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员工餐饮开具餐饮管理服务费发票可以吗?
科技公司(类似美团)向我司提供员工餐饮,那餐费发票可以全部开成餐饮管理服务费吗?
单位想找一家科技公司提供员工点餐服务,类似美团那种,它属于科技类公司,开不了餐饮服务发票,只能开“现代服务-餐饮管理服务费”。就是说本来应该商户给我们提供餐饮服务发票、科技公司就中介服务开管理服务费的,但是现在公司觉得太麻烦了,想全部让科技公司开餐饮管理服务费,会存在什么样的风险呢?
解答:
“餐饮管理服务费”与“餐饮服务”,大家都清楚其中的差异。
如果将“餐饮服务”,开具为“餐饮管理服务费”,属于“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简称“虚开发票”。
《发票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第二十一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开具纸质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6号)第二十九条规定,《办法》第二十一条所称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是指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未购销商品、未提供或者接受服务、未从事其他经营活动,而开具或取得发票;
(二)有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但开具或取得的发票载明的购买方、销售方、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金额等与实际情况不符。
“虚开发票”有什么税务风险呢?
1.《发票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第三十五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意:“虚开处罚”针对的是双方,并不仅限于发票开具方。
2.“虚开发票”属于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接受方不得用于抵扣进项税额,也不能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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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公司(类似美团)向我司提供员工餐饮,那餐费发票可以全部开成餐饮管理服务费吗?
单位想找一家科技公司提供员工点餐服务,类似美团那种,它属于科技类公司,开不了餐饮服务发票,只能开“现代服务-餐饮管理服务费”。就是说本来应该商户给我们提供餐饮服务发票、科技公司就中介服务开管理服务费的,但是现在公司觉得太麻烦了,想全部让科技公司开餐饮管理服务费,会存在什么样的风险呢?
解答:
“餐饮管理服务费”与“餐饮服务”,大家都清楚其中的差异。
如果将“餐饮服务”,开具为“餐饮管理服务费”,属于“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简称“虚开发票”。
《发票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第二十一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开具纸质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6号)第二十九条规定,《办法》第二十一条所称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是指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未购销商品、未提供或者接受服务、未从事其他经营活动,而开具或取得发票;
(二)有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但开具或取得的发票载明的购买方、销售方、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金额等与实际情况不符。
“虚开发票”有什么税务风险呢?
1.《发票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第三十五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意:“虚开处罚”针对的是双方,并不仅限于发票开具方。
2.“虚开发票”属于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接受方不得用于抵扣进项税额,也不能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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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你要先强硬的表示不认可,再告诉他婚姻问题是两个人共同造成的,不是个人责任,如果他不配合,你就继续做你的事情,不受他的影响,让他吃瘪。所以说,真证的心态其实等于你的理智,你要合理地去评估在每件事背后,你应该做出营什么样的行为,而不是任由着情绪牵着你走,你完全不知道你要什么。#网上离婚##快速离婚##婚姻咨询#
在刚刚结束的日本之旅中,依旧私以为日本城市在无障碍设施方面做得相当不错(注意,是“城市”,很多设施显然不能奢望在个人私有地为主导的非城市区域也进行覆盖)。
手机相册里翻出了几张随手拍并且没删的关于视障人士的关怀设施的图片,简单描述一下,没有图片支持的也不过分发挥。
城市里盲道基本上是有路的地方就能见到盲道,并且盲道是确实能用的——商业街里盲道可能会有直达商店门口的分支(图一,京阿尼商店门口,至于当晚赶到商店门口吃了个闭门羹就是另一个故事了);车站里盲道全覆盖(是个车站就如此,无论地域),站台上的盲道靠近列车一侧,作盲道的同时作为黄色安全线使用(图二,不过仔细想一想,对于视障人士来说如此设置的话在方便的同时又是不是有点危险…);站内施工时会重新另设盲道(图三,摄于大阪地下铁淀屋桥站,说句实话看到这里真的有点佩服);大都市圈的室内/近郊铁路车辆的车门上的位置信息带有盲文(图四,摄于JR西日本大阪环状线323系);车站售票机上带有盲文,可引导至呼叫按钮(图五,摄于JR九州香稚站);新干线电车卫生间内部的详尽得不得了的使用说明也配有盲文(是不是像普通文字那样多国版本就不得而知了),也可引导至求助按钮(用新干线卫生间的时候注意到的,这个就没拍了,毕竟有点尴尬)
其实国内在设置无障碍设施的议题上应该是早就达成共识的,很多地方做得也确实已经相当不错了。比如我从小就能在上海的绝大多数街道上看到盲道,地铁/国铁车站工作人员对残障人士有求必应。近年来也不再见到“盲道在行政区交界处戛然而止”的现象,去年,上海地铁在一些欠缺无障碍电梯的地方安装了楼梯式升降机,解决了站内的轮椅行动问题。私以为,我们现在或许需要把我们的关怀措施细化,首先是众所周知的盲道占有问题和无障碍坡道欠缺问题,剩下的或许就是尽可能让盲文在城市设施中普及。
祝愿在所有人共同的努力下,不分国家,不分地区,城市能对残障人士更加友好。
手机相册里翻出了几张随手拍并且没删的关于视障人士的关怀设施的图片,简单描述一下,没有图片支持的也不过分发挥。
城市里盲道基本上是有路的地方就能见到盲道,并且盲道是确实能用的——商业街里盲道可能会有直达商店门口的分支(图一,京阿尼商店门口,至于当晚赶到商店门口吃了个闭门羹就是另一个故事了);车站里盲道全覆盖(是个车站就如此,无论地域),站台上的盲道靠近列车一侧,作盲道的同时作为黄色安全线使用(图二,不过仔细想一想,对于视障人士来说如此设置的话在方便的同时又是不是有点危险…);站内施工时会重新另设盲道(图三,摄于大阪地下铁淀屋桥站,说句实话看到这里真的有点佩服);大都市圈的室内/近郊铁路车辆的车门上的位置信息带有盲文(图四,摄于JR西日本大阪环状线323系);车站售票机上带有盲文,可引导至呼叫按钮(图五,摄于JR九州香稚站);新干线电车卫生间内部的详尽得不得了的使用说明也配有盲文(是不是像普通文字那样多国版本就不得而知了),也可引导至求助按钮(用新干线卫生间的时候注意到的,这个就没拍了,毕竟有点尴尬)
其实国内在设置无障碍设施的议题上应该是早就达成共识的,很多地方做得也确实已经相当不错了。比如我从小就能在上海的绝大多数街道上看到盲道,地铁/国铁车站工作人员对残障人士有求必应。近年来也不再见到“盲道在行政区交界处戛然而止”的现象,去年,上海地铁在一些欠缺无障碍电梯的地方安装了楼梯式升降机,解决了站内的轮椅行动问题。私以为,我们现在或许需要把我们的关怀措施细化,首先是众所周知的盲道占有问题和无障碍坡道欠缺问题,剩下的或许就是尽可能让盲文在城市设施中普及。
祝愿在所有人共同的努力下,不分国家,不分地区,城市能对残障人士更加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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