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丸子会加油的》
截止今天,小作文正好23篇,是我留给23版丸子的礼物!在一边生活一边记录的日子里,我的内核越来越稳了,也越来越强壮!在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境遇里,我还做不到挥一挥衣袖的洒脱,但是我可以更好的遵从内心了,为自己在那个当下做一个自己最想要的选择;对于与生俱来的敏感和细腻我还是做不到迟钝和粗旷,但是我慢慢学会用这些敏感和细腻来照顾呵护自己,减少对外界事物的纠结;以前的噩梦偶尔也有入夜来,也被我一个个化解,化解一个我就更圆满一点,更强大一点!我还有很远的路要走,路虽漫漫,但我为自己取得的每一点进步而开心,在不断完善自己的过程中,也在生活中发现了更多的美好和乐趣!
在这个过程中,很多有力量有智慧的文字给了我很多启发和帮助,我想记录下来,定格下来,让它们成为一盏盏的灯,在这个时空里一直亮着!所以接下来我的小作文会以读书笔记的形式继续陪伴我,见证我把我喜欢的事一点一点坚持下去,生活的明暗阴晴就慢慢回归到我的日记本,被我好好珍藏了!今天的最后,就留给点亮我生活的那些小发现和小乐趣,在这些细小的喜悦里,我感受到了稳稳的幸福,它们照亮了时光,也温暖了寒冬!
瓶插花光有水是不够的,还需要加点科技与狠活;
养绿萝什么技巧都不用,不断水就行;
好看的点心多半不太好吃,要去老字号可散装卖的糕点店;
想喝类似湾湾的茶饮可以去霸王茶姬;
烤肠想吃焦的就开放着放进烤箱,想吃嫩的就用锡纸包严实,温度高了也不怕;
东北的油豆角长的很丑,但很温柔,比一般的扁豆角熟得快,味道也更好;
小区有一只小花猫,每次它离很远就会发现我,然后一直跟着我,一直把我送进电梯;
。。。。。。
一位可爱的大姐姐说,人生从长镜头来看都是喜剧,我信了,我会加油的!❤️
截止今天,小作文正好23篇,是我留给23版丸子的礼物!在一边生活一边记录的日子里,我的内核越来越稳了,也越来越强壮!在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境遇里,我还做不到挥一挥衣袖的洒脱,但是我可以更好的遵从内心了,为自己在那个当下做一个自己最想要的选择;对于与生俱来的敏感和细腻我还是做不到迟钝和粗旷,但是我慢慢学会用这些敏感和细腻来照顾呵护自己,减少对外界事物的纠结;以前的噩梦偶尔也有入夜来,也被我一个个化解,化解一个我就更圆满一点,更强大一点!我还有很远的路要走,路虽漫漫,但我为自己取得的每一点进步而开心,在不断完善自己的过程中,也在生活中发现了更多的美好和乐趣!
在这个过程中,很多有力量有智慧的文字给了我很多启发和帮助,我想记录下来,定格下来,让它们成为一盏盏的灯,在这个时空里一直亮着!所以接下来我的小作文会以读书笔记的形式继续陪伴我,见证我把我喜欢的事一点一点坚持下去,生活的明暗阴晴就慢慢回归到我的日记本,被我好好珍藏了!今天的最后,就留给点亮我生活的那些小发现和小乐趣,在这些细小的喜悦里,我感受到了稳稳的幸福,它们照亮了时光,也温暖了寒冬!
瓶插花光有水是不够的,还需要加点科技与狠活;
养绿萝什么技巧都不用,不断水就行;
好看的点心多半不太好吃,要去老字号可散装卖的糕点店;
想喝类似湾湾的茶饮可以去霸王茶姬;
烤肠想吃焦的就开放着放进烤箱,想吃嫩的就用锡纸包严实,温度高了也不怕;
东北的油豆角长的很丑,但很温柔,比一般的扁豆角熟得快,味道也更好;
小区有一只小花猫,每次它离很远就会发现我,然后一直跟着我,一直把我送进电梯;
。。。。。。
一位可爱的大姐姐说,人生从长镜头来看都是喜剧,我信了,我会加油的!❤️
今天是很丰富的一天
从罗森的一根脆骨丸开启一天,在去万达的路上走进理发店剪了一个刘海,在万达的KKV把惨白的嘴搽了点口红,吃了麦当当,后悔买冰激凌!骑共享单车去地铁站,一路神清气爽,做二号线到西安门,包重的肩膀快受不了,在地铁外的苏果本想找找寄存但是没有,买了一瓶桃子味的果汁源去找毗卢寺,风中前行,头发飞舞,我的肩上还有着全部家当,幸运的是毗卢寺门口可以寄放,老规矩三炷香进完,我就慢慢逛寺庙,每一个佛堂,每一尊佛几乎都拜了,在马的生肖上还投了银币,在万佛堂数罗汉时,我完全是按照我的心来数,我告诉心里不要想我所求的事,万一求的签不好会更难受,但是解签之后发现正是我心中所希望的,我多么希望这能成真。在临走前,还买了一根许愿红条挂在观音菩萨目光所及处,但是我相信无论挂哪里,菩萨都能看到每一个心诚者的心愿。
毗卢寺有大隐隐于市之感,和常州的清凉寺很像,在灵隐寺逛的太匆忙,如果有机会要再去一次灵隐寺,那里给我的是是幽静空灵之感,更像是人人向往的隐居之处。但是这次我来毗卢是带着强烈的愿望而来,并不只局限目光所及之风景,更有心中希冀。
晚上又顺便去新街口,幸运的领到两支花,虽恶在路上有点成为我的负担,但是我想把这份幸运带回家(宿舍)。
独处的一天,很爱自己。
从罗森的一根脆骨丸开启一天,在去万达的路上走进理发店剪了一个刘海,在万达的KKV把惨白的嘴搽了点口红,吃了麦当当,后悔买冰激凌!骑共享单车去地铁站,一路神清气爽,做二号线到西安门,包重的肩膀快受不了,在地铁外的苏果本想找找寄存但是没有,买了一瓶桃子味的果汁源去找毗卢寺,风中前行,头发飞舞,我的肩上还有着全部家当,幸运的是毗卢寺门口可以寄放,老规矩三炷香进完,我就慢慢逛寺庙,每一个佛堂,每一尊佛几乎都拜了,在马的生肖上还投了银币,在万佛堂数罗汉时,我完全是按照我的心来数,我告诉心里不要想我所求的事,万一求的签不好会更难受,但是解签之后发现正是我心中所希望的,我多么希望这能成真。在临走前,还买了一根许愿红条挂在观音菩萨目光所及处,但是我相信无论挂哪里,菩萨都能看到每一个心诚者的心愿。
毗卢寺有大隐隐于市之感,和常州的清凉寺很像,在灵隐寺逛的太匆忙,如果有机会要再去一次灵隐寺,那里给我的是是幽静空灵之感,更像是人人向往的隐居之处。但是这次我来毗卢是带着强烈的愿望而来,并不只局限目光所及之风景,更有心中希冀。
晚上又顺便去新街口,幸运的领到两支花,虽恶在路上有点成为我的负担,但是我想把这份幸运带回家(宿舍)。
独处的一天,很爱自己。
广东,女子离婚后,将6万购买的结婚钻戒卖给女同事,只收了2万元。本以为是姐妹情深,不曾想,一周后同事却说戒指是假货,要求退钱。女子不肯,女同事把她告上法庭,要求退一赔三。双方各自拿出证据,法院判了!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有人说:在职场上找朋友,就跟在垃圾堆里找爱情一样。最好的做法,是把同事变成盟友,而非朋友。
许亚红从不相信这种毒鸡汤。她不但跟同事徐小静成为了好朋友,并且在结婚时让徐小静帮她挑选戒指,还让徐小静做她的伴娘。
可以说,许亚红所有的喜怒哀乐,徐小静都有参与,两人的关系,虽是同事,却胜似姐妹。
这不,结婚四年就离婚的许亚红,此刻正跟徐小静在家中的小院子里喝咖啡。
“唉,当初都说你们是金童玉女,谁知没几年就这样!”徐小静一副惋惜的口吻。
“不提了,今天叫你来是想跟你商量的,我跟他虽然过不到一块,但他也算是有情有义,把房子,车子该分的份额都给了我。”
“所以呢,你叫我不是单纯喝咖啡?”
许亚红点头,她用勺子轻轻搅动着眼前的咖啡。秋日的阳光照在她脸上,有一层绒绒的金色,衬得她整张脸更好看了。
“我想把房子和车子卖掉,把属于他的一切痕迹都清除掉,我要重新生活,我还要卖掉他给我买的结婚钻戒。”
“别呀。”徐小静一听,许亚红竟然要卖掉结婚钻戒,当即就叫了起来。这结婚钻戒,可是她陪许亚红去挑选的,当时两人都看上这款钻戒的款式,还有那颗亮晶晶的钻石。
“你这钻戒可是花6万买的,如今你要卖,连一半都卖不到,肯定吃亏。这样吧,你真想卖,还不如卖给我。当初我也很喜欢这枚钻戒。”
徐小静说的是心里话,当初她一眼就看上这枚钻戒,只是价格太贵,而好同事又要结婚。所以她看着好同事买走了那枚钻戒。如今同事要卖,她虽然觉得这么说有些小家子气,但还是勇敢地开口。
许亚红一听,也很高兴。两人当即就商量,以2万的价格成交。
许亚红把发票和装戒指的盒子,以及证书都给了徐小静,徐小静则当场转账2万,并且备注了转账用途。
许亚红觉得,她清除掉前夫留下的痕迹,还把好处给了同事,很是高兴。
但她万万没想到,一周后,徐小静就板着脸找到她,说戒指是假的,要求退款。
许亚红不相信,二人一块去找人鉴定,结果证实是假货。
许亚红心里就不舒服了,她花6万在专柜买的结婚钻戒,以2万的价格卖给徐小静,她都如此让步了,徐小静还要跟她玩这出?
此后,这对曾经要好的姐妹心里有了芥蒂。
没多久,两人因为工作上的事情发生争吵,彻底撕破脸面。一个月后,许亚红就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她的好同事把她告上法庭,说她故意卖假货,其行为已经构成欺诈,主张退一赔三。
许亚红气得浑身哆嗦,她6万的钻戒,卖了2万,徐小静还要退一赔三,这手段可真狠。
于是,曾经亲如姐妹的两个同事对薄公堂。
1、徐小静说,她没想到,她花2万为许亚红收拾残局,让其有个好心情重新开始,却没想到,许亚红竟然给她一枚假钻戒。
她手上有鉴定结构的鉴定书,这还是她跟许亚红一起去鉴定的,因此真实可信。
鉴定书可以证明钻戒是假货,那就说明许亚红对她有欺诈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许亚红不顾姐妹情面给她假钻戒,那她也可以不顾情面要求索赔。而且许亚红的行为构成欺诈,理应退一赔三。
2、许亚红拿出当日留存的证据,以证实她给徐小静的是真品。
首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退一赔三适用于商家和消费者,她跟徐小静之间不是这种关系,徐小静的主张无效。
其次,当日她给徐小静钻戒的鉴定书以及发票时,她曾经拍照留存,就是为防备不时之需,没想到还真派上用场。
最后,她跟徐小静去买首饰时,她有转账截图,以及商家的证明,这些都可以证明她交给徐小静的钻戒是真品。
至于这枚假的,谁知道是不是徐小静后来被换掉还是其他因素?
3、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争议的焦点是被送去鉴定的钻戒不是许亚红那枚钻戒。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90条规定,当事人反驳对方的主张时,应当提交证据证明,否则法院不予支持。
目前,双方都认可当初买的钻戒是真品。徐小静说许亚红给她的不是真品。许亚红有证据可以证明她给徐小静的是真品。那徐小静就要拿出证据,证明她送去被鉴定为假货的那枚钻戒就是当日许亚红卖给她的那枚。
遗憾的是,徐小静拿不出这样的证据,因此应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综上,法院驳回徐小静的诉求,并判令她承担案件受理费。徐小静不服,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对此,有人说:人家花6万买的钻戒2万卖给她,她在一周后上门要求退货,还打官司要求三倍赔偿,其用意一目了然。
对此,你怎么看?(文中人物为化名)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有人说:在职场上找朋友,就跟在垃圾堆里找爱情一样。最好的做法,是把同事变成盟友,而非朋友。
许亚红从不相信这种毒鸡汤。她不但跟同事徐小静成为了好朋友,并且在结婚时让徐小静帮她挑选戒指,还让徐小静做她的伴娘。
可以说,许亚红所有的喜怒哀乐,徐小静都有参与,两人的关系,虽是同事,却胜似姐妹。
这不,结婚四年就离婚的许亚红,此刻正跟徐小静在家中的小院子里喝咖啡。
“唉,当初都说你们是金童玉女,谁知没几年就这样!”徐小静一副惋惜的口吻。
“不提了,今天叫你来是想跟你商量的,我跟他虽然过不到一块,但他也算是有情有义,把房子,车子该分的份额都给了我。”
“所以呢,你叫我不是单纯喝咖啡?”
许亚红点头,她用勺子轻轻搅动着眼前的咖啡。秋日的阳光照在她脸上,有一层绒绒的金色,衬得她整张脸更好看了。
“我想把房子和车子卖掉,把属于他的一切痕迹都清除掉,我要重新生活,我还要卖掉他给我买的结婚钻戒。”
“别呀。”徐小静一听,许亚红竟然要卖掉结婚钻戒,当即就叫了起来。这结婚钻戒,可是她陪许亚红去挑选的,当时两人都看上这款钻戒的款式,还有那颗亮晶晶的钻石。
“你这钻戒可是花6万买的,如今你要卖,连一半都卖不到,肯定吃亏。这样吧,你真想卖,还不如卖给我。当初我也很喜欢这枚钻戒。”
徐小静说的是心里话,当初她一眼就看上这枚钻戒,只是价格太贵,而好同事又要结婚。所以她看着好同事买走了那枚钻戒。如今同事要卖,她虽然觉得这么说有些小家子气,但还是勇敢地开口。
许亚红一听,也很高兴。两人当即就商量,以2万的价格成交。
许亚红把发票和装戒指的盒子,以及证书都给了徐小静,徐小静则当场转账2万,并且备注了转账用途。
许亚红觉得,她清除掉前夫留下的痕迹,还把好处给了同事,很是高兴。
但她万万没想到,一周后,徐小静就板着脸找到她,说戒指是假的,要求退款。
许亚红不相信,二人一块去找人鉴定,结果证实是假货。
许亚红心里就不舒服了,她花6万在专柜买的结婚钻戒,以2万的价格卖给徐小静,她都如此让步了,徐小静还要跟她玩这出?
此后,这对曾经要好的姐妹心里有了芥蒂。
没多久,两人因为工作上的事情发生争吵,彻底撕破脸面。一个月后,许亚红就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她的好同事把她告上法庭,说她故意卖假货,其行为已经构成欺诈,主张退一赔三。
许亚红气得浑身哆嗦,她6万的钻戒,卖了2万,徐小静还要退一赔三,这手段可真狠。
于是,曾经亲如姐妹的两个同事对薄公堂。
1、徐小静说,她没想到,她花2万为许亚红收拾残局,让其有个好心情重新开始,却没想到,许亚红竟然给她一枚假钻戒。
她手上有鉴定结构的鉴定书,这还是她跟许亚红一起去鉴定的,因此真实可信。
鉴定书可以证明钻戒是假货,那就说明许亚红对她有欺诈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许亚红不顾姐妹情面给她假钻戒,那她也可以不顾情面要求索赔。而且许亚红的行为构成欺诈,理应退一赔三。
2、许亚红拿出当日留存的证据,以证实她给徐小静的是真品。
首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退一赔三适用于商家和消费者,她跟徐小静之间不是这种关系,徐小静的主张无效。
其次,当日她给徐小静钻戒的鉴定书以及发票时,她曾经拍照留存,就是为防备不时之需,没想到还真派上用场。
最后,她跟徐小静去买首饰时,她有转账截图,以及商家的证明,这些都可以证明她交给徐小静的钻戒是真品。
至于这枚假的,谁知道是不是徐小静后来被换掉还是其他因素?
3、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争议的焦点是被送去鉴定的钻戒不是许亚红那枚钻戒。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90条规定,当事人反驳对方的主张时,应当提交证据证明,否则法院不予支持。
目前,双方都认可当初买的钻戒是真品。徐小静说许亚红给她的不是真品。许亚红有证据可以证明她给徐小静的是真品。那徐小静就要拿出证据,证明她送去被鉴定为假货的那枚钻戒就是当日许亚红卖给她的那枚。
遗憾的是,徐小静拿不出这样的证据,因此应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综上,法院驳回徐小静的诉求,并判令她承担案件受理费。徐小静不服,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对此,有人说:人家花6万买的钻戒2万卖给她,她在一周后上门要求退货,还打官司要求三倍赔偿,其用意一目了然。
对此,你怎么看?(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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