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航聊天记录# 那就上点实锤。
前情:
其实早在史老师给我寄书之前,我还主动联系过他呢。这段他该提一提的,提了能显得我更“虚伪”,方才睦邻友好地说着话,转脸就不讲情面地曝光他,怕不是个颠婆。
颠婆的心理,如图一,不再赘述。你可以不理解,可以认为不道德,但总不能说,幸灾乐祸就该抓起来判刑。也甭往我头上扣疯婆子的帽子,这顶帽儿我自个牢牢戴着呢,从别人脑袋上揪下来再扣回去,不礼貌。
至于他为啥不提这事…大概是,不好提吧。
事件发生的几个月前,我刷着微博,忽然意识到已经有日子没见史老师发博了。这蛮不寻常的,要知道,史老师是出了名的住在微博上,为限制自己的发博频率,还曾专门参加过一项什么实验。
“应该是出了什么事吧!”我顿时有点小窃喜,怀着“让我来看看你倒了什么霉”的心理,主动向史老师发出问候,遗憾得知他只是摔了一跤,手指抱恙。
毕竟那么多年也没啥交情,冷不丁问个安,显得挺突兀的。为掩盖我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居心,我继续跟他social了几句,提到慰问东北病号,要请吃黄桃罐头。
于是我就收到了图二这般回复。
我早说了,证据呢,我都留着,交由公裁。我跟史老师早已没有私人恩怨,掀桌不只是冲他,冲的是我切齿痛恨的圈子文化。所以我不像他,为洗白自己的恶行,刻意挑最“劲爆”的截图吸引眼球,怂恿荡妇羞辱。【这不是什么烂俗艳情瓜,这是个很严肃的社会议题】。我不会被他的“负隅顽抗”带跑偏,每篇文章要表达的,都是“怎么看我无所谓,只要姑娘们能从我的教训中吸取经验,我就没白受这茬罪”。所以我只写字,不放图。不放,不代表我没有。这一点,史老师比谁心里都清楚。
我也说了,无论事件双方在主观立场上存在多大分歧,基本事实是不会变的。性骚扰就是性骚扰,PUA就是PUA,巧言令色的找补只会将心虚暴露得更彻底,掐头去尾的截图,只能骗骗看不懂逻辑的单细胞生物。别以为给如实陈述扣上“小作文”的帽子,就能把真的污作假的。我所述的一切,合情理、合法理、合天理,我的底气,寄托在对公道人心的信任之上。我素人一个,无权无势,哪来的本事蛊惑那么多人?您史老前辈都做不到的事,我一个年轻姑娘竟能做到吗?我是能打开谁的头颅注入思想?还是能抵着谁的脖子索取共鸣?我只是让真相开口说话了,大家也只是让智识和良心做出判断了而已。
从这个意义上说,史老师才是搞“微博升堂”的那个,他罔顾事件的起源与根本,偷换概念、浑水摸鱼,企图利用“恋爱关系”遮掩一切肮脏的本质。
而我做的,是“微博支教”,是把偷换的概念扶正、把搅浑的水澄清。还是那句话,我不在乎社会还不还我一个公道,我总要还这社会一个公道。我们的诉求早已不在同一维度,他修补他的人设,我维护我们的公义,试看将来,胜利会站在谁那边。
说回来。
基于上述原因,我庄严保证我绝不利用片面截图带节奏。关于这场对话的上下文,@鹦鹉史航 老师尽可亲自PO全,让大家看看,自始至终,我可曾有一丝越界,您这冷不丁的黄腔,可曾有一丝“被勾引”的成分。
一个热知识:语音是可以转文字的。截图何必只截我敲了什么字,而将自己的声音美美隐藏在语音条之后呢?转出来嘛,让大家看看,您对我如何“发育”做出过何等重要的指示,对我的体型样貌发表过何等精辟评价。都到这个份上了,我若撒谎,便是挖完坑再往自己身上倒锨土。我敢将打脸权交到对方手里,就是在表明,坦荡无惧“反转”,事实不容狡辩。
2022年了,我长大了,有心眼了,早已不是当年被PUA得低进尘埃的我了。而史老师,却不知哪来的自信,觉得一日为果,终生带蜜,无论何时他想来嗅一口,我就得乖乖配合。
诸位,事实还不够清楚吗?2022年,哪怕按照他无耻的界定,我也早不是他所谓的“女朋友”了。2022年,我有一段阳光下的恋情,早已大大方方公开在朋友圈,他很清楚,我是有男朋友的人。即便如此,他还是循着早年的惯性,【随随便便对一个“普通朋友”出言调戏。告诉我,这不是性骚扰,那什么是?这不是惯犯行为,那什么是?】
问我索要证据的朋友,满意了吗?我说的够清楚了,这只是冰山一角,剩下的冰山,自有法律量裁。再拿“就这?”之类的话术搪塞,可就暴露自己吃瓜是虚、窥私是实,讨义是虚、猎巫是实的龌龊本相了。
#史航性骚扰#
以上。(古美门.JPG
前情:
其实早在史老师给我寄书之前,我还主动联系过他呢。这段他该提一提的,提了能显得我更“虚伪”,方才睦邻友好地说着话,转脸就不讲情面地曝光他,怕不是个颠婆。
颠婆的心理,如图一,不再赘述。你可以不理解,可以认为不道德,但总不能说,幸灾乐祸就该抓起来判刑。也甭往我头上扣疯婆子的帽子,这顶帽儿我自个牢牢戴着呢,从别人脑袋上揪下来再扣回去,不礼貌。
至于他为啥不提这事…大概是,不好提吧。
事件发生的几个月前,我刷着微博,忽然意识到已经有日子没见史老师发博了。这蛮不寻常的,要知道,史老师是出了名的住在微博上,为限制自己的发博频率,还曾专门参加过一项什么实验。
“应该是出了什么事吧!”我顿时有点小窃喜,怀着“让我来看看你倒了什么霉”的心理,主动向史老师发出问候,遗憾得知他只是摔了一跤,手指抱恙。
毕竟那么多年也没啥交情,冷不丁问个安,显得挺突兀的。为掩盖我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居心,我继续跟他social了几句,提到慰问东北病号,要请吃黄桃罐头。
于是我就收到了图二这般回复。
我早说了,证据呢,我都留着,交由公裁。我跟史老师早已没有私人恩怨,掀桌不只是冲他,冲的是我切齿痛恨的圈子文化。所以我不像他,为洗白自己的恶行,刻意挑最“劲爆”的截图吸引眼球,怂恿荡妇羞辱。【这不是什么烂俗艳情瓜,这是个很严肃的社会议题】。我不会被他的“负隅顽抗”带跑偏,每篇文章要表达的,都是“怎么看我无所谓,只要姑娘们能从我的教训中吸取经验,我就没白受这茬罪”。所以我只写字,不放图。不放,不代表我没有。这一点,史老师比谁心里都清楚。
我也说了,无论事件双方在主观立场上存在多大分歧,基本事实是不会变的。性骚扰就是性骚扰,PUA就是PUA,巧言令色的找补只会将心虚暴露得更彻底,掐头去尾的截图,只能骗骗看不懂逻辑的单细胞生物。别以为给如实陈述扣上“小作文”的帽子,就能把真的污作假的。我所述的一切,合情理、合法理、合天理,我的底气,寄托在对公道人心的信任之上。我素人一个,无权无势,哪来的本事蛊惑那么多人?您史老前辈都做不到的事,我一个年轻姑娘竟能做到吗?我是能打开谁的头颅注入思想?还是能抵着谁的脖子索取共鸣?我只是让真相开口说话了,大家也只是让智识和良心做出判断了而已。
从这个意义上说,史老师才是搞“微博升堂”的那个,他罔顾事件的起源与根本,偷换概念、浑水摸鱼,企图利用“恋爱关系”遮掩一切肮脏的本质。
而我做的,是“微博支教”,是把偷换的概念扶正、把搅浑的水澄清。还是那句话,我不在乎社会还不还我一个公道,我总要还这社会一个公道。我们的诉求早已不在同一维度,他修补他的人设,我维护我们的公义,试看将来,胜利会站在谁那边。
说回来。
基于上述原因,我庄严保证我绝不利用片面截图带节奏。关于这场对话的上下文,@鹦鹉史航 老师尽可亲自PO全,让大家看看,自始至终,我可曾有一丝越界,您这冷不丁的黄腔,可曾有一丝“被勾引”的成分。
一个热知识:语音是可以转文字的。截图何必只截我敲了什么字,而将自己的声音美美隐藏在语音条之后呢?转出来嘛,让大家看看,您对我如何“发育”做出过何等重要的指示,对我的体型样貌发表过何等精辟评价。都到这个份上了,我若撒谎,便是挖完坑再往自己身上倒锨土。我敢将打脸权交到对方手里,就是在表明,坦荡无惧“反转”,事实不容狡辩。
2022年了,我长大了,有心眼了,早已不是当年被PUA得低进尘埃的我了。而史老师,却不知哪来的自信,觉得一日为果,终生带蜜,无论何时他想来嗅一口,我就得乖乖配合。
诸位,事实还不够清楚吗?2022年,哪怕按照他无耻的界定,我也早不是他所谓的“女朋友”了。2022年,我有一段阳光下的恋情,早已大大方方公开在朋友圈,他很清楚,我是有男朋友的人。即便如此,他还是循着早年的惯性,【随随便便对一个“普通朋友”出言调戏。告诉我,这不是性骚扰,那什么是?这不是惯犯行为,那什么是?】
问我索要证据的朋友,满意了吗?我说的够清楚了,这只是冰山一角,剩下的冰山,自有法律量裁。再拿“就这?”之类的话术搪塞,可就暴露自己吃瓜是虚、窥私是实,讨义是虚、猎巫是实的龌龊本相了。
#史航性骚扰#
以上。(古美门.JPG
“再陪我一次,不然就把你的不雅照发给你男友。”女大学在网上认识了一名男生,俩人聊了几天后心生爱慕,见面发生了性关系。期间,男生用花言巧语骗女生给他发了不雅照。可后来女孩发现男生跟自己的室友有过暧昧,妥妥的渣男一枚!
小沫看到校园里的同学都有男朋友,就寻思在网上找个男友。于是,她在校内网上发了自己的交友信息。陈某看到后,就加上了她的好友。因为陈某很会说甜言蜜语,很快就俘获了小沫的芳心。后来两人见面,小沫发现陈某长得帅气,就和他确定了恋爱关系。
不过陈某自称休学工作,所以不能在学校陪着小沫。但他很想小沫,就哄骗小沫给他发了几张不雅照,以解相思之苦。小沫看他说得情真意切,就听他话把自己的不雅照发了过去。事情到这里也没什么,这也算恋爱当中你情我愿的事情。可后来,小沫才发现陈某的秘密。
一天,陈某又来学校找小沫,小沫为了向室友介绍自己的男友,便把她一起带上去见陈某。陈某花500元请两人吃了一顿饭后,室友先行回学校,而小沫跟着陈某来到了私人影院。因为在这种地方,两个年轻人放得比较开,情到深处,并一触即发。离别后,小沫还给陈某发了自己的不雅照。
可万万没想到,室友拿着自己手机里的一个好友头像,问小沫这个人是不是陈某。小沫好奇室友怎么会有自己男朋友的好友,问她是怎么回事?室友的回答让她伤心欲绝。原来,陈某曾经用别的名字和身份,加过室友的好友,俩人也暧昧过。
知道陈某到处沾花惹草,还对自己隐姓埋名,小沫知道自己被骗了,就把陈某拉黑,决定和他断绝联系。陈某发现自己被删了,就质问小沫为什么不理他了。小沫忍无可忍,便把陈某和室友的那些破事都捅了出来,还说自己已经谈了新的男朋友,让陈某不要再骚扰她。
陈某听后表示不愿和小沫分手,但小沫坚决要分。于是陈某威胁小沫,要么和新男友分手,要么再见面陪自己一次,不然就把两人的聊天记录和小沫的不雅照发给她新男友。另外,还要求小沫把他请小沫和她室友吃饭的500元饭钱转回去。
小沫没想到陈某是这样的人,就给陈某转回400元,但没答应和陈某见面。陈某气不过,把小沫的不雅照发到她的手机上,证明自己手机里有她的照片。这下小沫怕了,答应和陈某在某酒店见面再次发生关系。
只是陈某没想到的是,小沫不是单独来找他,而是和警方一起过来,把他当场抓获。原来,小沫的害怕被室友发现了,室友就劝她报案。目前,陈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来源:现代快报)
陈某欺骗小沫的感情,被小沫发现后,非但不知悔改,还威胁小沫,这样的男生真的太恶心了。都说强扭的瓜不听,就算能得到小沫的身体,能得到小沫的心吗?分手了就应该好聚好散,不应该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去威胁女生,因为这是犯罪!
有网友就问了,陈某和小沫一见面,就被警方抓了,都没有发生亲密关系,怎么是强奸罪了?
首先,你要明白什么是强奸罪, 它是指行为人违背妇女的意志,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关系的行为。
陈某在小沫强烈拒绝和他见面发生关系的情况下,用小沫的不雅照和聊天记录威胁她,这让小沫感到深深的害怕,毕竟谁会愿意让别人看见自己不雅的照片呢?小沫为了不让照片外传,只能去酒店和陈某见面,但是她本人是不愿意的,也是被逼的。
所以,陈某的行为被视为通过胁迫的手段,让小沫不敢反抗、不能反抗或不知反抗!如果小沫没有在室友的劝说下报案,陈某显然就要得逞,而且肯定还会无止境地把小沫牢牢给控制住。但因为警方出现,让陈某的犯罪计划被迫中止,这不属于他个人意志所放弃,所以是强奸(未遂)
一般强奸罪都是3年起步,但陈某因为犯罪未遂,所以按照刑法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判1年。
这个案件,提醒女生恋爱期间,要谨慎向对方发送自己的不雅照片,毕竟知人知面不知心。而且,谈恋爱不一定代表会长远的在一起。万一分手了,很可能对方不会干脆删除,那留下的照片就会非常的尴尬!很可能也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同时,如果女生真的遭受到这种危险,应该及时报案,切勿相信这种小人说的话,他能拿照片逼你一次,就能逼你两次三次,只有报案,才能早点让他们受到惩罚。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欢迎留下你的看法!#新年快乐漫游指南#
小沫看到校园里的同学都有男朋友,就寻思在网上找个男友。于是,她在校内网上发了自己的交友信息。陈某看到后,就加上了她的好友。因为陈某很会说甜言蜜语,很快就俘获了小沫的芳心。后来两人见面,小沫发现陈某长得帅气,就和他确定了恋爱关系。
不过陈某自称休学工作,所以不能在学校陪着小沫。但他很想小沫,就哄骗小沫给他发了几张不雅照,以解相思之苦。小沫看他说得情真意切,就听他话把自己的不雅照发了过去。事情到这里也没什么,这也算恋爱当中你情我愿的事情。可后来,小沫才发现陈某的秘密。
一天,陈某又来学校找小沫,小沫为了向室友介绍自己的男友,便把她一起带上去见陈某。陈某花500元请两人吃了一顿饭后,室友先行回学校,而小沫跟着陈某来到了私人影院。因为在这种地方,两个年轻人放得比较开,情到深处,并一触即发。离别后,小沫还给陈某发了自己的不雅照。
可万万没想到,室友拿着自己手机里的一个好友头像,问小沫这个人是不是陈某。小沫好奇室友怎么会有自己男朋友的好友,问她是怎么回事?室友的回答让她伤心欲绝。原来,陈某曾经用别的名字和身份,加过室友的好友,俩人也暧昧过。
知道陈某到处沾花惹草,还对自己隐姓埋名,小沫知道自己被骗了,就把陈某拉黑,决定和他断绝联系。陈某发现自己被删了,就质问小沫为什么不理他了。小沫忍无可忍,便把陈某和室友的那些破事都捅了出来,还说自己已经谈了新的男朋友,让陈某不要再骚扰她。
陈某听后表示不愿和小沫分手,但小沫坚决要分。于是陈某威胁小沫,要么和新男友分手,要么再见面陪自己一次,不然就把两人的聊天记录和小沫的不雅照发给她新男友。另外,还要求小沫把他请小沫和她室友吃饭的500元饭钱转回去。
小沫没想到陈某是这样的人,就给陈某转回400元,但没答应和陈某见面。陈某气不过,把小沫的不雅照发到她的手机上,证明自己手机里有她的照片。这下小沫怕了,答应和陈某在某酒店见面再次发生关系。
只是陈某没想到的是,小沫不是单独来找他,而是和警方一起过来,把他当场抓获。原来,小沫的害怕被室友发现了,室友就劝她报案。目前,陈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来源:现代快报)
陈某欺骗小沫的感情,被小沫发现后,非但不知悔改,还威胁小沫,这样的男生真的太恶心了。都说强扭的瓜不听,就算能得到小沫的身体,能得到小沫的心吗?分手了就应该好聚好散,不应该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去威胁女生,因为这是犯罪!
有网友就问了,陈某和小沫一见面,就被警方抓了,都没有发生亲密关系,怎么是强奸罪了?
首先,你要明白什么是强奸罪, 它是指行为人违背妇女的意志,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关系的行为。
陈某在小沫强烈拒绝和他见面发生关系的情况下,用小沫的不雅照和聊天记录威胁她,这让小沫感到深深的害怕,毕竟谁会愿意让别人看见自己不雅的照片呢?小沫为了不让照片外传,只能去酒店和陈某见面,但是她本人是不愿意的,也是被逼的。
所以,陈某的行为被视为通过胁迫的手段,让小沫不敢反抗、不能反抗或不知反抗!如果小沫没有在室友的劝说下报案,陈某显然就要得逞,而且肯定还会无止境地把小沫牢牢给控制住。但因为警方出现,让陈某的犯罪计划被迫中止,这不属于他个人意志所放弃,所以是强奸(未遂)
一般强奸罪都是3年起步,但陈某因为犯罪未遂,所以按照刑法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判1年。
这个案件,提醒女生恋爱期间,要谨慎向对方发送自己的不雅照片,毕竟知人知面不知心。而且,谈恋爱不一定代表会长远的在一起。万一分手了,很可能对方不会干脆删除,那留下的照片就会非常的尴尬!很可能也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同时,如果女生真的遭受到这种危险,应该及时报案,切勿相信这种小人说的话,他能拿照片逼你一次,就能逼你两次三次,只有报案,才能早点让他们受到惩罚。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欢迎留下你的看法!#新年快乐漫游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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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沫看到校园里的同学都有男朋友,就寻思在网上找个男友。于是,她在校内网上发了自己的交友信息。陈某看到后,就加上了她的好友。因为陈某很会说甜言蜜语,很快就俘获了小沫的芳心。后来两人见面,小沫发现陈某长得帅气,就和他确定了恋爱关系。
不过陈某自称休学工作,所以不能在学校陪着小沫。但他很想小沫,就哄骗小沫给他发了几张不雅照,以解相思之苦。小沫看他说得情真意切,就听他话把自己的不雅照发了过去。事情到这里也没什么,这也算恋爱当中你情我愿的事情。可后来,小沫才发现陈某的秘密。
一天,陈某又来学校找小沫,小沫为了向室友介绍自己的男友,便把她一起带上去见陈某。陈某花500元请两人吃了一顿饭后,室友先行回学校,而小沫跟着陈某来到了私人影院。因为在这种地方,两个年轻人放得比较开,情到深处,并一触即发。离别后,小沫还给陈某发了自己的不雅照。
可万万没想到,室友拿着自己手机里的一个好友头像,问小沫这个人是不是陈某。小沫好奇室友怎么会有自己男朋友的好友,问她是怎么回事?室友的回答让她伤心欲绝。原来,陈某曾经用别的名字和身份,加过室友的好友,俩人也暧昧过。
知道陈某到处沾花惹草,还对自己隐姓埋名,小沫知道自己被骗了,就把陈某拉黑,决定和他断绝联系。陈某发现自己被删了,就质问小沫为什么不理他了。小沫忍无可忍,便把陈某和室友的那些破事都捅了出来,还说自己已经谈了新的男朋友,让陈某不要再骚扰她。
陈某听后表示不愿和小沫分手,但小沫坚决要分。于是陈某威胁小沫,要么和新男友分手,要么再见面陪自己一次,不然就把两人的聊天记录和小沫的不雅照发给她新男友。另外,还要求小沫把他请小沫和她室友吃饭的500元饭钱转回去。
小沫没想到陈某是这样的人,就给陈某转回400元,但没答应和陈某见面。陈某气不过,把小沫的不雅照发到她的手机上,证明自己手机里有她的照片。这下小沫怕了,答应和陈某在某酒店见面再次发生关系。
只是陈某没想到的是,小沫不是单独来找他,而是和警方一起过来,把他当场抓获。原来,小沫的害怕被室友发现了,室友就劝她报案。目前,陈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来源:现代快报)
陈某欺骗小沫的感情,被小沫发现后,非但不知悔改,还威胁小沫,这样的男生真的太恶心了。都说强扭的瓜不听,就算能得到小沫的身体,能得到小沫的心吗?分手了就应该好聚好散,不应该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去威胁女生,因为这是犯罪!
有网友就问了,陈某和小沫一见面,就被警方抓了,都没有发生亲密关系,怎么是强奸罪了?
首先,你要明白什么是强奸罪, 它是指行为人违背妇女的意志,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关系的行为。
陈某在小沫强烈拒绝和他见面发生关系的情况下,用小沫的不雅照和聊天记录威胁她,这让小沫感到深深的害怕,毕竟谁会愿意让别人看见自己不雅的照片呢?小沫为了不让照片外传,只能去酒店和陈某见面,但是她本人是不愿意的,也是被逼的。
所以,陈某的行为被视为通过胁迫的手段,让小沫不敢反抗、不能反抗或不知反抗!如果小沫没有在室友的劝说下报案,陈某显然就要得逞,而且肯定还会无止境地把小沫牢牢给控制住。但因为警方出现,让陈某的犯罪计划被迫中止,这不属于他个人意志所放弃,所以是强奸(未遂)
一般强奸罪都是3年起步,但陈某因为犯罪未遂,所以按照刑法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判1年。
这个案件,提醒女生恋爱期间,要谨慎向对方发送自己的不雅照片,毕竟知人知面不知心。而且,谈恋爱不一定代表会长远的在一起。万一分手了,很可能对方不会干脆删除,那留下的照片就会非常的尴尬!很可能也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同时,如果女生真的遭受到这种危险,应该及时报案,切勿相信这种小人说的话,他能拿照片逼你一次,就能逼你两次三次,只有报案,才能早点让他们受到惩罚。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欢迎留下你的看法!#新年快乐漫游指南#
小沫看到校园里的同学都有男朋友,就寻思在网上找个男友。于是,她在校内网上发了自己的交友信息。陈某看到后,就加上了她的好友。因为陈某很会说甜言蜜语,很快就俘获了小沫的芳心。后来两人见面,小沫发现陈某长得帅气,就和他确定了恋爱关系。
不过陈某自称休学工作,所以不能在学校陪着小沫。但他很想小沫,就哄骗小沫给他发了几张不雅照,以解相思之苦。小沫看他说得情真意切,就听他话把自己的不雅照发了过去。事情到这里也没什么,这也算恋爱当中你情我愿的事情。可后来,小沫才发现陈某的秘密。
一天,陈某又来学校找小沫,小沫为了向室友介绍自己的男友,便把她一起带上去见陈某。陈某花500元请两人吃了一顿饭后,室友先行回学校,而小沫跟着陈某来到了私人影院。因为在这种地方,两个年轻人放得比较开,情到深处,并一触即发。离别后,小沫还给陈某发了自己的不雅照。
可万万没想到,室友拿着自己手机里的一个好友头像,问小沫这个人是不是陈某。小沫好奇室友怎么会有自己男朋友的好友,问她是怎么回事?室友的回答让她伤心欲绝。原来,陈某曾经用别的名字和身份,加过室友的好友,俩人也暧昧过。
知道陈某到处沾花惹草,还对自己隐姓埋名,小沫知道自己被骗了,就把陈某拉黑,决定和他断绝联系。陈某发现自己被删了,就质问小沫为什么不理他了。小沫忍无可忍,便把陈某和室友的那些破事都捅了出来,还说自己已经谈了新的男朋友,让陈某不要再骚扰她。
陈某听后表示不愿和小沫分手,但小沫坚决要分。于是陈某威胁小沫,要么和新男友分手,要么再见面陪自己一次,不然就把两人的聊天记录和小沫的不雅照发给她新男友。另外,还要求小沫把他请小沫和她室友吃饭的500元饭钱转回去。
小沫没想到陈某是这样的人,就给陈某转回400元,但没答应和陈某见面。陈某气不过,把小沫的不雅照发到她的手机上,证明自己手机里有她的照片。这下小沫怕了,答应和陈某在某酒店见面再次发生关系。
只是陈某没想到的是,小沫不是单独来找他,而是和警方一起过来,把他当场抓获。原来,小沫的害怕被室友发现了,室友就劝她报案。目前,陈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来源:现代快报)
陈某欺骗小沫的感情,被小沫发现后,非但不知悔改,还威胁小沫,这样的男生真的太恶心了。都说强扭的瓜不听,就算能得到小沫的身体,能得到小沫的心吗?分手了就应该好聚好散,不应该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去威胁女生,因为这是犯罪!
有网友就问了,陈某和小沫一见面,就被警方抓了,都没有发生亲密关系,怎么是强奸罪了?
首先,你要明白什么是强奸罪, 它是指行为人违背妇女的意志,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关系的行为。
陈某在小沫强烈拒绝和他见面发生关系的情况下,用小沫的不雅照和聊天记录威胁她,这让小沫感到深深的害怕,毕竟谁会愿意让别人看见自己不雅的照片呢?小沫为了不让照片外传,只能去酒店和陈某见面,但是她本人是不愿意的,也是被逼的。
所以,陈某的行为被视为通过胁迫的手段,让小沫不敢反抗、不能反抗或不知反抗!如果小沫没有在室友的劝说下报案,陈某显然就要得逞,而且肯定还会无止境地把小沫牢牢给控制住。但因为警方出现,让陈某的犯罪计划被迫中止,这不属于他个人意志所放弃,所以是强奸(未遂)
一般强奸罪都是3年起步,但陈某因为犯罪未遂,所以按照刑法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判1年。
这个案件,提醒女生恋爱期间,要谨慎向对方发送自己的不雅照片,毕竟知人知面不知心。而且,谈恋爱不一定代表会长远的在一起。万一分手了,很可能对方不会干脆删除,那留下的照片就会非常的尴尬!很可能也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同时,如果女生真的遭受到这种危险,应该及时报案,切勿相信这种小人说的话,他能拿照片逼你一次,就能逼你两次三次,只有报案,才能早点让他们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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