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地坛》有一些地方看不懂,总觉得太深奥,看不懂作者表达的内涵。可能是因为我的人生阅历并没有作者那么痛苦吧。这本书是作者史铁生自己的故事,讲述了一个绝望的人寻找希望的过程、对生与死的透彻感悟和对其母亲的回忆之情。
我之所以想看看这本书,也是想解开我自己人生的困惑吧。我也是一个悲观的人,一个很容易困在死胡同的人,一个很容易绝望的人,一个内心脆弱的人,一个不管经历多大多小的挫折都觉得天要塌的人,是一个身体经常生病、去过无数次医院的人。经常觉得自己的生活特别难、特别惨,一直活在低谷期。也是一个喜怒无常的人,一个特别容易大悲或大喜或者说无喜的人,也经常因为鸡毛蒜皮的事情和母亲吵架,失控的大喊大叫、撒气发火,即使我明白真的不应该并且在冷静后非常之后悔,但每次都控制不住自己。
但是想想再难再苦也没有作者苦吧。史铁生,1951年出生于北京,在18岁时上山下乡去陕北当知青,在山里放牛时突遇暴风和冰雹后高烧不退落下了腿疾的病根后在21岁那年双腿瘫痪,又在30岁时患上肾病并在47岁时发展成尿毒症,靠每周透析3次维持生命,最后在59岁时患脑溢血逝世。
在作者双腿瘫痪之初,他孤单苦闷,总想着去死,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去路,什么都找不到,于是他总是摇着轮椅去家附近的地坛公园里发呆,经常一连几小时的想着关于死的事,想自己为什么出生。(关于这点我也感同身受,我在几年前也有过这样的心里路程,一直想不通人活着的意义是什么,怎么也想不通,还为此抄过佛经,最后看宇宙和动物世界的纪录片才想通。但我没有作者这么好的文采,对于这个问题我的答案和他的差不多,但我用语言表达不出来,很欣喜的在看这本书时他准确的用文字形容出了这种感觉。或许这就是阅读的意义吧,你的一些奇奇怪怪的想法和大作家居然一样,这样觉得自己的思想也没这么怪异了)
他的母亲也为他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花了许多钱,但是每次有多少希望就有多少绝望。后来他想写小说,或者说找到了一点活下去的意义,或许人在绝望的时候,就会把一点爱好当成活着的救命稻草,为了写作而活着,有了活的兴致和价值感。(所以人一定要有点沉迷、耗时间却没啥功利性用途的爱好,不然生活实在乏味。万一某天身体被禁锢时,还有一丝丝灵魂。)而他的母亲也发现了他在写小说,也不执着找偏方治好他的双腿了,开始到处给他借书,顶着雨雪天气推他去看电影。但他自从双腿瘫痪之后脾气暴躁易怒,经常对母亲撒气,但他不知道的是母亲在那时候得了肝癌,经常肝疼的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觉,最后大口吐着鲜血去世,被三轮车拉走再也没回来,临走时嘴里还念叨着她那瘫痪的儿子和未成年的女儿。(我小学的时候读这篇课文感动的哭了,对这一段一直记忆犹新)
后来在他第一篇小说发表和获奖的时候,他才明白母亲再也看不到了,无论自己获得了多大的成就,她终究是看不到了。
他那时候太年轻,他一直认为自己是这个世上最不幸的那个人,可后来才明白,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是要加倍的。
他每次独自摇着轮椅去地坛公园待的太久的时候,他的母亲总在担心他出什么意外,并且去找他的时候,他故意不让母亲找到,他后来才明白这偌大的公园里,不知道留下了多少母亲焦灼的脚印。他后来后悔当时跟母亲来这套倔强,可懂了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母亲已经不在了。
父母是我们与死亡之间的一堵墙,她在,以为人生很长,她不在,每天都在直面死亡。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好好珍惜身边的人,身边真正爱你的人,不要给自己后悔的机会,一旦他们不在了,你的这份后悔永生永世都无法偿还,你也不希望你自己的整个余生都活在忏悔之中对不对???那是极其痛苦的!!现在改变吧!求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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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有时间想读读作者其他作品。
分享一些作者的话:
①我的主业是生病,副业是写点东西。
②我已不在地坛,地坛在我。
③先别去死,再试着活一活看。——《我与地坛》
④拖延的最大坏处还不是耽误,而是会使自己变得犹豫,甚至丧失信心。不管什么事,决定了,就立刻去做,这本身就能使人生气勃勃,保持一种主动和快乐的心情。——《最有用的事》
⑤生病的经验是一步步懂得满足。发烧了,才知道不发烧的日子多么清爽。咳嗽了,才体会不咳嗽的嗓子多么安详。刚坐上轮椅时,我老想,不能直立行走岂非把人的特点搞丢了?便觉天昏地暗。等到又生出褥疮,一连数日只能歪七扭八地躺着,才看见端坐的日子其实多么晴朗。后来又患尿毒症,经常昏昏然不能思想,就更加怀恋起往日时光。终于醒悟,其实每时每刻我们都是幸运的,因为任何灾难的前面都可能再加一个“更”字。——《病隙碎笔》
⑥且视他人之疑目如盏盏鬼火,大胆地去走你的夜路。——《病隙碎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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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当你觉得自己快要坚持不下去的时候,读一读史铁生。
我之所以想看看这本书,也是想解开我自己人生的困惑吧。我也是一个悲观的人,一个很容易困在死胡同的人,一个很容易绝望的人,一个内心脆弱的人,一个不管经历多大多小的挫折都觉得天要塌的人,是一个身体经常生病、去过无数次医院的人。经常觉得自己的生活特别难、特别惨,一直活在低谷期。也是一个喜怒无常的人,一个特别容易大悲或大喜或者说无喜的人,也经常因为鸡毛蒜皮的事情和母亲吵架,失控的大喊大叫、撒气发火,即使我明白真的不应该并且在冷静后非常之后悔,但每次都控制不住自己。
但是想想再难再苦也没有作者苦吧。史铁生,1951年出生于北京,在18岁时上山下乡去陕北当知青,在山里放牛时突遇暴风和冰雹后高烧不退落下了腿疾的病根后在21岁那年双腿瘫痪,又在30岁时患上肾病并在47岁时发展成尿毒症,靠每周透析3次维持生命,最后在59岁时患脑溢血逝世。
在作者双腿瘫痪之初,他孤单苦闷,总想着去死,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去路,什么都找不到,于是他总是摇着轮椅去家附近的地坛公园里发呆,经常一连几小时的想着关于死的事,想自己为什么出生。(关于这点我也感同身受,我在几年前也有过这样的心里路程,一直想不通人活着的意义是什么,怎么也想不通,还为此抄过佛经,最后看宇宙和动物世界的纪录片才想通。但我没有作者这么好的文采,对于这个问题我的答案和他的差不多,但我用语言表达不出来,很欣喜的在看这本书时他准确的用文字形容出了这种感觉。或许这就是阅读的意义吧,你的一些奇奇怪怪的想法和大作家居然一样,这样觉得自己的思想也没这么怪异了)
他的母亲也为他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花了许多钱,但是每次有多少希望就有多少绝望。后来他想写小说,或者说找到了一点活下去的意义,或许人在绝望的时候,就会把一点爱好当成活着的救命稻草,为了写作而活着,有了活的兴致和价值感。(所以人一定要有点沉迷、耗时间却没啥功利性用途的爱好,不然生活实在乏味。万一某天身体被禁锢时,还有一丝丝灵魂。)而他的母亲也发现了他在写小说,也不执着找偏方治好他的双腿了,开始到处给他借书,顶着雨雪天气推他去看电影。但他自从双腿瘫痪之后脾气暴躁易怒,经常对母亲撒气,但他不知道的是母亲在那时候得了肝癌,经常肝疼的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觉,最后大口吐着鲜血去世,被三轮车拉走再也没回来,临走时嘴里还念叨着她那瘫痪的儿子和未成年的女儿。(我小学的时候读这篇课文感动的哭了,对这一段一直记忆犹新)
后来在他第一篇小说发表和获奖的时候,他才明白母亲再也看不到了,无论自己获得了多大的成就,她终究是看不到了。
他那时候太年轻,他一直认为自己是这个世上最不幸的那个人,可后来才明白,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是要加倍的。
他每次独自摇着轮椅去地坛公园待的太久的时候,他的母亲总在担心他出什么意外,并且去找他的时候,他故意不让母亲找到,他后来才明白这偌大的公园里,不知道留下了多少母亲焦灼的脚印。他后来后悔当时跟母亲来这套倔强,可懂了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母亲已经不在了。
父母是我们与死亡之间的一堵墙,她在,以为人生很长,她不在,每天都在直面死亡。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好好珍惜身边的人,身边真正爱你的人,不要给自己后悔的机会,一旦他们不在了,你的这份后悔永生永世都无法偿还,你也不希望你自己的整个余生都活在忏悔之中对不对???那是极其痛苦的!!现在改变吧!求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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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有时间想读读作者其他作品。
分享一些作者的话:
①我的主业是生病,副业是写点东西。
②我已不在地坛,地坛在我。
③先别去死,再试着活一活看。——《我与地坛》
④拖延的最大坏处还不是耽误,而是会使自己变得犹豫,甚至丧失信心。不管什么事,决定了,就立刻去做,这本身就能使人生气勃勃,保持一种主动和快乐的心情。——《最有用的事》
⑤生病的经验是一步步懂得满足。发烧了,才知道不发烧的日子多么清爽。咳嗽了,才体会不咳嗽的嗓子多么安详。刚坐上轮椅时,我老想,不能直立行走岂非把人的特点搞丢了?便觉天昏地暗。等到又生出褥疮,一连数日只能歪七扭八地躺着,才看见端坐的日子其实多么晴朗。后来又患尿毒症,经常昏昏然不能思想,就更加怀恋起往日时光。终于醒悟,其实每时每刻我们都是幸运的,因为任何灾难的前面都可能再加一个“更”字。——《病隙碎笔》
⑥且视他人之疑目如盏盏鬼火,大胆地去走你的夜路。——《病隙碎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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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当你觉得自己快要坚持不下去的时候,读一读史铁生。
张子枫 ×《The New York Times Travel Magazine 明日》12月刊
张子枫 五六岁就跟随妈妈来到北京,红色是她对北京的记忆色。历史悠久的故宫和四合院中的府邸宅院,都有着不同于其他城市的朱红色彩。在红色的墙垣下行走着,“你会看到胡同的清晨薄薄的一层雾气里,有的人家门口挂着鸟笼,有人一手提着鸟笼,一手拿着早餐,不紧不慢地走着。我已经忘记了我去过的是哪条胡同,就记得它窄窄的。”
从故乡来到北京,从北京去往世界,或者再回到故乡,眼睛中和心中的东西,都有了变化。变化和自己一起成长,是激烈的,也是渐进的。
#张子枫 半面北京,通往世界#
摄影 : 姜南
张子枫 五六岁就跟随妈妈来到北京,红色是她对北京的记忆色。历史悠久的故宫和四合院中的府邸宅院,都有着不同于其他城市的朱红色彩。在红色的墙垣下行走着,“你会看到胡同的清晨薄薄的一层雾气里,有的人家门口挂着鸟笼,有人一手提着鸟笼,一手拿着早餐,不紧不慢地走着。我已经忘记了我去过的是哪条胡同,就记得它窄窄的。”
从故乡来到北京,从北京去往世界,或者再回到故乡,眼睛中和心中的东西,都有了变化。变化和自己一起成长,是激烈的,也是渐进的。
#张子枫 半面北京,通往世界#
摄影 : 姜南
vobo5188 夜幕降临,短暂的北京之行也要结束了。刚到首都的时候第一感觉就是人多,当骑着车穿梭于什刹海感觉到它的美,骑行于各色各样的胡同中,体会到胡同文化的特别,行走在王府井大街、三里屯、南锣鼓巷,长安街两旁,被它的繁华震撼,感觉到浓浓的商业气息。从故宫,中国博物馆出来深刻体会到文化底蕴的深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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