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牡丹记(花品叙)(欧阳修)): 牡丹出丹州、延州,东出青州,南亦出越州。而出洛阳者,今为天下第一。洛阳所谓丹州花、延州红、青州红者,皆彼土之尤杰者,然来洛阳,才得备众花之一种,列第不出三,已下不能独立与洛花敌。而越之花以远罕识不见齿,然虽越人亦不敢自誉,以与洛阳争高下。是洛阳者,果天下之第一也。洛阳亦有黄芍药、绯桃、瑞莲、千叶李、红郁李之类,皆不减它出者,而洛阳人不甚惜,谓之果子花,曰某花(云云),至牡丹则不名,直曰花。其意谓天下真花独牡丹,其名之著不假曰牡丹而可知也。其爱重之如此。说者多言洛阳于三河间,古善地,昔周公以尺寸考日出没,测知寒暑风雨乖与顺于此,此盖天地之中,草木之华,得中气之和者多,故独与它方异。予甚以为不然。夫洛阳于周所有之土,四方入贡道里均,乃九州之中,在天地昆仑磅礴之间,未必中也。又况天地之和气,宜遍被四方上下,不宜限其中以自私。夫中与和者,有常之气。其推于物也,亦宜为常之形。物之常者不甚美,亦不甚恶,及元气之病也,美恶鬲并而不相和入,故物有极美与极恶者,皆得于气之偏也。花之钟其美,与夫瘿木痈肿之钟其恶,丑好虽异,而得一气之偏病则均。洛阳城圆数十里,而诸县之花,莫及城中者,出其境则不可植焉。岂又偏气之美者,独聚此数十里之地乎?此又天地之大,不可考也已。凡物不常有而为害乎人者曰灾,不常有而徒可怪骇不为害者曰妖,语曰:“天反时为灾,地反物为妖。”此亦草木之妖而万物之一怪也。然比夫瘿木痈肿者,窃独钟其美而见幸于人焉。
余在洛阳,四见春。天圣九年三月,始至洛。其至也晚,见其晚者。明年,会与友人梅圣俞游嵩山少室、缑氏岭、石唐山紫云洞,既还,不及见。又明年,有悼亡之戚,不暇见。又明年,以留守推官岁满,解去,只见其蚤者。是未尝见其极盛时,然目之所瞩,已不胜其丽焉。余居府中时,尝谒钱思公于双桂楼下,见一小屏立坐后,细书字满其上。思公指之曰:“欲作花品,此是牡丹名,凡九十余钟。”余时不暇读之。然余所经见而今人多称者,才三十许种。不知思公何从而得之多也。计其余,虽有名而不著,未必佳也。故今所录,但取其特著者而次第之。
姚黄 魏花 细叶寿安 鞓红(亦曰青州红) 牛家黄 潜溪绯
左花 献来红 叶底紫 鹤翎红 添色红 倒晕檀心 朱砂红
九蕊真珠 延州红 多叶紫 粗叶寿安 丹州红 莲花萼 一百五
鹿胎花 甘草黄 一擫红 玉板白
余在洛阳,四见春。天圣九年三月,始至洛。其至也晚,见其晚者。明年,会与友人梅圣俞游嵩山少室、缑氏岭、石唐山紫云洞,既还,不及见。又明年,有悼亡之戚,不暇见。又明年,以留守推官岁满,解去,只见其蚤者。是未尝见其极盛时,然目之所瞩,已不胜其丽焉。余居府中时,尝谒钱思公于双桂楼下,见一小屏立坐后,细书字满其上。思公指之曰:“欲作花品,此是牡丹名,凡九十余钟。”余时不暇读之。然余所经见而今人多称者,才三十许种。不知思公何从而得之多也。计其余,虽有名而不著,未必佳也。故今所录,但取其特著者而次第之。
姚黄 魏花 细叶寿安 鞓红(亦曰青州红) 牛家黄 潜溪绯
左花 献来红 叶底紫 鹤翎红 添色红 倒晕檀心 朱砂红
九蕊真珠 延州红 多叶紫 粗叶寿安 丹州红 莲花萼 一百五
鹿胎花 甘草黄 一擫红 玉板白
1934年2月1日 好朋友
闽南杂碎——土匪的故事
作者:海鸥
(昨天一篇,今天一篇,《闽南杂碎》整理完毕)
一、行路难
无论如何,你有天大的事,下午五时以后,你不可以只身在城外(甚至城内荒凉之处,泉州城真是够多这样的地方,颓垣残壁间,满生着龙眼树,榕树,好阴森呵!)走路,为的是保全你的行囊,衣饰,甚至性命。
卖柴“嫂”(妇女通称嫂,在泉州)才是最被匪人注目的目标哩!上城卖柴回家,身上总得有几个钱。在路上少人处,山径中,免不了被摸索一阵之后,倾其所有劫之以去,扬长地,年轻的,受其糟蹋,实乃“家常便饭”。
你若是一个小小鱼行老板,你出外兜生意,随身不带“阔九”(手枪名)是不行的。
至若党委,工会干部,坐汽车上,应随手握枪,上弹,枪口向车头,要这样地行路!
你是初到那地方吗?不消说,你是很想玩玩水,游游山的。不要慌,请先打听了熟人再去。你若随走随问,自以为胆大无妨,那你会上大当。良民 与土匪,在白天,在外表上,显然是分别不出的。
二、残忍的父亲
有这样一个残暴得比任何动物更甚的故事:
是一个退伍了的匪兵,他生了第一个孩子,倒是男的,以为荣耀吧,第三天请了几个客,化了一些钱,他的私计:将他弥月时广发请帖,乘此收小利,那知“不挣气”的儿子,未满一月,便谢了世。
俗语云:“偷鸡不着,蚀了一把米”。他正是这样。如何消去他(做父亲的)怨气呢?也并不抱怨他自己没请好医生,也并不抱怨他妻的看护不周,只怨他儿子的“有意捣蛋”!可恶!
于是,他就当众,在门口广场上,将他的死孩子之尸身,扯住两脚,实行“分尸”以惩之。
这事发生在前年九月十九日,是我到泉州后之第三天。地点就在我任事处之北五十步。
我因此曾详细探询这残忍的父亲的种种,我好久无法给这件事以一种相当的解答,至今还是如此。这行为实在离开“人性”太远了。
三、结义
犹是“古气盎然”,结义之风,于闽南为盛。竟是小时便都蓄有此心。
我曾加以考察:这决不是一种所谓“志同道合”,“情投意合”的事。其发轫,宁是一种“模仿”,一种“冲动”,浸淫而变为一种被迫而做的事。
一经相“结”,倒似是至死不渝的。非单两人成为正式的亲族,且双方家族之亲族之间亦无条件地成为“亲”了。
匪队中有一种组织叫“兄弟会”者,即是这样的一种,不过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近乎一种迷信的组织。
我的两个学生,年纪都在二十以内,幼时曾和另二人结为兄弟,其中一个父亲死了,其馀的亦皆披麻戴孝,执亲子礼“如仪”。
在本人带有永久性,绝非道德上的,乃是宗教上似的遵守着“盟约”。这与其说是为“团结”,毋宁说是为“私斗”。
四、派斗、勒捐与绑赎
实行“就地给养”法,匪队之维持方法,除秘密的之外,尚有公开的捐——当然是“勒”的。
实行“就地给养”法,匪队之维持方法,除秘密的之外,尚有公开的捐——当然是“勒”的。
譬如山溪中经过的船只,除被打劫夺去匪所需的“需要”以外,每船捐款若干,挑担者,汽车运载着,均如之。
乡民终年种地瓜土豆,秋季收龙眼,收入之微,已达极点,匪是顾不到的。(你为什么不加入匪众?倒可省得劳作,吃得省力饭!)每户派款。多寡分着等级,无法缴款时,“入伙去也。”
所谓政府当局是“管不着”的。
你去“管”吗?除非你是“初上马”者。那你派去的警士会被杀,军队会被缴械,这是数见不鲜的事。
闽地多山,于地理上予匪以一种便利。万山丛中,少数人熟得山道,夜间出外绑劫,掳得“活货”只消走半里一里,便入了山,藏诸洞中,石室巍然,灯烛辉煌,神鬼不知也。
小康之家,多居城市,仍走南洋。
前年十九路军驻闽,闽籍华侨捐款达数百万元,这决不能以好听的“爱国”二字可算作适当的解释。华侨此种行动,原是带着“愤而出此”的心的。
五、巨魁陈国辉
若要溯诸历史,匪首陈国辉历来的罪恶,真是“罄竹难书”。这里只是一些零星的,就我所见所闻的,讲一些。
当他被招抚,被收编为“省防军”后,驻于泉州南安,同安,惠安……一带。
总长由他委任;税捐任他刮搜——有棺材捐,喜轿捐,鸡捐,鸭捐,扁担捐,……种种名目;有所谓学者特约到泉州演讲——此人维何?即哲学家李石岑是也——有留学生替他办报,开学校,出刊物,……掌理一切文化事业。
当斯时也,赫然闽南王。
在他故乡(南安,九都)大兴土木,厦屋连云,俨然宫宇殿舍。有私家发电厂,自来水厂,电话厂(不能称“公司”)。当失败后,一切家具,大半被运至泉州,举凡近代一切科学的,艺术的享受,无一或缺。
在南安又立一女子师范,其招生方法颇妙,如征兵一样,凡有女及笄者,强迫入校。实则所谓师范学校云云,乃彼之消魂窟耳。
有一事颇特异:陈国辉在泉时,一切文化事业活动,由他的羽党主办,操纵,独于工人运动之工会却无法夺到。这工会原是有了历史关系的。(泉地工会之健全,依我观之,为任何大 埠所不及)。
虽未被操纵,然主其事者,实不易当之。动辄藉故致你于死命。法律本无用,在泉州更无用。
我于前年九月二度旅泉州,翌晨即赴某工会访旧友S君,孰知报道已于年前被杀矣。不禁愕然,直立良久,不知所云。
盖方S君之任工会干事时也,匪气鼎盛。君素梗直,行事不阿,乃为所忌。于某夜,被陈部特务团于暗中入其宿处,用麻袋盛之以去,后久杳然,莫敢声也。后闻被枪杀于团部云。
陈于前年十一月(?),被杀于福州。
去年夏,陈部收编,由翁照垣主其事。昔日亡命于外之“猴”(即“树倒猴散”之猴),曾几何时今又皆升官发财矣。
我为陈国辉叫屈!
附闽南采风录一则
连袂投水
竟有这样闻之鼻酸的自杀惨剧:多人(一以上),女性,腰联以带或绳,或发辫互相连结,手牵着手,“相约”同时投水而死。我称之曰“连袂投水”。地点并不普遍,只在惠安县境内。时间性是缺乏的。
我曾加以考察。
说是妇女生活贫苦吧,则何独惠安为然?说是被压迫太厉害吧,但并非重要因子。
原来有这样一种怪风俗。
少女及笄而嫁。——当然谈不上“自由恋爱”之类,她们也丛没有听过这四个字,纯是抽签似的,一切都委诸命运。嫁后七日,如未受孕,即永返母家居住。间或因农忙,到夫家住一二晚即归,要老练的人才敢这么做,大多数即永不能再享“闺房之乐”。即便于七日同居之中,夫妇确相契投,亦不能延长日子,因为邻人族长将讽以“不要脸”“破坏家风”的话。
谁能这样瞄得准确,“一索即得”?据最近受胎学理之探讨,证以只有下回月经前十三天至十一天间为排卵期,其时交合方会受孕,则七日间同居能受胎之难,可想而知。
七日后,返母家,已是出嫁的女儿了。嫁,从“女”从“家”,既“出”矣,此“女”尚有“家”乎?于是开始含辛茹苦,靠自己的劳力生活。冀自己的肚子能膨大起来。然能有几人?
受嫂的气,受兄长的气。此气有何尽期?眼看“青春”冉冉地消逝,能毋慨然?
邻女必有同感者。
或有兄弟“出洋”,嫂氏孤居,不堪其苦,亦具同感。
于是“连袂”而死。
据我的观察,此种“连袂”自杀,与其谓为生活困难,毋宁谓为“性欲不满”而出此。当然的,我的 意思是说,由这因子生了其他种种心理的,生理的变态。我想不是不可能的吧。
但,无论礼教如何地严峻,风俗如何地牢固,“人”之“本能的冲动”会摧毁此种人造的假面具!于是有勇气的人,“私奔”,“偷情”,“野合”:——你讲这是“无耻”吗?你是受了礼教的豢养,那你才是“Lə plus超等无耻之尤”哩!
闽南杂碎——土匪的故事
作者:海鸥
(昨天一篇,今天一篇,《闽南杂碎》整理完毕)
一、行路难
无论如何,你有天大的事,下午五时以后,你不可以只身在城外(甚至城内荒凉之处,泉州城真是够多这样的地方,颓垣残壁间,满生着龙眼树,榕树,好阴森呵!)走路,为的是保全你的行囊,衣饰,甚至性命。
卖柴“嫂”(妇女通称嫂,在泉州)才是最被匪人注目的目标哩!上城卖柴回家,身上总得有几个钱。在路上少人处,山径中,免不了被摸索一阵之后,倾其所有劫之以去,扬长地,年轻的,受其糟蹋,实乃“家常便饭”。
你若是一个小小鱼行老板,你出外兜生意,随身不带“阔九”(手枪名)是不行的。
至若党委,工会干部,坐汽车上,应随手握枪,上弹,枪口向车头,要这样地行路!
你是初到那地方吗?不消说,你是很想玩玩水,游游山的。不要慌,请先打听了熟人再去。你若随走随问,自以为胆大无妨,那你会上大当。良民 与土匪,在白天,在外表上,显然是分别不出的。
二、残忍的父亲
有这样一个残暴得比任何动物更甚的故事:
是一个退伍了的匪兵,他生了第一个孩子,倒是男的,以为荣耀吧,第三天请了几个客,化了一些钱,他的私计:将他弥月时广发请帖,乘此收小利,那知“不挣气”的儿子,未满一月,便谢了世。
俗语云:“偷鸡不着,蚀了一把米”。他正是这样。如何消去他(做父亲的)怨气呢?也并不抱怨他自己没请好医生,也并不抱怨他妻的看护不周,只怨他儿子的“有意捣蛋”!可恶!
于是,他就当众,在门口广场上,将他的死孩子之尸身,扯住两脚,实行“分尸”以惩之。
这事发生在前年九月十九日,是我到泉州后之第三天。地点就在我任事处之北五十步。
我因此曾详细探询这残忍的父亲的种种,我好久无法给这件事以一种相当的解答,至今还是如此。这行为实在离开“人性”太远了。
三、结义
犹是“古气盎然”,结义之风,于闽南为盛。竟是小时便都蓄有此心。
我曾加以考察:这决不是一种所谓“志同道合”,“情投意合”的事。其发轫,宁是一种“模仿”,一种“冲动”,浸淫而变为一种被迫而做的事。
一经相“结”,倒似是至死不渝的。非单两人成为正式的亲族,且双方家族之亲族之间亦无条件地成为“亲”了。
匪队中有一种组织叫“兄弟会”者,即是这样的一种,不过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近乎一种迷信的组织。
我的两个学生,年纪都在二十以内,幼时曾和另二人结为兄弟,其中一个父亲死了,其馀的亦皆披麻戴孝,执亲子礼“如仪”。
在本人带有永久性,绝非道德上的,乃是宗教上似的遵守着“盟约”。这与其说是为“团结”,毋宁说是为“私斗”。
四、派斗、勒捐与绑赎
实行“就地给养”法,匪队之维持方法,除秘密的之外,尚有公开的捐——当然是“勒”的。
实行“就地给养”法,匪队之维持方法,除秘密的之外,尚有公开的捐——当然是“勒”的。
譬如山溪中经过的船只,除被打劫夺去匪所需的“需要”以外,每船捐款若干,挑担者,汽车运载着,均如之。
乡民终年种地瓜土豆,秋季收龙眼,收入之微,已达极点,匪是顾不到的。(你为什么不加入匪众?倒可省得劳作,吃得省力饭!)每户派款。多寡分着等级,无法缴款时,“入伙去也。”
所谓政府当局是“管不着”的。
你去“管”吗?除非你是“初上马”者。那你派去的警士会被杀,军队会被缴械,这是数见不鲜的事。
闽地多山,于地理上予匪以一种便利。万山丛中,少数人熟得山道,夜间出外绑劫,掳得“活货”只消走半里一里,便入了山,藏诸洞中,石室巍然,灯烛辉煌,神鬼不知也。
小康之家,多居城市,仍走南洋。
前年十九路军驻闽,闽籍华侨捐款达数百万元,这决不能以好听的“爱国”二字可算作适当的解释。华侨此种行动,原是带着“愤而出此”的心的。
五、巨魁陈国辉
若要溯诸历史,匪首陈国辉历来的罪恶,真是“罄竹难书”。这里只是一些零星的,就我所见所闻的,讲一些。
当他被招抚,被收编为“省防军”后,驻于泉州南安,同安,惠安……一带。
总长由他委任;税捐任他刮搜——有棺材捐,喜轿捐,鸡捐,鸭捐,扁担捐,……种种名目;有所谓学者特约到泉州演讲——此人维何?即哲学家李石岑是也——有留学生替他办报,开学校,出刊物,……掌理一切文化事业。
当斯时也,赫然闽南王。
在他故乡(南安,九都)大兴土木,厦屋连云,俨然宫宇殿舍。有私家发电厂,自来水厂,电话厂(不能称“公司”)。当失败后,一切家具,大半被运至泉州,举凡近代一切科学的,艺术的享受,无一或缺。
在南安又立一女子师范,其招生方法颇妙,如征兵一样,凡有女及笄者,强迫入校。实则所谓师范学校云云,乃彼之消魂窟耳。
有一事颇特异:陈国辉在泉时,一切文化事业活动,由他的羽党主办,操纵,独于工人运动之工会却无法夺到。这工会原是有了历史关系的。(泉地工会之健全,依我观之,为任何大 埠所不及)。
虽未被操纵,然主其事者,实不易当之。动辄藉故致你于死命。法律本无用,在泉州更无用。
我于前年九月二度旅泉州,翌晨即赴某工会访旧友S君,孰知报道已于年前被杀矣。不禁愕然,直立良久,不知所云。
盖方S君之任工会干事时也,匪气鼎盛。君素梗直,行事不阿,乃为所忌。于某夜,被陈部特务团于暗中入其宿处,用麻袋盛之以去,后久杳然,莫敢声也。后闻被枪杀于团部云。
陈于前年十一月(?),被杀于福州。
去年夏,陈部收编,由翁照垣主其事。昔日亡命于外之“猴”(即“树倒猴散”之猴),曾几何时今又皆升官发财矣。
我为陈国辉叫屈!
附闽南采风录一则
连袂投水
竟有这样闻之鼻酸的自杀惨剧:多人(一以上),女性,腰联以带或绳,或发辫互相连结,手牵着手,“相约”同时投水而死。我称之曰“连袂投水”。地点并不普遍,只在惠安县境内。时间性是缺乏的。
我曾加以考察。
说是妇女生活贫苦吧,则何独惠安为然?说是被压迫太厉害吧,但并非重要因子。
原来有这样一种怪风俗。
少女及笄而嫁。——当然谈不上“自由恋爱”之类,她们也丛没有听过这四个字,纯是抽签似的,一切都委诸命运。嫁后七日,如未受孕,即永返母家居住。间或因农忙,到夫家住一二晚即归,要老练的人才敢这么做,大多数即永不能再享“闺房之乐”。即便于七日同居之中,夫妇确相契投,亦不能延长日子,因为邻人族长将讽以“不要脸”“破坏家风”的话。
谁能这样瞄得准确,“一索即得”?据最近受胎学理之探讨,证以只有下回月经前十三天至十一天间为排卵期,其时交合方会受孕,则七日间同居能受胎之难,可想而知。
七日后,返母家,已是出嫁的女儿了。嫁,从“女”从“家”,既“出”矣,此“女”尚有“家”乎?于是开始含辛茹苦,靠自己的劳力生活。冀自己的肚子能膨大起来。然能有几人?
受嫂的气,受兄长的气。此气有何尽期?眼看“青春”冉冉地消逝,能毋慨然?
邻女必有同感者。
或有兄弟“出洋”,嫂氏孤居,不堪其苦,亦具同感。
于是“连袂”而死。
据我的观察,此种“连袂”自杀,与其谓为生活困难,毋宁谓为“性欲不满”而出此。当然的,我的 意思是说,由这因子生了其他种种心理的,生理的变态。我想不是不可能的吧。
但,无论礼教如何地严峻,风俗如何地牢固,“人”之“本能的冲动”会摧毁此种人造的假面具!于是有勇气的人,“私奔”,“偷情”,“野合”:——你讲这是“无耻”吗?你是受了礼教的豢养,那你才是“Lə plus超等无耻之尤”哩!
#云湖絮叨[超话]#为这样的人事保存图片纯属浪费空间,不说点啥又不爽,说出来证明曾经发生过,就是不知从何说起了。
谦谦君子柳柳哥也迷茫,肯定跟我被踢有关了。这是一位非常谦和具仁爱之心的老大哥。被拉进群又无端被踢我自然想说点啥了,记得他跟婉约说“你看不出那个是大微?”我还是新浪实验群初期的繁华过后又回到了新浪,被柳哥私信进群的。我也不是完全放弃了新浪,那段时期最要好的网友云云的空间一直和我保持着联系,她还分别是亮点和柳柳哥,老教授等红包群管理员,据说年终八旬老教授还分别给每个管理员一个一千五百元大红包。那一年一半清新还说收红包最多的,当时还没有纯粹的助攻群吧?比如那一年四方疯狂下过红包雨,婉约她们都说七千多。云云也截图给我看过,她是管理员,我没进群是怕不能发红包尴尬,我咋就被他们说成专业户了?相反我进群的时候土豪们都相对理智了,自卑作怪我还总是在不赔本时坚持发一个一元包,然后才是赚下的,我当时也体验不到红包的甜头。为此云云还私下说过我“你又没钱咋不知道留着,没看我都不发。”真是除了群主都不发呀。回过头来想一想发红包的未必是有钱的,有人说饭饭没钱给豪车加油,现实中借钱买冰棍吃。
但是柳哥现实中不缺钱,差不多广电局退休职工。我认识的柳柳千人群里一天一个0.18均包,就这样他评论区里那些女人们都容不下我呢。包括在饭饭群,只要我在红包就有我的份。因此我渐渐明了小裸裸们其实是护食。
我几年前是因一米阳光陷害遭封杀被群殴踢出了柳哥群。去年又被柳哥管理员拉进群,被柳哥相好的荷花仙子指使的也难说。
我若是那么红包至上的专业户还至于被踢?不爱就是不爱!我又不是征婚博主,我的红包大部分都是助攻所得,在这个群体可也没听说谁和谁修成正果了。正如王者说他也不图别的,就图知心体贴温柔点,还就是总打架。可不就是“千里送逼,千里送泡。”。还不都是骚逼们为了争夺发红包土豪相互揭短,造出来的一个时代动词。真没想到原来还真存在一夜情博主。
烦,不值当,不多说了,反正柳哥不知道怎么回复我了。
重申一遍饭饭,柳柳,勇勇都是好人,人家就是退休了,想丰富一下生活,想找个知心的女人没有错。
真想不到这一闹腾,就连口口声声比我高一等的美女教师竟然都是经过包装后,十足的捞女郎。亏的以前我还真就那么看好她!
谦谦君子柳柳哥也迷茫,肯定跟我被踢有关了。这是一位非常谦和具仁爱之心的老大哥。被拉进群又无端被踢我自然想说点啥了,记得他跟婉约说“你看不出那个是大微?”我还是新浪实验群初期的繁华过后又回到了新浪,被柳哥私信进群的。我也不是完全放弃了新浪,那段时期最要好的网友云云的空间一直和我保持着联系,她还分别是亮点和柳柳哥,老教授等红包群管理员,据说年终八旬老教授还分别给每个管理员一个一千五百元大红包。那一年一半清新还说收红包最多的,当时还没有纯粹的助攻群吧?比如那一年四方疯狂下过红包雨,婉约她们都说七千多。云云也截图给我看过,她是管理员,我没进群是怕不能发红包尴尬,我咋就被他们说成专业户了?相反我进群的时候土豪们都相对理智了,自卑作怪我还总是在不赔本时坚持发一个一元包,然后才是赚下的,我当时也体验不到红包的甜头。为此云云还私下说过我“你又没钱咋不知道留着,没看我都不发。”真是除了群主都不发呀。回过头来想一想发红包的未必是有钱的,有人说饭饭没钱给豪车加油,现实中借钱买冰棍吃。
但是柳哥现实中不缺钱,差不多广电局退休职工。我认识的柳柳千人群里一天一个0.18均包,就这样他评论区里那些女人们都容不下我呢。包括在饭饭群,只要我在红包就有我的份。因此我渐渐明了小裸裸们其实是护食。
我几年前是因一米阳光陷害遭封杀被群殴踢出了柳哥群。去年又被柳哥管理员拉进群,被柳哥相好的荷花仙子指使的也难说。
我若是那么红包至上的专业户还至于被踢?不爱就是不爱!我又不是征婚博主,我的红包大部分都是助攻所得,在这个群体可也没听说谁和谁修成正果了。正如王者说他也不图别的,就图知心体贴温柔点,还就是总打架。可不就是“千里送逼,千里送泡。”。还不都是骚逼们为了争夺发红包土豪相互揭短,造出来的一个时代动词。真没想到原来还真存在一夜情博主。
烦,不值当,不多说了,反正柳哥不知道怎么回复我了。
重申一遍饭饭,柳柳,勇勇都是好人,人家就是退休了,想丰富一下生活,想找个知心的女人没有错。
真想不到这一闹腾,就连口口声声比我高一等的美女教师竟然都是经过包装后,十足的捞女郎。亏的以前我还真就那么看好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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