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宏观:2024年财政赤字率可能上调
东吴证券陶川指出,在2月财政部的发布会上,“将用好相关国债资金,适当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等”暗示了2024年上调赤字率的可能性;“国债拟靠前安排发行,为保障必要的支出强度提供支撑”也保留了2024年一季度财政前置发力的可能。
2月第一天,财政部副部长王东伟,携3位司长(预算司、国库司和资产管理司)出席发布会,并首次在全年财政收支发布会上提及“用好相关国债资金,适当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这可以看出政策层对于2024年财政的重视。
针对记者关于2024年财政收支安排的问题,在发布会全程领导人共两次强调了赤字率的安排正“循序渐进”地进行着。“2024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正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来进行细化完善,将按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审查批准”这一表述,似乎也在解答近期市场对于2024年目标赤字率的疑问,无疑是政策层对财政发力“呼声”关切的体现。
不同于前五次全年财政收支情况新闻发布会,此次发布会不仅提及到了国债,而且对国债的描述也是甚多。国债作为主要的财政赤字融资方式,其发行情况与财政支出“一脉相连”。在此次发布会上,“将用好相关国债资金,适当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等”暗示了2024年上调赤字率的可能性;“国债拟靠前安排发行,为保障必要的支出强度提供支撑”也保留了2024年一季度财政前置发力的可能。
从疫情前的“保持较高支出强度”、到疫情期间的“保持适度支出强度”、再到现在的“保持必要支出强度”,财政部对2024年财政发力积极性的定调无疑是积极的。“保持必要支出强度”这一政策定调与2023年保持一致,而2023年恰逢是时隔23年后首次年中上调赤字、且非疫情年赤字率突破3%“红线”的一年,因此2024年积极财政或继续“大有作为”。
单从记者所提问的问题来看,数字经济、养老金等话题是之前从未出现过的。发布会也肯定了财政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确定性。除了提问次序位居第三的数字经济外,此次发布会“含科技量”高的另一体现在于,“如何推动科技自立自强”继而成为答记者问环节的第五大问题。上一次国新办全年财政收支发布会出现“科技自立自强”的问题还是发生在2022年,且当时该问题次序位居倒数第二。
东吴证券陶川指出,在2月财政部的发布会上,“将用好相关国债资金,适当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等”暗示了2024年上调赤字率的可能性;“国债拟靠前安排发行,为保障必要的支出强度提供支撑”也保留了2024年一季度财政前置发力的可能。
2月第一天,财政部副部长王东伟,携3位司长(预算司、国库司和资产管理司)出席发布会,并首次在全年财政收支发布会上提及“用好相关国债资金,适当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这可以看出政策层对于2024年财政的重视。
针对记者关于2024年财政收支安排的问题,在发布会全程领导人共两次强调了赤字率的安排正“循序渐进”地进行着。“2024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正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来进行细化完善,将按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审查批准”这一表述,似乎也在解答近期市场对于2024年目标赤字率的疑问,无疑是政策层对财政发力“呼声”关切的体现。
不同于前五次全年财政收支情况新闻发布会,此次发布会不仅提及到了国债,而且对国债的描述也是甚多。国债作为主要的财政赤字融资方式,其发行情况与财政支出“一脉相连”。在此次发布会上,“将用好相关国债资金,适当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等”暗示了2024年上调赤字率的可能性;“国债拟靠前安排发行,为保障必要的支出强度提供支撑”也保留了2024年一季度财政前置发力的可能。
从疫情前的“保持较高支出强度”、到疫情期间的“保持适度支出强度”、再到现在的“保持必要支出强度”,财政部对2024年财政发力积极性的定调无疑是积极的。“保持必要支出强度”这一政策定调与2023年保持一致,而2023年恰逢是时隔23年后首次年中上调赤字、且非疫情年赤字率突破3%“红线”的一年,因此2024年积极财政或继续“大有作为”。
单从记者所提问的问题来看,数字经济、养老金等话题是之前从未出现过的。发布会也肯定了财政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确定性。除了提问次序位居第三的数字经济外,此次发布会“含科技量”高的另一体现在于,“如何推动科技自立自强”继而成为答记者问环节的第五大问题。上一次国新办全年财政收支发布会出现“科技自立自强”的问题还是发生在2022年,且当时该问题次序位居倒数第二。
实名举报投诉永州市冷水滩区法院原院长李卫林司法队伍蛀虫,贪腐败政(2019年3月双开),法官许永明滥用司法故意歪曲事实枉法裁判,投诉无门无处申冤,尊敬的领导:您们好!感谢您们能在百忙之中审视关注我的情况反映材料,烦扰之处,尚请见谅。我反映的是我区农村信用社(现为永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导致我无法领取退休金的事实。1、事实与经过1984年至2004年期间我在区农村信用社工作。由于2003年(原妻已病故)我非婚计划外生育一子,并两次向当地政府缴纳社会抚养费11000元。2004年单位对我进行了三次处分:(1),撤销我信用主任职务。(2),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3),2004年10月单位又因计划生育原因单方面解除我劳动合同关系。2005年1月我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要求原单位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但是该委员会受理之后一直没有后续消息。直到2011年我亲自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查询才知道他们已经把我的案件档案材料遗失。随后仲裁委员会负责人亲自去我原单位复印了相关资料包括仲裁文书等,并将复印件交给我,至此我才知道2005年3月已经出了仲裁结果,维持了单位做出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驳回了我的仲裁请求。但是这封裁决书并没有直接送达给我,而是2007年由我原单位出资进行了公告送达。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以及我原单位的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我的合法利益,于是我2011年向区法院提起诉讼,案件一波三折,区法院初审支持了我的诉讼请求,判令撤销我原单位做出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而区仲裁委员会所发之仲裁决定由于送达程序不当,没有法律效力。2012年我原单位向区计划生育委员会送去了一份报告:《关于恳请各级党委、政府维护国家计生政策,追究冷水滩区法院枉法裁判的报告》,区法院迫于压力,组织了案件的再审。结果撤销了原审判决,驳回了我的诉讼请求。我对再审结果不服,向市中院提起上诉,中院维持了原判。之后我对中院提起了再审申请依旧被驳回。目前我已经到了退休年纪,但是由于原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导致我的社保并没有缴纳满15年,现在无法领取退休金。2、我的诉求:(1)、纠正再审判决结果。(2)、单位全体职工养老保险金从1994年1月开始缴,给我从1998年开始缴,少缴48个月导致我退休领不到退休金,由原单位赔偿一切损失(3)、原单位赔偿2004年至今的经济损失,同一事实,同样的证据,同一法院的法官审理,而审理的结果截然相反,究竟是为什么?生命不息,投诉举报上访不止,让我老有所养。反映人:何建军15907473333
我自己还没活明白呢,就背上了30年房贷,和50岁就要养老的父母!
读了二本大学,稀里糊涂过了四年,专业前景不好,父母以外一片光明。
到了该结婚的年龄,没房没车没人看得上,父母掏空家底凑了首付,之后又凑钱做彩礼,终于结婚了。
父母觉得完成人生大事,准备养老。老婆怀孕生孩子,在家照顾孩子。还房贷、老人养老、家庭各种开销,全指着作者一人。恨不得一天工作24个小时。
“我每天都在担惊受怕,父母一天天老去,孩子尚在襁褓,媳妇在家带孩子天天喊累,房贷还有26年没还,想买辆车遥遥无期,而我已经35岁……”#新年快乐漫游指南#
读了二本大学,稀里糊涂过了四年,专业前景不好,父母以外一片光明。
到了该结婚的年龄,没房没车没人看得上,父母掏空家底凑了首付,之后又凑钱做彩礼,终于结婚了。
父母觉得完成人生大事,准备养老。老婆怀孕生孩子,在家照顾孩子。还房贷、老人养老、家庭各种开销,全指着作者一人。恨不得一天工作24个小时。
“我每天都在担惊受怕,父母一天天老去,孩子尚在襁褓,媳妇在家带孩子天天喊累,房贷还有26年没还,想买辆车遥遥无期,而我已经35岁……”#新年快乐漫游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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