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他家中阶的正装,现在的香品市场挺乱的,朋友推荐的这家确实是很良心的了。鹅梨帐中香可能是被甄嬛传带火的吧,没火之前确实比现在贵挺多,也许是不好卖,香品和茶叶一样年份越久越贵,积压年份越久价格也就下不来了,新的自然就便宜很多。但是就单鹅梨帐中香这一款而言,我个人觉得并不是年份越久越对。确实是年份越久越香,但是老山檀和沉香的味道越来越重,相反梨和灵芝的味道渐渐越来越淡。品过七年份的鹅梨帐中香,哪有什么梨味,沉香比老山檀还霸道。所以我建议这些花香调的香品,用三年内的就很合适了,不贵。如果遇到好的单品沉香、龙涎香、檀香这些就值得收藏十几二十年。还有放不放粘粉的问题,这么说吧,不放的肯定是最纯的,但是容易灭,特别是盘香放灭火绵上的那种,想要燃尽就是奢侈。正常用香是会加10%左右的粘粉,助燃的!!!楠木最佳,一般也都用楠木,味道最淡,几乎不会影响香品本身的味道,放一两年的香品楠木味一点都没有了,所以追求纯的也只是种心理追求,与实用性相悖。供奉用香一定不要用0水0粘粉的,香灭大不敬!还有一盒浓梅香在途,和清水瑶一样花香味浓一些,清水瑶是莲花味的,我很喜欢。浓梅和清水瑶都只适合在开阔的大房间用,室外也可以。我家玄关和客厅室内的空间面积七十多平,点清水瑶七米开外就没味道了,凑近了确实浓烈了些。鹅梨帐中香就清淡很多,可以在卧室点。
同学会
说起来很惭愧,一生只参加过一次同学会。
回想起来那还是快十年前的事了,那时候我早已人到中年,一生几经辗转,去异地工作之后更是和同学少有联系,也是机缘巧合,被一帮同学千辛万苦寻到,于是他们邀约,要在母校办一场初中同学聚会。初中仅三年,三年之后各自离散。那是改革开放的转型期,每个人都身不由己地被时代席卷,很多人一别三十年,杳无消息。
七月初,终于开了一场同学会。虽名曰“同学会”,其实大多数人我并不认识。岁深月久,改变了很多容颜,掩埋了很多过往,人事都已面目全非。同样易容了的还有我曾经每天穿行的小巷,我魂牵梦绕的故乡。其实我的初中生涯是很荒凉的,每天都是无休无止的埋头苦度。俗话说“贫家无贵友”,我家贫,尚挣扎于三餐温饱,直到初三了,我还穿的是我已故的奶奶留下的大得离奇的黑呢裤,屁股上还补了两块浓重的大黑疤。课间休息我都坐在位置上不敢轻易起身,因为我一起身,我同桌的女生就会故作惊诧地高声叫喊:“咦,你屁股上有两块好大疤喔!”弄得我非常的无地自容。因此我轻易不再起身,上学放学都是一个埋了头默默的走,不愿和人搭伴,我怕别人异样的目光,嘲弄的语气。
那个年代,城乡差别就是明白无误地横亘在我面前。我的同桌是个城镇女子,父母是单位职工,每个月都有稳定的收入和国家供应的口粮,家境温饱有余,她惯常会带一小盅煮好了的汤圆到班上,前后左右地分食——当然不会给我。只有一次,她随便问了我一句:要不要?我头都没有偏一下,淡淡地回了句:不需要。《礼记·檀弓》里说“君子不食嗟来之食”,大约便是这样的志气吗?
十年前的那一场同学会,她并没有出席,其原因也是不得而知。没有人提起她,大家都不足为怪。世事沧桑,中间还故去了五六位男生,其中一位是我喜欢过的。上中专期间我还给他写过很多信,真有点踌躇满志的感觉。我记得初中阶段我常常有意无意的从他家门口走过;用眼角的余光去瞟他的样子,我想象他的言笑举止都是有意为我。后来,就在我们通信很久以后,一次他在信里说他已经有女朋友了,他们是高中同学,名字叫做曾某某的女子……。我一下子感到前所未有的空落,觉得生命没了寄放之处一样。其实那个男生他一点也不高大帅气,只有一米六几的身高,五短身材,只是他一笑起来满眼都是笑意,素白得像校园里四月盛开的槐花,他父母都是老师,家住校宿舍楼,不知何故同学老师都很喜欢他。我中专毕业后分到家乡小镇里工作,我还曾见过他两次,都是在他们的战友会上——他高中毕业就参军去了,因为成绩实在太差,据说高考只得了一百多分。那时候城镇户口的子女,凡兵役期满回家后国家都得安排正式单位就业,他大约也是奔着这个去的。他因此参加了抗越自卫反击战。
我记忆里最深刻的两个人,同学会上都没有到场。事前我还在想不知他还记得那些陈年往事么?他变成了什么样子?也结婚生子了,养的是个儿子或女儿,他一定还记得我的吧,我们会不会尴尬?但至少有一点我已经决定:那就是我一定要当面找他聊一聊,摆一摆这么多年的经历,和我内心当初的小秘密。
可惜他没有来。有人说他当兵回来分配到一个药材公司,在改革浪潮的席卷下,不久公司就垮了,他在城里开了一家小超市,娶了城郊结合部拆迁户的女儿,他发体了,约有不下一百百十斤的体重,早就看不出当年的样子了。他患有高血压,他那个人,仗义豪气,爱喝酒,平时生活又不节制。据说他发病的时候,正驾车在去C市的高速路上去接他L城的战友聚会,途中突发脑溢血,送去当地医院抢救了七天七夜,终归遗憾地离世了……
一个人千里迢迢要去参加一场聚会,一定是会有些隐痛的吧。可惜于我,这些都成过眼烟云般不复重现,甚至连那一场齐聚的四五十个人,事后我才知道,是几个主办硬拉了同年级几个班级的人数,东拼西凑的一群乌合之众。
而我是乌合之众的一员。
人生终归躲不过一场场的离散,一场场的骗局。《红楼梦》里,贾政说宝玉骗了老祖宗十八年。我的青春时光里是谁骗我满心欢喜的期待了一天又一天呢……
那件同学会统一定制的橘黄色的T恤是当时唯一留下的东西。因为看着是件好端端的衣裳,我这人又惜物,想着可以穿,不舍得扔。穿了几次后和着家里其它衣物一起拌洗,没曾想竟染花了好几件心爱的衣服,再也还不回原来的光鲜靓丽,那染上的灰黄的印痕,陈旧的,哀哀的,在阳光下不伦不类的尴尬着,像蹉跎岁月里的一摊污黄的水渍。后来说,还是扔了吧,不然会染坏更多美的衣物。
又是后来,大约一两个月以后,主办中有人给我打了一个电话。问我:
要不要同学会的会徽?
“不要!”
我平静地坚决地回了一句。
“为什么?”
对方很奇怪地问。
“因为我相信只有无形的东西才会不朽!”
说起来很惭愧,一生只参加过一次同学会。
回想起来那还是快十年前的事了,那时候我早已人到中年,一生几经辗转,去异地工作之后更是和同学少有联系,也是机缘巧合,被一帮同学千辛万苦寻到,于是他们邀约,要在母校办一场初中同学聚会。初中仅三年,三年之后各自离散。那是改革开放的转型期,每个人都身不由己地被时代席卷,很多人一别三十年,杳无消息。
七月初,终于开了一场同学会。虽名曰“同学会”,其实大多数人我并不认识。岁深月久,改变了很多容颜,掩埋了很多过往,人事都已面目全非。同样易容了的还有我曾经每天穿行的小巷,我魂牵梦绕的故乡。其实我的初中生涯是很荒凉的,每天都是无休无止的埋头苦度。俗话说“贫家无贵友”,我家贫,尚挣扎于三餐温饱,直到初三了,我还穿的是我已故的奶奶留下的大得离奇的黑呢裤,屁股上还补了两块浓重的大黑疤。课间休息我都坐在位置上不敢轻易起身,因为我一起身,我同桌的女生就会故作惊诧地高声叫喊:“咦,你屁股上有两块好大疤喔!”弄得我非常的无地自容。因此我轻易不再起身,上学放学都是一个埋了头默默的走,不愿和人搭伴,我怕别人异样的目光,嘲弄的语气。
那个年代,城乡差别就是明白无误地横亘在我面前。我的同桌是个城镇女子,父母是单位职工,每个月都有稳定的收入和国家供应的口粮,家境温饱有余,她惯常会带一小盅煮好了的汤圆到班上,前后左右地分食——当然不会给我。只有一次,她随便问了我一句:要不要?我头都没有偏一下,淡淡地回了句:不需要。《礼记·檀弓》里说“君子不食嗟来之食”,大约便是这样的志气吗?
十年前的那一场同学会,她并没有出席,其原因也是不得而知。没有人提起她,大家都不足为怪。世事沧桑,中间还故去了五六位男生,其中一位是我喜欢过的。上中专期间我还给他写过很多信,真有点踌躇满志的感觉。我记得初中阶段我常常有意无意的从他家门口走过;用眼角的余光去瞟他的样子,我想象他的言笑举止都是有意为我。后来,就在我们通信很久以后,一次他在信里说他已经有女朋友了,他们是高中同学,名字叫做曾某某的女子……。我一下子感到前所未有的空落,觉得生命没了寄放之处一样。其实那个男生他一点也不高大帅气,只有一米六几的身高,五短身材,只是他一笑起来满眼都是笑意,素白得像校园里四月盛开的槐花,他父母都是老师,家住校宿舍楼,不知何故同学老师都很喜欢他。我中专毕业后分到家乡小镇里工作,我还曾见过他两次,都是在他们的战友会上——他高中毕业就参军去了,因为成绩实在太差,据说高考只得了一百多分。那时候城镇户口的子女,凡兵役期满回家后国家都得安排正式单位就业,他大约也是奔着这个去的。他因此参加了抗越自卫反击战。
我记忆里最深刻的两个人,同学会上都没有到场。事前我还在想不知他还记得那些陈年往事么?他变成了什么样子?也结婚生子了,养的是个儿子或女儿,他一定还记得我的吧,我们会不会尴尬?但至少有一点我已经决定:那就是我一定要当面找他聊一聊,摆一摆这么多年的经历,和我内心当初的小秘密。
可惜他没有来。有人说他当兵回来分配到一个药材公司,在改革浪潮的席卷下,不久公司就垮了,他在城里开了一家小超市,娶了城郊结合部拆迁户的女儿,他发体了,约有不下一百百十斤的体重,早就看不出当年的样子了。他患有高血压,他那个人,仗义豪气,爱喝酒,平时生活又不节制。据说他发病的时候,正驾车在去C市的高速路上去接他L城的战友聚会,途中突发脑溢血,送去当地医院抢救了七天七夜,终归遗憾地离世了……
一个人千里迢迢要去参加一场聚会,一定是会有些隐痛的吧。可惜于我,这些都成过眼烟云般不复重现,甚至连那一场齐聚的四五十个人,事后我才知道,是几个主办硬拉了同年级几个班级的人数,东拼西凑的一群乌合之众。
而我是乌合之众的一员。
人生终归躲不过一场场的离散,一场场的骗局。《红楼梦》里,贾政说宝玉骗了老祖宗十八年。我的青春时光里是谁骗我满心欢喜的期待了一天又一天呢……
那件同学会统一定制的橘黄色的T恤是当时唯一留下的东西。因为看着是件好端端的衣裳,我这人又惜物,想着可以穿,不舍得扔。穿了几次后和着家里其它衣物一起拌洗,没曾想竟染花了好几件心爱的衣服,再也还不回原来的光鲜靓丽,那染上的灰黄的印痕,陈旧的,哀哀的,在阳光下不伦不类的尴尬着,像蹉跎岁月里的一摊污黄的水渍。后来说,还是扔了吧,不然会染坏更多美的衣物。
又是后来,大约一两个月以后,主办中有人给我打了一个电话。问我:
要不要同学会的会徽?
“不要!”
我平静地坚决地回了一句。
“为什么?”
对方很奇怪地问。
“因为我相信只有无形的东西才会不朽!”
#老檀酸蔡[超话]#没糖,开始看客栈,一开头就看到两个不太熟悉的小哥同框,大哥这个眼神我脑补了好多话:“哟这小哥挺帅呀,他就是和我家二姐拍了几十集献礼剧(光芒里的励志夫妇)拍了好多对手戏还演了一对夫妻的帅哥吧,唉真羡慕[允悲][允悲][允悲][允悲],啥时候能轮到我也跟二姐合作呀?”
二姐什么时候才能和大哥同框[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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