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昨日上文)
(四)将醉驾超标车等行为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打击面过大,社会效果不好
电动自行车因其方便快捷,已成为人们常用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据统计,我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目前已超过1.6亿辆,且逐年快速递增。由于大部分电动自行车都存在超标现象,如果将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等行为一律作为犯罪处理,将会大大扩大刑法的打击面。这样的效果并不好,毕竟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绝大多数行为人都是没有前科劣迹的普通公民,一旦被贴上“犯罪人”的标签,对其工作、生活和家庭影响较大,甚至会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和谐因素。从这个角度考虑,对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等行为也不宜作为犯罪处理。行为人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的(超过15公里/小时),可以对其处以警告、罚款或者扣留车辆的行政处罚。如果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可以通过民事赔偿予以补救。如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符合交通肇事罪构成要件的,可以依法处理。
当然,一些地方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的现象较为严重,发生多起交通事故,也确实需要高度重视超标电动自行车存在的安全隐患。这需要相关主管部门采取有力措施,规范电动自行车的生产和消费市场,修改完善电动自行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适当提高电动自行车的最大设计车速。必要时,可以考虑将其中一部分符合摩托车技术条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作为机动车进行管理。但在有关部门明确将超标电动自行车纳入机动车产品目录进行规范之前,公安、司法机关不宜因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较大威胁,就将其认定为犯罪。综上考虑,类似本案情形,作无罪处理更为妥当。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林某危险驾驶案》,载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二、三、四、五庭主办:《刑事审判参考》2013 年第5集(总第94集),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第10~15 页。
(四)将醉驾超标车等行为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打击面过大,社会效果不好
电动自行车因其方便快捷,已成为人们常用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据统计,我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目前已超过1.6亿辆,且逐年快速递增。由于大部分电动自行车都存在超标现象,如果将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等行为一律作为犯罪处理,将会大大扩大刑法的打击面。这样的效果并不好,毕竟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绝大多数行为人都是没有前科劣迹的普通公民,一旦被贴上“犯罪人”的标签,对其工作、生活和家庭影响较大,甚至会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和谐因素。从这个角度考虑,对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等行为也不宜作为犯罪处理。行为人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的(超过15公里/小时),可以对其处以警告、罚款或者扣留车辆的行政处罚。如果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可以通过民事赔偿予以补救。如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符合交通肇事罪构成要件的,可以依法处理。
当然,一些地方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的现象较为严重,发生多起交通事故,也确实需要高度重视超标电动自行车存在的安全隐患。这需要相关主管部门采取有力措施,规范电动自行车的生产和消费市场,修改完善电动自行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适当提高电动自行车的最大设计车速。必要时,可以考虑将其中一部分符合摩托车技术条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作为机动车进行管理。但在有关部门明确将超标电动自行车纳入机动车产品目录进行规范之前,公安、司法机关不宜因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较大威胁,就将其认定为犯罪。综上考虑,类似本案情形,作无罪处理更为妥当。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林某危险驾驶案》,载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二、三、四、五庭主办:《刑事审判参考》2013 年第5集(总第94集),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第10~15 页。
“我就捡了几个鸡蛋,这也要被判刑?”四川攀枝花的老张,是当地一村民,事发这天,他到山上去放牛,结果在路边的杂草丛里发现一个庆鸡鸡窝,他扒开一看,里面有6个尚未孵化的庆鸡蛋,遂将其捡回家。最后,法院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了老张有期徒刑。
老张发现庆鸡窝后,第一时间想的不是捡鸡蛋,而是想把庆鸡抓回去,但连续去了三天晚上,均没能抓到庆鸡,为了不空手而归,老张便将庆鸡窝里的6个鸡蛋全部捡走,我不是抓不到你吗?那我把你的蛋捡走。
有网友不解,老张捡鸡蛋回去做什么,是煮来吃吗?或者拿出去卖?
老张回到家后,将庆鸡蛋放在自家母鸡窝里,让母鸡进行孵化,没有抓到成年的庆鸡,那我就自己孵化几只出来,万万没想到,真让老张做成了,6个庆鸡蛋,最后孵出4只庆鸡。
一年后的某天,当地森林民警接到举报,将老张养的庆鸡查获,后经鉴定,老张养的4只庆鸡,实际上白腹锦鸡icon,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最后,法院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了老张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于是,产生了以下几个疑问。
1、老张没有抓到白腹锦鸡,只捡了几个鸡蛋,蛋算不算野生动物?
首先,这里说的野生动物,是指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的野生动物,包括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
其次,为了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法规定,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的,构成犯罪,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同样构成犯罪。
最后,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是指野生动物的整体,部分及其繁衍物,整体中包含卵、蛋。
也就是说,没有抓到野生动物,只是捡走野生动物的蛋,同样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2、张三讲刑法的时候说:“不知道没事,知道了就要判刑”。
老张不知道这是什么白腹锦鸡,也不知道这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为什么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从理论上讲,张三说得没错,行为人主观上没有犯意,不知道这是珍贵、濒危动物,根据主客观一致原则,应该认定为无罪,但实践中不是这么回事。
实践中只要抓了野生动物,不管认不认识,都视为知道,知道什么?知道这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有网友表示,这不讲理啊,我要是知道这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我就不抓了。
实践中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有将近10万种,别说普通人了,很多专业人士都分不清。
换而言之,如果一定要认识野生动物的品种才构成犯罪的话,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将会成为一纸空文。
所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主观上,只需知道这是野生动物就行,不需要认识野生动物的品种。
3、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应该怎么处罚?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那句话,为了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法规定,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的,构成犯罪,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同样构成犯罪,
根据刑法第341条规定,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10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注意,同是国家保护动物,危害的后果也会不同,以大熊猫为例,大熊猫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司法解释规定,猎捕一只大熊猫,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猎捕一只其他品种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一般情况下,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最后,殷素素临死前对张无忌说,越是漂亮的女人越会骗人。同样的,越是漂亮的野生动物,越要远离,老张被判刑,就是前车之鉴。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温暖有你一份#
老张发现庆鸡窝后,第一时间想的不是捡鸡蛋,而是想把庆鸡抓回去,但连续去了三天晚上,均没能抓到庆鸡,为了不空手而归,老张便将庆鸡窝里的6个鸡蛋全部捡走,我不是抓不到你吗?那我把你的蛋捡走。
有网友不解,老张捡鸡蛋回去做什么,是煮来吃吗?或者拿出去卖?
老张回到家后,将庆鸡蛋放在自家母鸡窝里,让母鸡进行孵化,没有抓到成年的庆鸡,那我就自己孵化几只出来,万万没想到,真让老张做成了,6个庆鸡蛋,最后孵出4只庆鸡。
一年后的某天,当地森林民警接到举报,将老张养的庆鸡查获,后经鉴定,老张养的4只庆鸡,实际上白腹锦鸡icon,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最后,法院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了老张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于是,产生了以下几个疑问。
1、老张没有抓到白腹锦鸡,只捡了几个鸡蛋,蛋算不算野生动物?
首先,这里说的野生动物,是指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的野生动物,包括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
其次,为了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法规定,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的,构成犯罪,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同样构成犯罪。
最后,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是指野生动物的整体,部分及其繁衍物,整体中包含卵、蛋。
也就是说,没有抓到野生动物,只是捡走野生动物的蛋,同样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2、张三讲刑法的时候说:“不知道没事,知道了就要判刑”。
老张不知道这是什么白腹锦鸡,也不知道这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为什么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从理论上讲,张三说得没错,行为人主观上没有犯意,不知道这是珍贵、濒危动物,根据主客观一致原则,应该认定为无罪,但实践中不是这么回事。
实践中只要抓了野生动物,不管认不认识,都视为知道,知道什么?知道这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有网友表示,这不讲理啊,我要是知道这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我就不抓了。
实践中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有将近10万种,别说普通人了,很多专业人士都分不清。
换而言之,如果一定要认识野生动物的品种才构成犯罪的话,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将会成为一纸空文。
所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主观上,只需知道这是野生动物就行,不需要认识野生动物的品种。
3、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应该怎么处罚?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那句话,为了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法规定,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的,构成犯罪,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同样构成犯罪,
根据刑法第341条规定,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10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注意,同是国家保护动物,危害的后果也会不同,以大熊猫为例,大熊猫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司法解释规定,猎捕一只大熊猫,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猎捕一只其他品种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一般情况下,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最后,殷素素临死前对张无忌说,越是漂亮的女人越会骗人。同样的,越是漂亮的野生动物,越要远离,老张被判刑,就是前车之鉴。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温暖有你一份#
#一男子在以色列驻华盛顿大使馆外自焚# 关于这件事,很多朋友都在讨论值不值得的问题,大部分人觉得这么做不值。
确实,首先,自己的生命是很宝贵的。更重要点是,如此离开人世,也就没办法继续传播自己认为正确和正义的思想了。而且,坏人会给他安上一个极端或精神失常的标签,误导人们觉得他的行为及其背后的理念偏激的或至少没有代表性的。
其次,很多朋友觉得他与其自焚还不如把一腔热血洒在某种形式的反抗事业上。有美国人加入俄军,就不能有美国人加入巴勒斯坦或黎巴嫩抵抗组织?这个都说不定的。
他的行为属于舍生取义,但我们会觉得他的生命能在反霸权、反法西斯事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然而,不得不说,这种行为还是有其特殊的意义的。他死了,主流媒体淡化处理,但美国自媒体人和远在中国的我们都听说了这件事,都因此陷入了深思。
说实话,如果他仅仅开口说一些支持巴勒斯坦的话,起不到这个作用。网上和我们一样内心同情和支持人家解放事业的人有很多,不缺他一个。而他表述地再好,也可能被某些人集体举报、下架、禁言,即便在tt上也是如此。
在美国,在某些话题下,只要你有一点“事业”或“身份”,你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匿名发几句评论又不会改变什么。某佛我们系现在的系主任是黎巴嫩人,而且不是基督徒,他如果有相关政治立场,大体上是很好推断的,但他敢讲话吗?他必须冷漠地把眼睛从巴勒斯坦和自己祖国身上移开。
校长又如何呢?
自焚者是美国现役军人,虽然这并不代表他退伍后有多么光明的未来,但现阶段他身上是有一个标签的。这个标签本可以让他的话更有分量(就好比同一句解放巴勒斯坦,以色列人或犹太人说也更容易引起共鸣、引发传播)。可是在那个体系下,他的自由又太少了。他选择更激烈的方式,也是有原因的。一方面是忏悔,另一方面或许也是他自己感觉自己已经没办法做出我们觉得更有用、更细水长流的事情了。
此外,他的舍生取义也可以继续激励全世界其他人。舍生取义我们做不到,但舍小利取小义总可以吧?
对于某些圈子的人来说,说一句实话,或许会减少被某些人请为座上宾的机会,或许会少一次别人资助的旅行,或许会少一次被邀请去讲座,或许不再能轻松地发表或出版什么。
如果这些人敢说句关于国际关系和历史的实话,凭借自己的经历和“资质”,凭借某些标签,很可能是比我们普通人说十句更好用的。但他们会吗?他们会舍小利取小义吗?
有时候我们都知道,某个话题你只要碰了,就已经有人盯上你了。甚至不碰都有人盯着你。因为人家目的就是让你当一条顺从的、自主觅食的狗。
还记得十月中旬这一轮刚刚开始时,有多少人闪烁其词、混淆视听吗?人家问他一个问题,他恨不得兜十几个圈子,把时间地点人物都给你背一遍,云里雾里,但就是没有结论和观点,隐含的意思不就是想暗示“锡安无罪”、“非西方全责”?
他们连那么鸡毛蒜皮的小利都不舍,一点成年人的担当都没有,头上却顶着标签和头衔。
看见这些人时,我们是不是觉得这位美国军人的激烈举动还是有意义的——他让我们反思,那牺牲了自己的一切,只为一个信念。那么我们能不能牺牲自己想象中的那万分之一的利益和机会呢?我们缺那一点想象中可能并不存在的机会(无非就是赚钱、资助、出名、西人认可),人生就进行不下去了?未必吧。
我们已经弄清楚了大部分问题:问题在于不平等的国际秩序,在于美国和西方霸权,在于殖民,而不在于普通的(特别是已经醒悟的)犹太人民。所以,你的任何话,都只是在支持正义,没有一丝一毫伤害好人的嫌疑。但你为什么不敢开口呢?
以上的你,当然不限于外国人,也不限于中国人。
总之,这位军人的舍生取义,虽然可惜,但并不是完全不值得。我们做不出他的抉择,但或许可以做他所做的亿万分之一。
#巴以冲突##不要停止谈论巴勒斯坦#
确实,首先,自己的生命是很宝贵的。更重要点是,如此离开人世,也就没办法继续传播自己认为正确和正义的思想了。而且,坏人会给他安上一个极端或精神失常的标签,误导人们觉得他的行为及其背后的理念偏激的或至少没有代表性的。
其次,很多朋友觉得他与其自焚还不如把一腔热血洒在某种形式的反抗事业上。有美国人加入俄军,就不能有美国人加入巴勒斯坦或黎巴嫩抵抗组织?这个都说不定的。
他的行为属于舍生取义,但我们会觉得他的生命能在反霸权、反法西斯事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然而,不得不说,这种行为还是有其特殊的意义的。他死了,主流媒体淡化处理,但美国自媒体人和远在中国的我们都听说了这件事,都因此陷入了深思。
说实话,如果他仅仅开口说一些支持巴勒斯坦的话,起不到这个作用。网上和我们一样内心同情和支持人家解放事业的人有很多,不缺他一个。而他表述地再好,也可能被某些人集体举报、下架、禁言,即便在tt上也是如此。
在美国,在某些话题下,只要你有一点“事业”或“身份”,你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匿名发几句评论又不会改变什么。某佛我们系现在的系主任是黎巴嫩人,而且不是基督徒,他如果有相关政治立场,大体上是很好推断的,但他敢讲话吗?他必须冷漠地把眼睛从巴勒斯坦和自己祖国身上移开。
校长又如何呢?
自焚者是美国现役军人,虽然这并不代表他退伍后有多么光明的未来,但现阶段他身上是有一个标签的。这个标签本可以让他的话更有分量(就好比同一句解放巴勒斯坦,以色列人或犹太人说也更容易引起共鸣、引发传播)。可是在那个体系下,他的自由又太少了。他选择更激烈的方式,也是有原因的。一方面是忏悔,另一方面或许也是他自己感觉自己已经没办法做出我们觉得更有用、更细水长流的事情了。
此外,他的舍生取义也可以继续激励全世界其他人。舍生取义我们做不到,但舍小利取小义总可以吧?
对于某些圈子的人来说,说一句实话,或许会减少被某些人请为座上宾的机会,或许会少一次别人资助的旅行,或许会少一次被邀请去讲座,或许不再能轻松地发表或出版什么。
如果这些人敢说句关于国际关系和历史的实话,凭借自己的经历和“资质”,凭借某些标签,很可能是比我们普通人说十句更好用的。但他们会吗?他们会舍小利取小义吗?
有时候我们都知道,某个话题你只要碰了,就已经有人盯上你了。甚至不碰都有人盯着你。因为人家目的就是让你当一条顺从的、自主觅食的狗。
还记得十月中旬这一轮刚刚开始时,有多少人闪烁其词、混淆视听吗?人家问他一个问题,他恨不得兜十几个圈子,把时间地点人物都给你背一遍,云里雾里,但就是没有结论和观点,隐含的意思不就是想暗示“锡安无罪”、“非西方全责”?
他们连那么鸡毛蒜皮的小利都不舍,一点成年人的担当都没有,头上却顶着标签和头衔。
看见这些人时,我们是不是觉得这位美国军人的激烈举动还是有意义的——他让我们反思,那牺牲了自己的一切,只为一个信念。那么我们能不能牺牲自己想象中的那万分之一的利益和机会呢?我们缺那一点想象中可能并不存在的机会(无非就是赚钱、资助、出名、西人认可),人生就进行不下去了?未必吧。
我们已经弄清楚了大部分问题:问题在于不平等的国际秩序,在于美国和西方霸权,在于殖民,而不在于普通的(特别是已经醒悟的)犹太人民。所以,你的任何话,都只是在支持正义,没有一丝一毫伤害好人的嫌疑。但你为什么不敢开口呢?
以上的你,当然不限于外国人,也不限于中国人。
总之,这位军人的舍生取义,虽然可惜,但并不是完全不值得。我们做不出他的抉择,但或许可以做他所做的亿万分之一。
#巴以冲突##不要停止谈论巴勒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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