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共治:引导地方院校分类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将教育、科技、人才统筹部署,为新时代教育强国、科技强国和人才强国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目前,我国已建成世界最大规模高等教育体系,高等教育在强国建设中发挥龙头作用已具有一定的基础。以深入推进“双一流”建设、引导高校分类发展和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等关键改革为抓手,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多样化高等教育体系,是新时代推进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根本方向和战略目标。在加快“双一流”建设的同时推进高校分类办学、分类发展,开辟高等教育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已成为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紧迫课题。
加强顶层治理与地方探索
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已经进入普及化发展阶段。这要求高等教育实行分级分类分层治理,坚持有效的集中治理、统一治理和顶层治理。目前,我国高等教育的多样化发展在快速推进的大众化进程中并未得到有效解决,多样化的经济社会需求与单一化的高等教育供给还存在一定矛盾。因此,在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过程中,要避免地方院校间的“同轨竞争”和对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冲击。高等院校尤其是地方院校的分类发展亟待有效的顶层治理和地方探索来切实推进。
笔者认为,可通过以下三个举措来有效推动普及化背景下高校的分类发展。一是出台指导性的“地方院校分类办学行动计划”,作为与“双一流”建设政策并行的重大改革举措。可以将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院校和本科层次职业院校纳入部省共建院校范围以发挥导向作用,加大国家对地方院校分类发展的指导、引导和督导力度。二是在坚持高校“研究型、应用型和职业技能型”的基本分类框架下,指导和推动开展地方与行业中长期专业人才需求预测及科学技术攻关课题发布,对地方院校分类办学提供更具体的政策引导和信息服务。三是在高校分类评价与管理尤其是高等教育资源配置方面,指导地方政府切实采取改革举措,强化改革的执行力。例如,在招生考试层面,试行分类考试、分类招生;在高校办学层面,推行学科专业分类建设、人才分类培养;在政府管理层面,实行分类规划、分类拨款、分类评估与分类考核;在社会用人层面,倡导分类选才、分类用人、分类晋升;等等。
推进省域高等教育自主治理
在普及化发展阶段,地方院校办学的“地方化”趋势更加明显。地方院校要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中,寻找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定位点,即在更深刻的“地方化”转型中实现向地方的深度融汇、同地方的深度融入、与地方的深度融合。这种发展态势客观上要求地方政府在中央对高等教育的统一顶层治理之下,对地方高等教育发展进行基于地方实际的自主化治理,推动地方院校从本地实际出发分类办学、分类发展,以建立院校多样、结构合理、同类竞争、诸类协调、运作高效、效益突出的省域高等教育体系。
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依据中央相关方针政策和改革部署,提出和探索适应省域实际情况的地方院校分类体系。目前,已有上海、浙江、山东、江西等省市在积极探索省(市)属院校的分类发展,并且取得了一些阶段性的成效。对于这类地方自主探索,需要给予大力支持、深度总结和适度推广,以引导更多地方主动跟进、积极效仿、切实推进。二是进一步整合省级层面的“双一流”建设、“双高计划”、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和本科职业院校建设等单项改革措施,形成综合性的省域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建设计划和行动。三是试行省内“省地(市)共建”机制,推动省属院校办学的“地市化”,引导地方院校积极融入地方发展。四是加强教育、科技、经济和社会民生等相关主管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定期制定本省各产业(行业、领域)的专业人才需求和科技课题指南,为地方院校的差异化办学提供市场与社会需求信息。五是改革和优化省域教育体系内的资源配置,确保对高等教育内部不同院校、学科(专业)的科学投入,促进系统内的均衡化和差异化发展,以形成省域高等教育体系内部的多样化格局。
吸引多方主体深度参与治理
从高等教育系统的运行来看,大学的改革往往是政府调控、市场需求、社会介入和院校自主选择等多种力量、多重机制综合作用的结果。政府、市场(社会)和大学共同构成的“三角协调”模式及其实践,为推动地方院校分类协调发展提供了适切的方法论、影响机制和治理工具。就现实制度环境而言,如今地方院校面对的是准市场化的制度环境和面向社会自主化办学的基本格局;在两级政府的统筹管理之外,市场因素和社会力量构成深刻影响地方院校办学的重要力量。
在政府的推动和保障下,可以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高等教育制度环境层面的改革:一是加快推进高校系统的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推进其从“单位”向“高校”转变,促动高校更深层次的组织制度、文化与能力建设,提升其自主治理能力。二是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减少行政审批和干预,改革高校经费拨付机制,推动政府调控前提下的高等教育资源(如生源、师资、教育经费等)的准市场化配置,激活市场对高校办学的调节与引导功能。三是加快高等教育领域专业性中介机构的培育,引导社会力量对高校办学和治理的合理介入,推进高校内部治理枢纽的成员“多元化”变革,从高校治理环节入手推动高校面向外部需求的自主化、差异化、特色化办学。四是对于应用型本科院校、职业本科院校和高职高专院校,可以在办学体制机制方面大胆进行新的探索,通过引入市场或社会力量优化办学主体,推动办学主体多元化,进一步加快学校面向市场和社会需求的差异化、特色化办学。 (作者:陈金圣 单位系岭南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双一流’建设背景下地方院校分类协调发展的引导机制与政策体系研究”[19GBL222]的阶段性成果)
加强顶层治理与地方探索
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已经进入普及化发展阶段。这要求高等教育实行分级分类分层治理,坚持有效的集中治理、统一治理和顶层治理。目前,我国高等教育的多样化发展在快速推进的大众化进程中并未得到有效解决,多样化的经济社会需求与单一化的高等教育供给还存在一定矛盾。因此,在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过程中,要避免地方院校间的“同轨竞争”和对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冲击。高等院校尤其是地方院校的分类发展亟待有效的顶层治理和地方探索来切实推进。
笔者认为,可通过以下三个举措来有效推动普及化背景下高校的分类发展。一是出台指导性的“地方院校分类办学行动计划”,作为与“双一流”建设政策并行的重大改革举措。可以将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院校和本科层次职业院校纳入部省共建院校范围以发挥导向作用,加大国家对地方院校分类发展的指导、引导和督导力度。二是在坚持高校“研究型、应用型和职业技能型”的基本分类框架下,指导和推动开展地方与行业中长期专业人才需求预测及科学技术攻关课题发布,对地方院校分类办学提供更具体的政策引导和信息服务。三是在高校分类评价与管理尤其是高等教育资源配置方面,指导地方政府切实采取改革举措,强化改革的执行力。例如,在招生考试层面,试行分类考试、分类招生;在高校办学层面,推行学科专业分类建设、人才分类培养;在政府管理层面,实行分类规划、分类拨款、分类评估与分类考核;在社会用人层面,倡导分类选才、分类用人、分类晋升;等等。
推进省域高等教育自主治理
在普及化发展阶段,地方院校办学的“地方化”趋势更加明显。地方院校要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中,寻找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定位点,即在更深刻的“地方化”转型中实现向地方的深度融汇、同地方的深度融入、与地方的深度融合。这种发展态势客观上要求地方政府在中央对高等教育的统一顶层治理之下,对地方高等教育发展进行基于地方实际的自主化治理,推动地方院校从本地实际出发分类办学、分类发展,以建立院校多样、结构合理、同类竞争、诸类协调、运作高效、效益突出的省域高等教育体系。
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依据中央相关方针政策和改革部署,提出和探索适应省域实际情况的地方院校分类体系。目前,已有上海、浙江、山东、江西等省市在积极探索省(市)属院校的分类发展,并且取得了一些阶段性的成效。对于这类地方自主探索,需要给予大力支持、深度总结和适度推广,以引导更多地方主动跟进、积极效仿、切实推进。二是进一步整合省级层面的“双一流”建设、“双高计划”、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和本科职业院校建设等单项改革措施,形成综合性的省域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建设计划和行动。三是试行省内“省地(市)共建”机制,推动省属院校办学的“地市化”,引导地方院校积极融入地方发展。四是加强教育、科技、经济和社会民生等相关主管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定期制定本省各产业(行业、领域)的专业人才需求和科技课题指南,为地方院校的差异化办学提供市场与社会需求信息。五是改革和优化省域教育体系内的资源配置,确保对高等教育内部不同院校、学科(专业)的科学投入,促进系统内的均衡化和差异化发展,以形成省域高等教育体系内部的多样化格局。
吸引多方主体深度参与治理
从高等教育系统的运行来看,大学的改革往往是政府调控、市场需求、社会介入和院校自主选择等多种力量、多重机制综合作用的结果。政府、市场(社会)和大学共同构成的“三角协调”模式及其实践,为推动地方院校分类协调发展提供了适切的方法论、影响机制和治理工具。就现实制度环境而言,如今地方院校面对的是准市场化的制度环境和面向社会自主化办学的基本格局;在两级政府的统筹管理之外,市场因素和社会力量构成深刻影响地方院校办学的重要力量。
在政府的推动和保障下,可以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高等教育制度环境层面的改革:一是加快推进高校系统的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推进其从“单位”向“高校”转变,促动高校更深层次的组织制度、文化与能力建设,提升其自主治理能力。二是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减少行政审批和干预,改革高校经费拨付机制,推动政府调控前提下的高等教育资源(如生源、师资、教育经费等)的准市场化配置,激活市场对高校办学的调节与引导功能。三是加快高等教育领域专业性中介机构的培育,引导社会力量对高校办学和治理的合理介入,推进高校内部治理枢纽的成员“多元化”变革,从高校治理环节入手推动高校面向外部需求的自主化、差异化、特色化办学。四是对于应用型本科院校、职业本科院校和高职高专院校,可以在办学体制机制方面大胆进行新的探索,通过引入市场或社会力量优化办学主体,推动办学主体多元化,进一步加快学校面向市场和社会需求的差异化、特色化办学。 (作者:陈金圣 单位系岭南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双一流’建设背景下地方院校分类协调发展的引导机制与政策体系研究”[19GBL222]的阶段性成果)
【万全:加强“三项”供给推动养老服务提档升级】近年来,万全区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抓好“养老服务体系全覆盖”的基础上,紧紧围绕高质量“为老”“助老”服务内容,通过全面优化多元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推动养老服务从“全覆盖”向“品质化”发展,走出了一条以持续增加有效供给推动养老服务提档升级的新路子。
加强政策供给 筑牢顶层设计
为推动养老服务提档升级,万全区制定了“支持养老服务发展措施”,从合理确定地价、灵活供地方式、盘活闲置资产等方面强化用地保障,从加大财政金融支持、拓宽投融资渠道上强化金融支持,从实施“一事一议”“非禁即入”方面优化审批流程。
执行中,区政府无偿提供房屋打造新华东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民主东街社区日间照料站,用电、用热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推动全区养老服务向纵深发展。
同时,随着《万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出台,使得工作目标更加清晰。《规划》提出,到2025年,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在城市,按照“一街道一中心,一社区一站(点)”标准,分街分区规划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打造以照护为主业、辐射社区周边、兼顾上门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基本形成“一刻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在农村,全面构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到十四五期末,农村互助性养老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可持续运营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为更好提供养老服务,全区立足实际,制定《万全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类型及牵头落实部门,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对健康、失能、经济困难等不同老年人群体,分类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服务项目共20项,涉及民政、卫健、人社等10个区直单位和13个乡镇(街道),各自认领,分头落实。
加强规划供给拓宽“源头活水”
万全区抢抓国家和省市大力发展养老服务的战略期机遇,立足发展实际,紧盯短板弱项,以前瞻的理念抓好重点领域规划。坚持层级化,对养老设施点位进行了详细布局,包括公办特困养老机构、民办养老机构、社区日间照料站和农村互助幸福院等,形成了一个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目前全区共有公办养老机构5家、民办养老机构7家,社区日间照料站15个,农村互助幸福院13个。
近两年,万全区累计争取中央预算资金3840万元,在孔家庄镇、北沙城乡新建两处集休闲、医疗、康养、娱乐等为一体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楼。这些设施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同时,优先为经济困难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服务。2024年拟利用城区闲置门脸、锅炉房等闲置资源谋划包装社区养老服务项目,推进社区养老高质量发展。
在实用化方面,针对近年来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出台《万全区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基本养老服务供给的落实措施》,措施从明确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内容、增强基本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拓宽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渠道、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四个方面制定了10条细化举措。为进一步完善农村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每个乡镇依托公办、民办养老机构、农村互助幸福院、乡镇卫生院等建设1个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依托闲置校舍、旧村委会等闲置资源建设2个村级中心养老服务站,为老年人开展助餐、助浴、助娱、助安、助行、助医服务,提升老年人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截至目前,共谋划建设11个区域养老服务中心、21个村级中心养老服务站点。
加强服务供给 提升养老质效
万全区聚焦城乡老年群体多元化服务需求,夯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基础。积极构建“15分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有效提升老年人幸福感、安全感。
全区将发展老年助餐服务作为民生实事重要内容来抓,2023年集中打造“一中心两站”示范性社区日间照料机构,政府无偿提供场所,引入社会组织、社会力量提升改造运营。新华东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民主东街社区日间照料站开设的智惠食堂以“小切口”撬动“大民生”,切实解决了辖区老年人特别是独居、空巢、留守、高龄老年人“吃饭难”问题。在农村,膳南山村、北堡村、冯家窑村、新羊屯村、安静庄村等一批“农村老年食堂”应势而开。目前正在谋划在老年人口较多的重点乡镇各选取1至2个中心村开设老年食堂。
居家养老契合了老年人的生活需求和心理期盼,受到越来越多老年人的欢迎。万全区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为试点乡镇分散特困供养对象提供上门照料护理服务,对全区经济困难的失能、高龄老年人围绕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急、助行的“六助”原则,开展上门居家养老服务,致力于让老年人晚年生活更有保障。
自2022年以来,万全区适老化改造民生工程已取得显著成果。累计投资147.5万元,对980户农村分散特困、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脱贫户中的高龄、失能、残疾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改造内容突出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辅助器具适配等改造方向,按照自愿、安全、便利、经济的原则,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推进,满足老年人居家生活照料、起居行走、康复护理等个性化需求。智慧养老的理念在万全区也得到了充分体现。万全区依托“安心养老政务管理平台”,进一步完善“老年人办事专区”“老年人一键服务”等模块,目前在该平台已输入全区60岁以上老年人信息51600人,为老年人获取基本养老服务提供了基础保障。新华东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更是引入了智慧养老设备和数字化老年评估系统及认知障碍评估机器人,设置了“一呼百帮”工作站,标志着万全区正在朝着智慧养老的方向迈进。
对于生活困难的群体,万全区更是“兜”住最困难群体,“保”住最基本生活。截至2023年11月底,共为60岁以上老年人14630人办理农村低保,267人办理城镇低保,1266人办理农村特困。60岁以上老年人1511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745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在全区11个乡镇摸排低保对象中完全失能老年人330人,争取中央财政资金68万元,对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给予救助,减轻其家庭生活压力,增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加强政策供给 筑牢顶层设计
为推动养老服务提档升级,万全区制定了“支持养老服务发展措施”,从合理确定地价、灵活供地方式、盘活闲置资产等方面强化用地保障,从加大财政金融支持、拓宽投融资渠道上强化金融支持,从实施“一事一议”“非禁即入”方面优化审批流程。
执行中,区政府无偿提供房屋打造新华东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民主东街社区日间照料站,用电、用热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推动全区养老服务向纵深发展。
同时,随着《万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出台,使得工作目标更加清晰。《规划》提出,到2025年,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在城市,按照“一街道一中心,一社区一站(点)”标准,分街分区规划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打造以照护为主业、辐射社区周边、兼顾上门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基本形成“一刻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在农村,全面构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到十四五期末,农村互助性养老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可持续运营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为更好提供养老服务,全区立足实际,制定《万全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类型及牵头落实部门,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对健康、失能、经济困难等不同老年人群体,分类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服务项目共20项,涉及民政、卫健、人社等10个区直单位和13个乡镇(街道),各自认领,分头落实。
加强规划供给拓宽“源头活水”
万全区抢抓国家和省市大力发展养老服务的战略期机遇,立足发展实际,紧盯短板弱项,以前瞻的理念抓好重点领域规划。坚持层级化,对养老设施点位进行了详细布局,包括公办特困养老机构、民办养老机构、社区日间照料站和农村互助幸福院等,形成了一个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目前全区共有公办养老机构5家、民办养老机构7家,社区日间照料站15个,农村互助幸福院13个。
近两年,万全区累计争取中央预算资金3840万元,在孔家庄镇、北沙城乡新建两处集休闲、医疗、康养、娱乐等为一体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楼。这些设施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同时,优先为经济困难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服务。2024年拟利用城区闲置门脸、锅炉房等闲置资源谋划包装社区养老服务项目,推进社区养老高质量发展。
在实用化方面,针对近年来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出台《万全区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基本养老服务供给的落实措施》,措施从明确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内容、增强基本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拓宽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渠道、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四个方面制定了10条细化举措。为进一步完善农村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每个乡镇依托公办、民办养老机构、农村互助幸福院、乡镇卫生院等建设1个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依托闲置校舍、旧村委会等闲置资源建设2个村级中心养老服务站,为老年人开展助餐、助浴、助娱、助安、助行、助医服务,提升老年人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截至目前,共谋划建设11个区域养老服务中心、21个村级中心养老服务站点。
加强服务供给 提升养老质效
万全区聚焦城乡老年群体多元化服务需求,夯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基础。积极构建“15分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有效提升老年人幸福感、安全感。
全区将发展老年助餐服务作为民生实事重要内容来抓,2023年集中打造“一中心两站”示范性社区日间照料机构,政府无偿提供场所,引入社会组织、社会力量提升改造运营。新华东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民主东街社区日间照料站开设的智惠食堂以“小切口”撬动“大民生”,切实解决了辖区老年人特别是独居、空巢、留守、高龄老年人“吃饭难”问题。在农村,膳南山村、北堡村、冯家窑村、新羊屯村、安静庄村等一批“农村老年食堂”应势而开。目前正在谋划在老年人口较多的重点乡镇各选取1至2个中心村开设老年食堂。
居家养老契合了老年人的生活需求和心理期盼,受到越来越多老年人的欢迎。万全区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为试点乡镇分散特困供养对象提供上门照料护理服务,对全区经济困难的失能、高龄老年人围绕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急、助行的“六助”原则,开展上门居家养老服务,致力于让老年人晚年生活更有保障。
自2022年以来,万全区适老化改造民生工程已取得显著成果。累计投资147.5万元,对980户农村分散特困、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脱贫户中的高龄、失能、残疾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改造内容突出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辅助器具适配等改造方向,按照自愿、安全、便利、经济的原则,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推进,满足老年人居家生活照料、起居行走、康复护理等个性化需求。智慧养老的理念在万全区也得到了充分体现。万全区依托“安心养老政务管理平台”,进一步完善“老年人办事专区”“老年人一键服务”等模块,目前在该平台已输入全区60岁以上老年人信息51600人,为老年人获取基本养老服务提供了基础保障。新华东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更是引入了智慧养老设备和数字化老年评估系统及认知障碍评估机器人,设置了“一呼百帮”工作站,标志着万全区正在朝着智慧养老的方向迈进。
对于生活困难的群体,万全区更是“兜”住最困难群体,“保”住最基本生活。截至2023年11月底,共为60岁以上老年人14630人办理农村低保,267人办理城镇低保,1266人办理农村特困。60岁以上老年人1511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745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在全区11个乡镇摸排低保对象中完全失能老年人330人,争取中央财政资金68万元,对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给予救助,减轻其家庭生活压力,增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合力共治:引导地方院校分类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将教育、科技、人才统筹部署,为新时代教育强国、科技强国和人才强国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目前,我国已建成世界最大规模高等教育体系,高等教育在强国建设中发挥龙头作用已具有一定的基础。以深入推进“双一流”建设、引导高校分类发展和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等关键改革为抓手,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多样化高等教育体系,是新时代推进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根本方向和战略目标。在加快“双一流”建设的同时推进高校分类办学、分类发展,开辟高等教育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已成为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紧迫课题。
加强顶层治理与地方探索
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已经进入普及化发展阶段。这要求高等教育实行分级分类分层治理,坚持有效的集中治理、统一治理和顶层治理。目前,我国高等教育的多样化发展在快速推进的大众化进程中并未得到有效解决,多样化的经济社会需求与单一化的高等教育供给还存在一定矛盾。因此,在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过程中,要避免地方院校间的“同轨竞争”和对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冲击。高等院校尤其是地方院校的分类发展亟待有效的顶层治理和地方探索来切实推进。
笔者认为,可通过以下三个举措来有效推动普及化背景下高校的分类发展。一是出台指导性的“地方院校分类办学行动计划”,作为与“双一流”建设政策并行的重大改革举措。可以将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院校和本科层次职业院校纳入部省共建院校范围以发挥导向作用,加大国家对地方院校分类发展的指导、引导和督导力度。二是在坚持高校“研究型、应用型和职业技能型”的基本分类框架下,指导和推动开展地方与行业中长期专业人才需求预测及科学技术攻关课题发布,对地方院校分类办学提供更具体的政策引导和信息服务。三是在高校分类评价与管理尤其是高等教育资源配置方面,指导地方政府切实采取改革举措,强化改革的执行力。例如,在招生考试层面,试行分类考试、分类招生;在高校办学层面,推行学科专业分类建设、人才分类培养;在政府管理层面,实行分类规划、分类拨款、分类评估与分类考核;在社会用人层面,倡导分类选才、分类用人、分类晋升;等等。
推进省域高等教育自主治理
在普及化发展阶段,地方院校办学的“地方化”趋势更加明显。地方院校要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中,寻找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定位点,即在更深刻的“地方化”转型中实现向地方的深度融汇、同地方的深度融入、与地方的深度融合。这种发展态势客观上要求地方政府在中央对高等教育的统一顶层治理之下,对地方高等教育发展进行基于地方实际的自主化治理,推动地方院校从本地实际出发分类办学、分类发展,以建立院校多样、结构合理、同类竞争、诸类协调、运作高效、效益突出的省域高等教育体系。
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依据中央相关方针政策和改革部署,提出和探索适应省域实际情况的地方院校分类体系。目前,已有上海、浙江、山东、江西等省市在积极探索省(市)属院校的分类发展,并且取得了一些阶段性的成效。对于这类地方自主探索,需要给予大力支持、深度总结和适度推广,以引导更多地方主动跟进、积极效仿、切实推进。二是进一步整合省级层面的“双一流”建设、“双高计划”、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和本科职业院校建设等单项改革措施,形成综合性的省域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建设计划和行动。三是试行省内“省地(市)共建”机制,推动省属院校办学的“地市化”,引导地方院校积极融入地方发展。四是加强教育、科技、经济和社会民生等相关主管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定期制定本省各产业(行业、领域)的专业人才需求和科技课题指南,为地方院校的差异化办学提供市场与社会需求信息。五是改革和优化省域教育体系内的资源配置,确保对高等教育内部不同院校、学科(专业)的科学投入,促进系统内的均衡化和差异化发展,以形成省域高等教育体系内部的多样化格局。
吸引多方主体深度参与治理
从高等教育系统的运行来看,大学的改革往往是政府调控、市场需求、社会介入和院校自主选择等多种力量、多重机制综合作用的结果。政府、市场(社会)和大学共同构成的“三角协调”模式及其实践,为推动地方院校分类协调发展提供了适切的方法论、影响机制和治理工具。就现实制度环境而言,如今地方院校面对的是准市场化的制度环境和面向社会自主化办学的基本格局;在两级政府的统筹管理之外,市场因素和社会力量构成深刻影响地方院校办学的重要力量。
在政府的推动和保障下,可以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高等教育制度环境层面的改革:一是加快推进高校系统的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推进其从“单位”向“高校”转变,促动高校更深层次的组织制度、文化与能力建设,提升其自主治理能力。二是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减少行政审批和干预,改革高校经费拨付机制,推动政府调控前提下的高等教育资源(如生源、师资、教育经费等)的准市场化配置,激活市场对高校办学的调节与引导功能。三是加快高等教育领域专业性中介机构的培育,引导社会力量对高校办学和治理的合理介入,推进高校内部治理枢纽的成员“多元化”变革,从高校治理环节入手推动高校面向外部需求的自主化、差异化、特色化办学。四是对于应用型本科院校、职业本科院校和高职高专院校,可以在办学体制机制方面大胆进行新的探索,通过引入市场或社会力量优化办学主体,推动办学主体多元化,进一步加快学校面向市场和社会需求的差异化、特色化办学。
(作者单位系岭南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双一流’建设背景下地方院校分类协调发展的引导机制与政策体系研究”[19GBL222]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陈金圣
《中国教育报》2024年02月26日第6版 版名:高教周刊·探索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将教育、科技、人才统筹部署,为新时代教育强国、科技强国和人才强国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目前,我国已建成世界最大规模高等教育体系,高等教育在强国建设中发挥龙头作用已具有一定的基础。以深入推进“双一流”建设、引导高校分类发展和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等关键改革为抓手,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多样化高等教育体系,是新时代推进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根本方向和战略目标。在加快“双一流”建设的同时推进高校分类办学、分类发展,开辟高等教育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已成为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紧迫课题。
加强顶层治理与地方探索
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已经进入普及化发展阶段。这要求高等教育实行分级分类分层治理,坚持有效的集中治理、统一治理和顶层治理。目前,我国高等教育的多样化发展在快速推进的大众化进程中并未得到有效解决,多样化的经济社会需求与单一化的高等教育供给还存在一定矛盾。因此,在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过程中,要避免地方院校间的“同轨竞争”和对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冲击。高等院校尤其是地方院校的分类发展亟待有效的顶层治理和地方探索来切实推进。
笔者认为,可通过以下三个举措来有效推动普及化背景下高校的分类发展。一是出台指导性的“地方院校分类办学行动计划”,作为与“双一流”建设政策并行的重大改革举措。可以将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院校和本科层次职业院校纳入部省共建院校范围以发挥导向作用,加大国家对地方院校分类发展的指导、引导和督导力度。二是在坚持高校“研究型、应用型和职业技能型”的基本分类框架下,指导和推动开展地方与行业中长期专业人才需求预测及科学技术攻关课题发布,对地方院校分类办学提供更具体的政策引导和信息服务。三是在高校分类评价与管理尤其是高等教育资源配置方面,指导地方政府切实采取改革举措,强化改革的执行力。例如,在招生考试层面,试行分类考试、分类招生;在高校办学层面,推行学科专业分类建设、人才分类培养;在政府管理层面,实行分类规划、分类拨款、分类评估与分类考核;在社会用人层面,倡导分类选才、分类用人、分类晋升;等等。
推进省域高等教育自主治理
在普及化发展阶段,地方院校办学的“地方化”趋势更加明显。地方院校要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中,寻找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定位点,即在更深刻的“地方化”转型中实现向地方的深度融汇、同地方的深度融入、与地方的深度融合。这种发展态势客观上要求地方政府在中央对高等教育的统一顶层治理之下,对地方高等教育发展进行基于地方实际的自主化治理,推动地方院校从本地实际出发分类办学、分类发展,以建立院校多样、结构合理、同类竞争、诸类协调、运作高效、效益突出的省域高等教育体系。
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依据中央相关方针政策和改革部署,提出和探索适应省域实际情况的地方院校分类体系。目前,已有上海、浙江、山东、江西等省市在积极探索省(市)属院校的分类发展,并且取得了一些阶段性的成效。对于这类地方自主探索,需要给予大力支持、深度总结和适度推广,以引导更多地方主动跟进、积极效仿、切实推进。二是进一步整合省级层面的“双一流”建设、“双高计划”、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和本科职业院校建设等单项改革措施,形成综合性的省域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建设计划和行动。三是试行省内“省地(市)共建”机制,推动省属院校办学的“地市化”,引导地方院校积极融入地方发展。四是加强教育、科技、经济和社会民生等相关主管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定期制定本省各产业(行业、领域)的专业人才需求和科技课题指南,为地方院校的差异化办学提供市场与社会需求信息。五是改革和优化省域教育体系内的资源配置,确保对高等教育内部不同院校、学科(专业)的科学投入,促进系统内的均衡化和差异化发展,以形成省域高等教育体系内部的多样化格局。
吸引多方主体深度参与治理
从高等教育系统的运行来看,大学的改革往往是政府调控、市场需求、社会介入和院校自主选择等多种力量、多重机制综合作用的结果。政府、市场(社会)和大学共同构成的“三角协调”模式及其实践,为推动地方院校分类协调发展提供了适切的方法论、影响机制和治理工具。就现实制度环境而言,如今地方院校面对的是准市场化的制度环境和面向社会自主化办学的基本格局;在两级政府的统筹管理之外,市场因素和社会力量构成深刻影响地方院校办学的重要力量。
在政府的推动和保障下,可以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高等教育制度环境层面的改革:一是加快推进高校系统的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推进其从“单位”向“高校”转变,促动高校更深层次的组织制度、文化与能力建设,提升其自主治理能力。二是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减少行政审批和干预,改革高校经费拨付机制,推动政府调控前提下的高等教育资源(如生源、师资、教育经费等)的准市场化配置,激活市场对高校办学的调节与引导功能。三是加快高等教育领域专业性中介机构的培育,引导社会力量对高校办学和治理的合理介入,推进高校内部治理枢纽的成员“多元化”变革,从高校治理环节入手推动高校面向外部需求的自主化、差异化、特色化办学。四是对于应用型本科院校、职业本科院校和高职高专院校,可以在办学体制机制方面大胆进行新的探索,通过引入市场或社会力量优化办学主体,推动办学主体多元化,进一步加快学校面向市场和社会需求的差异化、特色化办学。
(作者单位系岭南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双一流’建设背景下地方院校分类协调发展的引导机制与政策体系研究”[19GBL222]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陈金圣
《中国教育报》2024年02月26日第6版 版名:高教周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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