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善[超话]##阳光信用# #每日一善#
【指不吞必hui,hui字带tag】
做一个善良的人,善良是心湖绽放柔媚的花朵,它如雪花一样晶莹纯洁,是人生的底色;它如太阳一般温暖明媚,是爱与爱传递的桥梁;善良是一盏心灯,照亮人们前行的脚步,装点生命的诗行,善良是人生最美的风景
一颗善良的心、宽广的心、美好的心,感恩的心,这样才能去帮助有困难的人。我们日行一善,并不是放下手中的一切事情,刻意地去做好事,而是带着善心,给需帮助的人做力所能及的事。
人人存善念,并能日行一善,则个人、家庭、社会一定安乐祥和。这世上,有时笑笑人家,有时给别人笑笑自己,放轻松,给自己快乐,也给别人快乐。同学丢一张纸屑—那是制造恶业;我们捡起一张纸屑—这是累积善业
以德化人,厚德而行,福自至矣。以书育人,以书引善,以书养德。上士忘善,中士行善,为德贵厚,为道酬勤。真行善者,当不求名,当暗处行。人心之广,何恶不容,何善不容。至诚不二,精进努力,善果必现。
善良是黑夜的月光,给夜行的人照亮前行的路;善良是寒冬的暖阳,给寒冷的人些许温暖的光;善良是酷暑的微风,给闷热的人一丝期待的凉。
感恩是一种善行,我们要感恩一切善待自己的人,感恩世间万物,并且要知恩图报,感恩是一种生活态度,是一种品德,更是一种大智慧,一个人只有心怀感恩,才会懂得珍惜,懂得尊重,懂得付出,才会感受到人生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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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个善良的人,善良是心湖绽放柔媚的花朵,它如雪花一样晶莹纯洁,是人生的底色;它如太阳一般温暖明媚,是爱与爱传递的桥梁;善良是一盏心灯,照亮人们前行的脚步,装点生命的诗行,善良是人生最美的风景
一颗善良的心、宽广的心、美好的心,感恩的心,这样才能去帮助有困难的人。我们日行一善,并不是放下手中的一切事情,刻意地去做好事,而是带着善心,给需帮助的人做力所能及的事。
人人存善念,并能日行一善,则个人、家庭、社会一定安乐祥和。这世上,有时笑笑人家,有时给别人笑笑自己,放轻松,给自己快乐,也给别人快乐。同学丢一张纸屑—那是制造恶业;我们捡起一张纸屑—这是累积善业
以德化人,厚德而行,福自至矣。以书育人,以书引善,以书养德。上士忘善,中士行善,为德贵厚,为道酬勤。真行善者,当不求名,当暗处行。人心之广,何恶不容,何善不容。至诚不二,精进努力,善果必现。
善良是黑夜的月光,给夜行的人照亮前行的路;善良是寒冬的暖阳,给寒冷的人些许温暖的光;善良是酷暑的微风,给闷热的人一丝期待的凉。
感恩是一种善行,我们要感恩一切善待自己的人,感恩世间万物,并且要知恩图报,感恩是一种生活态度,是一种品德,更是一种大智慧,一个人只有心怀感恩,才会懂得珍惜,懂得尊重,懂得付出,才会感受到人生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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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容易吞,最好不带,我看见评论就会回。】
人之初者,性本善也,人以善为本,事以诚为信,说话要以实为准,做事要有责任心,与人相处要真心,不可欺弱小,不可瞒人心,做人要做善良人,信你之人不能骗,懂你之人不能淡,疼你之人不能远,帮你之人不能断,心存善念者,必是有福人。
【带容易吞,最好不带,我看见评论就会回。】
人之初者,性本善也,人以善为本,事以诚为信,说话要以实为准,做事要有责任心,与人相处要真心,不可欺弱小,不可瞒人心,做人要做善良人,信你之人不能骗,懂你之人不能淡,疼你之人不能远,帮你之人不能断,心存善念者,必是有福人。
《人心不足蛇吞象》II
本案件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真实案件!2008年8月17日,卖房人杨鹃(13457561777)与买房人唐陆国(13557731317)以售价三十六万元签定了一处房屋买卖合同,买房人交付壹万元定金后卖房人也交付了该房产并嘱咐买房人可以装修入住,后来卖房人借因生意繁忙就没有办理过户手续。2010年房价开始猛涨,2015年冬卖房人要求买房人归还房产遭到拒绝,卖房人便脑羞成怒于2018年1月15日起诉至广西桂林市灵川县人民法院要求解除买卖合同未受支持并于2019年11月24日在该院的强制执行下将该房产权过户到买房人唐陆国名下。此后买房人于2020年1月、2020年7月、2021年3月连续三次要求卖房人杨鹃办理房款交付手续均遭到拒绝,买房人只好将该房款保管至今,但未动用分文并计划今年底到桂林市公证处办理提存手续,可见买房人确系本份老实、善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而卖房人的诉讼代理人自2018年至今一直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五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以光永(13517738977)代理,以光永与卖房人杨鹃合谋由以光永于2020年8月26日深夜发送约三十八万元的巨额违法诈骗信息给买房人,并限定买房人在半小时内完成转账,使买房人的精神受到伤害、生活秩序遭到破坏。以光永还累次为卖房人出谋划策,有意刁难买房人,并鼓动卖房人连续八次拒不服从县、市、自治区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滥用国家法律资源、故意增加各级人民法院负担!此二人确是专耍无赖的地痞流氓!今年四月又鼓动卖房人在没有向买房人崔收房款的情况下以该房原售价的近两倍(约六十五万元)直接到灵川县人民法院起诉向买房人索取。此案在灵川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桂云、法官助理孙丽娟于7月11日开庭审理后于9月18日才作出判决,该判决经买房人审视后发现几处并不合理,于是归纳成四点书面意见呈报到灵川县人民法院检察室:
1,判决书称双方收到由卖房人申诉到自治区高院后于2022年5月24日由高院下的裁定书后,该房产权归宿已全部终结不合理,因为该房于2019年11月24日正式落户到买房人唐陆国名下,该房产权明确归买房人唐陆国所有,所以灵川县法院该判决不合理。
2,判决书称买房人收到高院裁定书后未主动联系卖房人付款才引起此次诉讼不合理,因为高院裁定前买房人连续三次要求卖房人办理交付房款手续都遭到拒绝,且卖房人也并未先行向买房人崔收房款,而灵川县法院也在这不合常理的情形下却受理了此案,故此案毕须由卖房人及灵川县法院相关法官负全责。虽然此诉合法但不合理,因为“先礼后兵"乃我华夏文化几千年来宝贵的文明传承!以光永身为律师不可能不明白,也因为国家的法律制度不完善才给这些地痞无赖和流氓制造了可乘之机,反而坑害了本份老实、善良的共和国公民!
3,判决书为卖房人计算利息,庭审期间也要计算利息且计算到房款付清之日止!这明显是有意在欺负老实人!因为判决书把一直愿意主动付款并将房款保管至今都末动用分文的买房人当成无耻的老赖来对待!而买房人并未斤斤计较,9月26日接到法院的通知后于当天下午电话联系卖房人,但卖房人并不理,并于9月18日、9月20日又发信息给卖房人均遭拒,可见卖房人是故意拖延!按判决书的说法,卖房人要拖十年,买房人就要付十年的利息?
4,判决书后面说双方若有不服该判决可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但须缴纳一万零九十四元诉讼费。买房人还敢上诉吗?为了一万多元的利息缴纳一万零九十四元的诉讼费值吗?如此,普通公民还能打官司、敢打官司、打得起官司吗?
检察室的同志看过买房人的判决书和意见书后说判决书没有问题!难道是买房人在无理挑刺?更令买房人意外的是卖房人也不满意该判决,又上诉了,这次上诉的金额比该案起诉时少了十万约五十五万,可见卖房人的真实目的是为了多要钱、故意扰乱买房人的生活秩序、扰乱社会法制秩序,滥用国家法律资源。
2023年11月15日,买房人通过桂林市公证处已将三十五万元房款转到卖房人杨鹃的工商银行账户(6212262102001115643)。2024年2月22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买房人二审开庭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
本案件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真实案件!2008年8月17日,卖房人杨鹃(13457561777)与买房人唐陆国(13557731317)以售价三十六万元签定了一处房屋买卖合同,买房人交付壹万元定金后卖房人也交付了该房产并嘱咐买房人可以装修入住,后来卖房人借因生意繁忙就没有办理过户手续。2010年房价开始猛涨,2015年冬卖房人要求买房人归还房产遭到拒绝,卖房人便脑羞成怒于2018年1月15日起诉至广西桂林市灵川县人民法院要求解除买卖合同未受支持并于2019年11月24日在该院的强制执行下将该房产权过户到买房人唐陆国名下。此后买房人于2020年1月、2020年7月、2021年3月连续三次要求卖房人杨鹃办理房款交付手续均遭到拒绝,买房人只好将该房款保管至今,但未动用分文并计划今年底到桂林市公证处办理提存手续,可见买房人确系本份老实、善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而卖房人的诉讼代理人自2018年至今一直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五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以光永(13517738977)代理,以光永与卖房人杨鹃合谋由以光永于2020年8月26日深夜发送约三十八万元的巨额违法诈骗信息给买房人,并限定买房人在半小时内完成转账,使买房人的精神受到伤害、生活秩序遭到破坏。以光永还累次为卖房人出谋划策,有意刁难买房人,并鼓动卖房人连续八次拒不服从县、市、自治区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滥用国家法律资源、故意增加各级人民法院负担!此二人确是专耍无赖的地痞流氓!今年四月又鼓动卖房人在没有向买房人崔收房款的情况下以该房原售价的近两倍(约六十五万元)直接到灵川县人民法院起诉向买房人索取。此案在灵川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桂云、法官助理孙丽娟于7月11日开庭审理后于9月18日才作出判决,该判决经买房人审视后发现几处并不合理,于是归纳成四点书面意见呈报到灵川县人民法院检察室:
1,判决书称双方收到由卖房人申诉到自治区高院后于2022年5月24日由高院下的裁定书后,该房产权归宿已全部终结不合理,因为该房于2019年11月24日正式落户到买房人唐陆国名下,该房产权明确归买房人唐陆国所有,所以灵川县法院该判决不合理。
2,判决书称买房人收到高院裁定书后未主动联系卖房人付款才引起此次诉讼不合理,因为高院裁定前买房人连续三次要求卖房人办理交付房款手续都遭到拒绝,且卖房人也并未先行向买房人崔收房款,而灵川县法院也在这不合常理的情形下却受理了此案,故此案毕须由卖房人及灵川县法院相关法官负全责。虽然此诉合法但不合理,因为“先礼后兵"乃我华夏文化几千年来宝贵的文明传承!以光永身为律师不可能不明白,也因为国家的法律制度不完善才给这些地痞无赖和流氓制造了可乘之机,反而坑害了本份老实、善良的共和国公民!
3,判决书为卖房人计算利息,庭审期间也要计算利息且计算到房款付清之日止!这明显是有意在欺负老实人!因为判决书把一直愿意主动付款并将房款保管至今都末动用分文的买房人当成无耻的老赖来对待!而买房人并未斤斤计较,9月26日接到法院的通知后于当天下午电话联系卖房人,但卖房人并不理,并于9月18日、9月20日又发信息给卖房人均遭拒,可见卖房人是故意拖延!按判决书的说法,卖房人要拖十年,买房人就要付十年的利息?
4,判决书后面说双方若有不服该判决可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但须缴纳一万零九十四元诉讼费。买房人还敢上诉吗?为了一万多元的利息缴纳一万零九十四元的诉讼费值吗?如此,普通公民还能打官司、敢打官司、打得起官司吗?
检察室的同志看过买房人的判决书和意见书后说判决书没有问题!难道是买房人在无理挑刺?更令买房人意外的是卖房人也不满意该判决,又上诉了,这次上诉的金额比该案起诉时少了十万约五十五万,可见卖房人的真实目的是为了多要钱、故意扰乱买房人的生活秩序、扰乱社会法制秩序,滥用国家法律资源。
2023年11月15日,买房人通过桂林市公证处已将三十五万元房款转到卖房人杨鹃的工商银行账户(6212262102001115643)。2024年2月22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买房人二审开庭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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