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金手指#
很早之前就买了票了,提前三周.
开玩笑,什么阵容哦,无间道之后的还能有这
对于7080s,上世纪的香港太有魅力了,
名副其实的东方之珠,不用怀疑,我们对外的窗口,那时候靠他们,是我们看世界的眼睛.
那个时代的传奇故事也是真多,在资本主义逐利的那个年代,有太多你想都不敢想的事.是的,生活比故事精彩的多,香港导演们素来爱翻拍现实故事,何况还如此传奇.
梁先生到目前为止演绎过最油腻的角色,没有之一,跟刘先生对视那下,sha到我了,怎么就不老呢,这俩人.
喜欢这种不过度改编事实的电影.正义的路本来就是崎岖且坎坷的.追了十几年,耗资几亿,最后只判刑三年.公平么?但是他被绳之以法了.讽刺么?八次了,才被定罪.
究竟是金手指还是白手套,我们都只是play中的一环,当你欠到足够多的钱,就会有无数多的人为你做事.这是法治同人性的较量.经不起考验,也容不得僭越.
可惜了,附近影院都没有粤语版,国语实在是配音太拉垮了,纸醉金迷的配乐,实在爱. https://t.cn/A6bAqAG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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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副其实的东方之珠,不用怀疑,我们对外的窗口,那时候靠他们,是我们看世界的眼睛.
那个时代的传奇故事也是真多,在资本主义逐利的那个年代,有太多你想都不敢想的事.是的,生活比故事精彩的多,香港导演们素来爱翻拍现实故事,何况还如此传奇.
梁先生到目前为止演绎过最油腻的角色,没有之一,跟刘先生对视那下,sha到我了,怎么就不老呢,这俩人.
喜欢这种不过度改编事实的电影.正义的路本来就是崎岖且坎坷的.追了十几年,耗资几亿,最后只判刑三年.公平么?但是他被绳之以法了.讽刺么?八次了,才被定罪.
究竟是金手指还是白手套,我们都只是play中的一环,当你欠到足够多的钱,就会有无数多的人为你做事.这是法治同人性的较量.经不起考验,也容不得僭越.
可惜了,附近影院都没有粤语版,国语实在是配音太拉垮了,纸醉金迷的配乐,实在爱. https://t.cn/A6bAqAGV
29年前“隔空劫杀案”从死刑立即执行到最终无罪的过程回放与4点总结
又一个陈年旧案悄悄申诉成功。其过程值得回放和总结。
昨天,2023年12月29日,四川高院对李金犯抢劫罪再审宣判。四川高院认为,原判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原审被告人李金有罪。
判决撤销撤销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1999) 川刑终字第 444 号刑事裁定和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1998)成铁中刑初字第 44 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李金无罪。
拿到无罪判决的李金告诉媒体,此时此刻,“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实际上,李金无罪不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是李金“完全没有犯罪事实”。
虽然李金无罪了,但判决与事实真相并不符合。《刑法》中,因为“没有犯罪事实”判决无罪,实际上被废弃。
【过程回放一:一审判错误被判极刑】
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1997年2月作出的判决书称,法院经审理查明,1994年4月13日(案发前一日),李金和老乡普发成、普发能兄弟在元谋火车站相遇,共谋抢劫。当日15时30分左右,548次列车到达元谋站。三人跟踪下车旅客姚某某和林某某至元谋工务段招待所。次日凌晨1时许,三人携带撬棍等作案工具翻大门进入招待所,由李金踢开208房间门,三人用钝、锐器击打两人,致其中一人当场死亡,另一人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作案后,三人抢得两人的行李逃离现场。
该判决书显示,李金详细供述了与普氏兄弟相遇预谋抢劫、跟踪被害人、抢劫作案、抢得财物数量及逃离现场、丢弃作案工具的经过……李金、普发成均对现场作了指认,李金还辨认了作案工具的类型及抢得的被害人手提包,并有照片在卷。
成铁中院审理认为,该案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遂判处李金和普发成死刑,判处普发能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
从1997—2023年,26年后的再审查明,李金和任何一个被告人都完全没有犯罪可能,李金犯罪事实“子虚乌有”。确实发生了“劫杀案”,但与李金完全不相关,更别提“证据确实、充分”了。再审主要查明的事实是:李金在1400里之外,他没有“神功“,无法隔空,千里之外作案。
【过程回放二:25年前已经二审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成铁中院作出判决后,3人均提出上诉。1998年3月,四川高院以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成铁中院判决,发回重审。
如果高院敢于秉公依法判决,李金冤枉25年前就划上句号了。如何促成司法基于事实和法律,秉公判决,是个天大的问题和学问。
【过程回放三:重审已经判决2人无罪,但不愿推翻全案,改判李金死缓】
成铁中院重审称,经审理查明,李金图谋抢劫他人钱财,携带作案工具,强行撞开208房间,窜进房间,对两名被害人进行凶杀。随后,李金抢得一个手提包,翻过招待所楼后的围墙逃离现场。检方对李金犯抢劫罪的指控成立,对普氏兄弟犯抢劫罪的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成铁中院改判李金无期徒刑,普氏兄弟无罪。
入室抢劫,杀死两人,依法绝对要判决死刑立即执行。否则,在未废死刑国家,不是公平正义。
可是,法院就这样判决了。这实际上暗示:李金并非真凶。
为何没有找到“帮手”的李金依然能够劫杀,判决书称有他人。这更成为许多人认定李金冤枉的一个核心点。李金也抓住了它。
【过程回放四:对于未推翻全案的改判,控方竟然抗诉,改判死缓的李金也上诉】
成铁中院改判后,四川省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提起抗诉。成铁分检认为,3名被告人相互结伙,持械入室,采用暴力手段进行抢劫,并造成了两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应依法严惩。成铁中院判决存在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有罪判无罪、重罪轻判”,适用法律错误,审判程序违法等错误。
这个抗诉,非常有意思。因为如果李金若是真凶,判决确实太轻了。问题是,控方拒绝查明李金诉求调查的不在场真相,认定李金就是真凶。
【过程回放五:二审重审和稀泥,驳回抗诉和上诉,维持一审重审的改判】
四川高院审理后认定:1994年10月13日,李金伙同他人在元谋火车站跟踪两名被害人。次日凌晨,李金与他人入室用撬棍、匕首击打、刺杀两名被害人,致两人死亡。
此次审理,四川高院认定该案的作案人有多人,但与李金一同作案的“他人”并非普氏兄弟。
四川高院认为,李金与他人共同抢劫的犯罪事实有李金的供述并与现场勘察、尸检结论等证据相印证,足以认定,且现场勘验及刑事科学技术鉴定证实,作案人在两人以上,故认定李金一人作案不当的抗诉理由成立。但原判定认定李金的主要犯罪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于2002年12月26日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判决。
“他人”是谁?四川高院判决书没有任何交待。这表明事实真相并未真正查明。哪怕是李金如今无罪了,入室抢劫凶杀的真相也还是没有查明。
【过程回放六:李金服刑14年,羁押却超过21年】
普氏兄弟获无罪后,成铁中院于2011年作出赔偿决定书,分别赔偿普氏兄弟20万余元。
6年后,2017年7月7日,李金走出监狱。
他在服刑期间经过8次减刑,实际执行刑期14年6个月12天。
但是,由于李金早在1995年9月27日就被铁路公安收容审查,其被羁押时间实际达21年9个月10天。
【过程回放七:3年前,李金悄悄申诉,终于在3年后的最后一天上班时间判决无罪,此时已蒙冤29年,人生中段完全被毁:未婚,无儿无女,啥都没有了。很可能会有一笔赔偿金】
李金出狱后申诉。2020年6月11日,四川省高院作出《再审决定书》,决定对李金抢劫杀人案启动再审程序。
再审过程中,对于李金是否在现场的核心问题做了调查质证,当年雇佣他的老板也出庭作证,证明李金确实远在他乡打工,根本不在现场,完全没有作案时间。此前判决所谓“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子虚乌有,完全是扯。
【总结】
1,无罪的结果,依然是妥协
当年,就是基于“子虚乌有”判决李金,先死刑立即执行,再改判死缓,实际服刑21年9个月10天!
但再审判决书,依然仅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宣判李金无罪,而不是基于事实真相,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判决无罪。
再审判决的理由,与事实真相,依然严重不符。
这样判决,有利于解脱冤案制造人的责任,不利于推进法治社会打造,为继续制造冤案留下了未来空间。
2,申诉,要坚持以当事人为中心
李金申诉静悄悄,整个过程做到了以当事人为中心,以还原事实真相为核心问题,以回归公平正义为核心诉求,最终达到了目的。
对比一下,一些案件申诉,实际上成了“以代理人为中心”,服务于代理人生意赚钱、招揽生意等名利。
3,申诉成功,以信仰法治和相信体制为前提
对比一下,一些案件申诉人,客观上没有做到,整个案件也偏离了透过体制正义力量回归公平正义的主题,成了以“痛击”体制为主题。
4,如果实事求是,李金冤枉不会这么久
李金蒙冤长达29年!如果当年按照李金诉求调查他不在现场,远在他乡打工的事实,会这样吗?根本不可能。
…
又一个陈年旧案悄悄申诉成功。其过程值得回放和总结。
昨天,2023年12月29日,四川高院对李金犯抢劫罪再审宣判。四川高院认为,原判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原审被告人李金有罪。
判决撤销撤销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1999) 川刑终字第 444 号刑事裁定和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1998)成铁中刑初字第 44 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李金无罪。
拿到无罪判决的李金告诉媒体,此时此刻,“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实际上,李金无罪不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是李金“完全没有犯罪事实”。
虽然李金无罪了,但判决与事实真相并不符合。《刑法》中,因为“没有犯罪事实”判决无罪,实际上被废弃。
【过程回放一:一审判错误被判极刑】
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1997年2月作出的判决书称,法院经审理查明,1994年4月13日(案发前一日),李金和老乡普发成、普发能兄弟在元谋火车站相遇,共谋抢劫。当日15时30分左右,548次列车到达元谋站。三人跟踪下车旅客姚某某和林某某至元谋工务段招待所。次日凌晨1时许,三人携带撬棍等作案工具翻大门进入招待所,由李金踢开208房间门,三人用钝、锐器击打两人,致其中一人当场死亡,另一人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作案后,三人抢得两人的行李逃离现场。
该判决书显示,李金详细供述了与普氏兄弟相遇预谋抢劫、跟踪被害人、抢劫作案、抢得财物数量及逃离现场、丢弃作案工具的经过……李金、普发成均对现场作了指认,李金还辨认了作案工具的类型及抢得的被害人手提包,并有照片在卷。
成铁中院审理认为,该案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遂判处李金和普发成死刑,判处普发能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
从1997—2023年,26年后的再审查明,李金和任何一个被告人都完全没有犯罪可能,李金犯罪事实“子虚乌有”。确实发生了“劫杀案”,但与李金完全不相关,更别提“证据确实、充分”了。再审主要查明的事实是:李金在1400里之外,他没有“神功“,无法隔空,千里之外作案。
【过程回放二:25年前已经二审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成铁中院作出判决后,3人均提出上诉。1998年3月,四川高院以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成铁中院判决,发回重审。
如果高院敢于秉公依法判决,李金冤枉25年前就划上句号了。如何促成司法基于事实和法律,秉公判决,是个天大的问题和学问。
【过程回放三:重审已经判决2人无罪,但不愿推翻全案,改判李金死缓】
成铁中院重审称,经审理查明,李金图谋抢劫他人钱财,携带作案工具,强行撞开208房间,窜进房间,对两名被害人进行凶杀。随后,李金抢得一个手提包,翻过招待所楼后的围墙逃离现场。检方对李金犯抢劫罪的指控成立,对普氏兄弟犯抢劫罪的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成铁中院改判李金无期徒刑,普氏兄弟无罪。
入室抢劫,杀死两人,依法绝对要判决死刑立即执行。否则,在未废死刑国家,不是公平正义。
可是,法院就这样判决了。这实际上暗示:李金并非真凶。
为何没有找到“帮手”的李金依然能够劫杀,判决书称有他人。这更成为许多人认定李金冤枉的一个核心点。李金也抓住了它。
【过程回放四:对于未推翻全案的改判,控方竟然抗诉,改判死缓的李金也上诉】
成铁中院改判后,四川省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提起抗诉。成铁分检认为,3名被告人相互结伙,持械入室,采用暴力手段进行抢劫,并造成了两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应依法严惩。成铁中院判决存在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有罪判无罪、重罪轻判”,适用法律错误,审判程序违法等错误。
这个抗诉,非常有意思。因为如果李金若是真凶,判决确实太轻了。问题是,控方拒绝查明李金诉求调查的不在场真相,认定李金就是真凶。
【过程回放五:二审重审和稀泥,驳回抗诉和上诉,维持一审重审的改判】
四川高院审理后认定:1994年10月13日,李金伙同他人在元谋火车站跟踪两名被害人。次日凌晨,李金与他人入室用撬棍、匕首击打、刺杀两名被害人,致两人死亡。
此次审理,四川高院认定该案的作案人有多人,但与李金一同作案的“他人”并非普氏兄弟。
四川高院认为,李金与他人共同抢劫的犯罪事实有李金的供述并与现场勘察、尸检结论等证据相印证,足以认定,且现场勘验及刑事科学技术鉴定证实,作案人在两人以上,故认定李金一人作案不当的抗诉理由成立。但原判定认定李金的主要犯罪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于2002年12月26日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判决。
“他人”是谁?四川高院判决书没有任何交待。这表明事实真相并未真正查明。哪怕是李金如今无罪了,入室抢劫凶杀的真相也还是没有查明。
【过程回放六:李金服刑14年,羁押却超过21年】
普氏兄弟获无罪后,成铁中院于2011年作出赔偿决定书,分别赔偿普氏兄弟20万余元。
6年后,2017年7月7日,李金走出监狱。
他在服刑期间经过8次减刑,实际执行刑期14年6个月12天。
但是,由于李金早在1995年9月27日就被铁路公安收容审查,其被羁押时间实际达21年9个月10天。
【过程回放七:3年前,李金悄悄申诉,终于在3年后的最后一天上班时间判决无罪,此时已蒙冤29年,人生中段完全被毁:未婚,无儿无女,啥都没有了。很可能会有一笔赔偿金】
李金出狱后申诉。2020年6月11日,四川省高院作出《再审决定书》,决定对李金抢劫杀人案启动再审程序。
再审过程中,对于李金是否在现场的核心问题做了调查质证,当年雇佣他的老板也出庭作证,证明李金确实远在他乡打工,根本不在现场,完全没有作案时间。此前判决所谓“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子虚乌有,完全是扯。
【总结】
1,无罪的结果,依然是妥协
当年,就是基于“子虚乌有”判决李金,先死刑立即执行,再改判死缓,实际服刑21年9个月10天!
但再审判决书,依然仅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宣判李金无罪,而不是基于事实真相,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判决无罪。
再审判决的理由,与事实真相,依然严重不符。
这样判决,有利于解脱冤案制造人的责任,不利于推进法治社会打造,为继续制造冤案留下了未来空间。
2,申诉,要坚持以当事人为中心
李金申诉静悄悄,整个过程做到了以当事人为中心,以还原事实真相为核心问题,以回归公平正义为核心诉求,最终达到了目的。
对比一下,一些案件申诉,实际上成了“以代理人为中心”,服务于代理人生意赚钱、招揽生意等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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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一下,一些案件申诉人,客观上没有做到,整个案件也偏离了透过体制正义力量回归公平正义的主题,成了以“痛击”体制为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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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蒙冤长达29年!如果当年按照李金诉求调查他不在现场,远在他乡打工的事实,会这样吗?根本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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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版迷雾剧场,朱令案的几个思考
随着清华铊中毒事件的受害人朱令的离去,这起公案再次在网络上掀起汹汹舆情。人们同情朱令可堪痛惜的人生,衔恨加害者至今逍遥法外,遗憾正义的迟到甚至还有没有可能到来。朱令案牵扯甚广,影响巨大,已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刑事案件,它在拷问我们这个社会,道德与法律,私利与公权,正义与邪恶,是否还在天理之下!
1.
此案当年是否扑朔迷离,如今观之似乎并不尽然。那么多的疑点,牵扯到那么多的人和机构,为什么不继续详加侦查,而以区区一句证据灭失便中止调查?
2.
唯一嫌疑人孙维的家世背景,是客观事实,当年对孙维的调查,现在看来显然不够充分。公众有理由怀疑,案件的中止是否顾及孙家的身份而有所忌讳?
3.
多年来朱令案被反复提起,每次都引发舆论滔滔。而孙维虽早已移居国外,但她只要不是与世隔绝,生活岂能不受影响。若非凶手,孙维是最有理由呼吁重启调查,找出真凶、揭开真相之人。
4.
孙维三十年来背负着此案唯一嫌疑人的罪名,公众几乎把她等同于真凶,在舆论中被指摘唾骂。倘若无辜担此恶名,这对孙维而言同样是不公平的,以孙家之势力,理应支持重启调查,还家人清白。
5.
鉴于此案涉及到权贵家族,且案情迷雾重重,权力部门不应沉默,北京平安虽然在十年前有所回应,但并未消除公众的疑问,反倒更添猜想。此案对公信力已造成损害,且持续的发酵继续造成损害。
6.
重启调查未必最终找出真凶,但做与不做,却有天壤之别。本着对当事人负责,对法律负责,对社会正义负责,权力部门有必要对许多疑点抽丝剥茧,释疑解惑,而不应任其发酵泛滥。
随着清华铊中毒事件的受害人朱令的离去,这起公案再次在网络上掀起汹汹舆情。人们同情朱令可堪痛惜的人生,衔恨加害者至今逍遥法外,遗憾正义的迟到甚至还有没有可能到来。朱令案牵扯甚广,影响巨大,已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刑事案件,它在拷问我们这个社会,道德与法律,私利与公权,正义与邪恶,是否还在天理之下!
1.
此案当年是否扑朔迷离,如今观之似乎并不尽然。那么多的疑点,牵扯到那么多的人和机构,为什么不继续详加侦查,而以区区一句证据灭失便中止调查?
2.
唯一嫌疑人孙维的家世背景,是客观事实,当年对孙维的调查,现在看来显然不够充分。公众有理由怀疑,案件的中止是否顾及孙家的身份而有所忌讳?
3.
多年来朱令案被反复提起,每次都引发舆论滔滔。而孙维虽早已移居国外,但她只要不是与世隔绝,生活岂能不受影响。若非凶手,孙维是最有理由呼吁重启调查,找出真凶、揭开真相之人。
4.
孙维三十年来背负着此案唯一嫌疑人的罪名,公众几乎把她等同于真凶,在舆论中被指摘唾骂。倘若无辜担此恶名,这对孙维而言同样是不公平的,以孙家之势力,理应支持重启调查,还家人清白。
5.
鉴于此案涉及到权贵家族,且案情迷雾重重,权力部门不应沉默,北京平安虽然在十年前有所回应,但并未消除公众的疑问,反倒更添猜想。此案对公信力已造成损害,且持续的发酵继续造成损害。
6.
重启调查未必最终找出真凶,但做与不做,却有天壤之别。本着对当事人负责,对法律负责,对社会正义负责,权力部门有必要对许多疑点抽丝剥茧,释疑解惑,而不应任其发酵泛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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