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心堂##实用禅学##七非先生#
很多人跟我谈实修的时候,我特别头疼。你先告诉我你哪儿坏了,准备修什么?
修腿子还是修嘴皮子,还是修脑子?要么观想、念咒,要么一动不动不停地祈祷、结手印。
那这些背后的义理你明白吗?[疑问]
不明白,则如同把原子弹当板凳,还以为原子弹就是板凳,并认为板凳之用就是原子弹的最高用处。
这太荒唐!那什么是实修?佛法在世间就叫实,不离世间觉就叫修。
你玩这个实修了吗?能扎实于现实人生、于和光同尘处自由通达了吗?
于一切缘处,透过名相直达每人本具的心性能量了吗?去共振在这里的发生,做得到吗?
不去做这些,怎么谈实修?
七非先生
很多人跟我谈实修的时候,我特别头疼。你先告诉我你哪儿坏了,准备修什么?
修腿子还是修嘴皮子,还是修脑子?要么观想、念咒,要么一动不动不停地祈祷、结手印。
那这些背后的义理你明白吗?[疑问]
不明白,则如同把原子弹当板凳,还以为原子弹就是板凳,并认为板凳之用就是原子弹的最高用处。
这太荒唐!那什么是实修?佛法在世间就叫实,不离世间觉就叫修。
你玩这个实修了吗?能扎实于现实人生、于和光同尘处自由通达了吗?
于一切缘处,透过名相直达每人本具的心性能量了吗?去共振在这里的发生,做得到吗?
不去做这些,怎么谈实修?
七非先生
晋武帝时期,司隶校尉李憙颇为尽忠职守。原立进县令刘友勾结前任尚书山涛、中山王司马睦和尚书仆射武陔私自抢占国家土地,目无国法。经查实后,李憙果断向皇帝举报,希望武帝司马炎为自己撑腰拿下这几个大“老虎”,以正国法。
李熹请求免去山涛、司马睦的官职,而武陔已经去世,李熹又请求贬黜其死后被赐的封号。
被告的四人,官职高低不等。刘友只是个芝麻级别的县令小官,其他三人都是高级别的重量级官员,其中中山王司马睦还是司马懿的侄子、现任皇帝司马炎的堂叔,正牌名的皇亲国戚。
由于本案涉及高官和皇亲贵族,如果案情一经查实,为保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司马炎还真得咬牙下这个决心了,确实是一个难题!
本来这种事皇帝有千种、万种方法,可以进行模糊处理,但司马炎偏偏要证明自己的“英明神武”,于是竟下令先查查看。
谁知,这钦差大臣竟是个“执拗”的家伙,非要一查到底弄个明白,好向皇帝佬请赏。
结果,真相大白,还是证据确凿的那种,也就是说李憙的指控属实。
晋武帝司马炎,作为晋朝的开国皇帝,不用想,他必须得给百官做表率,在万民面前以示公平、公正,不遗余力地维护法律的严明。
更何况,几个月前司马炎刚刚向臣子们保证:公平对待罪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轻易赦免。
现在,这样的事情就摆在了面前。
出人所料的是,结果令臣子、百姓都大跌眼镜,司马炎似乎想都没有多想,即刻对此案做出了判决:
一、县令刘友剥夺百姓财产,用来行贿,要严加查处,以惩邪佞;
二、尚书山涛等人,有错已改,且未再犯,免于追究;
三、举报人李憙忠心可嘉,一心为公,不畏权贵,实为国之栋梁,予以嘉奖。
更可气的是,最后司马炎在朝堂还深情地向众臣言明:“皇亲国戚可要收敛些喽!朕在此给大家提个醒,你们以后可要谨慎行事了,像这次的宽大处理,以后不一定会有了!”
晋武帝司马炎判的这宗案,简直就是胡闹。
治理国家最根本的基础,就是刑罚和奖赏制度。赏罚不明,就无法治理好国家!
就此案,晋武帝司马炎赦免了山涛等人,又褒奖了李憙,实属刑罚不当,奖赏不明,可谓是刑、赏两失,无一是处,糊涂至极!
让我们试着分析一下。
假如李憙所指控的犯罪属实,那么山涛等人就不能赦免;假如李憙妄加指控,根本没有那回事,那么李憙就不应当得到褒奖。
这根本就是两种对立的奖、罚的概念,无论何时、何地,岂可混淆!
然而,司马炎褒奖了李熹,鼓励他举报,却并不因其举报进行处罚,加罪于山涛等人。
这种“奖而不罚”的判法,肯定会导致李憙与上下结怨。下级,县令刘友获罪被诛,其家族的人一定会因此而对李熹怀恨在心;上级,山涛、司马睦虽有惊无险,也一定会处心积虑地找机会给李憙穿小鞋。这都是人之常情!
唉!真不知道李熹的日子该怎么过啊!
四个人同罪,只杀刘友,对山涛等人居然不追究,明显是“拣软柿子捏”,只打“苍蝇”,不打“老虎”。
不敢处理权贵,而只杀卑贱。这难道就是晋武帝司马炎宣称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晋朝,开国之初就没有法制基础,也难怪短命啦!
李熹请求免去山涛、司马睦的官职,而武陔已经去世,李熹又请求贬黜其死后被赐的封号。
被告的四人,官职高低不等。刘友只是个芝麻级别的县令小官,其他三人都是高级别的重量级官员,其中中山王司马睦还是司马懿的侄子、现任皇帝司马炎的堂叔,正牌名的皇亲国戚。
由于本案涉及高官和皇亲贵族,如果案情一经查实,为保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司马炎还真得咬牙下这个决心了,确实是一个难题!
本来这种事皇帝有千种、万种方法,可以进行模糊处理,但司马炎偏偏要证明自己的“英明神武”,于是竟下令先查查看。
谁知,这钦差大臣竟是个“执拗”的家伙,非要一查到底弄个明白,好向皇帝佬请赏。
结果,真相大白,还是证据确凿的那种,也就是说李憙的指控属实。
晋武帝司马炎,作为晋朝的开国皇帝,不用想,他必须得给百官做表率,在万民面前以示公平、公正,不遗余力地维护法律的严明。
更何况,几个月前司马炎刚刚向臣子们保证:公平对待罪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轻易赦免。
现在,这样的事情就摆在了面前。
出人所料的是,结果令臣子、百姓都大跌眼镜,司马炎似乎想都没有多想,即刻对此案做出了判决:
一、县令刘友剥夺百姓财产,用来行贿,要严加查处,以惩邪佞;
二、尚书山涛等人,有错已改,且未再犯,免于追究;
三、举报人李憙忠心可嘉,一心为公,不畏权贵,实为国之栋梁,予以嘉奖。
更可气的是,最后司马炎在朝堂还深情地向众臣言明:“皇亲国戚可要收敛些喽!朕在此给大家提个醒,你们以后可要谨慎行事了,像这次的宽大处理,以后不一定会有了!”
晋武帝司马炎判的这宗案,简直就是胡闹。
治理国家最根本的基础,就是刑罚和奖赏制度。赏罚不明,就无法治理好国家!
就此案,晋武帝司马炎赦免了山涛等人,又褒奖了李憙,实属刑罚不当,奖赏不明,可谓是刑、赏两失,无一是处,糊涂至极!
让我们试着分析一下。
假如李憙所指控的犯罪属实,那么山涛等人就不能赦免;假如李憙妄加指控,根本没有那回事,那么李憙就不应当得到褒奖。
这根本就是两种对立的奖、罚的概念,无论何时、何地,岂可混淆!
然而,司马炎褒奖了李熹,鼓励他举报,却并不因其举报进行处罚,加罪于山涛等人。
这种“奖而不罚”的判法,肯定会导致李憙与上下结怨。下级,县令刘友获罪被诛,其家族的人一定会因此而对李熹怀恨在心;上级,山涛、司马睦虽有惊无险,也一定会处心积虑地找机会给李憙穿小鞋。这都是人之常情!
唉!真不知道李熹的日子该怎么过啊!
四个人同罪,只杀刘友,对山涛等人居然不追究,明显是“拣软柿子捏”,只打“苍蝇”,不打“老虎”。
不敢处理权贵,而只杀卑贱。这难道就是晋武帝司马炎宣称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晋朝,开国之初就没有法制基础,也难怪短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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