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与束缚一墙之隔,大脑的能力有限,选择出来的东西往往都是束缚,心灵则无限,越自然就越自由。
人生并不需要“见解”,见解容易长大成观念,成为束缚,人生最需要的是直接真实的感受和体验。
头脑从来不会孤立地去认知一种事物,总是牵绊着过去的经验和未来的虚妄,真的就像是一团浆糊。心灵则不一样,每一种感受都是孤立和纯正的,因为大脑的加工,才让人的感觉变得浑浊,才让人以观念去替代感觉,阻碍人们获得丰富的感受。
人们还不懂得,没有大脑参与的心灵感觉,会有多美好。
智者其实是能够拒绝大脑,多数时候都是在使用心灵的人。
—————《半山文集》
人生并不需要“见解”,见解容易长大成观念,成为束缚,人生最需要的是直接真实的感受和体验。
头脑从来不会孤立地去认知一种事物,总是牵绊着过去的经验和未来的虚妄,真的就像是一团浆糊。心灵则不一样,每一种感受都是孤立和纯正的,因为大脑的加工,才让人的感觉变得浑浊,才让人以观念去替代感觉,阻碍人们获得丰富的感受。
人们还不懂得,没有大脑参与的心灵感觉,会有多美好。
智者其实是能够拒绝大脑,多数时候都是在使用心灵的人。
—————《半山文集》
【欧洲多数民意预期乌战将以妥协而非一方全胜收场 但主观情绪仍支持继续援乌】https://t.cn/A6YlrUoY俄乌战事全面爆发届满两年后,如今,欧洲人如何看待这场“家门口的战争”未来的走向?欧洲各国是否仍愿意倾其之力支持乌克兰夺回领土的军事和外交目标?面对涌入欧盟的大量乌克兰难民,欧洲各国又是否感到威胁或是疲倦?
欧洲重要智库“欧洲对外关系委员会”(ECFR)在乌战两周年之际发布的一份大型多国民调报告显示,欧洲民意对于乌克兰最终能够赢得战争胜利的预期颇为悲观。多数人预计此战最终会以某种妥协方案宣告结束。
但即便如此,多数欧洲民众也并不认为欧洲应该主动促使乌克兰采取同俄罗斯妥协的“绥靖政策”,仍有一定比例的欧洲人希望其政府继续支持乌克兰夺回失去的领土。
欧洲重要智库“欧洲对外关系委员会”(ECFR)在乌战两周年之际发布的一份大型多国民调报告显示,欧洲民意对于乌克兰最终能够赢得战争胜利的预期颇为悲观。多数人预计此战最终会以某种妥协方案宣告结束。
但即便如此,多数欧洲民众也并不认为欧洲应该主动促使乌克兰采取同俄罗斯妥协的“绥靖政策”,仍有一定比例的欧洲人希望其政府继续支持乌克兰夺回失去的领土。
一、市场化竞争的法官才能保证公正
法官和医生、教师等一样是一种职业,为了卖好“公正”这个产品,他必须不断钻研法律,提高审判水平,才能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如果判决不公,没有信誉,就会被市场淘汰。但目前各国的司法都被国家权力干预,无法完全独立和保持公正,甚至产生腐败。像其他的商品和服务一样,司法服务也必须完全市场化竞争。法官的信誉和饭碗才最能保证司法公正。
二、无政资才是法治社会
一切纠纷都是源于对人身和财产的侵犯,因此财产权三原则(身体自有不可侵犯、无主财产先用先得、有主财产自愿交换)是法律的基础。法官根据这三个原则,在认定事实的基础上,形成大家认可的判决。法官的市场化竞争,最大限度确保了裁决的公正。这种公正的判决是英美普通法(判例法)的由来,罗马私法和欧洲大陆法典也有相似的来源。法官(或法官协会)将人们普遍认可、公正解决纠纷的判例编纂成法律,这才是法律的正确来源。这种以私有产权为基础的判例法又叫私法。所以,法律是法官在财产权三原则基础上探索和发现出来的。因此,无政资社会有健全的私有财产权保护法律,这是市场运作的基础,也是无政资与其他无政府主义的区别。
无政资社会财产全部私有(含共有),各业主在其产权范围内自行制定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包括管理通过契约纳入自己范围的人和物,比如公司老板通过劳动合同的约定,管理进入公司的员工。无政资社会在法治下,只存在财产业主的管理权力,不存在任何的公权力,因为无政资社会没有民主立法。目前各国民主(议会)立的法,只是多数人同意,违背了不同意的人的意愿,因此才需要公权力去强制执行,公权力的本质就是可以合“法”地侵犯人的财产和自由,这个“法”的来源就是民主(议会)立法。所以民主立法本质上是人治,只有无政资才是真正的法治社会(废除了议会的“人定法”)。
你可能对废除“人定法”有疑虑?只有存在产权不清晰的“公共财产”时,才需要“人定法”。财产完全私有或共有(本质上是私有,因为产权是清晰的),就不需要“人定法”。因为,所有的行为都发生在某一场所,谁的地盘谁做主,你要遵守产权人的规定,否则就是违法;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或交换,按契约。这些都是在私法的规范范围之内。
三、执法权包含在个人的自卫权里
人人都有自卫的权力,遇到侵犯时,你才可以马上进行反击。执法权是从自卫反击引申出来的,包含在个人的自卫权里。目前由政府垄断执法权是错的。执法权包含在个人的自卫权,法官裁决后,个人也就可以授权任何保险公司代为执法。因此,无政资社会,执法也是市场化竞争的。
综上,安保、司法、执法等都可以市场化,还有什么不可以的呢?而且市场化意味着专业化和竞争,必然导致物美价廉,推陈出新。因此,只有无政资才是法律健全、司法公正、执法有力的法治社会。
法官和医生、教师等一样是一种职业,为了卖好“公正”这个产品,他必须不断钻研法律,提高审判水平,才能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如果判决不公,没有信誉,就会被市场淘汰。但目前各国的司法都被国家权力干预,无法完全独立和保持公正,甚至产生腐败。像其他的商品和服务一样,司法服务也必须完全市场化竞争。法官的信誉和饭碗才最能保证司法公正。
二、无政资才是法治社会
一切纠纷都是源于对人身和财产的侵犯,因此财产权三原则(身体自有不可侵犯、无主财产先用先得、有主财产自愿交换)是法律的基础。法官根据这三个原则,在认定事实的基础上,形成大家认可的判决。法官的市场化竞争,最大限度确保了裁决的公正。这种公正的判决是英美普通法(判例法)的由来,罗马私法和欧洲大陆法典也有相似的来源。法官(或法官协会)将人们普遍认可、公正解决纠纷的判例编纂成法律,这才是法律的正确来源。这种以私有产权为基础的判例法又叫私法。所以,法律是法官在财产权三原则基础上探索和发现出来的。因此,无政资社会有健全的私有财产权保护法律,这是市场运作的基础,也是无政资与其他无政府主义的区别。
无政资社会财产全部私有(含共有),各业主在其产权范围内自行制定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包括管理通过契约纳入自己范围的人和物,比如公司老板通过劳动合同的约定,管理进入公司的员工。无政资社会在法治下,只存在财产业主的管理权力,不存在任何的公权力,因为无政资社会没有民主立法。目前各国民主(议会)立的法,只是多数人同意,违背了不同意的人的意愿,因此才需要公权力去强制执行,公权力的本质就是可以合“法”地侵犯人的财产和自由,这个“法”的来源就是民主(议会)立法。所以民主立法本质上是人治,只有无政资才是真正的法治社会(废除了议会的“人定法”)。
你可能对废除“人定法”有疑虑?只有存在产权不清晰的“公共财产”时,才需要“人定法”。财产完全私有或共有(本质上是私有,因为产权是清晰的),就不需要“人定法”。因为,所有的行为都发生在某一场所,谁的地盘谁做主,你要遵守产权人的规定,否则就是违法;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或交换,按契约。这些都是在私法的规范范围之内。
三、执法权包含在个人的自卫权里
人人都有自卫的权力,遇到侵犯时,你才可以马上进行反击。执法权是从自卫反击引申出来的,包含在个人的自卫权里。目前由政府垄断执法权是错的。执法权包含在个人的自卫权,法官裁决后,个人也就可以授权任何保险公司代为执法。因此,无政资社会,执法也是市场化竞争的。
综上,安保、司法、执法等都可以市场化,还有什么不可以的呢?而且市场化意味着专业化和竞争,必然导致物美价廉,推陈出新。因此,只有无政资才是法律健全、司法公正、执法有力的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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