?
是三代女人和两代男人的故事。隔着一代的意思是,男生的长青期天然是优于女人的。剧目以之俊的角度来写,看叶成秋对母亲葛芬长达三十五年的一往情深,倍加护佑,连之俊都羡慕她的妈妈有这样一个永远的保护神,她形容叶成秋对葛芬的怜爱:“爱一个人就是这样,什么都包涵,什么都原谅,老觉对方可爱、长不大、稚气,什么都是可怜的,总是舍不得。”这不就是男人爱一个女人的标配语言吗?结果叶的妻子去世后,之俊替自己的母亲高兴,认为有情人终于可以成了眷属,但叶成秋并没有向母亲求婚,之俊开始替母亲焦虑,亲自去向叶成秋求证,这段心理活动被她如实描述:“这样厚颜来造访也并没有使我得到什么。来之前我也曾经详加考虑,只觉得没趣,来不来都没有分别,他那样的人,如果存心眷顾我们就不必等我们开口,我这般来探听消息也不过是想自己心死:尽了力了,没有后悔的余地。”
结果后来叶成秋看上的居然是之俊。情愫早有。男女之间其实都是嗅觉动物,彼此都能分辨出对方发散出来的需求,就像曾经接情感倾诉时候的读者说:我怎么会不知道她喜欢我呢?否则她会在路口冷风中等我十分钟吗?而作为回应,另一方的不拒绝其实也是另外一种的信号给予。都是高手过招啊,有点灰度才能长长久久,至清无鱼于情感的走向也是。
说回书本。先前叶成秋的儿子叶世球,见惯美色之后,也被之俊眼睛里挥之不去的零星疲惫吸引,结果转头又爱上了之俊的女儿陶陶。而年轻女生的美就是“青春就是青春,六块半一斤的男装汗衫,都有本事穿得漂亮。”书中有个细节:叶世球表明喜欢陶陶后叫她“之俊”,她有句看似俏皮的自嘲调侃,简直百爪抓心:“真难得,我以为他要开口叫我妈。”简直把不甘与无奈写活了。
走出情障,天地自宽。就像之俊在书里的感叹:“真是不能靠人,人总会令你失望,要靠自己。”靠自己,意味吃苦。三代女人中唯有之俊吃得起苦,昨天和我朋友聚会我也说过,做事情的本质就是吃苦,只要你能吃得起苦就不会输,因为把一件事情做下去本来就是累人的。只有自己下地干活,才有自由,才能进退自如,才有掌控感。他足够努力,他说足够辛苦是什么样子吗?就是遮不住的疲乏和遮不住的衰老。我深以为然。
文章最后用胭脂结尾,女人挑胭脂,其实挑的是自我选择的能力。就像最后之俊的自白:“我的归宿就是健康与才干,一个人终究可以信赖的,不过是他自己,能够为他扬眉吐气的也是自己,我要什么归宿?我已找回我自己,我就是我的归宿。”
成年人的自觉是,锦上添花已经值回票价,并不需要雪中送炭。
在小说的构建中,亦舒的男主角依然是人中龙,多金且有力,年轻时候会觉得亦舒清醒且冷静,在这样的角色拉扯中能仍觉得自己的本事还是最重要。但是细想,内里还是慕强,真正的生活中,其实对手戏的人也都非常普通。为什么亦舒那么爱写“风趣幽默多金老男人爱上我”?
是三代女人和两代男人的故事。隔着一代的意思是,男生的长青期天然是优于女人的。剧目以之俊的角度来写,看叶成秋对母亲葛芬长达三十五年的一往情深,倍加护佑,连之俊都羡慕她的妈妈有这样一个永远的保护神,她形容叶成秋对葛芬的怜爱:“爱一个人就是这样,什么都包涵,什么都原谅,老觉对方可爱、长不大、稚气,什么都是可怜的,总是舍不得。”这不就是男人爱一个女人的标配语言吗?结果叶的妻子去世后,之俊替自己的母亲高兴,认为有情人终于可以成了眷属,但叶成秋并没有向母亲求婚,之俊开始替母亲焦虑,亲自去向叶成秋求证,这段心理活动被她如实描述:“这样厚颜来造访也并没有使我得到什么。来之前我也曾经详加考虑,只觉得没趣,来不来都没有分别,他那样的人,如果存心眷顾我们就不必等我们开口,我这般来探听消息也不过是想自己心死:尽了力了,没有后悔的余地。”
结果后来叶成秋看上的居然是之俊。情愫早有。男女之间其实都是嗅觉动物,彼此都能分辨出对方发散出来的需求,就像曾经接情感倾诉时候的读者说:我怎么会不知道她喜欢我呢?否则她会在路口冷风中等我十分钟吗?而作为回应,另一方的不拒绝其实也是另外一种的信号给予。都是高手过招啊,有点灰度才能长长久久,至清无鱼于情感的走向也是。
说回书本。先前叶成秋的儿子叶世球,见惯美色之后,也被之俊眼睛里挥之不去的零星疲惫吸引,结果转头又爱上了之俊的女儿陶陶。而年轻女生的美就是“青春就是青春,六块半一斤的男装汗衫,都有本事穿得漂亮。”书中有个细节:叶世球表明喜欢陶陶后叫她“之俊”,她有句看似俏皮的自嘲调侃,简直百爪抓心:“真难得,我以为他要开口叫我妈。”简直把不甘与无奈写活了。
走出情障,天地自宽。就像之俊在书里的感叹:“真是不能靠人,人总会令你失望,要靠自己。”靠自己,意味吃苦。三代女人中唯有之俊吃得起苦,昨天和我朋友聚会我也说过,做事情的本质就是吃苦,只要你能吃得起苦就不会输,因为把一件事情做下去本来就是累人的。只有自己下地干活,才有自由,才能进退自如,才有掌控感。他足够努力,他说足够辛苦是什么样子吗?就是遮不住的疲乏和遮不住的衰老。我深以为然。
文章最后用胭脂结尾,女人挑胭脂,其实挑的是自我选择的能力。就像最后之俊的自白:“我的归宿就是健康与才干,一个人终究可以信赖的,不过是他自己,能够为他扬眉吐气的也是自己,我要什么归宿?我已找回我自己,我就是我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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