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公安:主动靠前作为,为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12月22日,菏泽市政府新闻办召开菏泽市公安机关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本场发布会介绍了自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聚焦于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全警全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所取得的进展以及成效。
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聚焦黄河流域重大国家战略,全面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主动靠前作为,创新服务举措,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制定《全市公安机关联系服务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将服务保障重大项目、重点企业融入公安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建立“领导包靠+项目警长”工作机制,市公安局领导班子带头联系22个重点项目,分县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级包靠联系241个市级以上重点项目,设立263名“项目警长”与项目企业常态化沟通联系,主动了解、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建立公安机关“企业吹哨、警种报到”工作机制,明确36名涉企政策专员,依托市政府闭环办理平台,为企业提供“全天候”服务。三是开展专项行动。
以“三亮”行动为载体,组织开展“铁军护航·警企共行”专项行动,健全“便企、利企”六项机制,开展“访企、护企”六项活动,明确警种部门职责任务,以更大力度服务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市县公安机关领导带头,深入包联县区走访企业,协调解决实际问题237个。
聚焦主责主业,全市公安机关充分发挥公安职能,强化打防管控各项措施,着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深入推进“鲁剑”“昆仑”“铁拳2023”等系列专项行动,主动加强与市场监管、金融、财税、工商联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涉企线索沟通共享和涉企案件快办绿色通道,累计侦办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46起,避免经济损失3.8亿元。
6月份,成功打掉一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洗钱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及时为菏泽市一重点企业解冻资金25亿元。10月份,成功打掉一特大盗窃、销售原油的犯罪集团,抓获犯罪嫌疑人47名,追缴赃款300余万元。
加强重点企业、项目和工业园区的巡防守护,深入摸排发展领域治安问题线索,及时化解涉企不稳定因素。今年以来,菏泽市累计排查化解涉及长江快速路、现代医药港等重点项目建设的矛盾纠纷269个、安全风险隐患412处。常态开展“平安宣讲进企业”活动,围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涉众型经济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等涉企高发犯罪,开展宣讲活动273场次,提醒约谈企业91家,帮助挽回损失2000余万元。
制定《“亲清”警企关系正负面清单》,细化15条措施,明确公安机关与企业工作交往中的底线红线和纪律要求。依托12389、菏泽公安公众号、110报警服务平台等,加强执法监督和责任落实。建立健全涉企案件全流程监督机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累计抽查在侦案件182起,规范办理涉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刑事案件35起,有力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深化改革创新,全市公安机关加强线上、线下两个服务阵地建设,推动“放管服”措施落到实处,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多便利。按照“便民高效、能进则进、应进全进”原则,推动户籍、交警、治安、出入境、禁毒等多个警种业务,进驻公安综合服务大厅,服务事项从42项扩展到106项。在全市设立公安“一窗通办”网点171个、“一窗通办”窗口218个,培育“全科警长”361名,今年以来,“通办”窗口累计办理各类业务85万件,办事期限整体压减81%。
以“互联网+民生警务”为抓手,推行“无接触式服务”,受理民生诉求事项9180件,企业、群众对服务过程、办理结果满意率为98.7%。持续深化“菏泽微警”建设应用,纳入209项公安服务业务,着力构建“网上办”“随时办”的掌上服务体系,其中,无犯罪记录证明、临时身份证明、货车通行证等112项业务,实现了“全程网办”。目前,平台实名注册用户216万人,累计为群众开具各类证明80余万次。
在城区人口密集区域建设16处“微型车管所”,下放20项高频车管业务办理权限;全市布建14处“24小时无人智慧警局”,投放自助办理设备95台,着力打造“3公里15分钟”便民服务圈。基层派出所增设交管业务,出入境、户政窗口实行周末、节假日轮值开放,做到“服务群众不打烊”。
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进一步提升工作标杆,严实工作作风,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守护平安、护航发展的实际行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菏泽##菏泽[超话]##菏泽身边事#
12月22日,菏泽市政府新闻办召开菏泽市公安机关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本场发布会介绍了自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聚焦于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全警全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所取得的进展以及成效。
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聚焦黄河流域重大国家战略,全面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主动靠前作为,创新服务举措,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制定《全市公安机关联系服务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将服务保障重大项目、重点企业融入公安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建立“领导包靠+项目警长”工作机制,市公安局领导班子带头联系22个重点项目,分县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级包靠联系241个市级以上重点项目,设立263名“项目警长”与项目企业常态化沟通联系,主动了解、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建立公安机关“企业吹哨、警种报到”工作机制,明确36名涉企政策专员,依托市政府闭环办理平台,为企业提供“全天候”服务。三是开展专项行动。
以“三亮”行动为载体,组织开展“铁军护航·警企共行”专项行动,健全“便企、利企”六项机制,开展“访企、护企”六项活动,明确警种部门职责任务,以更大力度服务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市县公安机关领导带头,深入包联县区走访企业,协调解决实际问题237个。
聚焦主责主业,全市公安机关充分发挥公安职能,强化打防管控各项措施,着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深入推进“鲁剑”“昆仑”“铁拳2023”等系列专项行动,主动加强与市场监管、金融、财税、工商联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涉企线索沟通共享和涉企案件快办绿色通道,累计侦办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46起,避免经济损失3.8亿元。
6月份,成功打掉一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洗钱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及时为菏泽市一重点企业解冻资金25亿元。10月份,成功打掉一特大盗窃、销售原油的犯罪集团,抓获犯罪嫌疑人47名,追缴赃款300余万元。
加强重点企业、项目和工业园区的巡防守护,深入摸排发展领域治安问题线索,及时化解涉企不稳定因素。今年以来,菏泽市累计排查化解涉及长江快速路、现代医药港等重点项目建设的矛盾纠纷269个、安全风险隐患412处。常态开展“平安宣讲进企业”活动,围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涉众型经济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等涉企高发犯罪,开展宣讲活动273场次,提醒约谈企业91家,帮助挽回损失2000余万元。
制定《“亲清”警企关系正负面清单》,细化15条措施,明确公安机关与企业工作交往中的底线红线和纪律要求。依托12389、菏泽公安公众号、110报警服务平台等,加强执法监督和责任落实。建立健全涉企案件全流程监督机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累计抽查在侦案件182起,规范办理涉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刑事案件35起,有力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深化改革创新,全市公安机关加强线上、线下两个服务阵地建设,推动“放管服”措施落到实处,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多便利。按照“便民高效、能进则进、应进全进”原则,推动户籍、交警、治安、出入境、禁毒等多个警种业务,进驻公安综合服务大厅,服务事项从42项扩展到106项。在全市设立公安“一窗通办”网点171个、“一窗通办”窗口218个,培育“全科警长”361名,今年以来,“通办”窗口累计办理各类业务85万件,办事期限整体压减81%。
以“互联网+民生警务”为抓手,推行“无接触式服务”,受理民生诉求事项9180件,企业、群众对服务过程、办理结果满意率为98.7%。持续深化“菏泽微警”建设应用,纳入209项公安服务业务,着力构建“网上办”“随时办”的掌上服务体系,其中,无犯罪记录证明、临时身份证明、货车通行证等112项业务,实现了“全程网办”。目前,平台实名注册用户216万人,累计为群众开具各类证明80余万次。
在城区人口密集区域建设16处“微型车管所”,下放20项高频车管业务办理权限;全市布建14处“24小时无人智慧警局”,投放自助办理设备95台,着力打造“3公里15分钟”便民服务圈。基层派出所增设交管业务,出入境、户政窗口实行周末、节假日轮值开放,做到“服务群众不打烊”。
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进一步提升工作标杆,严实工作作风,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守护平安、护航发展的实际行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菏泽##菏泽[超话]##菏泽身边事#
招聘,事业编制!
为深化“人才强院”发展战略,引进聚集更多优秀青年人才,持续优化医院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实力,依据《淮安市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实施办法》(淮组通〔2018〕34号)等规定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经申报,决定引进10名卫生类工作人员(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招聘对象
A:(1)第一轮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名单附后,另含中国科学院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147所,名单附后)建设学科(含一级学科涵盖的二级学科,下同)下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2)取得2023年ARWU世界大学最高学术排名前200名国(境)外大学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毕业生。(3)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非建设学科研究生。(4)普通本科高校在校期间取得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被评为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三好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或担任过校(不含院系)学生会主席(主席团成员)满1年(或连续2个完整学期)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B:北京协和医学院、首都医科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重庆医科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和苏州大学医学部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C:徐州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扬州大学、南通大学、江苏大学、江南大学医药卫生类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毕业高校如为独立学院、网络学院、联合办学以及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等情况的,不认定为A、B、C类高校毕业生;毕业生须为全日制毕业,或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2日至2006年1月4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学位者年龄上限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1月2日以后出生)。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同期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岗位表》中另有要求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4.户籍或生源地不限。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②2024年7月4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④本公告发布时已在淮安就业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由市卫健委商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
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网上报名、上传照片,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市直招聘单位及县区卫健委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本次招聘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
(https://t.cn/AidyyI7K)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1月2日09:00—1月4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月2日09:00—1月5日12:00。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由市直招聘单位及县区卫健委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临近报名截止时,请及时关注审核情况),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均通过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
(3)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后续各招聘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直招聘单位及县区卫健委报市卫健委,由市卫健委商组织人社部门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4年1月5日15:00—17:00。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适岗评价
由招聘单位通知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提供适岗评价材料,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适岗评价材料。由市直招聘单位及县区卫健委组织专家对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进行适岗评价,根据适岗评价结果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未能按要求提供适岗评价材料的、网上报名提供虚假信息的,以及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方式,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体检
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末位面试成绩相同,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社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 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直招聘单位及县区卫健委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应聘人员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统一进行一次性递补(经市直招聘单位及县区卫健委报市卫健委,由市卫健委商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同意的,可停止递补)。
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公示结束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市直招聘单位及县区卫健委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五、相关政策及待遇
1.符合A类条件的招聘对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发放4万元、2万元、1万元一次性就业补贴。对于江苏籍(参加高考时户籍地或生源地为江苏)的考生,分别增加2万元。
2.符合A类条件的招聘对象,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三个层次,分别发放8万元、5万元、4万元生活补贴。
3.符合《淮安市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和培养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享受相关待遇。
4. 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才可按有关政策申请15万元购房补贴。
5.考生聘用入职后工作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按照我市就业补贴、生活补贴有关政策退回、停止拨付相关补贴。
六、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17-89670019(淮安市五院)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七纪检监察组:0517-80831611。
本公告由市卫健委商组织人社部门负责解释。
为深化“人才强院”发展战略,引进聚集更多优秀青年人才,持续优化医院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实力,依据《淮安市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实施办法》(淮组通〔2018〕34号)等规定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经申报,决定引进10名卫生类工作人员(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招聘对象
A:(1)第一轮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名单附后,另含中国科学院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147所,名单附后)建设学科(含一级学科涵盖的二级学科,下同)下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2)取得2023年ARWU世界大学最高学术排名前200名国(境)外大学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毕业生。(3)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非建设学科研究生。(4)普通本科高校在校期间取得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被评为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三好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或担任过校(不含院系)学生会主席(主席团成员)满1年(或连续2个完整学期)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B:北京协和医学院、首都医科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重庆医科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和苏州大学医学部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C:徐州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扬州大学、南通大学、江苏大学、江南大学医药卫生类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毕业高校如为独立学院、网络学院、联合办学以及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等情况的,不认定为A、B、C类高校毕业生;毕业生须为全日制毕业,或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2日至2006年1月4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学位者年龄上限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1月2日以后出生)。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同期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岗位表》中另有要求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4.户籍或生源地不限。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②2024年7月4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④本公告发布时已在淮安就业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由市卫健委商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
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网上报名、上传照片,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市直招聘单位及县区卫健委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本次招聘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
(https://t.cn/AidyyI7K)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1月2日09:00—1月4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月2日09:00—1月5日12:00。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由市直招聘单位及县区卫健委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临近报名截止时,请及时关注审核情况),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均通过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
(3)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后续各招聘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直招聘单位及县区卫健委报市卫健委,由市卫健委商组织人社部门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4年1月5日15:00—17:00。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适岗评价
由招聘单位通知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提供适岗评价材料,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适岗评价材料。由市直招聘单位及县区卫健委组织专家对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进行适岗评价,根据适岗评价结果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未能按要求提供适岗评价材料的、网上报名提供虚假信息的,以及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方式,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体检
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末位面试成绩相同,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社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 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直招聘单位及县区卫健委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应聘人员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统一进行一次性递补(经市直招聘单位及县区卫健委报市卫健委,由市卫健委商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同意的,可停止递补)。
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公示结束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市直招聘单位及县区卫健委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五、相关政策及待遇
1.符合A类条件的招聘对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发放4万元、2万元、1万元一次性就业补贴。对于江苏籍(参加高考时户籍地或生源地为江苏)的考生,分别增加2万元。
2.符合A类条件的招聘对象,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三个层次,分别发放8万元、5万元、4万元生活补贴。
3.符合《淮安市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和培养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享受相关待遇。
4. 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才可按有关政策申请15万元购房补贴。
5.考生聘用入职后工作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按照我市就业补贴、生活补贴有关政策退回、停止拨付相关补贴。
六、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17-89670019(淮安市五院)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七纪检监察组:0517-80831611。
本公告由市卫健委商组织人社部门负责解释。
#2023文明洛阳##文明洛阳正能量# 为持续推进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洛阳市种业发展中心党总支号召党员干部积极开展“双报到双服务”主题活动,12月20日,中心部分党员志愿者走进瀍河区白马寺社区,宣讲主题教育,传播移风易俗新风尚,发动居民积极培育和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厚植文明理念,践行文明行为。活动中,中心志愿者和社区工作人员一起,通过发放“拒绝攀比之风,反对高额彩礼”“文明上网我倡议”等移风易俗倡议书、现场讲解等形式,倡导群众“崇尚节俭,拒绝浪费,反对攀比炫耀”“破旧立新,婚事新办”“弘扬孝道 厚养薄葬”“保护环境、走进科学”“远离邪教,抵制封建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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