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超话]#垦利区近万吨工业固废堆积百亩油田土壤上缺失监管
东营市垦利区近万吨工业固废大量堆积油田土壤上,面对看得见的污染,相关监管人员怎能无动于衷?实际现场图片和视频显示看不出有防渗漏、防流失措施。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土壤保护岂能流于形式,姑息就是纵容,无为就是失职,超百亩涉污范围全国罕见。
1月9日上午,位于垦利区东营辰马环保科技公司东200米近110亩区域,近万吨垃圾焚烧炉渣分拣后的渣料没有做“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防治措施被擅自倾倒土壤上。
经了解查询,这些分拣后的炉渣来源于东营辰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生产原料主要为东营华源新能源有限公司的生活垃圾焚烧炉渣(工业固废)。经过分拣、破碎产生的细渣、粗渣、工业污泥堆积土壤上仍属于工业固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4330—2017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5.1)范畴。储存、处置场地应具有“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防治措施。交由委托方处理应对委托方资质和处置、储存能力现场勘察,否则依据固废溯源将与委托方共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1时左右,在与垦利区生态环境局相关公务人员反馈、沟通涉污情况并要求现场检查后,相关监管人员初期称场地工业固废(炉渣)是个人所有,后又称是东营辰马公司分拣流出的,但短时间内无法整改。
截至目前,超百亩油田土壤上近万吨工业固废堆积涉污现象依然存在,相关责任何人承担?谁来承担?在此期待东营市有关部门尽早介入、勇于担当、固废溯源,将涉污事件查处结果公示于众。
附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七条、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受托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零二条(七)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处所需处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九)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污染案件解释》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7)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5亩以上,其他农用地10亩以上,其他土地20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的;
来源:第一时间A
东营市垦利区近万吨工业固废大量堆积油田土壤上,面对看得见的污染,相关监管人员怎能无动于衷?实际现场图片和视频显示看不出有防渗漏、防流失措施。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土壤保护岂能流于形式,姑息就是纵容,无为就是失职,超百亩涉污范围全国罕见。
1月9日上午,位于垦利区东营辰马环保科技公司东200米近110亩区域,近万吨垃圾焚烧炉渣分拣后的渣料没有做“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防治措施被擅自倾倒土壤上。
经了解查询,这些分拣后的炉渣来源于东营辰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生产原料主要为东营华源新能源有限公司的生活垃圾焚烧炉渣(工业固废)。经过分拣、破碎产生的细渣、粗渣、工业污泥堆积土壤上仍属于工业固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4330—2017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5.1)范畴。储存、处置场地应具有“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防治措施。交由委托方处理应对委托方资质和处置、储存能力现场勘察,否则依据固废溯源将与委托方共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1时左右,在与垦利区生态环境局相关公务人员反馈、沟通涉污情况并要求现场检查后,相关监管人员初期称场地工业固废(炉渣)是个人所有,后又称是东营辰马公司分拣流出的,但短时间内无法整改。
截至目前,超百亩油田土壤上近万吨工业固废堆积涉污现象依然存在,相关责任何人承担?谁来承担?在此期待东营市有关部门尽早介入、勇于担当、固废溯源,将涉污事件查处结果公示于众。
附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七条、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受托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零二条(七)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处所需处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九)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污染案件解释》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7)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5亩以上,其他农用地10亩以上,其他土地20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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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利区近万吨工业固废堆积百亩油田土壤上缺失监管
东营市垦利区近万吨工业固废大量堆积油田土壤上,面对看得见的污染,相关监管人员怎能无动于衷?实际现场图片和视频显示看不出有防渗漏、防流失措施。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土壤保护岂能流于形式,姑息就是纵容,无为就是失职,超百亩涉污范围全国罕见。
1月9日上午,位于垦利区东营辰马环保科技公司东200米近110亩区域,近万吨垃圾焚烧炉渣分拣后的渣料没有做“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防治措施被擅自倾倒土壤上。
经了解查询,这些分拣后的炉渣来源于东营辰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生产原料主要为东营华源新能源有限公司的生活垃圾焚烧炉渣(工业固废)。经过分拣、破碎产生的细渣、粗渣、工业污泥堆积土壤上仍属于工业固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4330—2017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5.1)范畴。储存、处置场地应具有“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防治措施。交由委托方处理应对委托方资质和处置、储存能力现场勘察,否则依据固废溯源将与委托方共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1时左右,在与垦利区生态环境局相关公务人员反馈、沟通涉污情况并要求现场检查后,相关监管人员初期称场地工业固废(炉渣)是个人所有,后又称是东营辰马公司分拣流出的,但短时间内无法整改。
截至目前,超百亩油田土壤上近万吨工业固废堆积涉污现象依然存在,相关责任何人承担?谁来承担?在此期待东营市有关部门尽早介入、勇于担当、固废溯源,将涉污事件查处结果公示于众。
附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七条、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受托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零二条(七)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处所需处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九)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污染案件解释》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7)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5亩以上,其他农用地10亩以上,其他土地20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的;
来源:第一时间A
东营市垦利区近万吨工业固废大量堆积油田土壤上,面对看得见的污染,相关监管人员怎能无动于衷?实际现场图片和视频显示看不出有防渗漏、防流失措施。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土壤保护岂能流于形式,姑息就是纵容,无为就是失职,超百亩涉污范围全国罕见。
1月9日上午,位于垦利区东营辰马环保科技公司东200米近110亩区域,近万吨垃圾焚烧炉渣分拣后的渣料没有做“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防治措施被擅自倾倒土壤上。
经了解查询,这些分拣后的炉渣来源于东营辰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生产原料主要为东营华源新能源有限公司的生活垃圾焚烧炉渣(工业固废)。经过分拣、破碎产生的细渣、粗渣、工业污泥堆积土壤上仍属于工业固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4330—2017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5.1)范畴。储存、处置场地应具有“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防治措施。交由委托方处理应对委托方资质和处置、储存能力现场勘察,否则依据固废溯源将与委托方共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1时左右,在与垦利区生态环境局相关公务人员反馈、沟通涉污情况并要求现场检查后,相关监管人员初期称场地工业固废(炉渣)是个人所有,后又称是东营辰马公司分拣流出的,但短时间内无法整改。
截至目前,超百亩油田土壤上近万吨工业固废堆积涉污现象依然存在,相关责任何人承担?谁来承担?在此期待东营市有关部门尽早介入、勇于担当、固废溯源,将涉污事件查处结果公示于众。
附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七条、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受托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零二条(七)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处所需处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九)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污染案件解释》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7)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5亩以上,其他农用地10亩以上,其他土地20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的;
来源:第一时间A
故事:揭开新石器时代的幕布 #约会博物馆[超话]#
在国博 远古时期的展厅中陈列着一件拼拼粘粘,勉强复原的普通陶罐。陶罐由手工捏塑而成,胎质粗陋,陶色表里不一,制作技术十分原始,与展厅中许多漂亮的陶器相比显得有些寒酸。然而,它却有着一个不同凡俗的身份——旧石器时代结束和新石器时代到来的标志性器物。
这件陶罐出土于江西万年仙人洞遗址,遗址位于万年县东部的大源盆地小河山脚下,是一处石灰岩洞穴。当地人一直传说这里是仙人的住所,故名“仙人洞”。在其西面800余米的另一座小山下还有一处叫作“吊桶环”的岩棚遗址。两遗址出土了大量石器、骨器、穿孔蚌器、陶片、人骨及动物骨骼残片。经考察,两处丰富的遗存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以及相当完整的延续性,文化上应属于同一族群,这在中国新石器时代早期遗址中相当罕见。吊桶环遗址在时间上稍早,最下层堆积可以上溯至旧石器时代晚期。仙人洞遗址洞内堆积分为上、下两层,分别相当于旧石器时代末期向新石器时代的过渡期及新石器时代早期。这件夹粗砂的绳纹红陶罐就出土于遗址的下层堆积中,是我国迄今发现的最古老的陶器。
陶器是泥与火的结晶,是泥土塑成陶坯晾干后,在800-900℃左右的高温下焙烧而成的。陶器的物理性质发生了改变,不仅质地坚硬,而且防水。陶器是人类第一次按照自己的意志创造出来的非天然物品,在人类历史发展的进程中意义重大。但由于最早阶段的陶器在烧造技术上的不成熟,陶质较粗,容易破碎,加之岁月久远,保存环境不佳,陶器破碎后也很难对拼复原。这件陶罐的陶片虽然只能拼出一半,但已经包括口沿、器底及器身的一部分,算是符合复原条件了,因此它才能成为中国国家博物馆的一级藏品。
人类用火已经有几十万年了,泥、火结合的机会是很多的,但直到距今约1万年前才出现了陶器,这表明,陶器发明应该与人类的定居生活和农业生产有着密切的因果关系。中国新石器时代最早期几处有农业发生迹象的遗址都发现有陶器。学术界通常将磨制石器、农业、制陶以及家畜饲养,作为新石器时代开始的标志,因为这些发明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的生存环境,社会形态也随之发生了变革。相对于旧石器时代而言,所谓新石器时代是一个文化发展与社会进步的时代,也是为文明的产生奠定基础的时代。
仙人洞人虽然还居住在天然洞穴之中,但陶器的发现却证明他们已经揭开了新石器时代的幕布,人类从那个时刻起就没停止过改造自然的脚步。(撰稿:张运)
陶罐
新石器时代 距今约1万年前
高18厘米,口径20厘米
1962年江西万年仙人洞出土
拓展:
陶罐
新石器时代前期(距今1万年左右)
口径20厘米,高18厘米
1962年江西省万年县仙人洞出土
这件红陶罐用手工捏制而成。直口,深腹,圜底,外饰绳纹,胎质粗陋,器形简单,制作技术原始。也是世界上较早的陶器。
陶器是用泥土塑成陶坯晾干后,在800-900℃左右的高温下焙烧而成的,是人类第一次按照自己的意志创造出来的非天然材质的物品,它的发明与人类的定居生活和农业生产密不可分。中国新石器时代早期几处有农业发生迹象的遗址都发现有陶器,如江西万年仙人洞和吊桶环遗址、浙江浦江上山遗址等,都充分证实了这一点。
陶器的出现是新石器时代开始的重要标志之一,据此可以认定中国的新石器时代起源于1万年以前,大致与西亚的新石器时代的起源年代相当。这种陶罐出土于仙人洞的下层,当时人们还居住在洞穴之内,使用的生产工具是磨制的各种骨角器和打制、磨制的石器,反映出当时的生产经济以渔猎和采集为主,有无农业出现尚不可知。仙人洞下层出土的一些陶片,全为夹粗砂红陶,火候低,陶色不纯,厚薄不均,内壁凹凸不平,系用手捏制成器,制陶技术相当原始。#与你相遇在不同时空的博物馆#
在国博 远古时期的展厅中陈列着一件拼拼粘粘,勉强复原的普通陶罐。陶罐由手工捏塑而成,胎质粗陋,陶色表里不一,制作技术十分原始,与展厅中许多漂亮的陶器相比显得有些寒酸。然而,它却有着一个不同凡俗的身份——旧石器时代结束和新石器时代到来的标志性器物。
这件陶罐出土于江西万年仙人洞遗址,遗址位于万年县东部的大源盆地小河山脚下,是一处石灰岩洞穴。当地人一直传说这里是仙人的住所,故名“仙人洞”。在其西面800余米的另一座小山下还有一处叫作“吊桶环”的岩棚遗址。两遗址出土了大量石器、骨器、穿孔蚌器、陶片、人骨及动物骨骼残片。经考察,两处丰富的遗存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以及相当完整的延续性,文化上应属于同一族群,这在中国新石器时代早期遗址中相当罕见。吊桶环遗址在时间上稍早,最下层堆积可以上溯至旧石器时代晚期。仙人洞遗址洞内堆积分为上、下两层,分别相当于旧石器时代末期向新石器时代的过渡期及新石器时代早期。这件夹粗砂的绳纹红陶罐就出土于遗址的下层堆积中,是我国迄今发现的最古老的陶器。
陶器是泥与火的结晶,是泥土塑成陶坯晾干后,在800-900℃左右的高温下焙烧而成的。陶器的物理性质发生了改变,不仅质地坚硬,而且防水。陶器是人类第一次按照自己的意志创造出来的非天然物品,在人类历史发展的进程中意义重大。但由于最早阶段的陶器在烧造技术上的不成熟,陶质较粗,容易破碎,加之岁月久远,保存环境不佳,陶器破碎后也很难对拼复原。这件陶罐的陶片虽然只能拼出一半,但已经包括口沿、器底及器身的一部分,算是符合复原条件了,因此它才能成为中国国家博物馆的一级藏品。
人类用火已经有几十万年了,泥、火结合的机会是很多的,但直到距今约1万年前才出现了陶器,这表明,陶器发明应该与人类的定居生活和农业生产有着密切的因果关系。中国新石器时代最早期几处有农业发生迹象的遗址都发现有陶器。学术界通常将磨制石器、农业、制陶以及家畜饲养,作为新石器时代开始的标志,因为这些发明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的生存环境,社会形态也随之发生了变革。相对于旧石器时代而言,所谓新石器时代是一个文化发展与社会进步的时代,也是为文明的产生奠定基础的时代。
仙人洞人虽然还居住在天然洞穴之中,但陶器的发现却证明他们已经揭开了新石器时代的幕布,人类从那个时刻起就没停止过改造自然的脚步。(撰稿:张运)
陶罐
新石器时代 距今约1万年前
高18厘米,口径20厘米
1962年江西万年仙人洞出土
拓展:
陶罐
新石器时代前期(距今1万年左右)
口径20厘米,高18厘米
1962年江西省万年县仙人洞出土
这件红陶罐用手工捏制而成。直口,深腹,圜底,外饰绳纹,胎质粗陋,器形简单,制作技术原始。也是世界上较早的陶器。
陶器是用泥土塑成陶坯晾干后,在800-900℃左右的高温下焙烧而成的,是人类第一次按照自己的意志创造出来的非天然材质的物品,它的发明与人类的定居生活和农业生产密不可分。中国新石器时代早期几处有农业发生迹象的遗址都发现有陶器,如江西万年仙人洞和吊桶环遗址、浙江浦江上山遗址等,都充分证实了这一点。
陶器的出现是新石器时代开始的重要标志之一,据此可以认定中国的新石器时代起源于1万年以前,大致与西亚的新石器时代的起源年代相当。这种陶罐出土于仙人洞的下层,当时人们还居住在洞穴之内,使用的生产工具是磨制的各种骨角器和打制、磨制的石器,反映出当时的生产经济以渔猎和采集为主,有无农业出现尚不可知。仙人洞下层出土的一些陶片,全为夹粗砂红陶,火候低,陶色不纯,厚薄不均,内壁凹凸不平,系用手捏制成器,制陶技术相当原始。#与你相遇在不同时空的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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