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工作情况
尊敬的中国联通福建省分公司负责人周立松总经理您好!
我是刘世杰,向中国联通福建省分公司反映工作情况,地址:在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梅溪镇榕星村白石坑新村(自留山)果园地。
因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闽清县)分公司非法占用老百姓土地进行信号基站建设的违规违法乱纪行为进行反映工作情况。
本人在2023年3月因该信号基站拒绝钩机进行作业,引发纠纷才得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闽清县)分公司非法占用老百姓土地十二年之久。(并把老百姓自留山土地果园橄榄、茶籽树等果园砍伐、占用)老百姓多次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闽清县)分公司负责人总经理黄强反映(本人并递上土地权属证明、村委会证明)到至今没有给予处理、答复,并且找各种理由借口推卸责任,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闽清县)分公司反映情况时该公司负责人总经理黄强说了一些让老百姓听心寒的话,当时不是他签的租赁合同,他当时还没有上任不知情,还要让他来擦屁股,你爱怎么告就怎么告去。作为县里的运营商一把手能这样子说话太让老百姓无法接受,太欺压老百姓。太不作为)
在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梅溪镇榕星村白石坑新村(自留山)果园地上同样地方地点有两家运营商占用老百姓土地进行信号基站建设,(一家中国联通公司闽清县分公司、一家中国移动公司闽清县分公司,)而当时中国移动公司(闽清县)分公司在第一时间核实情况反映后,中国移动公司(闽清县)分公司在2023年4月21日就做出了赔偿老百姓多年的损失。说明:中国移动公司(闽清县)分公司办事效率高,态度诚恳,老百姓为中国移动公司(闽清县)分公司敬佩。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闽清县)分公司在2012年1月在没有提供任何土地使用权属有效法律证书的情况下,(凭一张手写证明当作所有证件使用)与郑振华签订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12年1月至2027年、十五年期限,(经了解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闽清县分公司内部与郑振华是好朋友关系一起合作建设信号基站,(注:当时本人咨询郑振华时、郑振华当面承认与联通公司内部勾结合作信号基站的事实,本人有录音伪证)当时郑振华担任白石坑新村、村民小组、组长公章职务便利,滥用职权、郑振华向联通公司闽清县分公司补充岀具一份加盖了白石坑新村村民小组,公章载明:福州联通公司闽清县分公司白石坑新村基站土地是郑振华自由地,请贵公司将基站租金1.3万元人民币汇入郑振华账户上……的证明)很显然联通公司闽清县分公司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存在明显的重大过错。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闽清县)分公司显然是骗取了政府相关部门办理的建设手续,属于违法建设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严重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还践踏国家法律的尊严,一个严重违反的程序势必造成国家资源的巨大损失。希望中国联通福建省分公司周总经理能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望中国联通福建省分公司周总经理对老百姓所反映的问题予以调查并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闽清县)分公司违反程序的行为做出处理。
本人2023年10月15日到中国联通福建省分公司反映工作情况接待员纪委部门李冀态度很好。在2023年10月25号接到纪委李冀电话通知已受理,在2023年11月9号开始办理接到纪委李冀电话通知,办理时间都两个月了,迟迟没有给予答复。希望福建省分公司纪委部门尽快给予核实情况回复
老百姓在2024年1月2日、3日在一次到中国联通福建省分公司信访反映工作情况信访件递给福建省分公司负责人周立松总经理,老百姓足足在大门口等待两天(1月2号从早上七点半等到晚上七点四十六分才离开,1月3号从早上七点四十八分等到晚上六点五十三分才离开)这两天中国联通福建省分公司安保人员、中国联通市公司安保人员态度极坏,说话太难听了,首先作为老百姓第一点不会闹、只能等待,受理、回复处理。中国联通福建省分公司也没有处理。这也太为难老百姓信访。作为一个合法公民,老百姓维权太难了。老百姓只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们知道《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也就是说,只要有人违反了上述规定,不论被举报的人是谁,老百姓都可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相关部门在接到举报后,应当要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时核实、处理。因此希望中国联通福建省分公司周总经理可以督促相关部门尽快严查处理此事,以上说的都是属实,还我们老百姓一个公道!
反映人:刘世杰
联系号码 13107678088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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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刘世杰,向中国联通福建省分公司反映工作情况,地址:在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梅溪镇榕星村白石坑新村(自留山)果园地。
因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闽清县)分公司非法占用老百姓土地进行信号基站建设的违规违法乱纪行为进行反映工作情况。
本人在2023年3月因该信号基站拒绝钩机进行作业,引发纠纷才得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闽清县)分公司非法占用老百姓土地十二年之久。(并把老百姓自留山土地果园橄榄、茶籽树等果园砍伐、占用)老百姓多次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闽清县)分公司负责人总经理黄强反映(本人并递上土地权属证明、村委会证明)到至今没有给予处理、答复,并且找各种理由借口推卸责任,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闽清县)分公司反映情况时该公司负责人总经理黄强说了一些让老百姓听心寒的话,当时不是他签的租赁合同,他当时还没有上任不知情,还要让他来擦屁股,你爱怎么告就怎么告去。作为县里的运营商一把手能这样子说话太让老百姓无法接受,太欺压老百姓。太不作为)
在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梅溪镇榕星村白石坑新村(自留山)果园地上同样地方地点有两家运营商占用老百姓土地进行信号基站建设,(一家中国联通公司闽清县分公司、一家中国移动公司闽清县分公司,)而当时中国移动公司(闽清县)分公司在第一时间核实情况反映后,中国移动公司(闽清县)分公司在2023年4月21日就做出了赔偿老百姓多年的损失。说明:中国移动公司(闽清县)分公司办事效率高,态度诚恳,老百姓为中国移动公司(闽清县)分公司敬佩。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闽清县)分公司在2012年1月在没有提供任何土地使用权属有效法律证书的情况下,(凭一张手写证明当作所有证件使用)与郑振华签订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12年1月至2027年、十五年期限,(经了解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闽清县分公司内部与郑振华是好朋友关系一起合作建设信号基站,(注:当时本人咨询郑振华时、郑振华当面承认与联通公司内部勾结合作信号基站的事实,本人有录音伪证)当时郑振华担任白石坑新村、村民小组、组长公章职务便利,滥用职权、郑振华向联通公司闽清县分公司补充岀具一份加盖了白石坑新村村民小组,公章载明:福州联通公司闽清县分公司白石坑新村基站土地是郑振华自由地,请贵公司将基站租金1.3万元人民币汇入郑振华账户上……的证明)很显然联通公司闽清县分公司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存在明显的重大过错。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闽清县)分公司显然是骗取了政府相关部门办理的建设手续,属于违法建设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严重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还践踏国家法律的尊严,一个严重违反的程序势必造成国家资源的巨大损失。希望中国联通福建省分公司周总经理能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望中国联通福建省分公司周总经理对老百姓所反映的问题予以调查并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闽清县)分公司违反程序的行为做出处理。
本人2023年10月15日到中国联通福建省分公司反映工作情况接待员纪委部门李冀态度很好。在2023年10月25号接到纪委李冀电话通知已受理,在2023年11月9号开始办理接到纪委李冀电话通知,办理时间都两个月了,迟迟没有给予答复。希望福建省分公司纪委部门尽快给予核实情况回复
老百姓在2024年1月2日、3日在一次到中国联通福建省分公司信访反映工作情况信访件递给福建省分公司负责人周立松总经理,老百姓足足在大门口等待两天(1月2号从早上七点半等到晚上七点四十六分才离开,1月3号从早上七点四十八分等到晚上六点五十三分才离开)这两天中国联通福建省分公司安保人员、中国联通市公司安保人员态度极坏,说话太难听了,首先作为老百姓第一点不会闹、只能等待,受理、回复处理。中国联通福建省分公司也没有处理。这也太为难老百姓信访。作为一个合法公民,老百姓维权太难了。老百姓只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们知道《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也就是说,只要有人违反了上述规定,不论被举报的人是谁,老百姓都可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相关部门在接到举报后,应当要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时核实、处理。因此希望中国联通福建省分公司周总经理可以督促相关部门尽快严查处理此事,以上说的都是属实,还我们老百姓一个公道!
反映人:刘世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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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刘世杰,向中国联通福建省分公司反映工作情况没得到处理,地址:发生在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梅溪镇榕星村白石坑新村(自留山)果园地。
因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闽清县)分公司非法占用老百姓土地进行信号基站建设的违规违法乱纪行为进行反映工作情况。
本人在2023年3月因该信号基站拒绝钩机进行作业,引发纠纷才得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闽清县)分公司非法占用老百姓土地十二年之久。(并把老百姓自留山土地果园橄榄、茶籽树等果园砍伐、占用)老百姓多次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闽清县)分公司负责人总经理黄强反映(本人并递上土地权属证明、村委会证明)到至今还没有给予处理、答复,并且找各种理由借口推卸责任,
(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闽清县)分公司反映情况时该公司负责人总经理黄强说了一些让老百姓听心寒的话,当时不是他签的租赁合同,他当时还没有上任不知情,还要让他来擦屁股,你爱怎么投诉就怎么投诉去。作为县里的运营商一把手能这样子说话太让老百姓无法接受,太欺压老百姓。太不作为)严查处理。
在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梅溪镇榕星村白石坑新村(自留山)果园地上同样地方地点有两家运营商占用老百姓土地进行信号基站建设,(一家中国联通公司闽清县分公司、一家中国移动公司闽清县分公司,)而当时中国移动公司(闽清县)分公司在第一时间核实情况反映后,中国移动公司(闽清县)分公司在2023年4月21日就做出了赔偿老百姓多年的损失。说明:中国移动公司(闽清县)分公司办事效率高,态度诚恳,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闽清县)分公司在2012年1月在没有提供任何土地使用权属有效法律证书的情况下,(凭一张手写证明当作所有证件使用)与郑振华签订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12年1月至2027年、十五年期限,(经了解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闽清县分公司内部员工(张和镜)与郑振华是好朋友关系一起合作建设信号基站,(注:当时本人咨询郑振华时、郑振华当面承认与联通公司内部勾结合作信号基站的事实,本人有录音伪证)当时郑振华担任白石坑新村、村民小组、组长公章职务便利,滥用职权、郑振华向联通公司闽清县分公司补充岀具一份加盖了白石坑新村村民小组,公章载明:福州联通公司闽清县分公司白石坑新村基站土地是郑振华自由地,请贵公司将基站租金1.3万元人民币汇入郑振华账户上……的证明)很显然联通公司闽清县分公司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存在明显的重大过错。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闽清县)分公司显然是骗取了政府相关部门办理的建设手续,属于违法建设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严重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还践踏国家法律的尊严,一个严重违反的程序势必造成国家资源的巨大损失。希望领导能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严查此事
望集团公司对老百姓所反映的问题予以调查并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闽清县)分公司违反程序的行为做出处理。
本人2023年10月15日到中国联通福建省分公司反映工作情况接待员纪委部门纪委李冀态度很好。在2023年10月25号接到纪委李冀电话通知已受理,在2023年11月9号开始办理接到纪委李冀电话通知,办理时间都两个月了,迟迟没有给予答复。希望福建省分公司纪委部门尽快给予核实情况回复
老百姓在2024年1月2日、3日在到中国联通福建省分公司信访反映工作情况信访件递给福建省分公司负责人周立松总经理,老百姓足足在大门口等待两天(1月2号从早上七点半等到晚上七点四十六分才离开,1月3号从早上七点四十八分等到晚上六点五十三分才离开)这两天中国联通福建省分公司没有给岀回复处理。这也太为难老百姓信访。作为一个合法公民,老百姓维权太难了。老百姓只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们知道《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也就是说,只要有人违反了上述规定,不论被举报的人是谁,老百姓都可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相关部门在接到举报后,应当要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时核实、处理。因此希望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督促相关部门尽快严查处理此事,以上说的都是属实,还我们老百姓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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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2023年3月因该信号基站拒绝钩机进行作业,引发纠纷才得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闽清县)分公司非法占用老百姓土地十二年之久。(并把老百姓自留山土地果园橄榄、茶籽树等果园砍伐、占用)老百姓多次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闽清县)分公司负责人总经理黄强反映(本人并递上土地权属证明、村委会证明)到至今还没有给予处理、答复,并且找各种理由借口推卸责任,
(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闽清县)分公司反映情况时该公司负责人总经理黄强说了一些让老百姓听心寒的话,当时不是他签的租赁合同,他当时还没有上任不知情,还要让他来擦屁股,你爱怎么投诉就怎么投诉去。作为县里的运营商一把手能这样子说话太让老百姓无法接受,太欺压老百姓。太不作为)严查处理。
在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梅溪镇榕星村白石坑新村(自留山)果园地上同样地方地点有两家运营商占用老百姓土地进行信号基站建设,(一家中国联通公司闽清县分公司、一家中国移动公司闽清县分公司,)而当时中国移动公司(闽清县)分公司在第一时间核实情况反映后,中国移动公司(闽清县)分公司在2023年4月21日就做出了赔偿老百姓多年的损失。说明:中国移动公司(闽清县)分公司办事效率高,态度诚恳,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闽清县)分公司在2012年1月在没有提供任何土地使用权属有效法律证书的情况下,(凭一张手写证明当作所有证件使用)与郑振华签订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12年1月至2027年、十五年期限,(经了解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闽清县分公司内部员工(张和镜)与郑振华是好朋友关系一起合作建设信号基站,(注:当时本人咨询郑振华时、郑振华当面承认与联通公司内部勾结合作信号基站的事实,本人有录音伪证)当时郑振华担任白石坑新村、村民小组、组长公章职务便利,滥用职权、郑振华向联通公司闽清县分公司补充岀具一份加盖了白石坑新村村民小组,公章载明:福州联通公司闽清县分公司白石坑新村基站土地是郑振华自由地,请贵公司将基站租金1.3万元人民币汇入郑振华账户上……的证明)很显然联通公司闽清县分公司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存在明显的重大过错。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闽清县)分公司显然是骗取了政府相关部门办理的建设手续,属于违法建设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严重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还践踏国家法律的尊严,一个严重违反的程序势必造成国家资源的巨大损失。希望领导能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严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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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23年10月15日到中国联通福建省分公司反映工作情况接待员纪委部门纪委李冀态度很好。在2023年10月25号接到纪委李冀电话通知已受理,在2023年11月9号开始办理接到纪委李冀电话通知,办理时间都两个月了,迟迟没有给予答复。希望福建省分公司纪委部门尽快给予核实情况回复
老百姓在2024年1月2日、3日在到中国联通福建省分公司信访反映工作情况信访件递给福建省分公司负责人周立松总经理,老百姓足足在大门口等待两天(1月2号从早上七点半等到晚上七点四十六分才离开,1月3号从早上七点四十八分等到晚上六点五十三分才离开)这两天中国联通福建省分公司没有给岀回复处理。这也太为难老百姓信访。作为一个合法公民,老百姓维权太难了。老百姓只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们知道《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也就是说,只要有人违反了上述规定,不论被举报的人是谁,老百姓都可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相关部门在接到举报后,应当要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时核实、处理。因此希望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督促相关部门尽快严查处理此事,以上说的都是属实,还我们老百姓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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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2023年3月因该信号基站拒绝钩机进行作业,引发纠纷才得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闽清县)分公司非法占用老百姓土地十二年之久。(并把老百姓自留山土地果园橄榄、茶籽树等果园砍伐、占用)老百姓多次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闽清县)分公司负责人总经理黄强反映(本人并递上土地权属证明、村委会证明)到至今还没有给予处理、答复,并且找各种理由借口推卸责任,
(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闽清县)分公司反映情况时该公司负责人总经理黄强说了一些让老百姓听心寒的话,当时不是他签的租赁合同,他当时还没有上任不知情,还要让他来擦屁股,你爱怎么投诉就怎么投诉去。作为县里的运营商一把手能这样子说话太让老百姓无法接受,太欺压老百姓。太不作为)严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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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闽清县)分公司在2012年1月在没有提供任何土地使用权属有效法律证书的情况下,(凭一张手写证明当作所有证件使用)与郑振华签订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12年1月至2027年、十五年期限,(经了解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闽清县分公司内部员工(张和镜)与郑振华是好朋友关系一起合作建设信号基站,(注:当时本人咨询郑振华时、郑振华当面承认与联通公司内部勾结合作信号基站的事实,本人有录音伪证)当时郑振华担任白石坑新村、村民小组、组长公章职务便利,滥用职权、郑振华向联通公司闽清县分公司补充岀具一份加盖了白石坑新村村民小组,公章载明:福州联通公司闽清县分公司白石坑新村基站土地是郑振华自由地,请贵公司将基站租金1.3万元人民币汇入郑振华账户上……的证明)很显然联通公司闽清县分公司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存在明显的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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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在2024年1月2日、3日到中国联通福建省分公司信访反映工作情况信访件递给福建省分公司负责人周立松总经理,老百姓足足在大门口等待两天(1月2号从早上七点半等到晚上七点四十六分才离开,1月3号从早上七点四十八分等到晚上六点五十三分才离开)这两天中国联通福建省分公司没有给岀回复处理。这也太为难老百姓信访。作为一个合法公民,老百姓维权太难了。老百姓只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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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刘世杰,向中国联通福建省分公司反映工作情况没得到处理,地址:发生在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梅溪镇榕星村白石坑新村(自留山)果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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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闽清县)分公司显然是骗取了政府相关部门办理的建设手续,属于违法建设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严重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还践踏国家法律的尊严,一个严重违反的程序势必造成国家资源的巨大损失。希望领导能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严查此事
望集团公司对老百姓所反映的问题予以调查并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闽清县)分公司违反程序的行为做出处理。
本人2023年10月15日到中国联通福建省分公司反映工作情况接待员纪委部门纪委李冀态度很好。在2023年10月25号接到纪委李冀电话通知已受理,在2023年11月9号开始办理接到纪委李冀电话通知,办理时间都两个月了,迟迟没有给予答复。希望福建省分公司纪委部门尽快给予核实情况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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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也就是说,只要有人违反了上述规定,不论被举报的人是谁,老百姓都可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相关部门在接到举报后,应当要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时核实、处理。因此希望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督促相关部门尽快严查处理此事,以上说的都是属实,还我们老百姓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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