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抖音用户自称是陕西民警。
某抖音主播直播间,一名抖音用户评论“装姐”二字,这名自称警察的抖音用户明确指出这属于诽谤,并不断恐吓抖音用户注意言辞。
这是与这名自称警察抖音用户的对话,不愿意透露工作单位,又说让我自己去查公安网,又声称要用公安网查我。
希望有关部门查明事实。
如果是警察,这是普的哪个国家的法律?这是公然践踏人权和法治。应当坚决予以纠正和追究。
如果是冒充警察,公然在网络平台冒充警察,歪曲法律,恐吓直播间用户,并声称要查询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严肃处理。
某抖音主播直播间,一名抖音用户评论“装姐”二字,这名自称警察的抖音用户明确指出这属于诽谤,并不断恐吓抖音用户注意言辞。
这是与这名自称警察抖音用户的对话,不愿意透露工作单位,又说让我自己去查公安网,又声称要用公安网查我。
希望有关部门查明事实。
如果是警察,这是普的哪个国家的法律?这是公然践踏人权和法治。应当坚决予以纠正和追究。
如果是冒充警察,公然在网络平台冒充警察,歪曲法律,恐吓直播间用户,并声称要查询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严肃处理。
22岁的小王,因下体不适,又不好意思跟父母说,就在网上找了个医生咨询。医生告诉他这就是个小毛病,花不了多少钱。小王信以为真,就跑去医院找医生。医生诊断后说小王有阴虱、包皮过长等症状,需要进行治疗。小王心想自己有2万存款应该绰绰有余,可没想到还要父母来救场!
当时包皮手术很顺利,但医生中途表示阴虱比较麻烦,需要通过他们的“博尔肽生物透融”法来进行排毒。小王比较谨慎,问医生这需要多少费用?医生告诉他1小时要1.86万,这费用超出了小王的想象,他连忙拒绝说自己不需要做了。
可医生吓唬他说,如果不治,可能对他以后的生育能力有影响,只用1小时就可以治好了。
小王吓坏了,稀里糊涂的就答应了。可是一次以后医生又说再来一次,说排毒没有成,一共做了4次才弄好。当时小王已经身无分文,医院不允许赊账,小王只能找借口跟父母和朋友借了4万多。
事后,小王越想越觉得自己被坑了,带着父亲去退钱,医院说只能退3万块,但小王的父亲不能接受!目前,相关部门就医院是否涉嫌诱导或过度医疗,还在认真调查当中。(来源:极目新闻)
看到这里,网友很疑惑,医院这样的行为到底是过度治疗还是诈骗呢?
通过了解,这家医院属于盈利性的私人医院,不知道为什么,改过很多次名字,甚至以前还叫某不孕不育医院。目前不能确定他们属不属于莆田系,但他们的手法给人的感觉跟莆田系医院如出一辙。所以,在他们医院发生这样的事情也是见怪不怪了!
其次,咨询过几位正规的医生,他们纷纷表示阴虱其实很普通很常见,这只是一种寄生虫,喜欢寄生于人体毛发上。所以,治疗阴虱的办法非常简单,只要把毛剃光了就可以了,根本不需要用什么“博尔肽生物透融”去排毒,这是骗人的。
而对于诈骗罪的定义,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隐瞒真相或者虚构事实的方法,去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如果小王没得阴虱,根本不需要用医生所说的“博尔肽生物透融”疗法,但医院为了多赚钱去对他隐瞒了真相,那这样的行为便构成诈骗!
而过度医疗,是指脱离病人病情实际而进行治疗,故意增加病人的支出来达到赚钱的目的。
换而言之,如果小王确实得了阴虱毒素,那么医院对他采取“博尔肽生物透融”排毒,那就涉嫌是过度医疗,而非诈骗罪。
只能说医院非常的聪明,完美的打了一个擦边球。但不管怎么说,从民事角度来分析,医院的行为也涉嫌违法!根据民法典第151条规定,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小王当时刚做完包皮手术,人还很迷糊,医生突然告诉他治阴虱需要做“博尔肽生物透融”排毒,还以会造成什么后果来吓唬他。当时小王处于危困状态,这时候签订的合同,由于他缺乏主观上的判断能力,可以视为无效。
现在医院表示自己愿意退还3万块钱,一是心虚,二也是想息事宁人。小王的父亲拒绝了退款3万的方案,我认为他这样做是对的,因为这事情明显医院做错了,应该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
当然,通过小王的事情,也告诉大家生病了一定要去正规医院,很多私人医院昧着良心赚钱,表面上装修的很好,但暗地里就会把你的口袋掏得精光,实在可恶!#温暖有你一份#
当时包皮手术很顺利,但医生中途表示阴虱比较麻烦,需要通过他们的“博尔肽生物透融”法来进行排毒。小王比较谨慎,问医生这需要多少费用?医生告诉他1小时要1.86万,这费用超出了小王的想象,他连忙拒绝说自己不需要做了。
可医生吓唬他说,如果不治,可能对他以后的生育能力有影响,只用1小时就可以治好了。
小王吓坏了,稀里糊涂的就答应了。可是一次以后医生又说再来一次,说排毒没有成,一共做了4次才弄好。当时小王已经身无分文,医院不允许赊账,小王只能找借口跟父母和朋友借了4万多。
事后,小王越想越觉得自己被坑了,带着父亲去退钱,医院说只能退3万块,但小王的父亲不能接受!目前,相关部门就医院是否涉嫌诱导或过度医疗,还在认真调查当中。(来源:极目新闻)
看到这里,网友很疑惑,医院这样的行为到底是过度治疗还是诈骗呢?
通过了解,这家医院属于盈利性的私人医院,不知道为什么,改过很多次名字,甚至以前还叫某不孕不育医院。目前不能确定他们属不属于莆田系,但他们的手法给人的感觉跟莆田系医院如出一辙。所以,在他们医院发生这样的事情也是见怪不怪了!
其次,咨询过几位正规的医生,他们纷纷表示阴虱其实很普通很常见,这只是一种寄生虫,喜欢寄生于人体毛发上。所以,治疗阴虱的办法非常简单,只要把毛剃光了就可以了,根本不需要用什么“博尔肽生物透融”去排毒,这是骗人的。
而对于诈骗罪的定义,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隐瞒真相或者虚构事实的方法,去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如果小王没得阴虱,根本不需要用医生所说的“博尔肽生物透融”疗法,但医院为了多赚钱去对他隐瞒了真相,那这样的行为便构成诈骗!
而过度医疗,是指脱离病人病情实际而进行治疗,故意增加病人的支出来达到赚钱的目的。
换而言之,如果小王确实得了阴虱毒素,那么医院对他采取“博尔肽生物透融”排毒,那就涉嫌是过度医疗,而非诈骗罪。
只能说医院非常的聪明,完美的打了一个擦边球。但不管怎么说,从民事角度来分析,医院的行为也涉嫌违法!根据民法典第151条规定,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小王当时刚做完包皮手术,人还很迷糊,医生突然告诉他治阴虱需要做“博尔肽生物透融”排毒,还以会造成什么后果来吓唬他。当时小王处于危困状态,这时候签订的合同,由于他缺乏主观上的判断能力,可以视为无效。
现在医院表示自己愿意退还3万块钱,一是心虚,二也是想息事宁人。小王的父亲拒绝了退款3万的方案,我认为他这样做是对的,因为这事情明显医院做错了,应该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
当然,通过小王的事情,也告诉大家生病了一定要去正规医院,很多私人医院昧着良心赚钱,表面上装修的很好,但暗地里就会把你的口袋掏得精光,实在可恶!#温暖有你一份#
“简直禽兽不如!”,发生了一起令人发指的案件。李女士15岁的女儿,独自在城区租房居住。这日,女儿的干爹吴某说要请她吃饭。万万没想到,吴某进门后,突然将女儿按在床上欲行不轨。女儿一下子吓懵了,本能地极力反抗,慌乱中从床头拿起工艺刀自卫。吴某眼看无法得逞,只好悻悻而归。而这一幕,都被李女士安装的摄像头一五一十的记录了下来。
李女士报警后,警方认定吴某涉嫌猥亵,对其处以了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但是李女士对这个结果并不满意,如果不是女儿勇敢机智,吴某很可能做出更加严重的行为。只是拘留8天,这个犯罪成本也太小了。
而更令李女士母女崩溃的是,当地风言风语满天飞。有人说女儿已被吴某得逞,还有人说李女士收了吴某几十万赔偿。目前,李女士准备材料,要用法律手段为女儿维权。
真是丧心病狂!所谓的干爹,却做着禽兽不如的行为,竟然能对那么小的女孩下手。幸亏小女孩勇敢地挣脱束缚,并用工艺刀吓退吴某,成功的保护了自己。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吴某的禽兽行为,不仅应当受到道德的谴责,更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
对于只行政拘留8天,网友们实在无法理解,都认为实在是太轻了,无法起到惩戒犯罪行为的作用。毕竟通过视频来推测,如果吴某继续行为,以一个成年男性的力量,足以成功实施猥亵或者强奸。
就本案来说,想认定为强奸罪的未遂,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因为从监控视频来看,吴某只有搂抱和抚摸行为,并没有强行脱裤子等行为。根据“疑罪从无”的刑法原则,目前很难认定其有强奸的意图。
那吴某的猥亵行为,究竟能否构成强制猥亵罪呢?
根据我国《刑法》第237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具体到本案,吴某采取暴力、胁迫的方式是毋庸置疑的,但是还要看其猥亵的部位,如果只是脸和手这类位置,一般构不成强制猥亵罪,而是一般猥亵行为,只能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来处罚;但若是猥亵了比较隐秘的部位,则很可能构成强制猥亵罪。
同时,还要看是否达到了不敢反抗、不能反抗的程度。具体到本案,在15岁女孩独居的房间内,面对一个成年雄性,的确挺吓人的,这么小的女孩极有可能被吓得不敢反抗,如果被摸了隐私部位,那就构成强制猥亵罪了。所幸本案的小女孩,很勇敢机智,才幸免于难。
作为母亲,李女士的愤怒可想而知。如果李女士对于处罚决定不满,可以寻求法律救济。比如向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这些方式都可以有效维护权益。
最后,我们还是不由得要为李女士的女儿捏一把汗,如果没有这把自卫的刀,无法想象会发生什么事,这年幼的女孩该留下多么伤痛的阴影啊。也提醒各位女孩,遇到不法之徒一定不要隐忍,否则只会助长他们的嚣张气焰,勇敢的面对,让法律制裁他们!
对于干爹猥亵干女儿的案件,您怎么看呢?欢迎留言、转发!#定格#
李女士报警后,警方认定吴某涉嫌猥亵,对其处以了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但是李女士对这个结果并不满意,如果不是女儿勇敢机智,吴某很可能做出更加严重的行为。只是拘留8天,这个犯罪成本也太小了。
而更令李女士母女崩溃的是,当地风言风语满天飞。有人说女儿已被吴某得逞,还有人说李女士收了吴某几十万赔偿。目前,李女士准备材料,要用法律手段为女儿维权。
真是丧心病狂!所谓的干爹,却做着禽兽不如的行为,竟然能对那么小的女孩下手。幸亏小女孩勇敢地挣脱束缚,并用工艺刀吓退吴某,成功的保护了自己。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吴某的禽兽行为,不仅应当受到道德的谴责,更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
对于只行政拘留8天,网友们实在无法理解,都认为实在是太轻了,无法起到惩戒犯罪行为的作用。毕竟通过视频来推测,如果吴某继续行为,以一个成年男性的力量,足以成功实施猥亵或者强奸。
就本案来说,想认定为强奸罪的未遂,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因为从监控视频来看,吴某只有搂抱和抚摸行为,并没有强行脱裤子等行为。根据“疑罪从无”的刑法原则,目前很难认定其有强奸的意图。
那吴某的猥亵行为,究竟能否构成强制猥亵罪呢?
根据我国《刑法》第237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具体到本案,吴某采取暴力、胁迫的方式是毋庸置疑的,但是还要看其猥亵的部位,如果只是脸和手这类位置,一般构不成强制猥亵罪,而是一般猥亵行为,只能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来处罚;但若是猥亵了比较隐秘的部位,则很可能构成强制猥亵罪。
同时,还要看是否达到了不敢反抗、不能反抗的程度。具体到本案,在15岁女孩独居的房间内,面对一个成年雄性,的确挺吓人的,这么小的女孩极有可能被吓得不敢反抗,如果被摸了隐私部位,那就构成强制猥亵罪了。所幸本案的小女孩,很勇敢机智,才幸免于难。
作为母亲,李女士的愤怒可想而知。如果李女士对于处罚决定不满,可以寻求法律救济。比如向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这些方式都可以有效维护权益。
最后,我们还是不由得要为李女士的女儿捏一把汗,如果没有这把自卫的刀,无法想象会发生什么事,这年幼的女孩该留下多么伤痛的阴影啊。也提醒各位女孩,遇到不法之徒一定不要隐忍,否则只会助长他们的嚣张气焰,勇敢的面对,让法律制裁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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