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借种生子!”23年,湖南的大伟把妻子告上法庭,要求她赔偿孩子的抚养费,因为两个孩子都不是大伟的亲生骨肉。
他的妻子小红也是湖南人,家住韶山,是个活泼美丽的姑娘。
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亲戚们都张罗着给她介绍对象。可相亲了好几个帅小伙,这姑娘一个都没看上!这可把她父母急坏了,整天唉声叹气的。
没想到,姑娘的姻缘很快就来了。
有一天,小红应朋友之邀参加了一个聚会。酒席上,她认识了大伟,这个阳光帅气又不乏沉稳的小伙子,不仅谈吐幽默,也很会照顾人,让小红姑娘芳心暗许。
“可他有没有看上我呢?”心里忐忑的小红这样想着,就央小姐妹去问大伟。
“他对你一见钟情!”小红姑娘听了小姐妹的回复,不禁一蹦三尺高,她简直太幸福了,心想“传说中的白马王子,竟然专属于我了!”
二人花前月下之后,很快就谈婚论嫁了。
婚后,小夫妻生活和美。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小红迟迟没有怀孕,这个遗憾丝毫没影响二人的感情,可闲言碎语越来越多。
“长得漂亮有啥用,还不是一只不会下蛋的母鸡!”乡里人说话直白,这赤裸裸的嘲笑让小红委屈得直哭。幸亏宽厚的大伟开导妻子,说他不介意没孩子。
“还是去医院检查一下吧!”小红对丈夫说。她想知道,自己身强力壮的,怎么就不能生娃呢?
没料想,医生的话让她大感意外。
“精子活力不够!”我的天呢,竟然是大伟的“小蝌蚪”出了问题,小红身体没毛病。
这下,小红又安慰大伟说:“没孩子,咱俩也一样过日子。”她没对别人说这事,只是嘱咐大伟按时吃药。
坚强的小红听着村里人的冷嘲热讽,一直劝着大伟别着急。
没有了之前的心急,反而惊喜满满。婚后四年,小红生了一个大胖儿子!二人高兴得不得了,村里人的嘲讽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羡慕的眼神。
过了一年多,小红又生了个女儿。儿女双全,一家四口的日子着实让人眼红。
两个孩子慢慢长开了,不知何时,村里又有了风言风语,有人不怀好意地和大伟开玩笑:“哥们,这俩孩子怎么一点都不像你?”气得大伟扭头就回家了。
他深感村里人的无聊,依旧疼爱两个孩子。
20年后,两个孩子长大成人了。让大伟郁闷的是,这俩娃不仅长得不像自己,脾气秉性也和自己完全不一样。
此时,大伟想起了那些,他曾经不屑一顾的风言风语,也想起自己的小蝌蚪那么快就好了。越想,他内心的疑团越大。
一天,他借故拔了儿子几根头发,拿去医院做亲子鉴定。
大伟在焦虑不安捱着日子,7天后,他一大早来到鉴定中心。没想到,结果却让他生无可恋,“非直系亲属”几个字让他头晕眼花,站立不稳。
“女儿是我的吧!”他心里残存着一线希望,又采集了女儿的头发送检。
7天后,大伟又在地狱中煎熬了一次,这次的结果和上次相同。“我替别人养了20年孩子!”大伟心里越想越气,觉得自己就是个冤大头。
原来,20年前,小红受不住村里人的讥讽,她也实在想要个孩子,就悄悄找人“借种”生下了一儿一女。她想,孩子嘛,谁养大就和谁亲,只要自己不说就行。
大伟不顾小红决堤的眼泪,他决心为自己讨回公道,一纸诉状把小红送上了法庭。
法院宣判,小红的行为构成了“欺骗性抚养”,判决二人结束婚姻关系,小红向大伟支付精神抚慰金20000元,返还99792元抚养费。
“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是百年人!”婚恋关系中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会玩火自焚。相互坦诚、忠诚才是婚姻关系的基础。
他的妻子小红也是湖南人,家住韶山,是个活泼美丽的姑娘。
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亲戚们都张罗着给她介绍对象。可相亲了好几个帅小伙,这姑娘一个都没看上!这可把她父母急坏了,整天唉声叹气的。
没想到,姑娘的姻缘很快就来了。
有一天,小红应朋友之邀参加了一个聚会。酒席上,她认识了大伟,这个阳光帅气又不乏沉稳的小伙子,不仅谈吐幽默,也很会照顾人,让小红姑娘芳心暗许。
“可他有没有看上我呢?”心里忐忑的小红这样想着,就央小姐妹去问大伟。
“他对你一见钟情!”小红姑娘听了小姐妹的回复,不禁一蹦三尺高,她简直太幸福了,心想“传说中的白马王子,竟然专属于我了!”
二人花前月下之后,很快就谈婚论嫁了。
婚后,小夫妻生活和美。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小红迟迟没有怀孕,这个遗憾丝毫没影响二人的感情,可闲言碎语越来越多。
“长得漂亮有啥用,还不是一只不会下蛋的母鸡!”乡里人说话直白,这赤裸裸的嘲笑让小红委屈得直哭。幸亏宽厚的大伟开导妻子,说他不介意没孩子。
“还是去医院检查一下吧!”小红对丈夫说。她想知道,自己身强力壮的,怎么就不能生娃呢?
没料想,医生的话让她大感意外。
“精子活力不够!”我的天呢,竟然是大伟的“小蝌蚪”出了问题,小红身体没毛病。
这下,小红又安慰大伟说:“没孩子,咱俩也一样过日子。”她没对别人说这事,只是嘱咐大伟按时吃药。
坚强的小红听着村里人的冷嘲热讽,一直劝着大伟别着急。
没有了之前的心急,反而惊喜满满。婚后四年,小红生了一个大胖儿子!二人高兴得不得了,村里人的嘲讽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羡慕的眼神。
过了一年多,小红又生了个女儿。儿女双全,一家四口的日子着实让人眼红。
两个孩子慢慢长开了,不知何时,村里又有了风言风语,有人不怀好意地和大伟开玩笑:“哥们,这俩孩子怎么一点都不像你?”气得大伟扭头就回家了。
他深感村里人的无聊,依旧疼爱两个孩子。
20年后,两个孩子长大成人了。让大伟郁闷的是,这俩娃不仅长得不像自己,脾气秉性也和自己完全不一样。
此时,大伟想起了那些,他曾经不屑一顾的风言风语,也想起自己的小蝌蚪那么快就好了。越想,他内心的疑团越大。
一天,他借故拔了儿子几根头发,拿去医院做亲子鉴定。
大伟在焦虑不安捱着日子,7天后,他一大早来到鉴定中心。没想到,结果却让他生无可恋,“非直系亲属”几个字让他头晕眼花,站立不稳。
“女儿是我的吧!”他心里残存着一线希望,又采集了女儿的头发送检。
7天后,大伟又在地狱中煎熬了一次,这次的结果和上次相同。“我替别人养了20年孩子!”大伟心里越想越气,觉得自己就是个冤大头。
原来,20年前,小红受不住村里人的讥讽,她也实在想要个孩子,就悄悄找人“借种”生下了一儿一女。她想,孩子嘛,谁养大就和谁亲,只要自己不说就行。
大伟不顾小红决堤的眼泪,他决心为自己讨回公道,一纸诉状把小红送上了法庭。
法院宣判,小红的行为构成了“欺骗性抚养”,判决二人结束婚姻关系,小红向大伟支付精神抚慰金20000元,返还99792元抚养费。
“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是百年人!”婚恋关系中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会玩火自焚。相互坦诚、忠诚才是婚姻关系的基础。
#案件播报#【#男子抚养非亲生子女要求赔偿#】婚后20多年,丈夫发现一双儿女竟然都不是自己亲生的,多年来为儿女付出了不少心血和钱财,能否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抚慰金?近日,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判决原、被告离婚,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并向原告返还抚养费99792元。
大伟(化名)与小花(化名)经人介绍确定恋爱关系后,于1998年登记结婚。婚后夫妻关系较好,但小花未能怀孕,为此夫妻俩前往医院检查,发现是因为大伟的精子成活率低,自然受孕受限,医生建议人工辅助生殖,但两人未做此手术。结婚4年后,小花先后生育了一女孩丽丽(化名)和一男孩强强(化名)。近两年来,大伟从邻居口中得知,小花在外宣称要与自己离婚,声称两个小孩的父亲均不是大伟。大伟于是采集了13岁的强强的头发以及自己的血样做亲子鉴定,得到的鉴定结论为排除大伟是强强生物学上的父亲。大伟遂诉至法院,要求与小花离婚,并赔偿精神损失费和小孩抚养费。
庭审中,被告小花认可鉴定结论,同时认可女儿丽丽也不是原告大伟亲生的。被告小花辩称,由于原告生育方面存在问题,做试管婴儿要花钱,于是想通过“借种生子”,传宗接代以维系家庭。
韶山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系自由恋爱,自愿结婚,被告于婚内与他人生育儿女,一直隐瞒至今,致使夫妻感情破裂,且双方同意离婚,法院准许离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原告与丽丽、强强不存在亲子关系,原告对其没有法律上的抚养义务。原告诉求原、被告离婚后,未成年人强强应由被告抚养。根据双方经济收入、本地实际生活水平等,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该案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被告因原告生育方面存在问题产生的所谓“借种生子”以维系其家庭的想法,属于封建思想之残余,不仅是不道德的,也违背夫妻忠诚义务,无论从法律还是道德上,都得不到支持。被告的行为构成欺诈性抚养。欺诈性抚养是指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通常为女方)在明知或应知所生子女非与对方亲生的情况下,故意隐瞒实情,致使对方误将子女视为亲生子女予以抚养的行为。该案中,被告明知子女非原告亲生,一直不告知原告实情,致使原告一直承担抚养义务。在被告宣称两小孩均非原告亲生后,原告进行验证,发现事实真相。正是由于被告的欺诈行为,一方面使原告无端履行了在法律上并不存在的抚养义务,在经济上遭受损失;另一方面,在原告知道事实真相后,在精神上不可避免遭受痛苦和伤害。被告的欺诈行为,不仅使原告负担了非法定的抚养义务,也使其亲生父亲逃避了抚养义务。因此,被告方应当向受欺诈方返还抚养费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来源:人民法院报丨记者:陶琛丨通讯员:朱姣)
大伟(化名)与小花(化名)经人介绍确定恋爱关系后,于1998年登记结婚。婚后夫妻关系较好,但小花未能怀孕,为此夫妻俩前往医院检查,发现是因为大伟的精子成活率低,自然受孕受限,医生建议人工辅助生殖,但两人未做此手术。结婚4年后,小花先后生育了一女孩丽丽(化名)和一男孩强强(化名)。近两年来,大伟从邻居口中得知,小花在外宣称要与自己离婚,声称两个小孩的父亲均不是大伟。大伟于是采集了13岁的强强的头发以及自己的血样做亲子鉴定,得到的鉴定结论为排除大伟是强强生物学上的父亲。大伟遂诉至法院,要求与小花离婚,并赔偿精神损失费和小孩抚养费。
庭审中,被告小花认可鉴定结论,同时认可女儿丽丽也不是原告大伟亲生的。被告小花辩称,由于原告生育方面存在问题,做试管婴儿要花钱,于是想通过“借种生子”,传宗接代以维系家庭。
韶山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系自由恋爱,自愿结婚,被告于婚内与他人生育儿女,一直隐瞒至今,致使夫妻感情破裂,且双方同意离婚,法院准许离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原告与丽丽、强强不存在亲子关系,原告对其没有法律上的抚养义务。原告诉求原、被告离婚后,未成年人强强应由被告抚养。根据双方经济收入、本地实际生活水平等,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该案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被告因原告生育方面存在问题产生的所谓“借种生子”以维系其家庭的想法,属于封建思想之残余,不仅是不道德的,也违背夫妻忠诚义务,无论从法律还是道德上,都得不到支持。被告的行为构成欺诈性抚养。欺诈性抚养是指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通常为女方)在明知或应知所生子女非与对方亲生的情况下,故意隐瞒实情,致使对方误将子女视为亲生子女予以抚养的行为。该案中,被告明知子女非原告亲生,一直不告知原告实情,致使原告一直承担抚养义务。在被告宣称两小孩均非原告亲生后,原告进行验证,发现事实真相。正是由于被告的欺诈行为,一方面使原告无端履行了在法律上并不存在的抚养义务,在经济上遭受损失;另一方面,在原告知道事实真相后,在精神上不可避免遭受痛苦和伤害。被告的欺诈行为,不仅使原告负担了非法定的抚养义务,也使其亲生父亲逃避了抚养义务。因此,被告方应当向受欺诈方返还抚养费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来源:人民法院报丨记者:陶琛丨通讯员:朱姣)
#小齐播报#【#男子抚养非亲生子女要求赔偿#】婚后20多年,丈夫发现一双儿女竟然都不是自己亲生的,多年来为儿女付出了不少心血和钱财,能否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抚慰金?近日,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判决原、被告离婚,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并向原告返还抚养费99792元。
大伟(化名)与小花(化名)经人介绍确定恋爱关系后,于1998年登记结婚。婚后夫妻关系较好,但小花未能怀孕,为此夫妻俩前往医院检查,发现是因为大伟的精子成活率低,自然受孕受限,医生建议人工辅助生殖,但两人未做此手术。结婚4年后,小花先后生育了一女孩丽丽(化名)和一男孩强强(化名)。近两年来,大伟从邻居口中得知,小花在外宣称要与自己离婚,声称两个小孩的父亲均不是大伟。大伟于是采集了13岁的强强的头发以及自己的血样做亲子鉴定,得到的鉴定结论为排除大伟是强强生物学上的父亲。大伟遂诉至法院,要求与小花离婚,并赔偿精神损失费和小孩抚养费。
庭审中,被告小花认可鉴定结论,同时认可女儿丽丽也不是原告大伟亲生的。被告小花辩称,由于原告生育方面存在问题,做试管婴儿要花钱,于是想通过“借种生子”,传宗接代以维系家庭。
韶山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系自由恋爱,自愿结婚,被告于婚内与他人生育儿女,一直隐瞒至今,致使夫妻感情破裂,且双方同意离婚,法院准许离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原告与丽丽、强强不存在亲子关系,原告对其没有法律上的抚养义务。原告诉求原、被告离婚后,未成年人强强应由被告抚养。根据双方经济收入、本地实际生活水平等,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该案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被告因原告生育方面存在问题产生的所谓“借种生子”以维系其家庭的想法,属于封建思想之残余,不仅是不道德的,也违背夫妻忠诚义务,无论从法律还是道德上,都得不到支持。被告的行为构成欺诈性抚养。欺诈性抚养是指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通常为女方)在明知或应知所生子女非与对方亲生的情况下,故意隐瞒实情,致使对方误将子女视为亲生子女予以抚养的行为。该案中,被告明知子女非原告亲生,一直不告知原告实情,致使原告一直承担抚养义务。在被告宣称两小孩均非原告亲生后,原告进行验证,发现事实真相。正是由于被告的欺诈行为,一方面使原告无端履行了在法律上并不存在的抚养义务,在经济上遭受损失;另一方面,在原告知道事实真相后,在精神上不可避免遭受痛苦和伤害。被告的欺诈行为,不仅使原告负担了非法定的抚养义务,也使其亲生父亲逃避了抚养义务。因此,被告方应当向受欺诈方返还抚养费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来源:人民法院报丨记者:陶琛丨通讯员:朱姣) #这就是淄博##淄博中院[超话]##这里是淄博#
大伟(化名)与小花(化名)经人介绍确定恋爱关系后,于1998年登记结婚。婚后夫妻关系较好,但小花未能怀孕,为此夫妻俩前往医院检查,发现是因为大伟的精子成活率低,自然受孕受限,医生建议人工辅助生殖,但两人未做此手术。结婚4年后,小花先后生育了一女孩丽丽(化名)和一男孩强强(化名)。近两年来,大伟从邻居口中得知,小花在外宣称要与自己离婚,声称两个小孩的父亲均不是大伟。大伟于是采集了13岁的强强的头发以及自己的血样做亲子鉴定,得到的鉴定结论为排除大伟是强强生物学上的父亲。大伟遂诉至法院,要求与小花离婚,并赔偿精神损失费和小孩抚养费。
庭审中,被告小花认可鉴定结论,同时认可女儿丽丽也不是原告大伟亲生的。被告小花辩称,由于原告生育方面存在问题,做试管婴儿要花钱,于是想通过“借种生子”,传宗接代以维系家庭。
韶山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系自由恋爱,自愿结婚,被告于婚内与他人生育儿女,一直隐瞒至今,致使夫妻感情破裂,且双方同意离婚,法院准许离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原告与丽丽、强强不存在亲子关系,原告对其没有法律上的抚养义务。原告诉求原、被告离婚后,未成年人强强应由被告抚养。根据双方经济收入、本地实际生活水平等,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该案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被告因原告生育方面存在问题产生的所谓“借种生子”以维系其家庭的想法,属于封建思想之残余,不仅是不道德的,也违背夫妻忠诚义务,无论从法律还是道德上,都得不到支持。被告的行为构成欺诈性抚养。欺诈性抚养是指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通常为女方)在明知或应知所生子女非与对方亲生的情况下,故意隐瞒实情,致使对方误将子女视为亲生子女予以抚养的行为。该案中,被告明知子女非原告亲生,一直不告知原告实情,致使原告一直承担抚养义务。在被告宣称两小孩均非原告亲生后,原告进行验证,发现事实真相。正是由于被告的欺诈行为,一方面使原告无端履行了在法律上并不存在的抚养义务,在经济上遭受损失;另一方面,在原告知道事实真相后,在精神上不可避免遭受痛苦和伤害。被告的欺诈行为,不仅使原告负担了非法定的抚养义务,也使其亲生父亲逃避了抚养义务。因此,被告方应当向受欺诈方返还抚养费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来源:人民法院报丨记者:陶琛丨通讯员:朱姣) #这就是淄博##淄博中院[超话]##这里是淄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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