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逸多!其第五十善男子、善女人,随喜功德,我今说之,汝当善听。
当时佛陀说弥勒菩萨,第五十个善男子,善女人随喜功德,我今天告诉你们,你们好好的听一听,因为在五十个人当中,第五十个人的功德,比较而言,是比较弱的,但是他的功德也特别大,我要告诉你们,
若四百万亿阿僧祗世界六趣四生众生,卵生、胎生、湿生、化生,若有形、无形,有想、无想,非有想、非无想,无足、二足、四足、多足,如是等在众生数者,有人求福,随其所欲娱乐之具,皆给与之,一一众生,与满阎浮提金、银、琉璃、砗磲,玛瑙,珊瑚琥珀,诸妙珍宝,及象马车乘,七宝所成宫殿楼阁等。
如果百千万亿阿僧祗的世界,这么多的世界,六趣的这些众生,包括四生、四生是那些四生呢?卵生,胎生,湿生,还有化生,像我们欲界,四个都有,像色界,一般都是化生,像无色界,《俱舍论》里面讲,有些是化生,像地狱全部是化生的,幻化而生的,饿鬼当中都有,旁生也都有,旁生有化生,这些是六道的众生,还有些是有形的,还有些是无形的,无有身体的,有些是有想和无想的,我们无色界里面,识无边处,空无边处,没有任何想的,还有非非想天等等,非有想,非无想,然后无足的,像蚯蚓这些,两足的像人类,鸟类,四足的像动物当中的很多旁生,多足的一些昆虫,各种各样的众生,我们这个世间当中,有各种各样的种类,各种各样形象的这些众生,他们如果有一些想获得福利,快乐,随心所欲地,这么多的包括四生,包括六道所有的众生,给他们,给予每个众生想什么得到什么,比如说,蚯蚓它喜欢土地,它天天都是吃黑土,但是蚯蚓有一种吝啬,它觉得舍不得吃,不然这个大地都用完了,给每个众生,给予他自己所需要的这些,这些一一的众生,已经与满整个阎浮提的,当然我们人类为主,天界为主,可能金银财宝,其他旁生,有些众生,七宝这些不一定为主,但其中可能以人类为主,以阎浮提的人类为主,金,银,瑠璃,砗磲,玛瑙,珊瑚,琥珀,还有各种各样的珍宝,以及象,马,象车,马车,还有七宝,所成的宫殿,楼阁等等,
是大施主,如是布施,满八十年已,而作是念:我已施众生娱乐之具,随意所欲,然此众生,皆已衰老,年过八十,发白面皱,蒋死不久,我当以佛法而训导之。
这是一个大施主他可以提供,所有的这些布施满了以后,大施主他自己已经用了八十年的时间,这个大施主,他给所有的四生所摄的,六道所摄的,他对所有的这些众生,已经经过八十年的时间当中,给他们随心所欲地作了布施,这个时候,过了八十年以后,他自己这样想,我现在布施这些众生,给了各种各样的娱乐,资具,所需要的一切一切的这种财物,但这些众生也已经衰老了,按照人类的年龄,过了八十年,这些众生白发苍苍,满面皱纹,对死亡并不是很遥远的,所以以前是我所有的资具,享用,他前面是四生所摄,后面以人类的满足为主吧,这些人我应该用佛法来训导他们。
此福愿得一切智 摧伏一切过患敌
生老病死犹涌涛 愿度有海诸有情
当时佛陀说弥勒菩萨,第五十个善男子,善女人随喜功德,我今天告诉你们,你们好好的听一听,因为在五十个人当中,第五十个人的功德,比较而言,是比较弱的,但是他的功德也特别大,我要告诉你们,
若四百万亿阿僧祗世界六趣四生众生,卵生、胎生、湿生、化生,若有形、无形,有想、无想,非有想、非无想,无足、二足、四足、多足,如是等在众生数者,有人求福,随其所欲娱乐之具,皆给与之,一一众生,与满阎浮提金、银、琉璃、砗磲,玛瑙,珊瑚琥珀,诸妙珍宝,及象马车乘,七宝所成宫殿楼阁等。
如果百千万亿阿僧祗的世界,这么多的世界,六趣的这些众生,包括四生、四生是那些四生呢?卵生,胎生,湿生,还有化生,像我们欲界,四个都有,像色界,一般都是化生,像无色界,《俱舍论》里面讲,有些是化生,像地狱全部是化生的,幻化而生的,饿鬼当中都有,旁生也都有,旁生有化生,这些是六道的众生,还有些是有形的,还有些是无形的,无有身体的,有些是有想和无想的,我们无色界里面,识无边处,空无边处,没有任何想的,还有非非想天等等,非有想,非无想,然后无足的,像蚯蚓这些,两足的像人类,鸟类,四足的像动物当中的很多旁生,多足的一些昆虫,各种各样的众生,我们这个世间当中,有各种各样的种类,各种各样形象的这些众生,他们如果有一些想获得福利,快乐,随心所欲地,这么多的包括四生,包括六道所有的众生,给他们,给予每个众生想什么得到什么,比如说,蚯蚓它喜欢土地,它天天都是吃黑土,但是蚯蚓有一种吝啬,它觉得舍不得吃,不然这个大地都用完了,给每个众生,给予他自己所需要的这些,这些一一的众生,已经与满整个阎浮提的,当然我们人类为主,天界为主,可能金银财宝,其他旁生,有些众生,七宝这些不一定为主,但其中可能以人类为主,以阎浮提的人类为主,金,银,瑠璃,砗磲,玛瑙,珊瑚,琥珀,还有各种各样的珍宝,以及象,马,象车,马车,还有七宝,所成的宫殿,楼阁等等,
是大施主,如是布施,满八十年已,而作是念:我已施众生娱乐之具,随意所欲,然此众生,皆已衰老,年过八十,发白面皱,蒋死不久,我当以佛法而训导之。
这是一个大施主他可以提供,所有的这些布施满了以后,大施主他自己已经用了八十年的时间,这个大施主,他给所有的四生所摄的,六道所摄的,他对所有的这些众生,已经经过八十年的时间当中,给他们随心所欲地作了布施,这个时候,过了八十年以后,他自己这样想,我现在布施这些众生,给了各种各样的娱乐,资具,所需要的一切一切的这种财物,但这些众生也已经衰老了,按照人类的年龄,过了八十年,这些众生白发苍苍,满面皱纹,对死亡并不是很遥远的,所以以前是我所有的资具,享用,他前面是四生所摄,后面以人类的满足为主吧,这些人我应该用佛法来训导他们。
此福愿得一切智 摧伏一切过患敌
生老病死犹涌涛 愿度有海诸有情
晚上被喜欢的编剧回复了
留言:
「大概是以前有这样的人会愿意我临时兴起的问题 虽然讲的都是自己知道的东西 但我并不排斥 只不过是想找个借口愿意听对方讲话罢了 恰巧遇到了一个很有耐心的人 后来没有了 以后大致也不会有了」
回复:
「会找到的」
突然脑子里冒出来的是前两天听到朋友语音的开心 一方面是好久没听到有人声音了 另一方面是我们好像还是每天都会同彼此报备生活轨迹的对象 一有事就想立马发语音躲进洗手间里都要把事情说完的选择
晚上和鱼姐也提到了这则看到的文字 鱼姐也接入思考
像洪师傅也曾经陷入一阵一阵的思考
所分享的事物有回应确实是一件让人舒服的事情
我说无论是愿意解释 听取解释 以及享受分享都是一种最高等的浪漫
所以不是没有这样的人 我只是感慨得过于悲观
是因为身边的人目前都是这样
静下心来才会重新感受到他们对我的好和爱 也希望回馈给大家一样的爱意和用心
留言:
「大概是以前有这样的人会愿意我临时兴起的问题 虽然讲的都是自己知道的东西 但我并不排斥 只不过是想找个借口愿意听对方讲话罢了 恰巧遇到了一个很有耐心的人 后来没有了 以后大致也不会有了」
回复:
「会找到的」
突然脑子里冒出来的是前两天听到朋友语音的开心 一方面是好久没听到有人声音了 另一方面是我们好像还是每天都会同彼此报备生活轨迹的对象 一有事就想立马发语音躲进洗手间里都要把事情说完的选择
晚上和鱼姐也提到了这则看到的文字 鱼姐也接入思考
像洪师傅也曾经陷入一阵一阵的思考
所分享的事物有回应确实是一件让人舒服的事情
我说无论是愿意解释 听取解释 以及享受分享都是一种最高等的浪漫
所以不是没有这样的人 我只是感慨得过于悲观
是因为身边的人目前都是这样
静下心来才会重新感受到他们对我的好和爱 也希望回馈给大家一样的爱意和用心
河北的王大爷,晒的腊肠被人连偷2次,一气之下就在腊肠里下毒,没想到真的把小偷给毒死了!事后,小偷家属报案,说王大爷故意把人给毒死了。警方找到王大爷,认为他构成故意杀人罪。王大爷:这怎么能怪我?他不偷我的腊肠,又怎么会死?
王大爷生活在农村,过年的时候,都会晒腊肠和腊肉。他趁着天气好,去市场上买了几斤新鲜的猪肉,让人给搅碎。拿回家后,王大爷精心调制了味道,把肉灌成腊肠后,就晒到自家的院子外面。(案例来源:宝鸡政法)
看着自己做好的腊肠,王大爷迫不及待地就想尝尝味道,可他万万没想到,有人趁他不注意,把他做的腊肠偷得一干二净!这可把王大爷气坏了,但腊肠也就几百块钱,王大爷觉得报案警方也不一定会立案,就自认倒霉了!
不过,腊肠没了肯定要重新做,毕竟过年的时候总要吃的。于是,王大爷再次买了肉,又重新做好腊肠,但这次他可不敢把腊肠放院子外面了,而是放在自家院子里。可即便这样,王大爷的腊肠还是“失守”了。这个小偷再次趁他不备,把他的腊肠扫荡一空,这下王大爷心中的气再也憋不住了!
这个人偷了一次又一次,如果自己不“教训”一下对方,真当自己好欺负?于是,王大爷做出一个决定,那就是在腊肠里面下点毒。如果这个人还来偷,那也怨不得自己,谁叫他有错在先呢?自己只是出一口恶气,就算出事,也没有责任!
可结局完全出乎王大爷的意料!腊肠确实又被偷了,但他却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当警方找上门调查的时候,王大爷以为自己没啥事,直接承认是自己在腊肠里下了毒。可警方说他涉嫌故意杀人的时候,王大爷懵了!东西是自己的,自己想放什么就放什么,小偷自己偷吃死了,怎么能怪到他的头上呢?
原来,王大爷的腊肠被同村的一个村民偷走,该村民拿回家后向家人炫耀自己的“战果”,并且告诉过家人自己是从哪里“顺手牵羊”过来的,还一直取笑王大爷傻!几天后,该村民吃下有毒的腊肠,口吐白沫而身亡!
王大爷被警方带走以后,尽管他一直不服气,但警方还是把他移送给检察院!后来公诉人以王大爷涉嫌故意杀人罪,对他提起公讼。
因为王大爷一直不认罪,法庭之上,王大爷的辩护律师为王大爷作出了无罪辩护,他的理由如下:
1、王大爷的腊肠被偷了3次,王大爷是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出手给对方教训。他主观上是了保护自己的腊肠不被偷走,下毒也只是为了教训小偷,并没有想要直接致对方死亡,他更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
2、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的合法财产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其为了阻止对方继续侵害自己的利益,在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
3、王大爷是对毒的剂量把握不准,属于无知而不是故意。就算他下毒的行为超过了必要的限度,也应当对其减轻或免除处罚。
4、小偷自身也有过错,连续偷3次已经构成盗窃罪,在此情况下要减轻王大爷的责任。
检方认为,王大爷在腊肠里面下毒,然后把腊肠放到院子外面,就算该身亡的村民没偷,其他人看到也有偷走腊肠的可能性。所以,王大爷的行为可能会危害到其他不知情的不特定人群,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很有可能导致他人因偷吃死亡,从而酿成悲剧!
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行为人故意在食物中投毒,危害公共安全,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大爷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不能单凭王大爷的一面之词。要看主客观是否一致。
1、王大爷自己都承认,他在腊肠里下毒就是为了报复出气!所以,他主观上即便没有杀人的想法,也有害人之心,介于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之间!
2、客观上来看,王大爷下毒明显会导致被害人死亡,但他却故意下毒,事后发现被人偷走,他也不报案阻止,任由事情恶化。
法律依据:《刑法》第14条,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认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应该是主观上有罪过,客观上有危害行为,并且主观上的罪过和客观上的危害行为和结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和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的统一,是构成犯罪的基本标志。
综上所述,法院认定王大爷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因为小偷自身构成盗窃罪,王大爷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故意杀人罪,起步就是10年!为了腊肠一个坐牢10年以上,一个没了生命,真是令人唏嘘!
此案告诫我们,如果发现自己的东西被偷,切不可冲动行事!一定要及时报案寻求合法途径去解决问题!不然,就会像王大爷那样后悔莫及!小偷虽然有错,但罪不至死,我们任何人都没有处罚别人的权利,只有法律才能审判恶人!
那么,你觉得王大爷在腊肠里下毒,是想故意杀人吗?#新年快乐漫游指南#
王大爷生活在农村,过年的时候,都会晒腊肠和腊肉。他趁着天气好,去市场上买了几斤新鲜的猪肉,让人给搅碎。拿回家后,王大爷精心调制了味道,把肉灌成腊肠后,就晒到自家的院子外面。(案例来源:宝鸡政法)
看着自己做好的腊肠,王大爷迫不及待地就想尝尝味道,可他万万没想到,有人趁他不注意,把他做的腊肠偷得一干二净!这可把王大爷气坏了,但腊肠也就几百块钱,王大爷觉得报案警方也不一定会立案,就自认倒霉了!
不过,腊肠没了肯定要重新做,毕竟过年的时候总要吃的。于是,王大爷再次买了肉,又重新做好腊肠,但这次他可不敢把腊肠放院子外面了,而是放在自家院子里。可即便这样,王大爷的腊肠还是“失守”了。这个小偷再次趁他不备,把他的腊肠扫荡一空,这下王大爷心中的气再也憋不住了!
这个人偷了一次又一次,如果自己不“教训”一下对方,真当自己好欺负?于是,王大爷做出一个决定,那就是在腊肠里面下点毒。如果这个人还来偷,那也怨不得自己,谁叫他有错在先呢?自己只是出一口恶气,就算出事,也没有责任!
可结局完全出乎王大爷的意料!腊肠确实又被偷了,但他却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当警方找上门调查的时候,王大爷以为自己没啥事,直接承认是自己在腊肠里下了毒。可警方说他涉嫌故意杀人的时候,王大爷懵了!东西是自己的,自己想放什么就放什么,小偷自己偷吃死了,怎么能怪到他的头上呢?
原来,王大爷的腊肠被同村的一个村民偷走,该村民拿回家后向家人炫耀自己的“战果”,并且告诉过家人自己是从哪里“顺手牵羊”过来的,还一直取笑王大爷傻!几天后,该村民吃下有毒的腊肠,口吐白沫而身亡!
王大爷被警方带走以后,尽管他一直不服气,但警方还是把他移送给检察院!后来公诉人以王大爷涉嫌故意杀人罪,对他提起公讼。
因为王大爷一直不认罪,法庭之上,王大爷的辩护律师为王大爷作出了无罪辩护,他的理由如下:
1、王大爷的腊肠被偷了3次,王大爷是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出手给对方教训。他主观上是了保护自己的腊肠不被偷走,下毒也只是为了教训小偷,并没有想要直接致对方死亡,他更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
2、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的合法财产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其为了阻止对方继续侵害自己的利益,在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
3、王大爷是对毒的剂量把握不准,属于无知而不是故意。就算他下毒的行为超过了必要的限度,也应当对其减轻或免除处罚。
4、小偷自身也有过错,连续偷3次已经构成盗窃罪,在此情况下要减轻王大爷的责任。
检方认为,王大爷在腊肠里面下毒,然后把腊肠放到院子外面,就算该身亡的村民没偷,其他人看到也有偷走腊肠的可能性。所以,王大爷的行为可能会危害到其他不知情的不特定人群,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很有可能导致他人因偷吃死亡,从而酿成悲剧!
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行为人故意在食物中投毒,危害公共安全,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大爷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不能单凭王大爷的一面之词。要看主客观是否一致。
1、王大爷自己都承认,他在腊肠里下毒就是为了报复出气!所以,他主观上即便没有杀人的想法,也有害人之心,介于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之间!
2、客观上来看,王大爷下毒明显会导致被害人死亡,但他却故意下毒,事后发现被人偷走,他也不报案阻止,任由事情恶化。
法律依据:《刑法》第14条,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认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应该是主观上有罪过,客观上有危害行为,并且主观上的罪过和客观上的危害行为和结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和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的统一,是构成犯罪的基本标志。
综上所述,法院认定王大爷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因为小偷自身构成盗窃罪,王大爷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故意杀人罪,起步就是10年!为了腊肠一个坐牢10年以上,一个没了生命,真是令人唏嘘!
此案告诫我们,如果发现自己的东西被偷,切不可冲动行事!一定要及时报案寻求合法途径去解决问题!不然,就会像王大爷那样后悔莫及!小偷虽然有错,但罪不至死,我们任何人都没有处罚别人的权利,只有法律才能审判恶人!
那么,你觉得王大爷在腊肠里下毒,是想故意杀人吗?#新年快乐漫游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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