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子眼可抓拍摩托车违法行为#】近日,北京门头沟山区道路上发生的一起摩托车跑山事故中,年仅29岁的骑行人因高速且逆行撞上对向小客车,当场死亡。许多网友在为年轻生命惋惜的同时,也不禁提出疑问,无论在山区、高速还是城市道路,摩托车闯禁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等交通违法为何屡禁不止?记者近日随警执法时也发现,摩托车违法一抓一大把,不少市民建议继续加大非现场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违法走公交道借非机动车道
灵活方便的摩托车,成为许多市民主要的出行方式。然而,记者调查中发现,这种“灵活”很多时候是建立在违反交通规则基础上的。
周一早高峰,南三环万芳桥主路,不时有摩托车飞驰而过。正值公交专用道启用时段,主路机动车道车行缓慢,摩托车骑手纷纷骑上公交专用道,还有的违法走应急车道。半小时内,仅记者手机拍下的,就有16辆摩托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还有车速太快没拍下就“飞”出手机屏幕的。
根据交规,摩托车应在最右侧机动车道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但记者观察发现,一些骑手全程走快速车道,或者在快慢车道间频繁变道“飞车”,有时让被超的机动车司机措手不及。
更惊险的情况发生在辅路,一些摩托车骑手借用非机动车道超车。“太吓人了,几乎擦着我的车把过去,速度快到能带过来一阵风。”南三环辅路上,正在骑自行车去单位的李女士惊魂未定。
京B进四环三四分钟抓一辆
根据规定,北京四环路(不含辅路)以内道路全天禁止京B号牌摩托车行驶 。然而,记者一周前随警执法时发现,违规进入四环内行驶的京B摩托车一抓一大把。
上午9时,中关村南路西口,交管部门对摩托车违法开展现场执法。两分钟功夫,一位女骑手就进入警方视线,她驾驶的正是京B摩托车。“我的车没油了,就想去加个油。”在女司机接受处罚的同时,又有摩托车骑行人相继被拦下,“清一色”的京B号牌。个别骑行人看到路口交警身影,竟然原地掉头逆行跑了。
仅半小时,就有8辆京B号牌因闯禁行被罚,几乎三四分钟就有一辆“落网”。根据法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罚100元、记1分。中关村交通大队警长刘赛介绍,进入夏季摩托车出行增多,交管部门加强了对闯禁行、不戴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并在四环所有路口,包括小区出口,都设置了禁令标志。
记者注意到,面对处罚,骑行人都很淡然,也没有人声称不知禁行规定。那么,为何明知故犯?一位接受处罚的年轻男子称,自己每天骑摩托车从通州到中关村上班。“一路穿城,没被电子眼拍到过?不怕挨罚?”听到记者这样问,男子“神秘”一笑,“倒霉的时候少。”
除了路上行驶的,市民邓先生发现,四环内的路边也常能看见停放的京B摩托车的“身影”,“既然禁止驶入,这些车是怎么进来的?”对于这种情况,执法交警介绍,可以按照违法停车处罚。上个月,市民王先生的京B摩托车,就在北三环西路停放时被“贴条”。
建议:加大非现场处罚力度 增加电子眼测速设备覆盖率
“摩托车违法真该好好管管了!为什么小汽车比较守规矩?真拍真罚啊!”采访中,多位市民建议,无论是城市、还是山区道路,都应该加大非现场处罚力度,加大违法抓拍的概率。“让一线交警全去路上抓不现实,也抓不过来,尤其是山区道路比较偏僻,更应该借助科技力量,增加电子眼、测速设备的覆盖率。”常去郊区自驾游的苑先生说,近两年看见多起摩托车事故,有的很惨烈。加大处罚力度,营造安全的出行环境,也是保护骑手的生命安全。
常年骑摩托车通勤的市民小郭告诉记者,他一向注意安全,遵守交规,从没出过事故。但他认识的骑友中,有的经常闯禁行,很少被拍到,“就算被交警抓到了,只罚100块钱扣1分,形成不了震慑。”
“北京对于摩托车的城市道路管理政策非常明确,也执行了很多年,什么行为违法,用户基本都是知晓的,管理部门需要做的,就是加大执法力度。从科技角度讲,识别摩托车牌没有问题。”清华大学交通研究所副所长杨新苗指出,除了从严执法,也需要加强宣传教育,让骑手们形成自觉意识,上路就要遵守交通规则。
追问:电子眼到底拍不拍摩托车?
交管部门:拍!还将扩大抓拍范围
电子眼到底拍不拍摩托车违法?带着市民的疑问,记者采访了交管部门。市交管局科信处民警段皓仁告诉记者,目前全市所有拍机动车违法的监控探头,都可以抓拍摩托车违法,包括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压实线行驶的行为,“现在的设备,拍摄场景更大,可以覆盖多条车道,摄像头下连续并线也是躲不开的。”据统计,自今年6月全市开展“百日行动”以来,仅海淀区1442套非现场执法设备,就累计采集录入摩托车违法8492笔。
段皓仁介绍,“百日行动”中,交管部门已经增加了三百多套监控探头,目前这些“电子警察”可以抓拍的摩托车违法行为可达15至20类,包括闯红灯、逆行、占用公交专用道等。同时,针对市民反映的违法聚集地,也将尽快补齐设备。“我们每个月都会对电子眼执法量进行梳理,对于执法量少的点位,及时调整,移动至违法高发点位发挥作用。”段皓仁说。
为什么电子眼抓拍,摩托车违法依然高居不下?记者了解到,执法人员查处了大批骑手遮挡号牌上路的违法行为,有的挂条毛巾、挂个袋子,有的搭条锁链。昨日早高峰,记者也在南三环看到了多辆号牌数字不清的摩托车。对于这种干扰电子眼抓拍的严重违法,将面临罚款200元记9分的处罚。(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 孙宏阳)
违法走公交道借非机动车道
灵活方便的摩托车,成为许多市民主要的出行方式。然而,记者调查中发现,这种“灵活”很多时候是建立在违反交通规则基础上的。
周一早高峰,南三环万芳桥主路,不时有摩托车飞驰而过。正值公交专用道启用时段,主路机动车道车行缓慢,摩托车骑手纷纷骑上公交专用道,还有的违法走应急车道。半小时内,仅记者手机拍下的,就有16辆摩托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还有车速太快没拍下就“飞”出手机屏幕的。
根据交规,摩托车应在最右侧机动车道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但记者观察发现,一些骑手全程走快速车道,或者在快慢车道间频繁变道“飞车”,有时让被超的机动车司机措手不及。
更惊险的情况发生在辅路,一些摩托车骑手借用非机动车道超车。“太吓人了,几乎擦着我的车把过去,速度快到能带过来一阵风。”南三环辅路上,正在骑自行车去单位的李女士惊魂未定。
京B进四环三四分钟抓一辆
根据规定,北京四环路(不含辅路)以内道路全天禁止京B号牌摩托车行驶 。然而,记者一周前随警执法时发现,违规进入四环内行驶的京B摩托车一抓一大把。
上午9时,中关村南路西口,交管部门对摩托车违法开展现场执法。两分钟功夫,一位女骑手就进入警方视线,她驾驶的正是京B摩托车。“我的车没油了,就想去加个油。”在女司机接受处罚的同时,又有摩托车骑行人相继被拦下,“清一色”的京B号牌。个别骑行人看到路口交警身影,竟然原地掉头逆行跑了。
仅半小时,就有8辆京B号牌因闯禁行被罚,几乎三四分钟就有一辆“落网”。根据法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罚100元、记1分。中关村交通大队警长刘赛介绍,进入夏季摩托车出行增多,交管部门加强了对闯禁行、不戴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并在四环所有路口,包括小区出口,都设置了禁令标志。
记者注意到,面对处罚,骑行人都很淡然,也没有人声称不知禁行规定。那么,为何明知故犯?一位接受处罚的年轻男子称,自己每天骑摩托车从通州到中关村上班。“一路穿城,没被电子眼拍到过?不怕挨罚?”听到记者这样问,男子“神秘”一笑,“倒霉的时候少。”
除了路上行驶的,市民邓先生发现,四环内的路边也常能看见停放的京B摩托车的“身影”,“既然禁止驶入,这些车是怎么进来的?”对于这种情况,执法交警介绍,可以按照违法停车处罚。上个月,市民王先生的京B摩托车,就在北三环西路停放时被“贴条”。
建议:加大非现场处罚力度 增加电子眼测速设备覆盖率
“摩托车违法真该好好管管了!为什么小汽车比较守规矩?真拍真罚啊!”采访中,多位市民建议,无论是城市、还是山区道路,都应该加大非现场处罚力度,加大违法抓拍的概率。“让一线交警全去路上抓不现实,也抓不过来,尤其是山区道路比较偏僻,更应该借助科技力量,增加电子眼、测速设备的覆盖率。”常去郊区自驾游的苑先生说,近两年看见多起摩托车事故,有的很惨烈。加大处罚力度,营造安全的出行环境,也是保护骑手的生命安全。
常年骑摩托车通勤的市民小郭告诉记者,他一向注意安全,遵守交规,从没出过事故。但他认识的骑友中,有的经常闯禁行,很少被拍到,“就算被交警抓到了,只罚100块钱扣1分,形成不了震慑。”
“北京对于摩托车的城市道路管理政策非常明确,也执行了很多年,什么行为违法,用户基本都是知晓的,管理部门需要做的,就是加大执法力度。从科技角度讲,识别摩托车牌没有问题。”清华大学交通研究所副所长杨新苗指出,除了从严执法,也需要加强宣传教育,让骑手们形成自觉意识,上路就要遵守交通规则。
追问:电子眼到底拍不拍摩托车?
交管部门:拍!还将扩大抓拍范围
电子眼到底拍不拍摩托车违法?带着市民的疑问,记者采访了交管部门。市交管局科信处民警段皓仁告诉记者,目前全市所有拍机动车违法的监控探头,都可以抓拍摩托车违法,包括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压实线行驶的行为,“现在的设备,拍摄场景更大,可以覆盖多条车道,摄像头下连续并线也是躲不开的。”据统计,自今年6月全市开展“百日行动”以来,仅海淀区1442套非现场执法设备,就累计采集录入摩托车违法8492笔。
段皓仁介绍,“百日行动”中,交管部门已经增加了三百多套监控探头,目前这些“电子警察”可以抓拍的摩托车违法行为可达15至20类,包括闯红灯、逆行、占用公交专用道等。同时,针对市民反映的违法聚集地,也将尽快补齐设备。“我们每个月都会对电子眼执法量进行梳理,对于执法量少的点位,及时调整,移动至违法高发点位发挥作用。”段皓仁说。
为什么电子眼抓拍,摩托车违法依然高居不下?记者了解到,执法人员查处了大批骑手遮挡号牌上路的违法行为,有的挂条毛巾、挂个袋子,有的搭条锁链。昨日早高峰,记者也在南三环看到了多辆号牌数字不清的摩托车。对于这种干扰电子眼抓拍的严重违法,将面临罚款200元记9分的处罚。(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 孙宏阳)
【百日行动丨平安守护有温度,点滴小事暖民心】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始兴公安围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目标,在开展各类治安巡查宣防工作的同时,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解困难,用真心服务群众,用真情谱写暖心故事。
“巡防民辅警心系群众 迷失老人安全送回家”
8月3日下午16时,民警在“百日行动”巡防过程中接热心群众梁先生报称,在城南镇一机耕道上发现一名阿婆迷路,遂向公安机关求助。
巡防组接报后立即赶往现场。因天气炎热,阿婆长时间在野外暴晒,身体比较虚弱,巡防组人员马上为阿婆提供饮用水让其解渴,并用雨伞为其遮阴降温。该阿婆因年纪较大,听力稍许下降,难以正常交流,现场民警对阿婆的身份进行识别,确定阿婆为顿岗镇人后,民警迅速与顿岗派出所联系。
17时48分,在顿岗派出所大力协助下,城南派出所巡防组安全将迷路阿婆送回家中。其家属连声道谢,周边群众也接连赞叹人民警察心系人民,服务人民!
“迅速查处一起盗窃案 “百日行动”增添战果”
8月1日上午,始兴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接辖区某酒店工程部负责人邓先生报称,其公司存放在正在装修的酒店大院内的绿色安全围网被人偷走了几捆,请派出所调查处理。
接报后,城南派出所马上安排精干警力进行走访调查,迅速锁定嫌疑人,并将3名涉嫌盗窃的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县局办案中心进行调查。
鉴于本案情节轻微,且3名违法嫌疑人事后主动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始兴县公安局依法对3名违法嫌疑人作出不予处罚决定。随后,城南派出所对违法嫌疑人进行警告教育。
随后,城南派出所将追缴的被盗绿色安全围网依法发还某酒店工程部。负责人邓先生对城南派出所快速破小案,及时为企业追赃挽损,提供平安稳定的营商环境称赞不已。
“4岁男孩独自上街 警方夜巡助力爷孙团聚”
7月30日晚上21时,城南派出所值班人员在夏季治安夜巡中发现一名小男孩独自在公路边逗留,民警立即上前询问缘由。
经了解,该小男孩的父母均在广州务工,自称要去爷爷家住一晚,但是说不清楚爷爷家的具体地址,只能记得爷爷家的大概方向。
考虑到小男孩年纪尚小,巡逻民警便跟随该小孩一起徒步回家。经过半小时左右的找寻,民警在始兴县太平镇某酒店附近红绿灯路口,恰巧碰上该小男孩的爷爷骑着自行车正在公路上焦急地寻找孙子。
见到孙子平安无事,爷爷激动万分。爷爷称,孙子的奶奶当晚在家做家务,小孩是趁机溜出门,发现小孩擅自出门后,奶奶赶紧电话通知其及家人到处寻找。在核实身份之后,民警便将该小孩安全交由其爷爷照看,并叮嘱其要对小孩加强监管,重视安全教育。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始兴公安围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目标,在开展各类治安巡查宣防工作的同时,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解困难,用真心服务群众,用真情谱写暖心故事。
“巡防民辅警心系群众 迷失老人安全送回家”
8月3日下午16时,民警在“百日行动”巡防过程中接热心群众梁先生报称,在城南镇一机耕道上发现一名阿婆迷路,遂向公安机关求助。
巡防组接报后立即赶往现场。因天气炎热,阿婆长时间在野外暴晒,身体比较虚弱,巡防组人员马上为阿婆提供饮用水让其解渴,并用雨伞为其遮阴降温。该阿婆因年纪较大,听力稍许下降,难以正常交流,现场民警对阿婆的身份进行识别,确定阿婆为顿岗镇人后,民警迅速与顿岗派出所联系。
17时48分,在顿岗派出所大力协助下,城南派出所巡防组安全将迷路阿婆送回家中。其家属连声道谢,周边群众也接连赞叹人民警察心系人民,服务人民!
“迅速查处一起盗窃案 “百日行动”增添战果”
8月1日上午,始兴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接辖区某酒店工程部负责人邓先生报称,其公司存放在正在装修的酒店大院内的绿色安全围网被人偷走了几捆,请派出所调查处理。
接报后,城南派出所马上安排精干警力进行走访调查,迅速锁定嫌疑人,并将3名涉嫌盗窃的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县局办案中心进行调查。
鉴于本案情节轻微,且3名违法嫌疑人事后主动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始兴县公安局依法对3名违法嫌疑人作出不予处罚决定。随后,城南派出所对违法嫌疑人进行警告教育。
随后,城南派出所将追缴的被盗绿色安全围网依法发还某酒店工程部。负责人邓先生对城南派出所快速破小案,及时为企业追赃挽损,提供平安稳定的营商环境称赞不已。
“4岁男孩独自上街 警方夜巡助力爷孙团聚”
7月30日晚上21时,城南派出所值班人员在夏季治安夜巡中发现一名小男孩独自在公路边逗留,民警立即上前询问缘由。
经了解,该小男孩的父母均在广州务工,自称要去爷爷家住一晚,但是说不清楚爷爷家的具体地址,只能记得爷爷家的大概方向。
考虑到小男孩年纪尚小,巡逻民警便跟随该小孩一起徒步回家。经过半小时左右的找寻,民警在始兴县太平镇某酒店附近红绿灯路口,恰巧碰上该小男孩的爷爷骑着自行车正在公路上焦急地寻找孙子。
见到孙子平安无事,爷爷激动万分。爷爷称,孙子的奶奶当晚在家做家务,小孩是趁机溜出门,发现小孩擅自出门后,奶奶赶紧电话通知其及家人到处寻找。在核实身份之后,民警便将该小孩安全交由其爷爷照看,并叮嘱其要对小孩加强监管,重视安全教育。
#冬华说事[超话]#还了车却迟迟得不到押金?近日,湖南长沙,市民小邓遇到的事情令其非常烦恼,经多方协调和维权仍未解决。
原来,小邓的父亲邓先生于2021年11月通过长沙致胜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租了一辆车开网约车,租期半年,需要向汽车租赁公司缴纳押金10000元。
邓先生交付押金并支付租赁费用后,使用该车辆营运,约定的期限到期后,邓先生及时向汽车租赁公司归还了车辆,可是押金并没有及时退还。
不料,邓先生罹患肺癌,花费了大额款项,小邓便代表父亲向这家公司索要押金,可是,在邓先生都去世了钱也没有要到。
经过小邓求助记者,来到该公司注册时登记的地址,并未找到该公司,经过进一步确认,该公司已于2022年7月12日申请了简易注销公告。
这是一起非常普通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邓先生与租赁公司依法签订了机动车租赁合同,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各方都应当依约履行义务。
邓先生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了车辆,在没有欠付租金、车辆无损坏、违章未处理等违约的情况下,汽车租赁公司应当在收到车辆后立刻退还押金,拖延退还则构成违约。
该公司目前已经完成注销公告手续,并且已经人去楼空,如果其完成注销登记,小邓及家人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向该公司股东主张权利,因为在公司注销登记时均有相关股东作出的无债权债务的书面承诺。
由于邓先生已经去世,这10000元押金属于债权性遗产,如果邓先生生前没有遗嘱的话,应由邓先生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依法继承,即由邓先生的配偶、父母、子女继承该债权权利。
第一顺位继承人应当作为共同原告进行起诉,如果其他继承人放弃该权利,可以做出书面放弃文件,由未放弃者继承并起诉。
针对此事,你怎么看?
#孙冬华律师##租车公司失联 大叔去世押金仍未退#
原来,小邓的父亲邓先生于2021年11月通过长沙致胜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租了一辆车开网约车,租期半年,需要向汽车租赁公司缴纳押金10000元。
邓先生交付押金并支付租赁费用后,使用该车辆营运,约定的期限到期后,邓先生及时向汽车租赁公司归还了车辆,可是押金并没有及时退还。
不料,邓先生罹患肺癌,花费了大额款项,小邓便代表父亲向这家公司索要押金,可是,在邓先生都去世了钱也没有要到。
经过小邓求助记者,来到该公司注册时登记的地址,并未找到该公司,经过进一步确认,该公司已于2022年7月12日申请了简易注销公告。
这是一起非常普通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邓先生与租赁公司依法签订了机动车租赁合同,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各方都应当依约履行义务。
邓先生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了车辆,在没有欠付租金、车辆无损坏、违章未处理等违约的情况下,汽车租赁公司应当在收到车辆后立刻退还押金,拖延退还则构成违约。
该公司目前已经完成注销公告手续,并且已经人去楼空,如果其完成注销登记,小邓及家人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向该公司股东主张权利,因为在公司注销登记时均有相关股东作出的无债权债务的书面承诺。
由于邓先生已经去世,这10000元押金属于债权性遗产,如果邓先生生前没有遗嘱的话,应由邓先生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依法继承,即由邓先生的配偶、父母、子女继承该债权权利。
第一顺位继承人应当作为共同原告进行起诉,如果其他继承人放弃该权利,可以做出书面放弃文件,由未放弃者继承并起诉。
针对此事,你怎么看?
#孙冬华律师##租车公司失联 大叔去世押金仍未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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