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滦州市雷庄镇邵庄采石场开采三年之久,治理现状堪忧!
接当地村民实名举报,称河北省滦州市雷庄镇邵庄采石场,没有开采手续,打着修复、治理的名义,非法开采已达三年之久。
为此,我报社人员驱车前往现场实地勘察,航拍中看到大量满载车辆正在繁忙的运输着,据当地村民称,这些车辆不分昼夜,几乎都是超载运输,如此情形已经持续长达三年。该矿山已经被破坏的满目疮痍,说是修复治理,实际上矿山比治理前破坏的更加严重,对当地生态已经构成了严重破坏并不可修复。
基于群众举报和实地勘察,我们致电了雷庄镇人民政府,和我们联系沟通的是镇人大吴主席。吴主席声称,该采石场是有合法手续的,但具体文件始终没有提供,仅仅给我们传来一张《项目情况简介》的宣传图。这个宣传图并不能证明其行为合法,记者认为就算是有合法手续,也应该按规定有序开采。
2022年3月1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2022年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在全省集中开展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行为,严肃查处持证矿山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整治以工程项目为名违法违规采矿行为,实现矿产违法违规问题“动态清零”,维护全省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秩序。
记者通过网络搜索查询到,2020年11月26日以及2021年3月9日对该采石场公开拍卖的公告:标的位于滦州市雷庄镇邵庄村西500米处,本次矿山治理产生水泥灰岩矿约为41万m3(约合109.9万t)、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约15.6万m3(约合41.8万t)、其他土石料约90.83万m3(约合243.42万t)。标的起拍价为3009.8734万元,竞买保证金为500万元。
所谓治理,其实就是为了出卖集体矿产资源,中标者花钱买下了“治理权”,便有恃无恐,恣意狂挖滥采,哪管生态环境和村民福祉。希望有关部门针对上述行为,出重拳打击,而不要仅仅停留在文件和口头上。(来源于网络)
接当地村民实名举报,称河北省滦州市雷庄镇邵庄采石场,没有开采手续,打着修复、治理的名义,非法开采已达三年之久。
为此,我报社人员驱车前往现场实地勘察,航拍中看到大量满载车辆正在繁忙的运输着,据当地村民称,这些车辆不分昼夜,几乎都是超载运输,如此情形已经持续长达三年。该矿山已经被破坏的满目疮痍,说是修复治理,实际上矿山比治理前破坏的更加严重,对当地生态已经构成了严重破坏并不可修复。
基于群众举报和实地勘察,我们致电了雷庄镇人民政府,和我们联系沟通的是镇人大吴主席。吴主席声称,该采石场是有合法手续的,但具体文件始终没有提供,仅仅给我们传来一张《项目情况简介》的宣传图。这个宣传图并不能证明其行为合法,记者认为就算是有合法手续,也应该按规定有序开采。
2022年3月1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2022年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在全省集中开展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行为,严肃查处持证矿山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整治以工程项目为名违法违规采矿行为,实现矿产违法违规问题“动态清零”,维护全省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秩序。
记者通过网络搜索查询到,2020年11月26日以及2021年3月9日对该采石场公开拍卖的公告:标的位于滦州市雷庄镇邵庄村西500米处,本次矿山治理产生水泥灰岩矿约为41万m3(约合109.9万t)、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约15.6万m3(约合41.8万t)、其他土石料约90.83万m3(约合243.42万t)。标的起拍价为3009.8734万元,竞买保证金为500万元。
所谓治理,其实就是为了出卖集体矿产资源,中标者花钱买下了“治理权”,便有恃无恐,恣意狂挖滥采,哪管生态环境和村民福祉。希望有关部门针对上述行为,出重拳打击,而不要仅仅停留在文件和口头上。(来源于网络)
河北省滦州市雷庄镇邵庄采石场开采三年之久,治理现状堪忧!
接当地村民实名举报,称河北省滦州市雷庄镇邵庄采石场,没有开采手续,打着修复、治理的名义,非法开采已达三年之久。
为此,我报社人员驱车前往现场实地勘察,航拍中看到大量满载车辆正在繁忙的运输着,据当地村民称,这些车辆不分昼夜,几乎都是超载运输,如此情形已经持续长达三年。该矿山已经被破坏的满目疮痍,说是修复治理,实际上矿山比治理前破坏的更加严重,对当地生态已经构成了严重破坏并不可修复。
基于群众举报和实地勘察,我们致电了雷庄镇人民政府,和我们联系沟通的是镇人大吴主席。吴主席声称,该采石场是有合法手续的,但具体文件始终没有提供,仅仅给我们传来一张《项目情况简介》的宣传图。这个宣传图并不能证明其行为合法,记者认为就算是有合法手续,也应该按规定有序开采。
2022年3月1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2022年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在全省集中开展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行为,严肃查处持证矿山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整治以工程项目为名违法违规采矿行为,实现矿产违法违规问题“动态清零”,维护全省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秩序。
记者通过网络搜索查询到,2020年11月26日以及2021年3月9日对该采石场公开拍卖的公告:标的位于滦州市雷庄镇邵庄村西500米处,本次矿山治理产生水泥灰岩矿约为41万m3(约合109.9万t)、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约15.6万m3(约合41.8万t)、其他土石料约90.83万m3(约合243.42万t)。标的起拍价为3009.8734万元,竞买保证金为500万元。
所谓治理,其实就是为了出卖集体矿产资源,中标者花钱买下了“治理权”,便有恃无恐,恣意狂挖滥采,哪管生态环境和村民福祉。希望有关部门针对上述行为,出重拳打击,而不要仅仅停留在文件和口头上。(来源于网络)
接当地村民实名举报,称河北省滦州市雷庄镇邵庄采石场,没有开采手续,打着修复、治理的名义,非法开采已达三年之久。
为此,我报社人员驱车前往现场实地勘察,航拍中看到大量满载车辆正在繁忙的运输着,据当地村民称,这些车辆不分昼夜,几乎都是超载运输,如此情形已经持续长达三年。该矿山已经被破坏的满目疮痍,说是修复治理,实际上矿山比治理前破坏的更加严重,对当地生态已经构成了严重破坏并不可修复。
基于群众举报和实地勘察,我们致电了雷庄镇人民政府,和我们联系沟通的是镇人大吴主席。吴主席声称,该采石场是有合法手续的,但具体文件始终没有提供,仅仅给我们传来一张《项目情况简介》的宣传图。这个宣传图并不能证明其行为合法,记者认为就算是有合法手续,也应该按规定有序开采。
2022年3月1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2022年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在全省集中开展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行为,严肃查处持证矿山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整治以工程项目为名违法违规采矿行为,实现矿产违法违规问题“动态清零”,维护全省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秩序。
记者通过网络搜索查询到,2020年11月26日以及2021年3月9日对该采石场公开拍卖的公告:标的位于滦州市雷庄镇邵庄村西500米处,本次矿山治理产生水泥灰岩矿约为41万m3(约合109.9万t)、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约15.6万m3(约合41.8万t)、其他土石料约90.83万m3(约合243.42万t)。标的起拍价为3009.8734万元,竞买保证金为500万元。
所谓治理,其实就是为了出卖集体矿产资源,中标者花钱买下了“治理权”,便有恃无恐,恣意狂挖滥采,哪管生态环境和村民福祉。希望有关部门针对上述行为,出重拳打击,而不要仅仅停留在文件和口头上。(来源于网络)
河北省滦州市雷庄镇邵庄采石场开采三年之久,治理现状堪忧!
接当地村民实名举报,称河北省滦州市雷庄镇邵庄采石场,没有开采手续,打着修复、治理的名义,非法开采已达三年之久。
为此,我报社人员驱车前往现场实地勘察,航拍中看到大量满载车辆正在繁忙的运输着,据当地村民称,这些车辆不分昼夜,几乎都是超载运输,如此情形已经持续长达三年。该矿山已经被破坏的满目疮痍,说是修复治理,实际上矿山比治理前破坏的更加严重,对当地生态已经构成了严重破坏并不可修复。
基于群众举报和实地勘察,我们致电了雷庄镇人民政府,和我们联系沟通的是镇人大吴主席。吴主席声称,该采石场是有合法手续的,但具体文件始终没有提供,仅仅给我们传来一张《项目情况简介》的宣传图。这个宣传图并不能证明其行为合法,记者认为就算是有合法手续,也应该按规定有序开采。
2022年3月1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2022年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在全省集中开展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行为,严肃查处持证矿山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整治以工程项目为名违法违规采矿行为,实现矿产违法违规问题“动态清零”,维护全省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秩序。
记者通过网络搜索查询到,2020年11月26日以及2021年3月9日对该采石场公开拍卖的公告:标的位于滦州市雷庄镇邵庄村西500米处,本次矿山治理产生水泥灰岩矿约为41万m3(约合109.9万t)、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约15.6万m3(约合41.8万t)、其他土石料约90.83万m3(约合243.42万t)。标的起拍价为3009.8734万元,竞买保证金为500万元。
所谓治理,其实就是为了出卖集体矿产资源,中标者花钱买下了“治理权”,便有恃无恐,恣意狂挖滥采,哪管生态环境和村民福祉。希望有关部门针对上述行为,出重拳打击,而不要仅仅停留在文件和口头上。(来源于网络)
接当地村民实名举报,称河北省滦州市雷庄镇邵庄采石场,没有开采手续,打着修复、治理的名义,非法开采已达三年之久。
为此,我报社人员驱车前往现场实地勘察,航拍中看到大量满载车辆正在繁忙的运输着,据当地村民称,这些车辆不分昼夜,几乎都是超载运输,如此情形已经持续长达三年。该矿山已经被破坏的满目疮痍,说是修复治理,实际上矿山比治理前破坏的更加严重,对当地生态已经构成了严重破坏并不可修复。
基于群众举报和实地勘察,我们致电了雷庄镇人民政府,和我们联系沟通的是镇人大吴主席。吴主席声称,该采石场是有合法手续的,但具体文件始终没有提供,仅仅给我们传来一张《项目情况简介》的宣传图。这个宣传图并不能证明其行为合法,记者认为就算是有合法手续,也应该按规定有序开采。
2022年3月1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2022年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在全省集中开展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行为,严肃查处持证矿山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整治以工程项目为名违法违规采矿行为,实现矿产违法违规问题“动态清零”,维护全省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秩序。
记者通过网络搜索查询到,2020年11月26日以及2021年3月9日对该采石场公开拍卖的公告:标的位于滦州市雷庄镇邵庄村西500米处,本次矿山治理产生水泥灰岩矿约为41万m3(约合109.9万t)、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约15.6万m3(约合41.8万t)、其他土石料约90.83万m3(约合243.42万t)。标的起拍价为3009.8734万元,竞买保证金为500万元。
所谓治理,其实就是为了出卖集体矿产资源,中标者花钱买下了“治理权”,便有恃无恐,恣意狂挖滥采,哪管生态环境和村民福祉。希望有关部门针对上述行为,出重拳打击,而不要仅仅停留在文件和口头上。(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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