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法联动 助推企业合规全流程适用】2023年11月27日,涉县人民检察院会同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工商业联合会签署了《关于建立涉县涉案企业合规刑事诉讼全流程适用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县检察院和各部门共同探索合规程序端口的前移与后延。
为进一步推动《实施办法》落地,近日,涉县检察院召开涉案企业合规全流程适用个案分析研讨会,邀请涉县人民法院对该涉案企业是否适用企业合规程序发表意见。会议由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牛现文主持,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卢志平代表法院参加会议。
会上,检察干警介绍了基本案情、涉案企业基本情况、违法违纪情况、经营状况及合规整改意愿,阐明了拟开展涉案企业合规的理由,并就拟采用的合规方式、整改内容等进一步向法院征求意见。
经研判,法院认为该涉案企业符合合规适用条件,同意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对该企业开展合规建设,双方进一步明确了合规工作方案内容并就企业整改完毕后的处理情况交流意见。
个案研讨是涉县检察院在办理涉企犯罪案件中的积极探索,通过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企业合规中的主导作用、衔接作用,邀请人民法院提前介入企业合规前置审查阶段并发表意见,凝聚共商共识,推动涉案企业合规刑事诉讼全流程适用,促进合规整改结果的衔接互认。
为进一步推动《实施办法》落地,近日,涉县检察院召开涉案企业合规全流程适用个案分析研讨会,邀请涉县人民法院对该涉案企业是否适用企业合规程序发表意见。会议由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牛现文主持,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卢志平代表法院参加会议。
会上,检察干警介绍了基本案情、涉案企业基本情况、违法违纪情况、经营状况及合规整改意愿,阐明了拟开展涉案企业合规的理由,并就拟采用的合规方式、整改内容等进一步向法院征求意见。
经研判,法院认为该涉案企业符合合规适用条件,同意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对该企业开展合规建设,双方进一步明确了合规工作方案内容并就企业整改完毕后的处理情况交流意见。
个案研讨是涉县检察院在办理涉企犯罪案件中的积极探索,通过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企业合规中的主导作用、衔接作用,邀请人民法院提前介入企业合规前置审查阶段并发表意见,凝聚共商共识,推动涉案企业合规刑事诉讼全流程适用,促进合规整改结果的衔接互认。
#YOU居台州##台州#【3月1日起,电价调整!台州用户注意】日前,浙江省发改委发布《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发改价格〔2024〕21号)。
重点关注:
大工业电价用户于2024年3月1日起执行;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的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分阶段执行,其中1-10(20)千伏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于2024年6月1日起执行,不满1千伏的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于2024年9月1日起执行。浙江电力现货市场运行期间,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详情如下:
01、实施范围
大工业电价用户需全年执行峰谷分时电价(不包括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等)。
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可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选定后12个月内保持不变。
02、执行时间
大工业电价用户于2024年3月1日起执行;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的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分阶段执行,其中1-10(20)千伏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于2024年6月1日起执行,不满1千伏的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于2024年9月1日起执行。浙江电力现货市场运行期间,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03、峰谷电时段及电价浮动比例
(一 )统一大工业电价用户和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峰谷时段。具体时段划分见表1。
(二)试行重大节假日深谷电价。春节、劳动节、国庆节10:00-14:00设置为深谷时段,三个节假日具体时间以国家公布为准。
(三)调整峰谷电价浮动比例,具体见表2。浮动比例以平段电价为基础,平段电价包含上网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输配电价(不含容(需)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04、其他事项
(一)1-10(20)千伏及以上用户(含集中式经营性充换电设施用户)深谷电量按照电网企业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中电能表采集数据累加计算;当采集数据缺失时,由电网企业制定电量数据拟合办法,对缺失数据进行拟合。不满1千伏工商业用户(含集中式经营性充换电设施用户)在计量装置具备条件后执行。
(二)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及时回应用户关切,报告执行效果。
(三)各级电网企业要加快开展计量采集设备和电费结算系统的调整工作,提前将政策告知用户,确保政策平稳执行到位。
来源:浙江省发改委网站 转自:台州晚报
#浙江电价调整##台州[地点]#
重点关注:
大工业电价用户于2024年3月1日起执行;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的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分阶段执行,其中1-10(20)千伏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于2024年6月1日起执行,不满1千伏的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于2024年9月1日起执行。浙江电力现货市场运行期间,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详情如下:
01、实施范围
大工业电价用户需全年执行峰谷分时电价(不包括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等)。
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可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选定后12个月内保持不变。
02、执行时间
大工业电价用户于2024年3月1日起执行;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的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分阶段执行,其中1-10(20)千伏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于2024年6月1日起执行,不满1千伏的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于2024年9月1日起执行。浙江电力现货市场运行期间,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03、峰谷电时段及电价浮动比例
(一 )统一大工业电价用户和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峰谷时段。具体时段划分见表1。
(二)试行重大节假日深谷电价。春节、劳动节、国庆节10:00-14:00设置为深谷时段,三个节假日具体时间以国家公布为准。
(三)调整峰谷电价浮动比例,具体见表2。浮动比例以平段电价为基础,平段电价包含上网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输配电价(不含容(需)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04、其他事项
(一)1-10(20)千伏及以上用户(含集中式经营性充换电设施用户)深谷电量按照电网企业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中电能表采集数据累加计算;当采集数据缺失时,由电网企业制定电量数据拟合办法,对缺失数据进行拟合。不满1千伏工商业用户(含集中式经营性充换电设施用户)在计量装置具备条件后执行。
(二)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及时回应用户关切,报告执行效果。
(三)各级电网企业要加快开展计量采集设备和电费结算系统的调整工作,提前将政策告知用户,确保政策平稳执行到位。
来源:浙江省发改委网站 转自:台州晚报
#浙江电价调整##台州[地点]#
【电价调整,下月起执行!】日前,浙江省发改委发布《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发改价格〔2024〕21号)。通知明确,大工业电价用户需全年执行峰谷分时电价(不包括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等)。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可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选定后12个月内保持不变。具体内容点开下图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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