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在抖打了场“恶仗” 第一次申诉把把过 分享一下
1.发布时间
微博最好早于抖 申诉时提供微博发布截图 并在申诉补充里带上微博链接(小地瓜同理 都带上也行)
2.申诉选项
不管选哪个 补充里都要注明无判罚里提示的内容 比如我今天⬇️这个判罚申诉:未出现个人隐私信息等等 简述一下
3.所用素材
标明素材来源 如:使用媒体公开素材或某某公开线下活动\饭拍素材等 后面加上官方允许二创且素材经过授权
4.截图材料
剪辑工程图 其他平台发布页面截图
例:
视频内容为本人剪辑 所有内容为媒体公开素材/剧方开放并授权内容二创 已在微博/小红书正常发布 没有抄袭他人文案及视频内容等等 官方一点的简述 最后贴上其他平台原博文链接
最后附上工程文件图(越详细越好 ae调整图层looks界面都可以加上 剪映 nv am同理什么文字图层画中画图层特效图层都加上)
微博\小红书或其他平台发布页面截图
不出意外申诉是人工审核所以简明扼要证明充分即可 马上播剧了流量好或粉丝量大的bb们 该处理的视频可以处理一下 申诉失败的作品尽量隐藏或删除 二次发布的作品之前发布过的最好删掉 不然后续不管发什么判罚几率会很高 毕竟我们不管剪啥都是二创 有问题的可以试试我的方法 如果可以 大家可以互相分享一下 over~
1.发布时间
微博最好早于抖 申诉时提供微博发布截图 并在申诉补充里带上微博链接(小地瓜同理 都带上也行)
2.申诉选项
不管选哪个 补充里都要注明无判罚里提示的内容 比如我今天⬇️这个判罚申诉:未出现个人隐私信息等等 简述一下
3.所用素材
标明素材来源 如:使用媒体公开素材或某某公开线下活动\饭拍素材等 后面加上官方允许二创且素材经过授权
4.截图材料
剪辑工程图 其他平台发布页面截图
例:
视频内容为本人剪辑 所有内容为媒体公开素材/剧方开放并授权内容二创 已在微博/小红书正常发布 没有抄袭他人文案及视频内容等等 官方一点的简述 最后贴上其他平台原博文链接
最后附上工程文件图(越详细越好 ae调整图层looks界面都可以加上 剪映 nv am同理什么文字图层画中画图层特效图层都加上)
微博\小红书或其他平台发布页面截图
不出意外申诉是人工审核所以简明扼要证明充分即可 马上播剧了流量好或粉丝量大的bb们 该处理的视频可以处理一下 申诉失败的作品尽量隐藏或删除 二次发布的作品之前发布过的最好删掉 不然后续不管发什么判罚几率会很高 毕竟我们不管剪啥都是二创 有问题的可以试试我的方法 如果可以 大家可以互相分享一下 over~
【#警察辞职做网红现又想被返聘#】#反诈老陈竞聘协警#近日,河北“反诈老陈”陈国平视频喊话,求做协警。“如果敢用我、想用我、能用我的,可以和我联系,去做协勤或者是返聘”,他表示,想继续从事反诈宣传。面对网友们“混不下去”的质疑,老陈回应称自己有固定收入,求职不为薪资。
陈国平曾经是警察,通过幽默风趣的方式普及反诈知识,赢得了网友的喜爱。他的走红并非偶然,而是基于其对社会责任的担当和传播方式的创新。然而,他选择辞去公职投身网络,争议随之而来。如今他想重归公职队伍,注定会又起争议。这种争议并非单纯出于对个人选择的质疑,更多的是对公职身份与网红角色之间界限的讨论。
实际上,公职与网红身份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一个人既可以有公职身份,也可以拥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当初“反诈老陈”之所以能成为网络大V,其实离不开公职身份的加持。但这两种身份的潜在冲突也是客观存在的。公职人员需要遵守严格的规范和纪律,而网红则需要在保证内容质量的同时,兼顾商业利益和粉丝需求。尤其重要的是,体制内的网红,不能利用公职身份谋取私利。
显然,在公职身份与网红角色之间寻求平衡并非易事,需要解决的难题包括身份认同、职责冲突、公众期待等方面。一直以来,“反诈老陈”需要面对的不仅是个人能力和经验的挑战,更有社会大众对于公职人员形象和行为的期待和审视。此次,人们之所以质疑“反诈老陈”竞聘协警的决定,其实是在质疑一种“既要又要”的心态——既想拥有公职身份进行反诈宣传的资源和平台,又想享受网红带来的流量和影响力。这种心态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当代人在职业选择上的矛盾与迷茫,但这种矛盾几乎可以说是所有职业人共同面对的困境。
因此,我们不该简单地将“反诈老陈”的求职行为,视为“混不下去”又转向公职而予以嘲笑,而应该看到他在影响力和社会责任之间一直在寻找平衡,努力走向“既要又要”的目标。公众理应以更加开放和包容的心态看待这一现象,并尊重每一个人的职业选择和人生追求。(钱江晚报)
陈国平曾经是警察,通过幽默风趣的方式普及反诈知识,赢得了网友的喜爱。他的走红并非偶然,而是基于其对社会责任的担当和传播方式的创新。然而,他选择辞去公职投身网络,争议随之而来。如今他想重归公职队伍,注定会又起争议。这种争议并非单纯出于对个人选择的质疑,更多的是对公职身份与网红角色之间界限的讨论。
实际上,公职与网红身份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一个人既可以有公职身份,也可以拥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当初“反诈老陈”之所以能成为网络大V,其实离不开公职身份的加持。但这两种身份的潜在冲突也是客观存在的。公职人员需要遵守严格的规范和纪律,而网红则需要在保证内容质量的同时,兼顾商业利益和粉丝需求。尤其重要的是,体制内的网红,不能利用公职身份谋取私利。
显然,在公职身份与网红角色之间寻求平衡并非易事,需要解决的难题包括身份认同、职责冲突、公众期待等方面。一直以来,“反诈老陈”需要面对的不仅是个人能力和经验的挑战,更有社会大众对于公职人员形象和行为的期待和审视。此次,人们之所以质疑“反诈老陈”竞聘协警的决定,其实是在质疑一种“既要又要”的心态——既想拥有公职身份进行反诈宣传的资源和平台,又想享受网红带来的流量和影响力。这种心态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当代人在职业选择上的矛盾与迷茫,但这种矛盾几乎可以说是所有职业人共同面对的困境。
因此,我们不该简单地将“反诈老陈”的求职行为,视为“混不下去”又转向公职而予以嘲笑,而应该看到他在影响力和社会责任之间一直在寻找平衡,努力走向“既要又要”的目标。公众理应以更加开放和包容的心态看待这一现象,并尊重每一个人的职业选择和人生追求。(钱江晚报)
从1909年首届巴黎航展开始,这种活动就是一个以开放和交流为核心价值的平台,展商们把自己的产品送到航展现场,就是为了让公众零距离看到航空科技装备的进步,看到自己产品的特色,任何公众都可以平等地参观所有展品。只要在展台上出现的展品,那就是拿给公众看的,如果你在这样的场合里宣布自己的展品只给某一类或某些国家和地区的人看,禁止某些国家和地区的人看,那恐怕是天底下最自取其辱的行径了——实际上航展发展到今天已经给展商创造了此类机会:专业日限定了入场观众的身份和性质,如果某些展品确属仅为专业观众准备,那么可以在专业日后撤离。即便如此,专业日期间开放展品仍然是平等面向所有专业观众的。如今空客A400M在德国军方的操持下,居然在新加坡航展上对中国观众搞歧视性活动,搞得一直致力于开拓中国市场的空客一脸黑线。空客最终还是做出了纠正,这还是需要点勇气的——因为如今西方某些势力正在飞速地失去理性和智慧。看看这种愚蠢的行径,再联想一下柏林航展也曾是世界上最早的航展之一,如今德国居然搞起了歧视性小展台,如此这般的话,柏林航展还是取消了吧,或者搞成一个“仅限于德国人”的柏林航展去自娱自乐——严严实实地抱到自家炕头上,外人肯定看不着,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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