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执行#【房屋交易告吹中介拒退服务费 龙亭法院快速划扣促结案】“没想到这么快就能领到执行款,在办理领款手续之前,我一定要对办理案件的执行法官表示一下感谢,真是辛苦你们了,谢谢!”近日,在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内,申请执行人张某不停地向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2019年12月10日,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签订《开封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一份,约定李某将自己名下坐落于龙亭区某小区的一套房屋出售给张某。同日,原、被告双方与第三人开封市某房地产经纪公司签订了《居间服务合同》与《房屋交易保障服务合同》。分别约定:原、被告双方同意共同委托开封市某房地产经纪公司作为交易居间人,居间代理费12000元、贷款服务费9000元,由原告张某承担。
合同签订后张某向该房地产经纪公司支付了以上相关费用。随后,由于李某没能及时办理该套房屋解压手续,导致未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与张某办理网上签约手续,房屋过户没有成功。但是该房地产经纪公司却拒绝归还相关费用,2020年9月23日,张某依法向龙亭区法院提起诉讼。
经审理,龙亭区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签订的《开封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并于判决生效10日内由第三人开封市某房地产经纪公司退还原告张某居间代理费12000元和贷款服务费9000元。
判决生效后,该房地产经纪公司却拒不退还贷款服务费9000元。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张某多次催促未果后,遂依法向龙亭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该房地产经纪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以及失信风险告知书。执行法官与该房地产经纪公司负责人进行了多次沟通,明确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以及将会对其采取的信用惩戒措施,劝诫该房地产经纪公司切不可因小失大,影响公司信誉,损害公司形象。然而该房地产经纪公司依旧拒不履行退款义务。
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胜诉权益,龙亭区法院执行法官依法对该房地产经纪公司名下的财产线索进行查询,发现该房地产经纪公司的银行账户内有大量存款,执行法官立即出动,强制划扣9000元到法院执行款专户。随后,执行法官马上通知申请执行人来法院办理领款手续。这才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2019年12月10日,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签订《开封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一份,约定李某将自己名下坐落于龙亭区某小区的一套房屋出售给张某。同日,原、被告双方与第三人开封市某房地产经纪公司签订了《居间服务合同》与《房屋交易保障服务合同》。分别约定:原、被告双方同意共同委托开封市某房地产经纪公司作为交易居间人,居间代理费12000元、贷款服务费9000元,由原告张某承担。
合同签订后张某向该房地产经纪公司支付了以上相关费用。随后,由于李某没能及时办理该套房屋解压手续,导致未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与张某办理网上签约手续,房屋过户没有成功。但是该房地产经纪公司却拒绝归还相关费用,2020年9月23日,张某依法向龙亭区法院提起诉讼。
经审理,龙亭区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签订的《开封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并于判决生效10日内由第三人开封市某房地产经纪公司退还原告张某居间代理费12000元和贷款服务费9000元。
判决生效后,该房地产经纪公司却拒不退还贷款服务费9000元。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张某多次催促未果后,遂依法向龙亭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该房地产经纪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以及失信风险告知书。执行法官与该房地产经纪公司负责人进行了多次沟通,明确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以及将会对其采取的信用惩戒措施,劝诫该房地产经纪公司切不可因小失大,影响公司信誉,损害公司形象。然而该房地产经纪公司依旧拒不履行退款义务。
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胜诉权益,龙亭区法院执行法官依法对该房地产经纪公司名下的财产线索进行查询,发现该房地产经纪公司的银行账户内有大量存款,执行法官立即出动,强制划扣9000元到法院执行款专户。随后,执行法官马上通知申请执行人来法院办理领款手续。这才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传统手工粉条成为致富“金条”】2020年12月17日,河南省尉氏县大桥乡大卫红薯种植加工专业合作社的员工正在加工、晾晒红薯粉条。进入冬季是加工红薯粉丝的最好时节,在河南省尉氏县大桥乡大槐树村里到处是繁忙景象,村民们忙着加工、晾晒粉丝。
据了解,大槐树从事粉条加工已有近百年的历史。近几年来,该村红薯种植采取“合作社+农户+贫困户”的方式,新发展栽种红薯2000多亩,产红薯1000多万斤,村民一直采用传统的手工加工、生产粉条,从业人员800余人。该村生产的红薯粉条因不含任何添加剂,光滑劲道,口味独特,其产品远销到西安、北京、武汉等,红薯深加工后产值达1300万元。( 特约通讯员 李新义)
据了解,大槐树从事粉条加工已有近百年的历史。近几年来,该村红薯种植采取“合作社+农户+贫困户”的方式,新发展栽种红薯2000多亩,产红薯1000多万斤,村民一直采用传统的手工加工、生产粉条,从业人员800余人。该村生产的红薯粉条因不含任何添加剂,光滑劲道,口味独特,其产品远销到西安、北京、武汉等,红薯深加工后产值达1300万元。( 特约通讯员 李新义)
【河南省安全生产异地督导执法检查组对开封市住建局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为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全省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会等会议精神,2020年12月16日上午,河南省安全生产异地督导执法检查组第十一组一行对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执法开展情况、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检查组采取座谈交流,抽查重点企业和项目,组织项目部有关安全管理人员考试等方式,对局系统及行业重点企业、项目进行了督导检查,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分管领导,市住建局有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督导执法检查组首先在市住建局组织召开了座谈会,市住建局分管领导汇报了局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计划。督导执法检查组在听取了汇报后,指出了此次安全生产异地督导执法检查的重点和要求,检查了相关资料,进行了座谈交流,并对今后我局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座谈会后,省督导执法检查组对河南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的新惠会府项目和河南祁湾建筑公司施工的开封润城项目进行了检查,主要对这两个项目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了资料和现场的检查,并对两个公司项目部有关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考试。
市住建局分管领导表示,要全力配合督导检查工作,全面彻底排查问题隐患,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项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确保及时将问题整改到位。局系统各有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专项整治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稳定发展。
为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全省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会等会议精神,2020年12月16日上午,河南省安全生产异地督导执法检查组第十一组一行对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执法开展情况、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检查组采取座谈交流,抽查重点企业和项目,组织项目部有关安全管理人员考试等方式,对局系统及行业重点企业、项目进行了督导检查,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分管领导,市住建局有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督导执法检查组首先在市住建局组织召开了座谈会,市住建局分管领导汇报了局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计划。督导执法检查组在听取了汇报后,指出了此次安全生产异地督导执法检查的重点和要求,检查了相关资料,进行了座谈交流,并对今后我局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座谈会后,省督导执法检查组对河南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的新惠会府项目和河南祁湾建筑公司施工的开封润城项目进行了检查,主要对这两个项目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了资料和现场的检查,并对两个公司项目部有关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考试。
市住建局分管领导表示,要全力配合督导检查工作,全面彻底排查问题隐患,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项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确保及时将问题整改到位。局系统各有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专项整治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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