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7热点新闻# 记者从厦门火车站获悉,今年端午假期厦门火车站累计发送旅客48.61万人,运输安全平稳有序。其中6月22日为发送旅客最高峰日,当日发送旅客14.5万人,发送人数超过今年五一假期最高峰。
小长假期间,厦门火车站中短途商旅、探亲及学生客流相互叠加,省内客流主要前往泉州、福州、龙岩、莆田、漳州等城市,省外客流主要为深圳、潮州、上海、广州等方向,各趟列车客流相较日常增幅明显。
(通讯员 万宇)
小长假期间,厦门火车站中短途商旅、探亲及学生客流相互叠加,省内客流主要前往泉州、福州、龙岩、莆田、漳州等城市,省外客流主要为深圳、潮州、上海、广州等方向,各趟列车客流相较日常增幅明显。
(通讯员 万宇)
【厦门火车站端午单日客发量超五一】记者从厦门火车站获悉,今年端午假期铁路运输于6月25日圆满结束,5天时间里,厦门火车站累计发送旅客48.61万人。其中6月22日为发送旅客最高峰日,当日发送旅客14.5万人,发送人数超过今年五一假期最高峰。
小长假期间,厦门火车站中短途商旅、探亲及学生客流相互叠加,省内客流主要前往泉州、福州、龙岩、莆田、漳州等城市,省外客流主要为深圳、潮州、上海、广州等方向,各趟列车客流相较日常增幅明显。(记者 胡兰兰)#网络中国节·端午#
小长假期间,厦门火车站中短途商旅、探亲及学生客流相互叠加,省内客流主要前往泉州、福州、龙岩、莆田、漳州等城市,省外客流主要为深圳、潮州、上海、广州等方向,各趟列车客流相较日常增幅明显。(记者 胡兰兰)#网络中国节·端午#
【总用地约294亩!漳州市区又一地块将进行成片开发!】近日,芗城区政府网发布关于《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金宝园区)埔尾北部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公示。据公示显示,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金宝园区)埔尾北部片区将进行成片开发:
近日,芗城区政府网发布关于《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金宝园区)埔尾北部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公示。据公示显示,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金宝园区)埔尾北部片区将进行成片开发:
一、土地征收成片开发位置、范围、面积
金峰经济开发区位于漳州市区西北部,距漳州港 30 公里,距厦门机场、厦门港 50 公里,漳龙高速公路、319 国道纵贯全区,立体交通网络健全,四通八达。
本方案范围位于金峰经济开发区漳龙物流园内、漳龙高速引路北侧(漳华路至金塘路段),临近漳州西高速互通口及国省干线,交通便捷。
本方案范围涉及芗城区石亭街道埔尾社区、龙秋社区,共 1个街道 2 个社区,涉及国有土地。片区范围:东至漳华路、西至金洋路、南至漳龙高速引路,北至金宝路,总面积为19.6095公顷。
根据实地勘测调查,本方案范围总面积 19.6095 公顷。其中:农用地 11.9314 公顷(耕地 0.1596 公顷),建设用地 7.6781 公顷,涉及集体土地面积 11.0711 公顷,国有土地面积 8.5384 公顷。
二、主要用途、实现功能及公益性用地比例
本方案用地总面积 19.6095 公顷,非公益性用地结构以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为主。其中:工业用地面积为 2.6381 公顷,用于建设工业厂房及配套设施,保障智能制造产业用地需求,打造绿色低碳生产基地;商业用地面积为 7.3377 公顷,用于建设商业办公楼、商业配套设施,改善片区办公条件,推动商业贸易发展壮大。
公路用地面积 3.7217 公顷,主要为交通干道,实现对外交通出行等功能。
城镇道路用地面积 3.9275 公顷,用于片区沟通周边地区,为园区物资、人员往来提供便捷的交通条件。
防护绿地面积为 1.9845 公顷,设置在道路两侧,实现安全隔离、除尘降噪、提升道路沿线景观等功能。
公路用地、城镇道路用地、防护绿地属于公益性用地,合计9.6337 公顷,占用地总面积的 49.13%,符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2020〕5 号)文中关于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公益性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 40%的规定。
三、拟建项目及实施计划
本方案用地总面积 19.6095 公顷,其中涉及已完成实施面积8.5472 公顷,故拟安排实施项目面积 11.0623 公顷,计划实施周期为批复后第一年至批复后第三年,3 年内实施完毕。按照项目同步推进的原则,同时到考虑部分项目建设周期及投产需求,实施计划如下:批复后第一年实施面积 2.1253 公顷、完成比例19.21%;批复后第二年实施面积 7.3377 公顷、完成比例 66.33%;批复后第三年实施面积 1.5993 公顷,完成比例 14.46%。
四、效益评估
(一)土地利用效率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闽政〔2022〕19 号)文件关于“新公告出让的工业用地容积率下限在原基础上提高 10%以上,标准厂房用地容积率不低于 2.0”的规定、《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福建省商务厅关于严格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措施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19〕104号)文件关于“沿海省级开发区,新建工业项目的固定资产投入强度不低于 270 万元/亩、地均税收不低于 20 万元/亩”的要求。
本片涉及拟实施工业用地面积为 1.4016 公顷,项目投资强度为350 万元/亩,规划用地容积率为 2.0-3.0,项目建成后可提供建筑面积近 30000 平方米的多层标准厂房,租售给企业作为生产场地;商业用地面积为 7.3377 公顷,规划用地容积率大于 2.0,拟建高层办公楼及配套设施,可满足周边商务办公需求。
通过采取合理确定出让土地规模、严格落实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强化用地合同管理等节约集约用地措施,合理安排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优化土地利用空间格局,因地制宜配置用地,带动周边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现有用地使用效益;拟纳入实施项目用地,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并符合规划管控规则,充分开发利用地上及地下空间,可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
(二)经济效益
本方案拟纳入实施计划的工业用地面积 1.4016 公顷,项目全部投入运营后,可实现工业年产值 1.1 亿元,按亩均 30 万的税收水平计算,预计每年可为政府带来税收 635 万元;本方案规划商业用地面积 7.3377 公顷,拟建商业服务业设施,投入运营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及物业租赁收入 2.5 亿元。
(三)社会效益
本方案纳入实施的建设项目主要为工业用地用地,项目的建设可推动芗城区经济社会发展、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带动周边第三产业的发展,增加当地的就业机会,项目预计可增加就业岗位达 900 个以上,加速了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工业和第三产业转化,促进居民增加收入,经经济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全社会。
(四)生态效益
本方案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思想,建设节约型现代化工业园区。计划实施项目新增绿地面积 3.2400 公顷,可改善园区内的景观环境,保护自然环境和扩展生态空间,减少道路交通的噪声影响,使开发范围生态实现良性循环,做到经济发展与环境承载力相协调,推动园区经济的健康发展。
本方案积极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满足周边及下游水环境质量与安全要求。本方案地表水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期和使用期生产生活污水排放。施工期间禁止向项目区外倾倒一切废弃物,包括施工和生活污水。并修建一些临时排水渠、沉淀池等水保设施,提高施工废水循环利用率。施工期和使用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市政污水管网排放标准,最终流入漳州市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方案涉及的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按照《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的要求,在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时,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开展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对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属于优先保护类耕地的土壤,优先用于土地复垦、土壤改良、造地和绿化等,严禁将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或污染土壤用于土地复垦。
近日,芗城区政府网发布关于《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金宝园区)埔尾北部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公示。据公示显示,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金宝园区)埔尾北部片区将进行成片开发:
一、土地征收成片开发位置、范围、面积
金峰经济开发区位于漳州市区西北部,距漳州港 30 公里,距厦门机场、厦门港 50 公里,漳龙高速公路、319 国道纵贯全区,立体交通网络健全,四通八达。
本方案范围位于金峰经济开发区漳龙物流园内、漳龙高速引路北侧(漳华路至金塘路段),临近漳州西高速互通口及国省干线,交通便捷。
本方案范围涉及芗城区石亭街道埔尾社区、龙秋社区,共 1个街道 2 个社区,涉及国有土地。片区范围:东至漳华路、西至金洋路、南至漳龙高速引路,北至金宝路,总面积为19.6095公顷。
根据实地勘测调查,本方案范围总面积 19.6095 公顷。其中:农用地 11.9314 公顷(耕地 0.1596 公顷),建设用地 7.6781 公顷,涉及集体土地面积 11.0711 公顷,国有土地面积 8.5384 公顷。
二、主要用途、实现功能及公益性用地比例
本方案用地总面积 19.6095 公顷,非公益性用地结构以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为主。其中:工业用地面积为 2.6381 公顷,用于建设工业厂房及配套设施,保障智能制造产业用地需求,打造绿色低碳生产基地;商业用地面积为 7.3377 公顷,用于建设商业办公楼、商业配套设施,改善片区办公条件,推动商业贸易发展壮大。
公路用地面积 3.7217 公顷,主要为交通干道,实现对外交通出行等功能。
城镇道路用地面积 3.9275 公顷,用于片区沟通周边地区,为园区物资、人员往来提供便捷的交通条件。
防护绿地面积为 1.9845 公顷,设置在道路两侧,实现安全隔离、除尘降噪、提升道路沿线景观等功能。
公路用地、城镇道路用地、防护绿地属于公益性用地,合计9.6337 公顷,占用地总面积的 49.13%,符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2020〕5 号)文中关于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公益性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 40%的规定。
三、拟建项目及实施计划
本方案用地总面积 19.6095 公顷,其中涉及已完成实施面积8.5472 公顷,故拟安排实施项目面积 11.0623 公顷,计划实施周期为批复后第一年至批复后第三年,3 年内实施完毕。按照项目同步推进的原则,同时到考虑部分项目建设周期及投产需求,实施计划如下:批复后第一年实施面积 2.1253 公顷、完成比例19.21%;批复后第二年实施面积 7.3377 公顷、完成比例 66.33%;批复后第三年实施面积 1.5993 公顷,完成比例 14.46%。
四、效益评估
(一)土地利用效率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闽政〔2022〕19 号)文件关于“新公告出让的工业用地容积率下限在原基础上提高 10%以上,标准厂房用地容积率不低于 2.0”的规定、《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福建省商务厅关于严格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措施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19〕104号)文件关于“沿海省级开发区,新建工业项目的固定资产投入强度不低于 270 万元/亩、地均税收不低于 20 万元/亩”的要求。
本片涉及拟实施工业用地面积为 1.4016 公顷,项目投资强度为350 万元/亩,规划用地容积率为 2.0-3.0,项目建成后可提供建筑面积近 30000 平方米的多层标准厂房,租售给企业作为生产场地;商业用地面积为 7.3377 公顷,规划用地容积率大于 2.0,拟建高层办公楼及配套设施,可满足周边商务办公需求。
通过采取合理确定出让土地规模、严格落实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强化用地合同管理等节约集约用地措施,合理安排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优化土地利用空间格局,因地制宜配置用地,带动周边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现有用地使用效益;拟纳入实施项目用地,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并符合规划管控规则,充分开发利用地上及地下空间,可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
(二)经济效益
本方案拟纳入实施计划的工业用地面积 1.4016 公顷,项目全部投入运营后,可实现工业年产值 1.1 亿元,按亩均 30 万的税收水平计算,预计每年可为政府带来税收 635 万元;本方案规划商业用地面积 7.3377 公顷,拟建商业服务业设施,投入运营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及物业租赁收入 2.5 亿元。
(三)社会效益
本方案纳入实施的建设项目主要为工业用地用地,项目的建设可推动芗城区经济社会发展、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带动周边第三产业的发展,增加当地的就业机会,项目预计可增加就业岗位达 900 个以上,加速了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工业和第三产业转化,促进居民增加收入,经经济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全社会。
(四)生态效益
本方案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思想,建设节约型现代化工业园区。计划实施项目新增绿地面积 3.2400 公顷,可改善园区内的景观环境,保护自然环境和扩展生态空间,减少道路交通的噪声影响,使开发范围生态实现良性循环,做到经济发展与环境承载力相协调,推动园区经济的健康发展。
本方案积极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满足周边及下游水环境质量与安全要求。本方案地表水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期和使用期生产生活污水排放。施工期间禁止向项目区外倾倒一切废弃物,包括施工和生活污水。并修建一些临时排水渠、沉淀池等水保设施,提高施工废水循环利用率。施工期和使用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市政污水管网排放标准,最终流入漳州市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方案涉及的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按照《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的要求,在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时,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开展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对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属于优先保护类耕地的土壤,优先用于土地复垦、土壤改良、造地和绿化等,严禁将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或污染土壤用于土地复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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